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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共谋次日杀李某。次日,甲因胃痛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李某。关于本案,正确的说法是(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D.甲承担故意杀人未遂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E.甲与乙共同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题目

甲与乙共谋次日杀李某。次日,甲因胃痛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李某。关于本案,正确的说法是( )。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D.甲承担故意杀人未遂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E.甲与乙共同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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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D.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答案:A,D
    解析:
    甲、乙二人共谋杀害丙,客观上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主观上具有共同犯罪故意,二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在共同实行犯罪的场合,其中一人犯罪既遂的,共同犯罪整体既遂,全体共犯人承担既遂的罪责。对其他共同犯罪人不需要考虑未完成罪的问题,只是考虑作用大小区分主犯、从犯。C选项说法错误,D选项说法正确。

  • 第2题: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D.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答案:A,D
    解析:
    。甲乙这种行为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共谋共同正犯,即共同犯罪的行为人之间仅有共同共谋行为,没有共同实行行为的共犯。甲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的行为巳经超出了犯意表示的阶段,属于共同的犯罪预备行为。我国刑法处罚预备犯,因此甲乙巳经构成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的犯罪行为都是共同犯罪的一部分,隶属于共同犯罪这个整体。既然甲乙的犯罪行为是一个整体,那么就不存在甲的犯罪行为处于预备形态,乙的犯罪 行为处于既遂形态的可能,而且甲虽然因为腹泻没能前往犯罪地点,但其并未阻止乙的犯罪行为,因此二人共同构成故意杀人罪,并均须为杀人既遂的犯罪结果负责,均应承担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 第3题:

    甲与赵某共谋共同杀苏某,但赵某因病没有前往犯罪地点,由甲一人杀死苏某,两人成立共同犯罪


    正确

  • 第4题:

    甲与乙通奸后共谋杀害乙的丈夫,甲将一包毒药交给乙,乙因愧疚而没有投毒,并到公安机关自首。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甲成立犯罪未遂,乙成立犯罪中止
    B.甲成立犯罪预备,乙成立犯罪中止
    C.甲、乙均成立犯罪中止
    D.甲、乙均不构成犯罪

    答案:B
    解析:
    甲和乙已经实施了商议犯罪计划、准备犯罪工具的犯罪预备行为,超出了犯意表示阶段,进入到预备阶段,但并未进一步实施实行行为,因此甲、乙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D选项错误。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自动放弃犯罪且具备有效性的,单独成立犯罪中止,中止的效力不及于其他共同犯罪人,其他共同犯罪人应认定为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本案中,乙自动放弃犯罪并避免了犯罪结果发生,成立犯罪中止;由于乙在预备阶段中止,而整个共同犯罪的进程从属于实行犯,甲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进入实行阶段,因此属于犯罪预备。B选项正确,AC选项错误。

  • 第5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共谋杀丙,二人携带枪支来到丙的住处,甲向丙开了一枪,将丙打伤。甲看到丙很痛苦,就自动停止射击,退到屋外。乙开枪将丙杀死。甲成立犯罪中止,乙成立犯罪既遂
    B:甲、乙共谋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前去杀死了丙。甲成立犯罪预备,乙成立犯罪既遂
    C:甲、乙共谋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前去杀丙,但在举枪射击时,被对方一脚踹倒在地动弹不得。甲成立犯罪预备,乙成立犯罪未遂
    D:甲、乙、丙三人共谋对丁女实施轮奸,共同对丁女实施暴力后,甲、乙实施了奸淫行为,但丙因丁女的苦苦恳求,出于怜悯放弃了强奸行为。本案中,甲、乙、丙都成立强奸罪的既遂

    答案:D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详解:A项中,根据刑法共同正犯的理论,如果共同正犯中的一部分正犯中止自己的行为,但其他正犯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时,均不成立中止犯,而应成立既遂犯,二人均成立既遂。B选项中,二人均为既遂;共同正犯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就是共同正犯的未遂,故C选项中二人均成立犯罪未遂;D选项,丙放弃奸淫行为的情节,对丙而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