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是什么?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是什么?
第4题: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是什么?
第5题:
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第6题:
民办非企业单位终止的两种情形为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下列符合注销登记的情形是( )。
第7题:
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举办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民政局窗口提出申请,市民政局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准予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发给相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第8题:
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担当其业务主管单位,在90日内找不到新的业务主管单位
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印章
设立分支机构
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评估等级
税务登记证号
举办单位
第12题: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简述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第16题: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业务主管单位,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第17题:
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是什么?
第18题:
试述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条件。
第19题:
第20题:
第21题:
业务主管单位
评估等级
税务登记证号
举办单位
第22题:
第23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