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重大资产重组中,未能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义务,导致重组方案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视情节轻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更换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免除其职务。()
第5题: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第6题: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或者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首席风险官采取下列哪些监管措施?()
第7题:
首席风险官有不履行职责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等监管措施。
第8题: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和内核负责人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对其采取()等监管措施。
第9题:
对
错
第10题:
Ⅰ、Ⅱ、Ⅲ
Ⅱ、Ⅲ、Ⅳ
Ⅰ、Ⅱ、Ⅲ、Ⅳ
Ⅰ、Ⅳ
第11题:
监管谈话
出具警示函
责令公开说明
责令参加培训
第12题:
Ⅰ、Ⅲ、Ⅳ
Ⅱ、Ⅲ、Ⅳ
Ⅰ、Ⅳ、Ⅴ
Ⅰ、Ⅱ、Ⅳ、Ⅴ
Ⅰ、Ⅱ、Ⅲ、Ⅳ、Ⅴ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公众公司董事未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利用收购谋取不当利益的,可能承担的责任包括()。
第17题: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监管措施。
第18题:
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更换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
第19题:
为重大资产重组出具财务顾问报告等专业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未履行诚实守信等相应义务,违反行业规范,或者未依法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应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可采取()等相应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
第20题:
证监会可以对上市公司和相关主体采取()措施。
第21题:
Ⅰ、Ⅱ
Ⅰ、Ⅱ、Ⅲ
Ⅰ、Ⅱ、Ⅳ
Ⅰ、Ⅲ、Ⅳ
第22题:
财务顾问未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的,证监会可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上市公司2019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所购买标的公司2019年盈利预测为1亿元。由于标的公司管理层判断失误,导致标的公司2019年实际盈利为4000万元,证监会可以对相关责任人员出具警示函
上市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情节严重的,证监会可以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上市公司2019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2019年盈利预测为1亿元,由于所在地发生地震使得实际盈利为6000万元,则在披露年度报告时,上市公司董事长应当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第23题:
Ⅰ、Ⅲ、Ⅳ
Ⅱ、Ⅲ、Ⅳ
Ⅰ、Ⅳ、Ⅴ
Ⅰ、Ⅱ、Ⅳ、Ⅴ
Ⅰ、Ⅱ、Ⅲ、Ⅳ、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