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使用统一的出租汽车顶灯或无空车待租标志的.处以()的罚款.
第1题:
非出租汽车不得装置出租汽车的()。
第2题:
出租汽车应按()的要求,在车顶安装出租汽车顶灯,标志项灯与空车待租标志灯联动,夜间应有照明。
第3题: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提供电召服务时应按照规定开启电召服务标志或()。
第4题:
出租汽车应当按规定安装()。
第5题:
出租汽车必须装有“出租”和“TAXI”字样的()。
第6题:
《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员运营车内无客时,应当显示空车待租标志。
第7题:
出租汽车应安装符合当地出租汽车主管部门规定式样的顶灯标志,并与()联动。
第8题:
客运出租汽车车辆应当按规定安装、配备、使用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出租汽车顶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计价器及空车待租标志,专用座套,车载GPS终端,并保持完好、有效。
第9题:
出租汽车未使用暂停营业标志,空车待租标志灯竖立时,出租汽车是处于()状态。
第10题:
出租汽车应符合下列哪些要求?()
第11题:
依《太原市汽车客运管理服务条例》,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管理机构可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12题:
未按照规定安装、配备、使用出租汽车顶灯、空车待租标志、电子真伪识别装置、营运服务数据采集传输系统的计()分。
第13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出租汽车服务标志?()
第14题:
出租汽车应按()的要求,在车顶安装出租汽车顶灯,标志项灯与空车待租标志灯联动,夜间应有照明。
第15题:
到达目的地后,乘客未付清车费前,不要(),避免发生纠纷。
第16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拍下空车待租标志灯,表明车辆是处于()状态。
第17题:
出租汽车应设有符合规定的空车待租标志、暂停服务标志、顶灯、计价器等专用设施。
第18题:
《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员应按规定使用标志灯,因故暂时不能营运时,应当()。
第19题:
待租状态是指出租汽车内无乘客时,运营标志显示“空车”字样,随时可提供服务的状态。
第20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出车前检查营运装置的内容:检查计价器、空车待租标志和顶灯是否正常;使用打印发票的检查打印纸是否充足。
第21题:
出租汽车车顶必须安装标志顶灯并与空车待租标志灯联动,夜间应有照明。
第22题:
出租汽车要求标志标示统一,其中包括().
第23题:
巡游出租汽车到达目的地后,乘客未付清车费前,不要(),避免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