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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重大资产重组中,未能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义务,导致重组方案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视情节轻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A、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B、行政处罚C、市场禁入D、刑事责任

题目

公众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重大资产重组中,未能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义务,导致重组方案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视情节轻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 A、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 B、行政处罚
  • C、市场禁入
  • D、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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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D
更多“公众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重大资产重组中,未能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义务,导致重组方案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视情节轻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A、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B、行政处罚C、市场禁入D、刑事责任”相关问题
  • 第1题:

    保荐代表人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履行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有( )。
    Ⅰ.监管谈话
    Ⅱ.出具警示函
    Ⅲ.重点关注
    Ⅳ.责令公开说明
    Ⅴ.认定不适当人选

    A:Ⅰ、Ⅲ、Ⅳ
    B:Ⅱ、Ⅲ、Ⅳ
    C:Ⅰ、Ⅳ、Ⅴ
    D:Ⅰ、Ⅱ、Ⅳ、Ⅴ
    E:Ⅰ、Ⅱ、Ⅲ、Ⅳ、Ⅴ

    答案:E
    解析: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和内核负责人违反本办法,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对其采取监管谈话、重点关注、责令进行业务学习、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2题:

    首席风险官有不履行职责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等监管措施。

    A.监管谈话
    B.出具警示函
    C.责令更换
    D.免职

    答案:A,B,C
    解析:
    根据《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29条的规定,首席风险官有不履行职责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更换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

  • 第3题:

    (2019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不包括()。

    A.责令整改
    B.追究刑事责任
    C.出具警示函
    D.监管谈话

    答案:B
    解析: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责令定期报告、责令改正、监管谈话、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暂不受理行政许可相关文件等行政监管措施。

  • 第4题:

    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更换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免除其职务。()


    正确答案:错误

  • 第5题: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 A、责令改正;
    • B、监管谈话;
    • C、出具警示函;
    • D、将其违法违规、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 E、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F、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

    正确答案:A,B,C,D,E,F

  • 第6题: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或者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首席风险官采取下列哪些监管措施?()

    • A、训诫
    • B、监管谈话
    • C、出具警示函
    • D、责令更换

    正确答案:B,C,D

  • 第7题:

    首席风险官有不履行职责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等监管措施。

    • A、监管谈话
    • B、出具警示函
    • C、责令更换
    • D、免职

    正确答案:A,B,C

  • 第8题: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和内核负责人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对其采取()等监管措施。

    • A、监管谈话
    • B、责令进行业务学习
    • C、出具警示函
    • D、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判断题
    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更换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免除其职务。()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证券公司违反《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采取以下(  )等行政监管措施。Ⅰ.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Ⅱ.责令参加培训、责令改正Ⅲ.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Ⅳ.拘留
    A

    Ⅰ、Ⅱ、Ⅲ

    B

    Ⅱ、Ⅲ、Ⅳ

    C

    Ⅰ、Ⅱ、Ⅲ、Ⅳ

    D

    Ⅰ、Ⅳ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为重大资产重组出具财务顾问报告等专业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未履行诚实守信等相应义务,违反行业规范,或者未依法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应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可采取()等相应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
    A

    监管谈话

    B

    出具警示函

    C

    责令公开说明

    D

    责令参加培训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保荐代表人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履行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有(  )。[2015年11月真题]Ⅰ.监管谈话Ⅱ.出具警示函Ⅲ.重点关注Ⅳ.责令公开说明Ⅴ.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A

    Ⅰ、Ⅲ、Ⅳ

    B

    Ⅱ、Ⅲ、Ⅳ

    C

    Ⅰ、Ⅳ、Ⅴ

    D

    Ⅰ、Ⅱ、Ⅳ、Ⅴ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E
    解析: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65条规定,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其他保荐业务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对其采取监管谈话重点关注、责令进行业务学习、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责令处分有关责任人员并报告结果、对保荐机构及其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谴责等监管措施;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13题:

    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 )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更换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

    A.《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B.《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C.《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D.《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

    答案:A
    解析: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九条规定,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或者有第十三条所列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更换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之日起2年内,任何期货公司不得任用该人员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第14题: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不包括(  )。

    A. 责令整改
    B. 追究刑事责任
    C. 出具警示函
    D. 监管谈话

    答案:B
    解析: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责令定期报告、责令改正、监管谈话、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暂不受理行政许可相关文件等行政监管措施。

  • 第15题: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 )等监管措施。
    Ⅰ.责令改正
    Ⅱ.出具警示函
    Ⅲ.罚款
    Ⅳ.将其违法违规、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人诚信档案并公布

    A.Ⅰ、Ⅱ
    B.Ⅰ、Ⅱ、Ⅲ
    C.Ⅰ、Ⅱ、Ⅳ
    D.Ⅰ、Ⅲ、Ⅳ

    答案:C
    解析:
    除Ⅰ、Ⅱ、Ⅳ三项外,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还包括:①监管谈话;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

  • 第16题:

    公众公司董事未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利用收购谋取不当利益的,可能承担的责任包括()。

    • A、被证监会采取监管谈话
    • B、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 C、情节严重的,证监会有权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
    • D、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B,C,D

  • 第17题: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监管措施。

    • A、责令改正
    • B、监管谈话
    • C、出具警示函
    • D、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正确答案:A,B,C,D

  • 第18题:

    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更换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

    • A、《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 B、《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 C、《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 D、《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为重大资产重组出具财务顾问报告等专业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未履行诚实守信等相应义务,违反行业规范,或者未依法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应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可采取()等相应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

    • A、监管谈话
    • B、出具警示函
    • C、责令公开说明
    • D、责令参加培训

    正确答案:A,B,C,D

  • 第20题:

    证监会可以对上市公司和相关主体采取()措施。

    • A、责令改正
    • B、监管谈话
    • C、出具警示函
    • D、认定相关人员为不适当人选,或对其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正确答案:A,B,C,D

  • 第21题:

    单选题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  )等监管措施。Ⅰ.责令改正Ⅱ.出具警示函Ⅲ.罚款Ⅳ.将其违法违规、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A

    Ⅰ、Ⅱ

    B

    Ⅰ、Ⅱ、Ⅲ

    C

    Ⅰ、Ⅱ、Ⅳ

    D

    Ⅰ、Ⅲ、Ⅳ


    正确答案: C
    解析:
    除Ⅰ、Ⅱ、Ⅳ三项外,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还包括:①监管谈话;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督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A

    财务顾问未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的,证监会可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B

    上市公司2019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所购买标的公司2019年盈利预测为1亿元。由于标的公司管理层判断失误,导致标的公司2019年实际盈利为4000万元,证监会可以对相关责任人员出具警示函

    C

    上市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情节严重的,证监会可以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D

    上市公司2019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2019年盈利预测为1亿元,由于所在地发生地震使得实际盈利为6000万元,则在披露年度报告时,上市公司董事长应当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正确答案: A
    解析: BD两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59条规定,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凡因不属于上市公司管理层事前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上市公司所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资产评估报告或者估值报告预测金额的80%,或者实际运营情况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存在较大差距的,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对此承担相应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资产评估机构、估值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在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在同一媒体上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实现利润未达到预测金额50%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上市公司、相关机构及其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监管措施。 A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58条第1款规定,为重大资产重组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资产评估报告、估值报告及其他专业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未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行业规范、业务规则,或者未依法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持续督导义务的,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定期报告、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54条规定,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送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依照《证券法》第197条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暂停或者终止重组活动,并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的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第23题:

    单选题
    保荐代表人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履行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有()。Ⅰ监管谈话Ⅱ出具警示函Ⅲ重点关注Ⅳ责令公开说明Ⅴ认定不适当人选
    A

    Ⅰ、Ⅲ、Ⅳ

    B

    Ⅱ、Ⅲ、Ⅳ

    C

    Ⅰ、Ⅳ、Ⅴ

    D

    Ⅰ、Ⅱ、Ⅳ、Ⅴ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E
    解析: 《保荐办法》(2009年修订)第66条规定,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和内核负责人违反本办法,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对其采取监管谈话、重点关注、责令进行业务学习、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