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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某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外某客商出口货物一批,合同规定的装运期为6月份,D/P支付方式付款。合同订立后,我方及时装运出口,并收集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及开出以买方为付款人的60天远期汇票委托银行托收货款。单据寄抵代收行后,付款人办理承兑手续时,货物已到达了目的港,且行情看好,但付款期限未到。为及时提货销售取得资金周转,买方经代收行同意,向代收行出具信托收据借取货运单据提前提货。不巧,在销售的过程中,因保管不善导致货物被焚毁,付款人又遇其它债务关系倒闭,无力付款。问: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题目

我某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外某客商出口货物一批,合同规定的装运期为6月份,D/P支付方式付款。合同订立后,我方及时装运出口,并收集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及开出以买方为付款人的60天远期汇票委托银行托收货款。单据寄抵代收行后,付款人办理承兑手续时,货物已到达了目的港,且行情看好,但付款期限未到。为及时提货销售取得资金周转,买方经代收行同意,向代收行出具信托收据借取货运单据提前提货。不巧,在销售的过程中,因保管不善导致货物被焚毁,付款人又遇其它债务关系倒闭,无力付款。问: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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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我某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外某客商出口货物一批,合同规定的装运期为6月”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出口商以CIF条件出口货物一批,合同规定装运期为某年10/11月份(shipmentduringOct./Nov.)。10月20日,出口国政府公布一项条例,规定从该年11月1日起,除非有特别许可证,否则禁止该货物出口。卖方未能装运货物,于是买方请求赔偿损失。在此案中,卖方是否可以免除其交货义务?为什么?


    正确答案: 在此案中,卖方可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免除其交货义务。理由如下:
    本案例事件是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发生的,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故意行为或者过失而引起,而且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无法避免和不可克服的。故该案例属于社会原因而造成的不可抗力,符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不可抗力的条件。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约的一方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的买方也无权提出索赔要求。

  • 第2题:

    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出售货物一批,合同规定凭信用证付款,买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开来信用证。由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已到,为了重合同、守信用,我方仍应按时发货,以免影响对外信誉。()


    正确答案:错误

  • 第3题:

    某公司向国外某客商出口50吨小麦,卖方实际交货时多交了2吨,买方可就卖方多交的2吨货物作出()的决定。

    • A、收取52吨货物
    • B、拒收52吨货物
    • C、收取多交货物的1吨
    • D、拒收多交的2吨货物

    正确答案:A,C,D

  • 第4题:

    我某外贸公司向澳大利亚A公司进口铁矿砂一批,合同规定交货数量为20万公吨,允许溢短装10%。卖方装船时,共装运了25万公吨。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我方可以只收取24万公吨货物。


    正确答案:正确

  • 第5题:

    我某出口公司以CIF条件与芬兰客商签订了一份出口500公吨大豆的合同,合同规定:双线新麻袋包装,每袋50千克,外销价为每公吨200美元CIF赫尔辛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方式付款。我公司按合同规定交货并凭全套结汇单据结汇。货到后芬兰客商来电称:我公司所交货物扣除皮重后不足500公吨,要求我方退回因短量而多收的货款。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对方的要求是合理的。卖方交货的数量应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执行,且应按商品的净重交货。本案我方用双线新麻袋包装货物,每袋50千克,但货物扣除皮重后不足500公吨,说明我方短量交货,芬兰客商有权要求我方退回因短量而多收的货款。因此,买方的要求是合理的。

  • 第6题:

    发货人应在贸易合同规定的装运期限前备好全部出口货物。


    正确答案:正确

  • 第7题:

    问答题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上海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向国外出口一批服装,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由国外某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货物装运后,出口方向开证行提交单据要求付款。进口方在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要求不相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了开证行的拒绝。开证行这样做有道理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我某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外某客商出口货物一批,合同规定的装运期为6月份,D/P支付方式付款。合同订立后,我方及时装运出口,并收集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及开出以买方为付款人的60天远期汇票委托银行托收货款。单据寄抵代收行后,付款人办理承兑手续时,货物已到达了目的港,且行情看好,但付款期限未到。为及时提货销售取得资金周转,买方经代收行同意,向代收行出具信托收据借取货运单据提前提货。不巧,在销售的过程中,因保管不善导致货物被焚毁,付款人又遇其它债务关系倒闭,无力付款。问: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正确答案: 责任应由代收行承担。因为,在D/P60天结算方式下,代收行的交单应以付款人的付款为条件。而本案中,代收行在付款期限未到,买方向其出具信托收据(即TR)的情况下,自行将提货单据借给提货人提货,此行为的风险应已由代收行承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我国某企业向国外出口一批货物,合同约定买方提供唛头。事后,虽经卖方多次催促,但临近装运期买方仍迟迟未将唛头通知卖方。讨论:这种情况下卖方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卖方可自行拟定唛头,不影响卖方顺利履行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我国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 CIF成交一批出口货物,货物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装船。受载船只在航运途中触礁沉没。当该公司凭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要求国外进口商支付货款时,进口方以货物已全部损失,不能得到货物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请分析出口方有无权利凭规定的单据要求进口方付款。

    正确答案: 出口方有权利凭规定的单据要求进口方付款,因为CIF是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某出口商以CIF条件出口货物一批,合同规定装运期为某年10/11月份(shipmentduringOct./Nov.)。10月20日,出口国政府公布一项条例,规定从该年11月1日起,除非有特别许可证,否则禁止该货物出口。卖方未能装运货物,于是买方请求赔偿损失。在此案中,卖方是否可以免除其交货义务?为什么?

    正确答案: 在此案中,卖方可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免除其交货义务。理由如下:
    本案例事件是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发生的,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故意行为或者过失而引起,而且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无法避免和不可克服的。故该案例属于社会原因而造成的不可抗力,符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不可抗力的条件。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约的一方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的买方也无权提出索赔要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境内某外资企业从国外进口了一批货物,提货后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经交涉,国外出口商同意支付赔偿款,该公司在收到国外出口商赔偿款后结汇,银行应如何结售汇统计?

    正确答案: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赔偿性质的非资本转移,计入横栏“133其他经常转移”,纵栏“04外资机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凭不可撤销议付信用证支付方式向某外商出售货物一批。该商按合同规定开来的信用证经我方审核无误。我出口公司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内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开往目的港的海轮,并在装运前向保险公司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但装船完毕不久,海轮起火爆炸沉没,该批货物全部灭失。外商闻讯后来电表示拒绝付款。你认为我出口公司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买方要求不合理。根据《2000年通则》对于CIF的解释,在CIF条件下,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界限是在装运港的船舷,即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一旦货物越过了装运港的船舷则风险由买方承担。此票货物起火时已是装运完毕,拿到提单即表示在运输途中,不管实际船只有没有出港,都是越过装运港船舷之后了,这种风险由买方承担。另外,象征性交货下卖方凭符合要求的单据收取货款,买方凭符合要求的单据支取货款。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此信用证的议付完全符合惯例,因此进口方无权追索货款。

  • 第14题:

    某企业向国外某公司购买一批原料,加工为成品后全部返销国外,在办理出口报检手续时,《出境货物报检单》的“贸易方式”一栏应填写( )。

    • A、一般贸易
    • B、外商投资
    • C、进料加工
    • D、来料加工

    正确答案:C

  • 第15题:

    我某外贸公司以CIF条件出口货物一批,我方在货物装运前向国内某保险公司按CIC条款投保了海洋运输货物一切险。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到装运港码头的途中因意外事故受损,保险公司对该货损应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6题:

    顺发贸易有限公司以FOB广州与英国的A公司达成一批微波炉的出口交易,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装船完毕,当天船舶开航。该公司的业务员第3天才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在货物装船完毕当天办理投保手续,而货物在起航的第2天因发生了火灾被火烧毁。货物损失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


    正确答案:货物损失的责任由顺发贸易有限公司承担。因为在FOB术语成交的情况下,租船订舱和办理投保手续都由买方办理。因此卖方在装船完毕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本案中顺发贸易有限公司未及时出发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投保手续,未能将风险及时转移给保险公司,因而风险应由顺发贸易有限公司承担。

  • 第17题:

    境内某贸易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货到后发现与合同规定不符,经交涉,国外出口商同意支付赔偿款,该笔收入如何申报? 交易编码:()交易附言:()


    正确答案:402020;进口货物赔偿款收入

  • 第18题:

    我某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外某客商出口货物一批,合同规定的装运期为6月份,D/P支付方式付款。合同订立后,我方及时装运出口,并收集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及开出以买方为付款人的60天远期汇票委托银行托收货款。 单据寄抵代收行后,付款人办理承兑手续时,货物已到达了目的港,且行情看好,但付款期限未到。 为及时提货销售取得资金周转,买方经代收行同意,向代收行出具信托收据借取货运单据提前提货。 不巧,在销售的过程中,因保管不善导致货物被焚毁,付款人又遇其它债务关系倒闭,无力付款。 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正确答案: 责任应由代收行承担。
    因为,在D/P60天结算方式下,代收行的交单应以付款人的付款为条件。而本案中,代收行在付款期限未到,买方向其出具信托收据(即TR)的情况下,自行将提货单据借给提货人提货,此行为的风险应已由代收行承担。

  • 第19题:

    填空题
    境内某贸易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货到后发现与合同规定不符,经交涉,国外出口商同意支付赔偿款,该笔收入如何申报? 交易编码:()交易附言:()

    正确答案: 402020,进口货物赔偿款收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判断题
    我某外贸公司以CIF条件出口货物一批,我方在货物装运前向国内某保险公司按CIC条款投保了海洋运输货物一切险。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到装运港码头的途中因意外事故受损,保险公司对该货损应承担赔偿责任。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凭不可撤销议付信用证支付方式向某外商出售货物一批。该商按合同规定开来的信用证经我方审核无误。我出口公司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内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开往目的港的海轮,并在装运前向保险公司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但装船完毕不久,海轮起火爆炸沉没,该批货物全部灭失。外商闻讯后来电表示拒绝付款。你认为我出口公司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买方要求不合理。根据《2000年通则》对于CIF的解释,在CIF条件下,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界限是在装运港的船舷,即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一旦货物越过了装运港的船舷则风险由买方承担。此票货物起火时已是装运完毕,拿到提单即表示在运输途中,不管实际船只有没有出港,都是越过装运港船舷之后了,这种风险由买方承担。另外,象征性交货下卖方凭符合要求的单据收取货款,买方凭符合要求的单据支取货款。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此信用证的议付完全符合惯例,因此进口方无权追索货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某企业向国外某公司购买一批原料,加工为成品后全部返销国外,在办理出口报检手续时,《出境货物报检单》的“贸易方式”一栏应填写( )。
    A

    一般贸易

    B

    外商投资

    C

    进料加工

    D

    来料加工


    正确答案: D
    解析: 《出境货物报检单》的“贸易方式”一栏应填写本批货物的贸易方式。本题中,该企业先从国外购买原料,然后在国内加工为成品再返销国外,这符合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的含义,所以《出境货物报检单》的“贸易方式”一栏应填写“进料加工”。

  • 第23题:

    判断题
    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出售货物一批,合同规定凭信用证付款,买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开来信用证。由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已到,为了重合同、守信用,我方仍应按时发货,以免影响对外信誉。()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某出口商以CIF条件出口货物一批,合同规定装运期为10/11月份。10月20日,出口国政府公布一项条例,规定从11月1日起,除非有特别许可证,否则禁止该货物的出口。卖方未能装运货物,于是买方请求赔偿损失。在此案中,卖方是否可以免除其交货义务?为什么?

    正确答案: 买方可以免于交货义务。因为本案例属于双方签订合同后发生的,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故意行为或者过失而引起,而且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无法预 见、无法控制、无法避免和不开克服的。故该案例属于社会原因而造成的不可抗力,符合《公约》规定不可抗力的条件。根据《公约》规定,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约 的一方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的买方也无权提出索赔要求。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