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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甲对乙实施了伤害行为后,被他人扭送到派出所。在被讯问中,甲又主动交代了自己曾经实施的抢劫行为。对甲的抢劫行为的处罚原则是( )。A.以自首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以自首论,可以免除处罚C.不以自首论,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以立功论,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题目

如果甲对乙实施了伤害行为后,被他人扭送到派出所。在被讯问中,甲又主动交代了自己曾经实施的抢劫行为。对甲的抢劫行为的处罚原则是( )。

A.以自首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以自首论,可以免除处罚

C.不以自首论,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以立功论,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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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如果甲对乙实施了伤害行为后,被他人扭送到派出所。在被讯问中,甲又主动交代了自己曾经实施的抢劫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

    A.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全部事实和经过

    B.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

    C.甲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

    D.甲给监察局打电话,承认自己收受他人1万元贿赂,并交代了事情经过,然后出走不知所踪


    正确答案:A

    我国《刑法》67条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行为

  • 第2题:

    :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 )。

    A.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全部事实和经过

    B.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甲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

    C.甲和乙共同盗窃之后,甲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

    D.甲给监察局打电话,承认自己收受他人l万元贿赂,并交代了事情经过,然后出走不知所踪


    正确答案:A
     A选项正确;根据最高院l998年第8号司法解释,亲友送犯罪人投案的,也视为自动投案。B选项错误:共同犯罪人成立自首,必须如实交代自己和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C选项错误:甲揭发乙的共同犯罪以外的诈骗罪,属于立功。D选项错误:成立自首,必须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逃避司法追究的不能构成自首。故选A。

  • 第3题:

    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

    A: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全部事实和经过
    B: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
    C:甲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
    D:甲给监察局打电话,承认自己收受他人1万元贿赂,并交代了事情经过,然后出走不知所踪

    答案:A
    解析:
    A选项中,甲父将甲送到派出所,符合“视为自动投案”,甲还供述了自己罪刑,应认定为自首。B选项中,甲并没有供述共同犯罪中的同案犯乙,不应认定为自首。C选项中,甲只是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并没有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D选项中,甲不符合自动投案的条件,不能认定为自首。

  • 第4题:

    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 )

    A.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全部事实和经过

    B.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

    C.甲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 _

    D.甲给监察局打电话,承认自己收受他人1万元贿赂,并交代了事情经过,然后出走不知所踪


    正确答案:A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A选项正确。
    该解释第1条还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B选项中未供述同案犯乙,C选项中未供述本人罪行,均不成立自首。
    依据该解释第1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D选项中甲出走不知所踪,属于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情况,也不能认定为自首。

  • 第5题:

    :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 )

    A.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全部事实和经过

    B.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甲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

    C.甲和乙共同盗窃之后,甲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

    D.甲给监察局打电话,承认自己收受他人1万元贿赂,并交代了事情经过,然后出走不知所踪


    正确答案:A
     A选项正确:根据最高院1998年第8号司法解释,亲友送犯罪人投案的,也视为自动投案。B选项错误:共同犯罪人成立自首,必须如实交代自己和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C选项错误:甲揭发乙的共同犯罪以外的诈骗罪,属于立功。D选项错误:成立自首,必须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逃避司法追究的不能构成自首。故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