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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指纳税人或者或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欺骗、隐瞒等各种虚假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工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包括个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而且具有偷逃应纳税款的目的。
注意以下问题:
1、区分偷税与漏税的界限。
2、区分偷税与避税的界限。
3、区分偷税罪与一般偷税行为的界限。
4、根据2002年《解释》第2条第5款的规定,纳税人、税款扣缴义务人因同一偷税犯罪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又被移送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更多“什么是偷税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哪些问题?Q”相关问题
  • 第1题: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限?


    参考答案:

    特征:
    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也损害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界限:
    1、区分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非罪的界限。
    2、数罪的认定。


  • 第2题:

    受贿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谋取利益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制度。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界限:
    1、受贿罪与非罪的界限。
    2、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3、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4、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界限。

  • 第3题:

    什么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境,偷逃关税,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口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关税征管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 第4题:

    什么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人格、名誉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而强制猥亵或侮辱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界限:
    1、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别是看行为人是使用强制性手段和方法,以及这种强制性是否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如果行为人对妇女实施猥亵、侮辱行为并未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的强制性手段,就不能以犯罪论处。

  • 第5题:

    徇私枉法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界限:
    1、本罪非罪的界限。区别是看行主人主观上是否具有徇私枉法的故意。
    2、本罪与窝藏、包庇罪的界限。
    二者都是破坏司法活动的犯罪都可能使有罪的人不受追诉。主体不同、客观主面不同。
    3、徇私枉法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 第6题:

    问答题
    徇私枉法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界限:
    1、本罪非罪的界限。区别是看行主人主观上是否具有徇私枉法的故意。
    2、本罪与窝藏、包庇罪的界限。
    二者都是破坏司法活动的犯罪都可能使有罪的人不受追诉。主体不同、客观主面不同。
    3、徇私枉法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人民法院正常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
    4、主观是故意。
    界限:
    1、本罪与非罪界限。
    区分:
    一是行为人主观上上否存在枉法法裁判的故意。
    二是枉法裁判行为是否情节严重。
    2、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与徇私枉法罪的界限。
    区别于发生场合不同、主体不同、客观方面构成条件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什么是玩忽职守罪?它具有哪些特征?认定本罪应注意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
    4、主观是过失。
    界限:
    1、玩忽职守罪与非罪的界限。
    二者区别本罪行为是否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如果玩忽职守行为没有造成重大损失,不能构成犯罪。
    2、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区别;犯罪主体不同、客体不同、犯罪发生的场合不同。
    3、本罪与滥用职权罪界限。
    区别:犯罪主观方面不同、犯罪行为方式不同
    4、本罪与其他玩忽职守罪界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什么是强迫交易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

    正确答案: 指以暴力、威胁手须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得的行为。
    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市场的管理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须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认定本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犯罪。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什么是偷税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指纳税人或者或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欺骗、隐瞒等各种虚假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工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包括个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而且具有偷逃应纳税款的目的。
    注意以下问题:
    1、区分偷税与漏税的界限。
    2、区分偷税与避税的界限。
    3、区分偷税罪与一般偷税行为的界限。
    4、根据2002年《解释》第2条第5款的规定,纳税人、税款扣缴义务人因同一偷税犯罪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又被移送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什么是抢劫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应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用权也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界限:
    1、抢劫罪与非罪的界限。抢劫罪既侵害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其客体的双重性决定了本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
    2、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刑法典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未遂标准,
    一是认为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应当以是否抢得财物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
    二是认为抢劫罪虽然是侵犯财产罪,但同是也侵犯了人身权利。
    三是认为抢劫罪是双重客体,应当在不同的情况下以不同的标准区分既遂与未遂。如果抢劫行为造成伤害或者死亡结果,则不论是否取得财物,都成立抢劫既遂。
    4、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为抢劫而预谋杀人或抢劫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而故意杀人的应认定为抢劫罪,而杀人是其为达到劫取财物的目的。
    5、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所属类罪不同;侵犯对象不同;手段行为不完全相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和地点不同;犯罪主体不同。
    6、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犯罪客体不同;在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对犯罪结果的要求不同;在主观内容上有所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什么是生产、销售伪劣产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生产者销售在产掺杂、掺假,以假允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市场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3、主观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又包括单位,具体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界限:
    1、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非罪的界限。一是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二是要严格界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含义;三是看销售金额大小。
    2、区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等特定种类的伪劣产品犯罪的界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是不特定的,而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等犯罪对象是特定的。
    3、停止形态的认定。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4、共同犯罪的认定。
    5、数罪的认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什么是强迫交易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


    参考答案:

    指以暴力、威胁手须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得的行为。
    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市场的管理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须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认定本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犯罪。


  • 第14题:

    什么是玩忽职守罪?它具有哪些特征?认定本罪应注意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
    4、主观是过失。
    界限:
    1、玩忽职守罪与非罪的界限。
    二者区别本罪行为是否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如果玩忽职守行为没有造成重大损失,不能构成犯罪。
    2、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区别;犯罪主体不同、客体不同、犯罪发生的场合不同。
    3、本罪与滥用职权罪界限。
    区别:犯罪主观方面不同、犯罪行为方式不同
    4、本罪与其他玩忽职守罪界限。

  • 第15题:

    什么是抢劫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应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用权也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界限:
    1、抢劫罪与非罪的界限。抢劫罪既侵害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其客体的双重性决定了本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
    2、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刑法典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未遂标准,
    一是认为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应当以是否抢得财物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
    二是认为抢劫罪虽然是侵犯财产罪,但同是也侵犯了人身权利。
    三是认为抢劫罪是双重客体,应当在不同的情况下以不同的标准区分既遂与未遂。如果抢劫行为造成伤害或者死亡结果,则不论是否取得财物,都成立抢劫既遂。
    4、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为抢劫而预谋杀人或抢劫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而故意杀人的应认定为抢劫罪,而杀人是其为达到劫取财物的目的。
    5、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所属类罪不同;侵犯对象不同;手段行为不完全相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和地点不同;犯罪主体不同。
    6、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犯罪客体不同;在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对犯罪结果的要求不同;在主观内容上有所不同。

  • 第16题:

    什么是脱逃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脱司法机关的羁押和监管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监管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从监管场所和押解途中逃走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在认定本罪时,划清本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区别的关键就在于确定行为人使用暴力手须脱逃时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程度。行为人使用暴力手段脱逃,造成监管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轻伤的,应以脱逃罪处罚。

  • 第17题:

    问答题
    什么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人格、名誉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而强制猥亵或侮辱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界限:
    1、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别是看行为人是使用强制性手段和方法,以及这种强制性是否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如果行为人对妇女实施猥亵、侮辱行为并未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的强制性手段,就不能以犯罪论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什么是盗窃、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是指秘密窃取或者公然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行为。
    构成特征: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物的行为。盗窃爆炸物罪与盗窃罪的相同点是
    (1)犯罪的主体相同,都是一般主体;
    (2)犯罪的主观要件相同,都只能由故意而不能由过失构成;
    (3)犯罪的行为方式相同,都是秘密窃取。
    盗窃爆炸物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
    (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是公共安全,后者侵犯的主要是财产所有权;
    (2)犯罪对象不同,作为前者犯罪对象的爆炸物是国家严格控制管理的危险物品,不是一般商品、财物,而后者的犯罪对象泛指一切公私财物。
    因此,从广义上说,后者犯罪对象包括前者的犯罪对象,但是立法者强调前者的特殊性质,一旦被他人非法取得,就会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需要加以特殊保护,因而把它从一般盗窃罪中分离出来,单独规定罪名和法定刑,予以特殊保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概念: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直接故意。
    界限: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罪的界限。如果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是为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那么按照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择一重罪处罚即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罪,否则定本罪。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遗弃罪的特征是什么?认定该罪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1)遗弃罪的特征
    ①本罪的客体是法律规定的扶养义务。
    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拒绝扶养,是指拒不履行法定扶养义务的,如离被扶养人而去,将被扶养人赶走或者置于自己不能扶养的场所,不向被扶养人提供物质帮助和必要的照料等。遗弃行为是一种典型的不作为。遗弃罪只能由不作为的行为方式构成,是一种典型的纯正不作为犯。
    ③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且有扶养能力的人。
    ④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2)认定遗弃罪需注意的问题
    ①遗弃行为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一般遗弃行为不构成犯罪。情节是否恶劣需要根据行为的手段、后果、行为人的动机等因素综合评价。
    ②遗弃婴儿或者出卖亲生子女的按遗弃罪处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受贿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谋取利益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制度。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界限:
    1、受贿罪与非罪的界限。
    2、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3、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4、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界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什么是偷税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

    正确答案: 指纳税人或者或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欺骗、隐瞒等各种虚假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工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包括个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而且具有偷逃应纳税款的目的。
    注意以下问题:
    1、区分偷税与漏税的界限。
    2、区分偷税与避税的界限。
    3、区分偷税罪与一般偷税行为的界限。
    4、根据2002年《解释》第2条第5款的规定,纳税人、税款扣缴义务人因同一偷税犯罪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又被移送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什么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境,偷逃关税,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口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关税征管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