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州县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张军诉被告李强债务纠纷一案后,将起诉状副本及法院的应诉通知送达李强。李强与家人商议后准备将自家的货物全部转移到外地的亲戚家中。张军得知此事后当夜召集手下拦住了李强送货的汽车,并将货物强行拉到自己家中。张军的行为是否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李强扬言杀害赵磊全家,赵磊报案后公安人员即尾随追赶,在通往赵磊家的公路上,将携带凶器的李强截获,李强的行为属于()。
第4题:
曹州县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张军诉被告李强债务纠纷一案后,将起诉状副本及法院的应诉通知送达李强。李强与家人商议后准备将自家的货物全部转移到外地的亲戚家中。张军得知此事后当夜召集手下拦住了李强送货的汽车,并将货物强行拉到自己家中。张军的行为是否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
第5题:
实习优化师李强因为刚入职不久,最近感觉比较焦虑。为了舒缓焦虑他做出了以下举措来舒缓和排解焦虑,其中正确的有哪几项?()
第6题:
“并非李强不是律师”这个负判断的等值判断是()。
第7题:
小王经人介绍,由父亲作主,被许配给不相识的李强。李强右腿残疾,担心小王不同意结婚,央求孪生兄弟李钢替自己同王见面,并以李强的名字同往乡政府领取结婚证。回家后,李强和小王同居。第二天,小王发现李强不是李钢,十分悔恨,当面告诉李钢:“我是认定你,同意和你结婚的。”李钢也表示爱慕小王,愿与小王结为夫妻。小王和李钢是否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第8题:
李强与某些玩具公司签订了期限为3年的工作合同,从事玩具的销售工作。合同中有一个条款约定:“鉴于销售人员经常出差在外的特殊要求,凡在本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的女性员工,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合同对销售人员的收入方式也做了规定,公司对销售人员采用销售提成方法进行激励,销售人员每月必须向公司上缴销售收入10000元作为承包基数,完成这个基数后,销售人员将按照实际销售收入的15%提取佣金比例,如果没有完成承包基数,则不能领取1分钱。由于李强急需一份工作,因此毫不犹豫地在合同上签字了。但不久,李强男朋友的单位正筹集家属楼,为了能分得住房,李强与男友结了婚。而因为筹办婚礼,李强有2个月没有完成公司规定的销售基数,因此,李强在这2个月也没有从公司拿到1分钱,李强认为公司的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法,要求公司支付这2个月的工资,而公司则认为李强没有完成公司的销售基数,不予支付工资是合理的,甚至考虑到李强结婚不符合公司和李强签订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和李强解除劳动合同。在本案例中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第9题:
不必理会,这是李强自己的事
把家长叫到学校,让家长处理
批评李强,因为上课玩平板电脑、经常炫富是不对的
与李强推心置腹地谈谈,让李强认识到凭自己能力赚来的钱才是值得骄傲的
第10题:
不构成犯罪
犯罪未遂
犯罪预备
犯罪中止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2000年4月6日,李强来到A市公证处,申请办理解除其与养女李芳收养关系的公证,公证处依法受理其申请。7月3日,李强遭遇车祸,临死之前委托赵某继续办理公证。李强的委托是否有效?为什么?
第16题:
优化师张明对实习的新优化师李强讲解广告创意相关的知识。他建议李强多在创意文案和素材方面多下些功夫,因为好的创意能降低获客成本,带来流量,这些前期付出是值得的。
第17题:
实习优化师李强的计划投放出现了一些问题,请优化师张明帮忙看一看,以下优化师张明的判断合理的是哪几项?()
第18题:
小王经人介绍,由父亲作主,被许配给不相识的李强。李强右腿残疾,担心小王不同意结婚,央求孪生兄弟李钢替自己同王见面,并以李强的名字同往乡政府领取结婚证。回家后,李强和小王同居。第二天,小王发现李强不是李钢,十分悔恨,当面告诉李钢:“我是认定你,同意和你结婚的。”李钢也表示爱慕小王,愿与小王结为夫妻。根据事实和法律,小王和李强是否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第19题:
张雨、李强系朋友,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申领了张雨为70%、李强为30%房产份额的共有房产证。后张雨和王红结婚。现张雨要转让20%房产份额给李强,申请房屋登记,应如何申请().
第20题:
第21题:
李强是律师
李强不是律师
李强可能是律师
李强可能不是律师
第22题:
第23题:
第24题:
在某学校课间活动时,魏某(10岁)将王某(9岁)的双眼划伤,致使王某的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下降。王父要求魏父赔偿王某的医疗费、伤残费共计5万元,如果魏父拒绝赔偿,王父可以以原告身份到法院去起诉,魏父与魏某列为共同被告
张某在某杂志上发表了一篇纪实文学《村官》,以某村现任的村委会主任王某的事情为原型,小说描写了大量的王某滥用职权的行为,并且小说结尾是王某因陪吃陪喝酒精中毒而死。王某的弟弟非常不满,要求王某的妻子将张某告上法庭,王妻表示赞同,此时,王妻和王某的弟弟可以自己去法院提起诉讼
李老汉有子三人李明、李刚、李强,其去世后,因遗产继承问题,李明、李刚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本案后,通知李强应诉,但李强根本不表态,则李强不具有原告资格
牛某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杨某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齐某,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齐某收货后并未按约定付款,牛某也未按期催要。后牛杨之间的借款还款期到,杨某要求牛某还钱,牛某说因为齐某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杨某此时可以作为原告直接起诉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