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中明确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A、3%
B、4%
C、5%
D、6%
第1题:
2009年出台的《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 )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A.3%
B.4%
C.5%
D.6%
第2题:
【判断题】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A.Y.是
B.N.否
第3题:
36、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4题:
根据2009年发布的《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在不超过工资总额( )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A.4%
B.5%
C.6%
D.8%
第5题:
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