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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丁某将该画拿到装裱店进行装裱,没有支付装裱费,装裱店留置了该画,( )。A.装裱店有催告丁支付装裱费用的义务B.如果经过催告,丁仍然不支付价款,则装裱店可以将该画变价处分C.在实现担保物权时,装裱店优先于丁受偿D.装裱店留置了该画之后,丁的质权消灭E.装裱店在留置期间有妥善保管该画的义务

题目

如果丁某将该画拿到装裱店进行装裱,没有支付装裱费,装裱店留置了该画,( )。

A.装裱店有催告丁支付装裱费用的义务

B.如果经过催告,丁仍然不支付价款,则装裱店可以将该画变价处分

C.在实现担保物权时,装裱店优先于丁受偿

D.装裱店留置了该画之后,丁的质权消灭

E.装裱店在留置期间有妥善保管该画的义务


相似考题

3.阅读以下文字,完成11~15题。 书画的装裱是伴随着书画创作产生和发展的一种特殊的工艺。 至迟在两晋时代,书画装裱进入初创时期,在选材、样式及技法上还并不完善。南北朝时,书画装裱有了初步的发展,产生了卷轴这种装裱样式。唐代,以人物、山水、楼宇为题材的大幅绘画勃然兴起,书画装裱获得了很大发展,产生了挂轴和册页这两种新的装裱样式。五代的历史非常短暂,但绘画艺术却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一时期,由于画绢幅面的扩大,大型绘画的创作就成为可能。一些作品成为屏风的装饰,而后人可能在屏风修理过程中,将其以单幅作品的形式进行装裱和收藏。 宋代书画名家层出不穷,书画装裱飞跃发展。宋代帝王十分喜好书画,在宫廷内设立翰林图书院,以奉绘事;同时又设立专门装裱书画的作坊,制定装裱书画的格式。此时,书画装裱工艺进入成熟阶段,装裱样式有了新的发展,产生了著名的“宣和装”手卷。随着丝织技术的发展,各种质地花纹的织物为书画装裱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被广泛用作装裱材料。不过,著名书画家米芾认为:绢比纸耐磨,书画展开和卷起过程中二者的相互摩擦容易导致书画磨损,因而.他主张以纸来托裱书画。他的这种观点对后世书画的保存产生了重要影响。 明代是我国绘画发展的重要时期,书画装裱也进入发展的黄金时期。明朝皇帝把仁智殿作为御用画院,并设立了专门从事书画装裱的机构。此时,江南地区出现了一批通晓诗文书画的文人雅士,文人画有了很大的发展。在这种背景下,以苏州为【甲】的“苏裱,,开始兴起并广受【乙】,书画装裱出现了“普天之下独逊吴中”的景象。在书画装裱样式方面,原有的手卷、册页等装裱样式更加完备,挂轴已经基本定型并开始普及,万历年问在挂轴的基础上,产生了对联这种新的装裱样式。在装裱理论方面,周嘉胄所著的《装潢志》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书画装裱理论著作。 书画装裱因为所在的地区以及使用的工具、材料的不同,加上装裱格调、工艺的差异,形成了不同的流派和风格。清朝出现的“京裱”与“苏裱”一起成为中国书画装裱的两个主要流派。 “京裱”古朴庄重,讲求防燥、防裂;“苏裱”工艺精湛,用料考究,讲求防霉、防蛀。直至今日,这两个流派仍然影响着中国的书画装裱。 书画装裱能够更好地表现书画的艺术魅力,使书画得以长期保存,对繁荣传统文化发挥着独特作用。《五牛图》、《清明上河图》等珍贵名画能够幸存至今,很大程度上是经过装裱与修复的缘故。 下列关于“书画装裱”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书画装裱选材、样式及技法的不完善使书画装裱发展迟缓 B.各种质地花纹的织物使书匦装裱材料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 C.书画创作的繁荣能促进书画装裱工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 D.统治者的重视促进了宋明两代书画装裱工艺的不断发展

更多“如果丁某将该画拿到装裱店进行装裱,没有支付装裱费,装裱店留置了该画,( )。A.装裱店有催告丁支付 ”相关问题
  • 第1题:

    二、(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5—7题。

    书画的装裱

    书画装裱是伴随着书画创作产生和发展的一种特殊的工艺。

    至迟在两晋时代,书画装裱进入初创时期,在选材、样式及技法上还并不完善。南北朝时,书画装裱有了初步发展,产生了卷轴这种装裱样式。 唐代,以人物、山水、楼宇为题材的大幅绘画勃然兴起,书画装裱获得了很大发展,产生了卷轴和册页这两种新的装裱样式。五代历史非常短暂,但绘画艺术却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一时期,由于画绢幅面的扩大,大型绘画的创作成为可能。一些作品成为屏风的装饰,而后人可能在屏风修理过程中,将其以单幅作品的形式进行装裱和收藏。

    宋代书画名家层出不穷,书画装裱飞跃发展。宋代帝王十分喜好书画,在宫廷内设立翰林图书院,以奉绘事;同时又设立装裱书画的作坊,制定装裱书画的格式。此时,书画装裱工艺进入成熟阶段,装裱样式有了新的发展,产生了著名的“宣和装”手卷。随着丝织技术的发展,各种质地花纹的织物为书画装裱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被广泛用作装裱材料。不过,著名书画家米芾认为:绢比纸耐磨,书画展开和卷起过程中二者的相互摩擦容易导致书画磨损。因而,他主张以纸来托裱书画,他的这种观点对后世书画的保存产生了重要影响。

    明代是我国绘画发展的重要时期,书画装裱进入发展的黄金时期。明朝皇帝把仁智殿作为御用画院,并设立了专门从事书画装裱的机构。此时,江南地区出现了一批通晓诗文书画的文人雅士,文人画有了很大的发展。在这种背景下,以苏州为发祥地的“苏裱”开始兴起并广受推崇,书画装裱出现了“普天之下独逊吴中”的景象。在书画装裱样式方面,原有的手卷、册页等在装裱样式上更加完备,挂轴画已经基本定型并开始普及,万历年间在挂轴的基础上,产生了对联这种新的装裱样式。在装裱理论方面,周嘉胄所著的《装潢志》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书画装裱理论著作。

    书画装裱因为所在的地区以及使用的工具、材料的不同,加上装裱格调、工艺的差异,形成了不同的流派和风格。清代出现的“京裱”与“苏裱” 并称为中国书画装裱的两个主要流派。“京裱”古朴庄重,讲求防燥、防裂;“苏裱”工艺精湛,用料考究,讲求防霉、防蛀,直至今日,这两个流派仍然影响着中国的书画装裱。

    书画装裱能够更好地表现书画的艺术魅力,使书画得以长期保存,对繁荣传统文化发挥着独特作用。《五牛图》《清明上河图》等珍贵名画能够幸存至今,很大程度上是经过装裱与修复的缘故。

    5、下列关于“书画装裱”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书画装裱选材、样式及技法的不完善使书画装裱发展迟缓

    B、各种质地花纹的织物使书画装裱材料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

    C、书画创作的繁荣能促进书画装裱工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

    D、统治者的重视促进了宋明两代书画装裱工艺的不断发展。


    正确答案:A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理解文中重要词语的含义。文中没有提到书画装裱发展缓慢,书画装裱选材、样式及技法的不完善不是书画装裱发展迟缓的原因,

  • 第2题:

    某书画装裱店与著名书法家赵某签订了一份委托书法作品创作合同。双方约定,赵某交付装裱店20副对联作品,装裱店支付赵某5000元报酬:赵某因不慎跌倒致使右臂受伤,不能创作,于是他委托他儿子代为书写了全部对联,以此交付装裱店,装裱店支付了全部报酬:但是不久装裱店感到作品风格与赵某不同,遂请专家鉴定,结果发现属他人作品。 问: (1)赵某能否委托他的儿子代理其创作? (2)赵某儿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


    答案:
    解析:
    (1)《民法总则》第161条第2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本案中合同既约定由赵某创作全部对联,同时书法创作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是不得代理的行为,赵某无权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2)赵某儿子的行为不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民事行为,它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经被代理人追认可以产生代理效果。但是不得代理的法律行为是不能由他人代理的行为,即使有合法的委托也不行。这些行为主要是具有人身属性的行为、违法行为或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不得代理的行为。

  • 第3题:

    2017年10月,某书画装裱店与某美术学院著名书法家赵某签订了一份委托书法作品创作合同。双方约定,赵某在2018年2月以前交付装裱店20副对联作品,装裱店支付赵某2万元报酬。2017年12月,赵某因不慎跌倒致使右臂受伤,不能创作,于是他委托自己的儿子代为书写了全部对联,以此交付装裱店,装裱店支付了全部报酬。但是,不久装裱店感到作品风格与赵某不同,遂请专家作鉴定,结果发现属他人作品。 问题: 1、赵某能否委托他的儿子代理其创作? 2、赵某儿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


    错误

  • 第4题:

    如果丁某将该画拿到装裱店进行装裱,没有支付装裱费,装裱店留置了该画,( )。

    A.装裱店有催告丁支付装裱费用的义务

    B.如果经过催告,丁仍然不支付价款,则装裱店可以将该画变价处分

    C.在实现担保物权时,装裱店优先于丁受偿

    D.装裱店留置了该画之后,丁的质权消灭

    E.装裱店在留置期间有妥善保管该画的义务


    正确答案:ABCE
    本题考核留置权与质权的竞合。质权具有留置的效力,被质押的财产上设定留置权的,并不导致质权的消灭,质权依然有效,但是留置权优先于质权受偿。

  • 第5题:


    赵某、李某、周某等买卖古画纠纷案


    赵某、钱某、孙某三人于2010年10月18日共同出资4万元(赵某出资2万元,钱某、孙某各出资l万元)购买了一幅古画。三人商定,由赵某保管,并约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卖此画。 1 1月2日,赵某的邻居李某见到此画,大为欣赏,表示愿意出高价买得此画。于是赵某便以6万元的价格将画卖给了李某。 1 1月20日,赵某将卖画的情况告诉了钱某和孙某,他们觉得画的卖价还可以,便要求分得卖画所得款,赵某随后分别给了钱某和孙某各2万元。


    李某买得此画后,于12月9日又将该画以7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周某,双方约定周某先付4万元,余款在4个月内付清,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李某保留该画的所有权。周某的表弟吴某也很喜欢该画,12月24日,吴某以8万元的价格从周某那里买得此画。吴某觉得画的装裱不好,便将它送到点石斋装裱店装裱。因为吴某没有按期付给装裱店装裱费用,该画被装裱店留置。点石斋装裱店通知吴某在30天内付清费用,否则将处理该画。吴某因忙于婚事,在30天内未支付该费用。于是装裱店便将该画折价受偿,扣除其费用后,将余款补偿给吴某。吴某得知此情况后,表示坚决反对。


    其间,李某因需用钱,于12月16日将该画抵押给郑某,郑某此前就知道李某有这幅画。双方签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来郑某在点石斋装裱店见到此画,这才知道李某在抵押该画之前已将该画卖给了周某。周某于201 1年2月死亡,其财产由其妻子和儿子继承。于是郑某便去找李某理论。李某又找到吴某,要求其返回该画。


    【问题】


    1.赵与李之间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李某与周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周某是否享有该画的所有权?若周某已经向李某支付了6万元的价款,李某是否可以主张取回此画?


    4.吴某是否应当将画返还给李某?为什么?


    5.装裱店行使留置权的做法是否妥当?


    6.李某能否以该画抵押?为什么?


    7.对于周某的做法,李某应如何主张权利?




    答案:
    解析:

    1.赵某与李某之间的买卖行为有效,因为其行为已经得到钱某和孙某的追认。


    2.李某与周某已经达成买卖画的协议,该买卖行为符合民法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该合同有效。


    3.周某不享有所有权,李某不可以主张取回该画。因合同中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只有在周某付清画款后,该画的所有权才发生转移。而周某在2011年2月死亡,余款尚未付清。同时,周某支付6万元已超过该画总价款的75%,因而李某不得要求取回。


    4.不应当。因为吴某可以基于善意取得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5.装裱店虽对该画有留置权,但留置权行使不当。


    6.李某可将该画抵押给郑某,因为当时李某仍为该画的所有人。


    7.李某应依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周某的财产继承人(其妻子和儿子)在所继承的遗产限额内予以清偿画的余款。



    此类题目涉及的法律关系是解题重点,本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有:(1)赵、钱、孙的共有关系;(2)赵、钱、孙与李的买卖关系;(3)李与周的买卖关系;(4)周与吴的买卖关系;(5)吴与装裱店间的承揽关系和留置关系;(6)李与郑之间的抵押关系、借贷关系;(7)周死亡之后的财产继承关系;(8)李与周的妻子、儿子间债的清偿关系。还应当注意掌握动产抵押与善意取得的认定及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