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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李某抢劫案时,发现被告人李某可能有自首情节,但检察院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却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那么审理本案的合议庭( )。A.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B.应当向检察机关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C.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D.可以建议检察机关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题目

甲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李某抢劫案时,发现被告人李某可能有自首情节,但检察院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却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那么审理本案的合议庭( )。

A.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B.应当向检察机关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C.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

D.可以建议检察机关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补充侦查。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但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更多“甲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李某抢劫案时,发现被告人李某可能有自首情节,但检察院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李某抢劫一案时,发现被告人李某可能有自首的法定从轻情节,但检察院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却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那么审理本案的合议庭应如何处理?()

    A.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B.应当向检察机关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C.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

    D.可以建议检察机关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参考答案:A

  • 第2题:

    某县法院在审理李某盗窃案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立功的法定量刑情节,但检察院的起诉书及所移送的证据材料中却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此时,审理本案的合议庭应按下列哪种方法处理?( )

    A.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B.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C.可以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D.应当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正确答案:B
    33.答案:B 考点:审判阶段的补充侦查讲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59条:“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因此本题选B。

  • 第3题:

    某县法院在审理赵康抢劫案过程中,发现被告人赵康可能有立功的法定量刑情节,但检察院的起诉书及所移送的证据材料中却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此时,该法院立案庭的处理方法应当是()

    A、可以肆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B、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C、可以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D、应当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参考答案:B

  • 第4题:

    李某和王某在A市杀人后逃窜至B市,当晚李某由于害怕,向B市人民法院自首并且供出王某所藏之地,B市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

    A.应当接受

    B.应当立案

    C.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D.应当审查核实


    正确答案:C

    《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3款规定。”很显然,本案中李某自首不属于B市法院管辖,但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故选项C最符合。

  • 第5题:

    犯罪嫌疑人李某先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又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2012年7月4日,市检察院对李某提起公诉,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市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回起诉后,市检察院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下列负有赔偿义务的是( )。



    A.市公安局
    B.市检察院
    C.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3款的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案例中批准逮捕的机关为市检察院,故B项正确。

  • 第6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李某故意杀人案时, 辩护律师提出李某不在场的证据, 合议庭对该证据有疑问, 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A.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
    B.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C.建议检察院变更起诉
    D.宣布休庭, 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答案:A,B,C
    解析:
    《 高检规则》 第 459 条第 1 款规定, 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 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撤回起诉:(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三)情节显著轻微、 危害不大, 不认为是犯罪的;(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不负刑事责任的; (六)法律、 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七)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故本题题干中的情形不属于检察院撤回起诉的情形。 A 项错误。 《 刑诉法解释》 第 226 条第 2 款规定, 审判期间, 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 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本题中不属于法院建议补充侦查的情形。 B 项错误。 《 刑诉法解释》 第 243 条规定, 审判期间, 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 可能影响定罪的, 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 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七日内未回复意见的, 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 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判决、 裁定。本题不属于法院建议检察院变更起诉的情形。 C 项错误。 《 刑事诉讼法》 第 191条规定, 法庭审理过程中, 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 可以宣布休庭, 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故本题 D 项正确。

  • 第7题:

    法院在审理一起抢夺案时,发现被告人朱某可能有自首情节,但起诉书和移送材料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关于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运用庭外调查权调查核实
    B: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C:裁定驳回起诉
    D:根据已有证据定罪量刑

    答案:B
    解析:
    (原答案为B,此题无正确答案)【考点】延期审理【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26条规定:“审判期间,合议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审判期间,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据此,选项B、D均不正确。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受理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法院的庭外调查一般只用于核实已有证据或应申请调取新证据,并不主动调查新证据。该解释第220条第1款规定:“法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告知公诉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补充证据或者作出说明;必要时,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本题并非对证据有疑问,而是需要补充证据材料,不能进行庭外调查,故A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因此法院不能以缺少证据材料裁定驳回起诉,选项C不正确。

  • 第8题:

    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判决宣告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定性错误,李某犯了抢劫罪,遂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提出抗诉。被告人李某未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某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是否可以上诉?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对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告人李某可以上诉。《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

  • 第9题:

    市人民法院受理了被告人熊某的贩毒案。合议庭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发现熊某可能有立功的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内容,此时审理本案的合议庭应当()。

    • A、建议检察院变更起诉
    • B、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 C、自行调查取证
    • D、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多选题
    家住某市甲区的李某诉家住同市乙区的夏某合同纠纷一案,合同履行地在乙区,甲区法院未受理李某的起诉。下列甲区法院向李某提出的不受理的理由,不正确的有()。
    A

    李某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民法的规定

    B

    李某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

    C

    李某的起诉超过了诉讼时效

    D

    甲区法院和乙区法院都有管辖权,但乙区法院审理更方便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某县法院在审理赵康抢劫案过程中,发现被告人赵康可能有立功的法定量刑情节,但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却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此时,审理本案的合议庭应按下列哪种方法处理?()
    A

    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B

    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

    C

    可以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D

    应当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审理中的补充侦查。《刑诉解释》第226条规定:"审判期间,合议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审判期间,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 第12题:

    问答题
    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判决宣告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定性错误,李某犯了抢劫罪,遂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提出抗诉。被告人李某未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某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是否可以上诉?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对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告人李某可以上诉。《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县法院在审理赵某抢劫案过程中,发现被告人赵某可能有立功的法定量刑情节,但检察院的起诉书及所移送的证据材料中却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此时,审理本案的合议庭应按下列哪种方法处理?( )

    A.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B.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C.可以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D.应当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某县法院在审理赵康抢劫案过程中,发现被告人赵康可能有立功的法定量刑情节,但检察院的起诉书及所移送的证据材料中却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此时,审理本案的合议庭应按下列哪种方法处理?( )A.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B.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C.可以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D.应当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正确答案: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9条规定:“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本题考查的就是该条文中“应当”和“可以”的区别,以及相应的处理方式。根据法条,可直接选B。

  • 第15题: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一处理方式是正确的?( )

    A.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投毒案,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根本没有作案时间,遂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B.在审查张某、郑某共同杀人案的过程中,张某在押但郑某潜逃,遂全案中止审查起诉

    C.甲县公安局将王某抢劫案移送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王某可能会被判处死刑,遂将案件退回

    D.甲县检察院受理移送起诉的李某诈骗案,认为应当由李某居住地的乙县检察院起诉,遂将案卷材料移送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未通知甲县公安局


    正确答案:A
    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39条的规定。选项A正确。《高检规则》第262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选项A中,关于投毒案,周某没作案时间,说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 第16题:

    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对此,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

    A.继续审理伤害案,将抢劫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B.鉴于伤害案属于可以公诉的案件,将伤害案与抢劫案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C.继续审理伤害案,建议检察院对抢劫案予以起诉
    D.对伤害案延期审理,待检察院对抢劫案起诉后一并予以审理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的问题。抢劫案属于需要立案侦查才能查明的公诉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将抢劫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 第17题:

    法院在审理一起抢夺案时,发现被告人朱某可能有自首情节,但起诉书和移送材料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关于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运用庭外调查权调查核实
    B.通知检察院移送
    C.裁定驳回起诉
    D.根据已有证据定罪量刑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延期审理的规定。根据《刑诉解释》第226条第1款的规定,审判期间,合议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选项8正确。

  • 第18题:

    某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况某故意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法定的量刑情节,但人民检察院所移送的证据材料中却不具备这方面的内容。对此,合议庭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

    A:可以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B:应当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C: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D: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答案:C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226条的规定,合议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审判期间,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应当提醒考生特别注意的是,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合议庭可以建议而非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 第19题:


    李某、赵某、吴某盗窃案


    李某,女,28岁,下岗工人。 2010年10月至12月间,李某伙同邻居赵某、吴某实施盗窃案3起,窃得财物价值计10万元。 12月5日,李某等人再次进行盗窃时被治安联防队员张某发现。张某立即到附近的人民法院报案,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工作太忙,这种情况应当由公安机关处理。


    公安机关将李某等人抓获归案后,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侦查期间,发现李某已怀孕3个月,于是由其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管制并剥夺政治权利的哥哥作保予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李某几次企图自杀,公安机关得知后遂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正在怀孕不能逮捕为由不予批准。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经两次补充侦查后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该案证据不足,但考虑到公安机关已作了两次补充侦查,遂于201 1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李某的哥哥作为辩护人要求传唤知情人出庭作证,合议庭同意该请求,裁定中止审理。201 1年3月7日,人民法院认为李某盗窃一案,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李某有罪,作出无罪判决。


    判决宣告后,被告人李某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抗诉。 3月25日,人民检察院掌握了李某犯罪的新的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出公诉,人民法院认为没有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驳回人民检察院的起诉。


    【问题】


    试分析本案中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本案刑事诉讼程序中有以下一些不当之处:


    1.人民法院不接受报案是错误的。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无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当接受。


    2.由李某被限制人身自由并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哥哥作保证人取保候审不符合法律规定。李某的哥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保证人的条件。


    3.在李某企图自杀的情形下,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有悖于法律规定。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应当批准逮捕。


    4.人民检察院对于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的案件提起公诉,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对于经过两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5.李某的哥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法庭宣布中止审理是错误的。这符合延期审理的规定,应决定延期审理。


    6.由李某的哥哥担任辩护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禁止正在被执行刑罚或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担任辩护人。李某的哥哥被判处管制并被剥夺政治权利,所以不能担任辩护人。


    7.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是错误的,应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此两种无罪判决是有区别的。


    8.人民法院认为没有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因而驳回人民检察院的起诉是错误的。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人民检察院掌握了新证据后再次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第20题:

    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判决宣告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定性错误,李某犯了抢劫罪,遂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提出抗诉。被告人李某未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某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县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本案中,县人民检察院将抗诉书直接提交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是错误的。《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本案正确的方式应该是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县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第21题:

    某县法院在审理赵康抢劫案过程中,发现被告人赵康可能有立功的法定量刑情节,但检察院的起诉书及所移送的证据材料中却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此时,该法院立案庭的处理方法应当是()

    • A、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 B、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 C、可以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 D、应当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某县法院在对赵某抢劫案审理前准备阶段中,发现被告人赵某可能有立功的法定量刑情节,但检察院的起诉书及所移送的证据材料中却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此时,审理本案的合议庭()。
    A

    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B

    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C

    可以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D

    应当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判决宣告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定性错误,李某犯了抢劫罪,遂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提出抗诉。被告人李某未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某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县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本案中,县人民检察院将抗诉书直接提交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是错误的。《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本案正确的方式应该是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县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