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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与田女士曾同居两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有一非婚生女儿由田女士扶养。王先生遇车祸不幸过世,且其没有其他亲属。关于王先生的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田女士继承B.由非婚生子女继承C.由田女士与其未婚生子女共同继承D.田女士与其未婚生子女都不能继承

题目

王先生与田女士曾同居两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有一非婚生女儿由田女士扶养。王先生遇车祸不幸过世,且其没有其他亲属。关于王先生的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由田女士继承

B.由非婚生子女继承

C.由田女士与其未婚生子女共同继承

D.田女士与其未婚生子女都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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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赵女士晚年由保姆照顾的比较多,生前与保姆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由保姆给赵女士养老送终,她的财产全部给保姆。后来赵女士的女儿失业下岗,生活没有以前那么美满,于是赵女士又立了份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女儿。赵女士去世后保姆与赵女士的女儿关于财产的分配发生争执,告上法庭,法庭该如何判决()。

    A.由于赵女士立的遗嘱在遗赠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嘱有效,又因赵女士立过遗赠抚养协议,因此赵女士女儿和保姆各得一半财产
    B.由于赵女士立的遗嘱在遗赠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赠有效,赵女士女儿获得所有财产
    C.由于赵女士生前立过遗赠扶养协议,所以遗嘱无效,财产全归保姆
    D.由于赵女士立的遗嘱在遗赠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赠有效,又因赵女士立过遗赠扶养协议,因此赵女士女儿和保姆共同分割财产,但由于遗嘱在后,所以赵女士的女儿应分得更多的比例

    答案:C
    解析:

  • 第2题:

    李女士在与王先生结婚之后,其父母为其购买了一套住房,该房屋登记在李女士名下,李女士和王先生对该住房没有书面,则该住房归( )所有。

    A.李女士
    B.李女士的父母
    C.王先生
    D.李女士和王先生

    答案:A
    解析:
    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地产包括:①一方的婚前房地产;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地产;③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地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认定为个人财产。

  • 第3题:

    接上题,如果王先生的父母在儿子结婚登记后旅行前,赠给王先生一套房子用于结婚,则有权分配该房产的是()。

    A:赵女士
    B:王先生的父母
    C:王先生的兄弟姐妹
    D:赵女士、王先生的父母

    答案:D
    解析: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第4题:

    王先生与张女士于2009年登记结婚,2012年3月王先生以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起诉与张女士离婚,下列情形中,王先生有权提出离婚的情形是(  )。

    A.张女士于2011年12月做了中止妊娠手术
    B.张女士和与王先生在2011年8月生育一女
    C.张女士在2012年3月时已怀孕3个月
    D.张女士于2011年8月因车祸丧失生育能力

    答案:D
    解析:
    张女士于2011年8月因车祸丧失生育能力,并不是禁止男方提出离婚要求的限制条件。 本题是对诉讼离婚特别规定的考查。《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该规定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婴儿、胎儿的身心健康,在一定条件下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一种限制。

  • 第5题:

    李女士在与王先生结婚之后,其父母为其购买了一套住房,该房屋登记在李女士名下,李女士和王先生对该住房没有书面,则该住房归(  )所有。

    A、李女士
    B、李女士的父母
    C、王先生
    D、李女士和王先生

    答案:A
    解析:
    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地产包括:①一方的婚前房地产;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地产;③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地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认定为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