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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排污申报过程中谎报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题目

对排污申报过程中谎报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相似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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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对资质认定人员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从事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2题:

    如何核定排污申报和环境统计数据?


    正确答案:年报数据是环境监察部门、环境统计部门统一核定,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月报、季报及变更申报数据由环境监察部门根据排污收费有关规定进行核定。核定方法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包括实时监测数据、环境监测站认定的实测数据以及采用物料衡算、排放系数等方法计算的数据等。

  • 第3题:

    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第4题:

    如果网上申报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重复申报,造成多笔重复的待征税款,该如何处理()

    • A、网上申报纳税人自己进行撤销操作
    • B、不要缴纳即可
    • C、重复申报就一定要缴纳
    • D、在后台管理对申报数据进行回退

    正确答案:D

  • 第5题:

    排污申报过程中谎报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正确答案: 据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谎报排污申报登记事项的违法行为有:少报、漏报、瞒报等。

  • 第6题:

    拒绝排污申报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正确答案: 1.排污者每年元月15日前未申报上一年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的视为拒报。
    2.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未在试生产前3个月内办理排污申报手续的视为拒报。
    3.建筑施工单位未在开工15日前办理排污申报手续的视为拒报。
    4.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排放方式、排放强度需做重大改变、未在变更前15日内履行变更申报手续的视为拒报。
    5.排污发生了紧急重大改变,未在改变后3日内履行变更申报手续的视为拒报;未按环保部门规定的其他申报登记时限的,也视为拒报。

  • 第7题:

    问答题
    对拒报、谎报《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试行)》应如何进行核定?

    正确答案: 对拒报、谎报《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试行)》、《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试行)》的,由环境监察机构直接确定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并向排污者送达《排污核定通知书(试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如何对排污申报登记进行核定?

    正确答案: 在排污单位填写排污申报表后,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应对其填报的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及其排污强度进行审核。排污申报登记表的核定,应该把连续监控数据,监测数据,物料衡算数据结合起来,并通过从水源,能源,统计等部门得到有关的数据资料,核对排污者用水量,耗煤量,产品产量等基础数据。通过分析排污者生产经营活动中原料、物料衡算关系,以及历史排污状况,污染调查资料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处理水平等因素,对基础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计算,确定排污单位各种环境要素中污染物的排放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排污申报受理机关是如何划分的?

    正确答案: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局应当切实加强本行政区域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的贯彻实施,其所属的环境监察机构具体负责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县级环境保护局负责行政区划范围内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直辖市、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市区范围内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拒绝排污申报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对拒报水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违法行为,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给予警告或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拒报大气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违法行为,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警告,处5万元以下罚款。
    (3)、对拒报噪声排放申报事项的违法行为,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予以警告或处以罚款。
    (4)、对拒报固体废弃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违法行为,根据《环境保护法》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如何核定排污申报和环境统计数据?

    正确答案: 年报数据是环境监察部门、环境统计部门统一核定,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月报、季报及变更申报数据由环境监察部门根据排污收费有关规定进行核定。核定方法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包括实时监测数据、环境监测站认定的实测数据以及采用物料衡算、排放系数等方法计算的数据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是整个排污费工作的基础。
    A

    排污申报登记

    B

    排污申报登记审核

    C

    排污申报登记核定

    D

    排污费缴纳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按排污申报登记的相关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排放方式,排放口设施,污染防治处理设施需要作改变的,应在变更前()日内,履行变更申报手续,填报();发生紧急变化的,必须在改变后()日内报告并提交该登记表。

    • A、10,《排污申报登记表》,3
    • B、15,《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3
    • C、15,《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2
    • D、10,《排污申报登记表》,2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如何对排污申报登记进行核定?


    正确答案:在排污单位填写排污申报表后,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应对其填报的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及其排污强度进行审核。排污申报登记表的核定,应该把连续监控数据,监测数据,物料衡算数据结合起来,并通过从水源,能源,统计等部门得到有关的数据资料,核对排污者用水量,耗煤量,产品产量等基础数据。通过分析排污者生产经营活动中原料、物料衡算关系,以及历史排污状况,污染调查资料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处理水平等因素,对基础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计算,确定排污单位各种环境要素中污染物的排放量。

  • 第15题:

    我国的排污收费征收程序:排污申报登记、排污申报登记的审核、()、排污税的计算、排污税征收、和排污税的减免缓。


    正确答案:排污申报的核定

  • 第16题:

    如何审核与核定排污申报表?


    正确答案: 应主要从以下7个方面进行审查:
    (1)申报时限是否符合要求;
    (2)申报内容是否齐全;
    (3)供排水量是否平衡;
    (4)物料是否平衡;
    (5)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企业管理水平和排污情况的关系是否平衡;
    (6)产污治污和排污的关系是否平衡;
    (7)年经营的排污情况和月、日生产经营的排污情况是否一致。

  • 第17题:

    ()是整个排污费工作的基础。

    • A、排污申报登记
    • B、排污申报登记审核
    • C、排污申报登记核定
    • D、排污费缴纳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污水排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的排污单位不需要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9题:

    判断题
    污水排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的排污单位不需要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拒绝排污申报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正确答案: 1.排污者每年元月15日前未申报上一年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的视为拒报。
    2.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未在试生产前3个月内办理排污申报手续的视为拒报。
    3.建筑施工单位未在开工15日前办理排污申报手续的视为拒报。
    4.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排放方式、排放强度需做重大改变、未在变更前15日内履行变更申报手续的视为拒报。
    5.排污发生了紧急重大改变,未在改变后3日内履行变更申报手续的视为拒报;未按环保部门规定的其他申报登记时限的,也视为拒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排污申报过程中谎报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正确答案: 据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谎报排污申报登记事项的违法行为有:少报、漏报、瞒报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排污申报范围与纳入环境统计重点调查企业范围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3]64号文规定:环境监察机构应要求所辖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一切排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填报排污申报登记表,各地可根据辖区内的情况用一至两年的时间,先重点后全面开展申报工作。重点污染源范围与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一致,每年根据辖区的排污单位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包括:
    (1)以所有污染源(包括已开始试生产的建设项目)排污申报登记数据为总体,按个体单位排污量大小降序排列,筛选出的占排污总量85%以上的单位。筛选项目为国家重点控制的主要污染物: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烟尘、粉尘、固废产生量等,只要其中有一项被筛选上,就纳入重点污染源名单。
    (2)具备下述情况之一的,也纳入重点污染源名单:
    ①污水处理厂(场)、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火力发电厂;
    ②排放废水中有重金属类有害物质的排污单位;
    ③产生危险废物的排污单位。
    ④下级的重点污染源名单必须包括上级重点污染源名单中位于本辖区内的企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如何审核与核定排污申报表?

    正确答案: 应主要从以下7个方面进行审查:
    (1)申报时限是否符合要求;
    (2)申报内容是否齐全;
    (3)供排水量是否平衡;
    (4)物料是否平衡;
    (5)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企业管理水平和排污情况的关系是否平衡;
    (6)产污治污和排污的关系是否平衡;
    (7)年经营的排污情况和月、日生产经营的排污情况是否一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对排污申报过程中谎报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对谎报水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根据《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纲则》,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下罚款。
    (2)对谎报大气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根据《大气防治法》给予警告或处5万元以下罚款。
    (3)对谎报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排污申报登记事项的,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