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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可以减少消费税应纳税额?

题目

为什么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可以减少消费税应纳税额?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可以按规定抵扣。《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根据这些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不再加工而直接销售的,可能比完全自行加工方式减少消费税的缴纳,这是由于计算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的税基一般会小于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基。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受托方(个体工商户除外)代收代缴税款,计税的税基为组成计税价格或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时,计税的税基为产品销售价格。在通常情况下,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后,要以高于委托加工成本的价格销售,这样,只要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低于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价格,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负就会低于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负。
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的税后利润最少,税负最重;部分委托加工次之;全部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最低。
更多“为什么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可以减少消费税应纳税额?”相关问题
  • 第1题:

    税务机关可以采用按照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核定应纳税额的方式。( )


    正确答案:√
    税务机关可以采用按照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核定应纳税额的方式。

  • 第2题:

    用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对烟丝已纳消费税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

    A.进口烟丝已纳消费税准予从应纳消费税额中扣除

    B.用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烟丝在移送生产环节应缴纳消费税

    C.从A企业购进已税烟丝的消费税准予从应纳消费税额中扣除

    D.从B企业购进已税烟丝的消费税不予从应纳消费税额中扣除

    E.用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烟丝已纳消费税不得从应纳消费税额中扣除


    正确答案:ACD

  • 第3题:

    在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时,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到销售额中。()


    答案:错
    解析:
    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和价外费用,而价外费用不包括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 第4题:

    消费税条例规定,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酒为原料生产的药酒,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按当期生产领用数计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酒已纳的消费税税额。

    A

    B



  • 第5题:

    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按照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的规定,其公式为:()

    • A、应纳税额=〔完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 B、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 C、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消费税税率
    • D、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消费税税额

    正确答案:B,D

  • 第6题:

    消费税条例规定,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酒为原料生产的药酒,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按当期生产领用数计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酒已纳的消费税税额。


    正确答案:错误

  • 第7题:

    对部分进口设备应征收消费税,计算公式为()。

    • A、应纳消费税额=(到岸价+关税)×消费税税率
    • B、应纳消费税额=(到岸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税率
    • C、应纳消费税额=(到岸价+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 D、应纳消费税额=(到岸价+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单选题
    某烟丝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4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烟丝加工厂自行提供烟叶的成本为32000元,代垫辅助材料2000元,加工费支出5000元;烟丝厂上月留抵增值税税额为3400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成本利润率为5%,上述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加工费专用发票经过认证)下列正确的是(  )。
    A

    加工厂应纳增值税390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6714.29元

    B

    加工厂应纳增值税7735元,应纳消费税15000元

    C

    加工厂应纳增值税3900元,应纳消费税15000元

    D

    加工厂应纳增值税4205元,应纳消费税17550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受托方自行提供原材料,不符合委托加工的定义,应按自制应税消费品计算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32000+2000+5000)×(1+5%)÷(1-30%)=58500(元)。增值税销项税=58500×13%=7605(元);本期缴纳增值税=7605-3400=4205(元)。烟丝加工厂应纳消费税=58500×30%=17550(元)。

  • 第9题:

    判断题
    在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时,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销售额中。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为什么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可以减少消费税应纳税额?

    正确答案: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可以按规定抵扣。《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根据这些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不再加工而直接销售的,可能比完全自行加工方式减少消费税的缴纳,这是由于计算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的税基一般会小于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基。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受托方(个体工商户除外)代收代缴税款,计税的税基为组成计税价格或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时,计税的税基为产品销售价格。在通常情况下,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后,要以高于委托加工成本的价格销售,这样,只要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低于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价格,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负就会低于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负。
    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的税后利润最少,税负最重;部分委托加工次之;全部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最低。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烟丝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烟丝厂自行提供烟叶的成本为32000元,代垫辅助材料2000元,加工费支出50000元;烟丝厂上月留抵税额为3400元。税务机关对其采用核定价格计税(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成本利润率为5%),加工费专用发票经过认证,下列正确的是( )。
    A

    加工厂应纳增值税510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28450元

    B

    加工厂应纳增值税10115元,应纳消费税15000元

    C

    加工厂应纳增值税5100元,应纳消费税15000元

    D

    加工厂本月应纳增值税18020元,应纳消费税37800元


    正确答案: D
    解析: 受托方自行提供材料,不符合委托加工的定义,应按自制产品计算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32000+2000+50000)×(1+5%)÷(1-30%)=126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126000×17%=21420(元)
    本期缴纳增值税=21420-3400=18020(元)
    烟丝厂应纳消费税=126000×30%=37800(元)

  • 第12题:

    填空题
    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正确答案: 杆头、杆身和握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在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时,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销售额中。(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 第14题:

    对部分进口设备应征收消费税,计算公式为( )。

    A.应纳消费税额=(到岸价+关税)×消费税税率
    B.应纳消费税额=(到岸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税率
    C.应纳消费税额=(到岸价+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D.

    答案:D
    解析:
    消费税是价內税,计税价格应含消费税在內。(到岸价+关税)中不含消费税,所以要把它换算成含税价格才能作为计算消费税的基础。如从量计税消费税按下式计算:消费税(元)=应税消费品的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 第15题:

    对部分进口设备应征收消费税,计算公式为( )。

    A.应纳消费税额=(到岸价+关税)×消费税税率
    B.应纳消费税额=(到岸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税率
    C.应纳消费税额=(到岸价+关税)×(1+增值税)×消费税税率
    D.应纳消费税额=(到岸价+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答案:D
    解析:
    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价格应含消费税在内。(到岸价+关税)中不含消费税,所以要把它换算成含税价格才能作为计算消费税的基础。

  • 第16题:

    某卷烟厂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卷烟,在计算纳税时,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已纳消费税税款。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7题:

    为什么选择合理加工方式可以减少消费税应纳税额?


    正确答案: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可以按规定抵扣。《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根据这些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不再加工而直接销售的,可能比完全自行加工方式减少消费税的缴纳,这是由于计算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的税基也不会小于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基。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受托方(个体工商户除外)代收代缴税款,计税的税基为组成计税价格或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时,计税的税基为产品销售价格。在通常情况下,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后,要以高于委托加工成本的价格销售,这样,只要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低于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价格,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负就会低于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负。
    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的税后利润最少,税负最重;部分委托加工次之;全部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最低。

  • 第18题:

    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正确答案:杆头、杆身和握把

  • 第19题: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包括()

    • A、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 B、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 C、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 D、应纳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适用税率
    • E、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A,B,C,D

  • 第20题:

    判断题
    某卷烟厂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卷烟,在计算纳税时,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已纳消费税税款。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已纳消费税可以抵扣的情况,仅限于税法所列的情形。用委托加工的已税烟丝为原料连续生产卷烟,准予抵扣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 第21题:

    单选题
    对部分进口设备应征收消费税,计算公式为()。
    A

    应纳消费税额=(到岸价+关税)×消费税税率

    B

    应纳消费税额=(到岸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税率

    C

    应纳消费税额=(到岸价+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D

    应纳消费税额=(到岸价+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为什么选择合理加工方式可以减少消费税应纳税额?

    正确答案: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可以按规定抵扣。《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根据这些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不再加工而直接销售的,可能比完全自行加工方式减少消费税的缴纳,这是由于计算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的税基也不会小于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基。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受托方(个体工商户除外)代收代缴税款,计税的税基为组成计税价格或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时,计税的税基为产品销售价格。在通常情况下,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后,要以高于委托加工成本的价格销售,这样,只要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低于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价格,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负就会低于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负。
    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的税后利润最少,税负最重;部分委托加工次之;全部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最低。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判断题
    消费税条例规定,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酒为原料生产的药酒,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按当期生产领用数计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酒已纳的消费税税额。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