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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套项目不包括( )。A.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B.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C. 医保基金的管理D.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

题目

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套项目不包括( )。

A.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

B.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

C. 医保基金的管理

D.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C
更多“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套项目不包括( )。A.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B.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付费的药品目录是

    A.《国家非处方药目录》

    B.《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目录”

    C.《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目录”

    D.《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目录》

    E.《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正确答案:5.B
    第六条规定:《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在《国家基本药物》的基础上遴选,并分“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甲类目录”的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第七条规定:“甲类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适当进行调整,增加和减少的品种数之和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5%。第八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以下原则支付。使用“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个人自付的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 第2题: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付费的药品目录是
    A.《国家非处方药目录》
    B.《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目录”
    C.《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目录”
    D.《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目录》
    E.《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答案:C
    解析:
    本组题考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在《国家基本药物》的基础上遴选,并分“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甲类目录”的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 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
    第七条:“甲类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适当进行调整,增加和减少的品种数之和不得超过国家 制定的“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目录》“乙类目录”中易滥用、毒副作用大的药品,可按临床适应症和医院级别分别予以限定。
    第八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以下原则支付。使用“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 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个人自付的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使用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外,均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 第3题:

    我国《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规定,非疾病治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予以支付费用。


    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 第4题: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的药品是


    正确答案:D

  • 第5题: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付费的药品目录是

    A.《国家非处方药目录》
    B.《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目录”
    C.《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目录”
    D.《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目录》
    E.《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答案:C
    解析:
    C
    解析:(1)《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在《国家基本药物》的基础上遴选,并分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①甲类目录的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甲类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②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适当进行调整,增加和减少的品种数之和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5%。(2)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费用的支付原则:①使用“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②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③使用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外,均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