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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奉与李海发生口角,王奉将李海打伤。刘山见状,上前劝架,王奉失手将劝架的刘山打中要害,伤害致死。刘山死后,刘家发生财产继承。在本案中,属于行为的是()A、王奉对于李海的被伤害B、王奉对于刘山的死亡C、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D、刘山的死亡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题目

王奉与李海发生口角,王奉将李海打伤。刘山见状,上前劝架,王奉失手将劝架的刘山打中要害,伤害致死。刘山死后,刘家发生财产继承。在本案中,属于行为的是()

  • A、王奉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 B、王奉对于刘山的死亡
  • C、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
  • D、刘山的死亡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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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竹林七贤指的是哪七个人?()

    A.嵇康/阮籍/山涛/向秀/刘伶/王戎/阮咸

    B.嵇康/阮籍/山涛/宋玉/刘伶/孔融/阮咸

    C.嵇康/阮籍/山涛/潘安/刘伶/王戎/阮咸


    参考答案:A

  • 第2题:

    王奉与李海发生口角,王奉将李海打伤。刘山见状山前劝架,王奉失手将劝架的刘山打中要害,伤害致死。刘山死后,刘家发生财产继承。在本案中,属于行为的是( )。

    A.王奉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B.王奉对于刘山的死亡

    C.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

    D.刘山的死亡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正确答案:AB
    所谓事件是指与民事主体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所谓行为是指受民事主体意志支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活动。在本题中。王奉的伤害行为对于李海被伤害、刘山的死亡而言,属于行为,并且为不合法行为。因为其殴打行为是受意志支配的,并且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而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而言。属于事件,因为刘山的死亡是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的.并引起了财产继承的法律后果。D选项刘山的死亡对李海的被伤害之间没有联系,是单独发生的两个事件。

  • 第3题:

    刘山、刘河和刘江系兄弟,其父母早亡,刘河和刘江随长兄刘山一家共同生活。刘河、刘江和刘山一家在A县某村分得房屋9间。5年后,刘河和刘江一同到外省B县工作。2011年,刘山夫妻先后去世。同年,居住在C县的刘山之子刘云将9间房屋卖给生意上的朋友、家住D县的王某,王某对刘云如何获得9间房屋一事并不知情。不久,刘江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据此,回答下列问题:
    此案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 )

    A.A县人民法院 B.B县人民法院
    C.C县人民法院 D.D县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
    。考查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物权纠纷引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 第4题:

    王奉与李海发生口角,王奉将李海打伤。刘山见状,上前劝架,王奉失手打中劝架的刘山的要害,刘山被伤害致死。刘山死后,刘家发生财产继承。在本案中,属于行为的是()。
    A.王奉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B.王奉对于刘山的死亡

    C.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

    D.刘山的死亡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答案:A,B
    解析:
    在本题中,王奉的伤害行为对于李海被伤害、刘山的死亡而言属于行为,并且为不合法行为,因为其殴打行为是受意志支配的,并且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而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而言属于事件,因为刘山的死亡是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的,并引起了财产继承的法律后果。D选项刘山的死亡对李海的被伤害之间没有联系,是单独发生的两个事件。

  • 第5题:

    王奉与李海发生口角,王奉将李海打伤。刘山见状,上前劝架,王奉失手将劝架的刘山打中要害,伤害致死。刘山死后,刘家发生财产继承。在本案中,属于行为的有(  )。

    A.王奉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B.王奉对于刘山的死亡
    C.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
    D.刘山的死亡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答案:A,B
    解析:
    在本题中,王奉的伤害行为对于李海被伤害、刘山的死亡而言,属于行为,并且为不合法行为。因为其殴打行为是受意志支配的.并且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而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而言,属于事件,因为刘山的死亡是与"-3事人的意志无关的.并引起了财产继承的法律后果。D选项刘山的死亡对李海的被伤害之间没有联系.是单独发生的两个事件。

  • 第6题:

    明代康海杂剧《中山狼》相传影射的是()

    • A、李梦阳
    • B、刘瑾
    • C、马中锡
    • D、王九思

    正确答案:B

  • 第7题:

    刘某因妻子有病急需用钱,委托李某代其出售他在原籍的三间房屋。李某接受委托,将房卖给王某。王某与李某谈的房价低于市场房价,李明知价廉,但也有意让王占便宜,王向李表示,事成后愿赠李500元。李写信将出售房屋之事告诉刘某。刘由于不知当地房价,又过于相信李,即复信同意,并委托李代理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定后,李将房款汇给刘。王某买房后即申请拆除翻建。房屋拆除后,刘得知王与李相互串通,压低房价,便向法庭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表示房屋已拆除就算卖了,但要王与李赔偿其损失。王称筹建房屋,目前没钱,李较富裕,刘即要求李某负责赔偿他的全部损失。刘某损失应由谁赔偿?能否要求李某全部赔偿?为什么?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 1.刘某同意在房屋被拆后卖给王某,不是李某行为有效而是所有人直接意思表示,刘有权要求王某、李某赔偿损失。王某没钱,刘某要求李某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合法。
    2.王某和李某共同造成刘某的损失,刘有权向他们中的任何一人主张全部权利。因为民法通则66条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 第8题:

    我国第一部类书是魏刘勋、王象等人奉敕编写的()。


    正确答案:皇览

  • 第9题:

    王奉与李海发生口角,王奉将李海打伤。刘山见状,上前劝架,王奉失手将劝架的刘山打中要害,伤害致死。刘山死后,刘家发生财产继承。在本案中,属于行为的是()

    • A、王奉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 B、王奉对于刘山的死亡
    • C、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
    • D、刘山的死亡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正确答案:A,B

  • 第10题:

    刘山、刘河和刘江系兄弟,其父母早亡,刘河和刘江随长兄刘山一家共同生活。刘河、刘江和刘山一家在A县某村分得房屋9间。5年后,刘河和刘江一同到外省B县工作。2011年,刘山夫妻先后去世。同年,居住在C县的刘山之子刘云将9间房屋卖给生意上的朋友、家住D县的王某,王某对刘云如何获得9间房屋一事并不知情。不久,刘江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据此,回答下列问题:本案被告是:()

    • A、刘云
    • B、王某
    • C、刘江
    • D、刘河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多选题
    王某打算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到好友刘某家去借猎枪,刘某问王某借枪干什么,王某笑着说:“去抢银行。”刘某笑着捶了王某一拳,将枪借给了王某,并嘱咐他小心使用。后王某持枪将人打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王某和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同犯罪

    B

    王某单独成立故意伤害罪

    C

    刘某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D

    刘某构成抢劫罪(未遂)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填空题
    我国第一部类书是魏刘勋、王象等人奉敕编写的()。

    正确答案: 皇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按份共有,是共有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担权利,分担义务的共有。下列说法哪个是按份共有?( )

    A.王海和李山约定以3:7的比例承担购车款,并以此比例分配车辆运营的收益和亏损

    B.王海和李山共同出资建造了一栋房子

    C.王海有200元钱,李山有10000元钱

    D.王海借给李山10000元钱


    正确答案:A
    C、D项易排除,B项没有说清二者对共有财产确定的份额及对共有财产,担权利。分担义务的共有。故选A。

  • 第14题:

    王奉与李海发生口角,王奉将李海打伤。刘山见状,上前劝架,王奉失手将劝架的刘山打中要害,伤害致死。刘山死后,刘家发生财产继承。在本案中,属于行为的是( )。

    A.王奉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B.王奉对于刘山的死亡

    C.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

    D.刘山的死亡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正确答案:AB
    在本题中,王奉的伤害行为对于李海被伤害、刘山的死亡而言,属于行为,并且为不合法行为。因为其殴打行为是受意志支配的,并且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而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而言,属于事件,因为刘山的死亡是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的,并引起了财产继承的法律后果。D选项刘山的死亡对李海的被伤害之间没有联系,是单独发生的两个事件。

  • 第15题: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

    A.甲以杀人故意用铁棒将刘某打昏后,以为刘某已死亡,为隐藏尸体将刘某埋入雪沟,致其被冻死。甲的前行为与刘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B.乙夜间驾车撞倒李某后逃逸,李某被随后驶过的多辆汽车辗轧,但不能查明是哪辆车造成李某死亡。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C.丙将海洛因送给13周岁的王某吸食,造成王某吸毒过量身亡。丙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D.丁以杀害故意开车撞向周某,周某为避免被撞跳入河中,不幸溺亡。丁的行为与周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A项,甲的行为属于事前故意,甲杀人之后毁尸灭迹的行为属于正常的介入因素,不会中断前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故A项正确
    B项,李某在夜间的公路上被撞倒,导致被后车辗轧,也属于正常的介入因素,不会中断乙的撞人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故8项正确。
    C项,王某只有13周岁,并没有充分的对海洛因危害身体的认知能力,对丙给予的过量毒品予以吸食,不属于异常的介入因素,不中断因果关系。故C项正确。
    D项,虽然介入了周某自陷风险的行为,但周某面临无法选择的局面使得其出于回避离自己最近的危险的本能,周某情急之下的跳河行为并不属于异常的介入因素。故D项正确。

  • 第16题:

    王山与刘星系一起长大的近邻。二人本都生活于穷困潦倒之中,但突然有一天,王山发现刘星已今非昔比,便向其请教致富秘诀。刘星坦言自己正从事贩毒活动,并进而向王山鼓吹了一通“马无夜草不肥”之类的思想。于是王山决意从事贩毒活动,遂从刘星手中低价购得50克纯度为60%的海洛因。为了增加数量多卖钱,王山灵机一动又在海洛因中掺入50克西药“头痛粉”,并转手以每克120元的价格转卖给他人,获利近万元。其后,王山索性以“头痛粉”冒充海洛因,并邀请不知情的李某帮助贩卖。当二犯携带250克假毒品准备贩卖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查李某并不知道假毒品一事。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王山的行为构成:( )
    A.贩卖毒品罪(未遂)
    B.贩卖毒品罪
    C.诈骗罪(未遂)
    D.诈骗罪


    答案:B,C
    解析:
    王山贩卖掺入西药的海洛因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已达到既遂。王山以西药冒充海洛因进行贩卖的行为,厲于隐瞒真相以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构成诈骗罪的未遂。

  • 第17题:

    即墨故城在1000多年的时间里,前后共有八王.六侯.一相治于此。这些王公贵族的墓群大多都建在即墨故城西北10公里左右的()山脉上,形成了一个规模宏大.蔚为壮观的古墓群。其中,最大的古墓为汉代()的墓葬。

    • A、六曲山;康王刘寄
    • B、窟窿上;康王刘贤
    • C、丰山;康王刘寄
    • D、六曲山;康王刘贤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酒德颂》的作者是()。

    • A、王戎
    • B、山涛
    • C、刘伶
    • D、向秀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刘某因妻子有病急需用钱,委托李某代其出卖在原籍的三间房屋。李某接受委托,将房屋卖给王某。王某与李某谈的房价低于市场房价,李某明知价廉,但也有意让王某占便宜,王某向李某表示,事成后愿赠李某500元。李某写信将出售房屋之事告诉刘某。刘由于不知当地房价,又过于相信李,即复信同意,并委托李代理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定后,李将房款汇给刘。王某买房后,即申请拆除翻建。房屋拆除后,刘得知王与李相互串通,压低房价,便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表示房屋已经拆除就算卖了,但要王与李赔偿其损失。王称筹建房屋,目前没钱,李较富裕,刘即要求李某负责赔偿他的全部损失。李某代理出售房屋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有何法律依据?刘某损失应由谁赔偿? 能否要求李某全部赔偿?为什么?法律依据如何?


    正确答案: 1.李某享有合法的代理权,其行为将房屋出售给王某是行使代理权。
    2.李某在行使其权利时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活动,该行为无效。
    3.因为代理是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民事法律行为要件,李某与王某串通,故意压价, 根据民法通则第 58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因此,李某所为是无效民事行为。
    4.刘某同意在房屋被拆后卖给王某,不是李某行为有效而是所有人直接意思表示,刘有权要求王某、李某赔偿损失。王某没钱。刘某要求李某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合法。
    5.王某和李某共同造成刘某的损失,刘有权向他们中的任何一人主张全部权利。因为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 第20题:

    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约定由刘某向李某履行债务,现因为刘某没按约定履行债务,则李某应请求谁来承担违约责任()

    • A、王某
    • B、刘某
    • C、王某和刘某共同
    • D、王某或刘某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刘山、刘河和刘江系兄弟,其父母早亡,刘河和刘江随长兄刘山一家共同生活。刘河、刘江和刘山一家在A县某村分得房屋9间。5年后,刘河和刘江一同到外省B县工作。2011年,刘山夫妻先后去世。同年,居住在C县的刘山之子刘云将9间房屋卖给生意上的朋友、家住D县的王某,王某对刘云如何获得9间房屋一事并不知情。不久,刘江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据此,回答下列问题:如果王某应当参加诉讼,则他在本案诉讼中处于何种诉讼地位?()

    • A、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B、证人
    • 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D、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不定项题
    刘山、刘河和刘江系兄弟,其父母早亡,刘河和刘江随长兄刘山一家共同生活。刘河、刘江和刘山一家在A县某村分得房屋9间。5年后,刘河和刘江一同到外省B县工作。2011年,刘山夫妻先后去世。同年,居住在C县的刘山之子刘云将9间房屋卖给生意上的朋友、家住D县的王某,王某对刘云如何获得9间房屋一事并不知情。不久,刘江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据此,回答下列问题:此案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
    A

    A县人民法院

    B

    B县人民法院

    C

    C县人民法院

    D

    D县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不定项题
    刘山、刘河和刘江系兄弟,其父母早亡,刘河和刘江随长兄刘山一家共同生活,刘河、刘江和刘山一家在A县某村分得房屋9间。5年后,刘河和刘江一同到外省B县工作。2011年,刘山夫妇先后去世,同年居住在C县的刘山之子刘云将9间房屋卖给生意上的伙伴,家住在D县的王某,王某对刘云如何获得9间房屋一事并不知情。不久,刘江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王某得知后依法参加应诉。若王某应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下列处理方法不正确的有(    )。
    A

    按撤诉处理

    B

    缺席判决

    C

    延期审理

    D

    诉讼中止

    E

    诉讼终结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下列哪些属于东北老航校培养出的战斗英雄()
    A

    蔡云翔、方华、王海

    B

    王海、方华、刘玉堤

    C

    王海、刘玉堤、张积慧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