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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中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说法正确的有( )。A.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必须依原告的申请作出B.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和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C.只有具有给付内容的案件才适用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D.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都是法院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E.人民法院决定实施财产保全后先予执行的,都是以裁定的方式作出

题目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中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必须依原告的申请作出

B.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和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C.只有具有给付内容的案件才适用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D.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都是法院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E.人民法院决定实施财产保全后先予执行的,都是以裁定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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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 B.二者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 C.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D.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正确答案:CD

  • 第2题:

    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
    B:二者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
    C: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D: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答案:C,D
    解析:
    【考点】保全和先予执行【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款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因此,诉前保全的裁定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法院不能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的作出,也必须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法院不能依职权作出,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因此,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是特定的,且其范围小于保全适用的案件范围,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当事人提出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若申请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因此C选项说法是正确的,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CD。

  • 第3题:

    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

    A.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
    B.二者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
    C.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D.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保全和先予执行。《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可见,财产保全可依申请也可依职权作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之规定,法院进行先予执行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能依职权作出裁定。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在适用案件范围方面,财产保全的案件范围没有法定的限制,但《民事诉讼法》第106条之规定,先予执行只能适用于以下案件:(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和第107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中,人民法院都是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所以C选项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并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保全与先予执行的裁定都不得上诉。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

  • 第4题: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财产保全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行政诉讼中,对于人民法院依申请而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B.在诉讼过程中,因原告一方的原因可能使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或者难以执行时,被告行政机关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C.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D.行政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措施,既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或难以执行的情形,又适用于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不能或难以执行的情形


    正确答案:BCD

     A错,《行政诉讼法》及《行诉解释》对是否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未作规定,适用时可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民事讼法》第9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但申请人若是行政机关,则无须提供担保。BCD对,《行诉解释》第4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具体行政行为或者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能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第5题:

    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A: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
    B:二者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
    C: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D: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答案:C
    解析:
    【考点】保全与先予执行。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可见,财产保全可依申请也可依职权作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法院进行先予执行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能依职权作出裁定。所以A项是错误的。在适用案件范围方面,财产保全的案件范围没有法定的限制,但《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先予执行只能适用于以下案件:(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所以B项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和第107条规定,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中,人民法院都是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因此,C项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并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保全与先予执行的裁定都不得上诉。所以D项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