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烘箱法测定棉花回潮率时,在烘验的过程中,需对烘验的棉样进行箱内称重,当前后两次称重差值不超过后一次重量的()时,则后一次重量视为烘干重量。
第1题:
下列叙述中,符合恒重的定义及有关规定的是
A.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后的重量差值在0.5mg以下的重量
B.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
C.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
D.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应在规定条件下炽灼20分钟后进行
E.干燥或炽灼3小时后的重量
第2题:
根据GB/T6102.1的规定,在烘箱法测定棉花回潮率中,最后一次所称重量视为恒重,是前后两次重量差异不超过后一次重量的()。
第3题:
烘箱法测定棉花回潮率,烘验时箱内温度为()℃。
第4题:
用烘箱法测定纤维回潮率时,对烘后纤维干重的称取方法有箱内热称、箱外热称和箱外冷称三种,三种方法测出的回潮率有差异,其中箱内热称法测出的回潮率最准。
第5题:
当岩石烘干标准采用称量控制时,试件在两次相邻称量之差不超过后一次称量的()时为完全烘干.
第6题:
GB1103-2007对公定重量的定义是()。
第7题:
取某水样50ml于坩埚中蒸干后移入103-105℃烘箱内烘至恒重,冷却后称重为32.9682g,然后再移入马弗炉中高温燃烧,冷却后称重为31.5349g,已知坩埚的重量为31.3259g,则该水样的TSS(总悬浮物)=(),TVSS(总可挥发物)=(),总固定性固体浓度=()。
第8题:
用烘箱法测试水分时,在同样条件下,箱内称重比箱外称重所称得的重量偏(),计算所得的回潮率则()
第9题:
滤筒的称重与处理。用感量为0.1mg的天平称量,两次称重重量之差应不超过()mg。
第10题:
0.1
0.2
0.3
0.5
第11题:
第12题:
±0.1%
±0.5%
±1%
±2%
第13题:
棉花回潮率计算公式为:回潮率=(烘前重-烘后干燥重量)/烘前重量×100%。
第14题:
采用烘箱法测试棉样回潮率时,要求在规定温度105℃条件下对棉样连续烘验(),开始关闭电源进行第一次箱内称重。
第15题:
烘箱法烘验棉样,在达到预烘时间后,每隔15min称样一次,直至前后两次称样重量差异不超过后一次重量的()时,则后一次的重量视为烘干重量。
第16题:
当热轧光圆钢筋重量偏差初次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判为()。
第17题:
烘箱法测定棉纤维回潮率的烘验温度为105℃±()。
第18题:
样品烘干后,正确的操作是()
第19题:
对消防头盔进行质检称重时需用精确度为()的称重仪器来逐个秤出重量。
第20题:
准确称取20.00g风干后的底质样品于已恒重的称量瓶或铝盆中,放入105±2℃烘箱中烘4h后取出,置于于燥器中冷却0.5h后称重。重复烘干直至恒重,其重量为19.50g,则风干样的含水量为多少?
第21题:
需取单倍试样进行重量偏差的复验
需取双倍试样进行重量偏差的复验
需取单倍试样进行所有项目的复验
需取双倍试样进行所有项目的复验
第22题:
1%
0.5%
0.25%
0.3%
第23题:
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后的重量差值在0.5mg以下的重量
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
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大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
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应在规定条件下炽灼20分钟后进行
干燥或炽灼3小时后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