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关于证人出庭作证,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A、某派出所民警在执行职务时目睹了宋某的杀人经过,该民警可以作为证人作证B、某派出所民警在下班途中目睹了黄某的抢劫经过,该民警不能作为证人作证C、某派出所安装的摄像头录下了顾某的盗窃经过,该派出所可以作为证人作证D、某小孩年仅8岁,目睹了周某的投毒经过,该小孩不能作为证人作证

题目

关于证人出庭作证,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某派出所民警在执行职务时目睹了宋某的杀人经过,该民警可以作为证人作证
  • B、某派出所民警在下班途中目睹了黄某的抢劫经过,该民警不能作为证人作证
  • C、某派出所安装的摄像头录下了顾某的盗窃经过,该派出所可以作为证人作证
  • D、某小孩年仅8岁,目睹了周某的投毒经过,该小孩不能作为证人作证

相似考题
更多“关于证人出庭作证,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A、某派出所民警在执行职务时目睹了宋某的杀人经过,该民警可以作为证人作证B、某派出所民警在下班途中目睹了黄某的抢劫经过,该民警不能作为证人作证C、某派出所安装的摄像头录下了顾某的盗窃经过,该派出所可以作为证人作证D、某小孩年仅8岁,目睹了周某的投毒经过,该小孩不能作为证人作证”相关问题
  • 第1题:

    法官王某下班途中目睹了一起抢劫案件的经过,该案后起诉到王某所在法院,那么()。

    A.王某既可以作为法官也可以作为证人参与本案

    B.王某既不可以作为法官,也不可以作为证人参与本案

    C.王某应作为法官审理本案

    D.王某应作为证人作证


    参考答案:D

  • 第2题:

    关于证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是未成年人,因此,王某没有证人资格,不能作为证人
    B:原告如果要在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法院许可
    C: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乙律师是目击案件情况发生的人,对方当事人丙可以向法院申请乙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如法院准许,则乙不得再作为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
    D:李某在法庭上宣读未到庭的证人的书面证言,该书面证言能够代替证人出庭作证

    答案:C
    解析:
    【考点】证人证言【详解】《民诉证据规定》第53条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所以A选项错误。根据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证人作证的方式应当是出庭,只有在“确有困难”的情况下才可能允许证人以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即便如此,该书面证言仍应当接受质证。因此不能认为书面证言可以代替证人出庭作证,D选项错误。又《民诉证据规定》第5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所以B选项也是错误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64条规定,律师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不得再接受委托担任该案的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出庭。故C选项是正确答案。对于C选项的表述,还可以从所谓“证人优位性”的角度加以理解。

  • 第3题:

    关于证人证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系李某故意杀人案的证人,案件审理过程中,辩护人对张某的证言提出异议,张某应当出庭作证
    B.胡某系李某故意杀人案案发时的巡逻警察,案发时目睹了李某持刀杀人后逃跑的过程。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人对胡某的证言提出异议且法院认为其有必要出庭,则胡某应当出庭作证
    C.王某对李某故意杀人案出具了鉴定意见,公诉人对该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且法院认为王某有必要出庭,但王某拒不出庭,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D.证人石某系被告人李某的妻子,法院通知其到庭作证、但其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证人出庭作证。《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第193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选项A中张某的证言若对案件定罪量刑无重大影响,则没有强制规定其出庭作证。选项C中鉴定人拒绝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不必要强制到庭。选项D中石某系被告人的配偶,不适用强制到庭的规定。

  • 第4题:

    共用题干

    韩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有证人王某和秦某作证证明韩某有违法行为。韩某经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证人证言的判断不正确的是:()
    A:王某和秦某必须出庭作证
    B:行政机关申请王某、秦某出庭作证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提出
    C:韩某还可以要求相关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D:如果查明王某系精神病患者,则王某不能作证

    答案:A,B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63条第1款、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行政审判的依据,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裁判必须遵循的根据。详言之,即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而对其作出裁判时,在有法律、法规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法律、法规是人民法院直接适用的根据,人民法院无权拒绝适用。故A项正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这是从总体和一般意义上对法律、法规在行政审判中的地位作出的规定,由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我国整个法律规范体系中的等级、效力和地位并不相同,它们在行政审判中的作用也有差异;同时,低层级的法规规范必须符合高层级的法规规范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而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具体适用法律时,必须从法律规范整体结构上的规定来审查和裁判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能单从某一法律规范的规定来简单判定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故B项正确。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对人民法院不具有法律规范意义上的约束力。故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指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具体应用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并合理、适当的,在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时应承认其效力;人民法院可以在裁判理由中对具体应用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有效、合理或适当进行评述。”据此,法院对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仅能审查判断其是否合法、有效,还可审查判断其是否合理或适当。故D项错误。


    《行诉撤诉规定》第2条规定:“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一)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二)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超越或者放弃职权,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三)被告已经改变或者决定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四)第三人无异议。”根据该条第1项,A项应选;根据该条第2项,B项应选;根据该条第3项,D项应选;根据该条第4项,C项应选。


    证人出庭作证为原则性规定,但并非没有例外。经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可以选择提交书面证言的作证方式。A选项忽视了证人提交书面证言的作证方式,故A项是错误的。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行政机关欲申请王某、秦某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而非开庭审理前,且需要取得人民法院许可。而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则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据此,B选项混淆了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和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是错误的。行政诉讼证据中的证人包含了一类特殊主体即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可以作为行政诉讼原告和第三人的证人。《行诉证据规定》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1)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2)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3)对检验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4)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5)需要出庭作证的其他情形。C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根据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就证人能否正确表达意志进行审查或者交由有关部门鉴定。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交由有关部门鉴定。王某如果系精神病患者,则不能正确表达意志,不能作证。D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故本题应选A、B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反补贴的法律、行政法规,参照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被诉反补贴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法院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的依据只能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包括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参照的只能是部门规章,不包括地方政府规章,故A项错误。该《规定》第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依据被告的案卷记录审查被诉反补贴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被告在作出被诉反补贴行政行为时没有记入案卷的事实材料,不能作为认定该行为合法的根据。”据此,B项正确。上述第6条排除了WTO规则在反补贴行政案件中的直接适用力。故C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98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涉外行政案件,是指原告或第三人中有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的行政案件。上述《规定》第2条规定:“与反补贴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前款所称利害关系人,是指向国务院主管机关提出反补贴调查书面申请的申请人,有关出口经营者和进口经营者及其他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条第2款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含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故D项“反补贴行政诉讼案件属于涉外行政案件”正确。但是,《行政诉讼法》中有关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并无一般行政案件与涉外行政案件的区分,涉外行政案件的审限应当适用该法有关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故D项“其审限规则与一般行政案件的不同”的说法错误。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这需要具备下列两个条件:(1)有关行政机关对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执行力;(2)被诉行政行为的执行不需要等待其具有确定力。故A项正确。《行诉法解释》第94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中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后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据此,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56条第1款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根据该款第2项,原告申请停止执行,法院应审查是否具备相应条件才可裁定是否停止执行,故C项错误。根据该款第3项,法院依职权主动裁定停止执行,只能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即避免执行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故D项错误。


    《行诉法解释》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三)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本题中,被告区建委将罚款改为20万元,也构成“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故A项正确。《行诉法解释》第50条第2款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既然嘉泰公司对改变后的罚款20万元也向某区法院起诉,故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罚款20万元进行审理。嘉泰公司对原罚款30万元的案件也未撤诉,故法院对罚款30万元、20万元均应审理并作出相应裁判,B项错误。《行诉法解释》第50条第3款规定:“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故C项正确。《行诉撤诉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或者再审期间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或者再审申请的,参照本规定。”据此,二审、再审期间,被诉行政行为也可发生改变。故D项错误。

  • 第5题:

    公安机关法医鉴定室的法医王下班途中,亲眼目睹了李某故意伤害案的经过,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王某既不能做鉴定人,又不能作证人   
    • B、王某既可以做鉴定人,又可以作证人 
    • C、王某应当做鉴定人,但不能作证人     
    • D、王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正确答案:C,D

  • 第6题:

    赵某(12周岁)聪明伶俐,在某抢劫案案发时刚巧经过现场,亲眼目睹了犯罪的全过程,赵某可以作为该案证人。


    正确答案:正确

  • 第7题:

    民警金某在抓捕盗窃犯罪嫌疑人林某时,目睹了其持刀拒捕并逃跑的经过。审判时,控辩双方对金某的证言有异议,如果人民法院通知金某出庭作证,金某可以出庭作证,也可以不出庭作证。


    正确答案:错误

  • 第8题:

    某公安机关侦查员王某一天下班途中,亲眼目睹了李某故意伤害案的经过。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王某既不能作本案侦查人员,又不能作证人
    • B、王某既可以作本案侦查人员,又可以作证人
    • C、王某应当作证人,但不能作本案侦查人员
    • D、王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正确答案:C,D

  • 第9题:

    王某,12岁,在抢劫案案发时刚巧经过现场,亲眼目睹了被告人犯罪的全过程,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作为证人作证
    • B、开庭时,王某必须出庭作证
    • C、侦查人员询问王某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 D、王某只有12岁,不能作证人

    正确答案:B,D

  • 第10题:

    某人民法院的法官王某一天下班途中,亲眼目睹了李某寻衅滋事的经过。后该案由人民检察院起诉到了王某所在的人民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既不能作本案的审判人员,又不能作证人
    • B、王某既可以作本案的审判人员,又可以作证人
    • C、王某应当作证人,但不能作本案的审判人员
    • D、王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正确答案:C,D

  • 第11题:

    多选题
    冯某诉陈某人身伤害一案中,下列哪些人不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
    A

    本案的人民陪审员马某当时路过现场,目睹了两人打架的全过程

    B

    冯某申请法庭传唤目击者之一孙某出庭作证,孙某为聋哑人

    C

    本案书记员张某目睹了陈某殴打他的父亲

    D

    黄某是冯某的邻居,也是冯某的委托代理人,欲证明陈某曾扬言要报复冯某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C两项,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和参与民事诉讼的检察人员不能在本案中作为证人
    B项,《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57条规定,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D项,诉讼代理人不能在一个案件中既作代理人又作证人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县公安机关的法医胡某,一天在下班途中亲眼目睹了邹某抢劫案的经过,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胡某既可以作鉴定人,又可以作证人

    B

    胡某既不能作鉴定人,又不能作证人

    C

    胡某应当作证人但不能作鉴定人

    D

    胡某是本案的诉讼当事人

    E

    胡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中的参与人。当鉴定人身份和证人身份发生竞合时,证人身份优先,所以选项C正确。而其他诉讼参与人中包含证人。所以选项E正确。

  • 第13题:

    关于证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 )
    a.王某是未成年人,因此王某没有证人资格,不 能作为证人
    b.原告如果要在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 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法院许可
    c.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乙律师是目击案件情况 发生的人,对方当事人丙可以向法院申请乙作为证人 出庭作证,如法院准许,则乙不得再作为甲公司的诉讼 代理人
    d.李某在法庭上宣读未到庭的证人的书面证言, 该书面证言能够代替证人出庭作证


    答案:C
    解析:
    。C项表述即“证人优先”规则,若证人身份 与其他诉讼中身份冲突时,则证人身份优先。

  • 第14题:

    下列关于证人资格和证言效力等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某小学组织送温暖活动,由老师带领学生们去孤儿院、养老院等举办联谊活动送温暖。某次在养老院送温暖的活动中,养老院的老人费某突发疾病打伤了带队老师李某。现李某欲提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则在场目睹了全过程的学生黄某(11岁)不具备证人资格
    B.冯某与曾某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离婚。在诉讼过程中,见证了冯某家暴曾某的邻居陆某因害怕冯某打击报复并未出庭作证,则曾某代为宣读的陆某的书面证言可以代替陆某出庭作证
    C.P企业的职丁莫某在上班途中目睹了一场车祸,后作为证人被邀请出庭作证。则在莫某作证期间,P企业不得克扣其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D.孙某和孔某是好朋友。孙某因某债务纠纷将钱某诉至法院,后孔某听闻此消息,在法院未通知的情形下要求出庭作证,则只要孙某和钱某均同意,孔某就可以出庭作证

    答案:A,B,C,D
    解析:
    A项错误,根据《证据规定》第69条的规定,未成年人可以出庭作证,具有证人资格,其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B项错误,根据《证据规定》第56条的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除非有相应的特殊情况才可采取书面证言。本项中陆某不属于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情况,其书面证言不能代替陆某出庭作证:C项错误,本项为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4条和《民诉解释》第118条的规定,相关单位扣除证人的工资、福利等费用的,应由申请作证的一方当事人预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D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117条第3款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本题A、B、C、D项当选。

  • 第15题:

    某公安机关法医鉴定室的法医王某一天下班途中,亲眼目睹了李某故意伤害案的经过。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王某既不能作鉴定人,又不能作证人
    B.王某既可以作鉴定人,又可以作证人
    C.王某应当作证人,但不能作鉴定人
    D.王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答案: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82条第4项。

  • 第16题:

    某公安机关法医鉴定室的法医王某一天下班途中,亲眼目睹了李某故意伤害案的经过。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王某既不能作鉴定人,又不能作证人
    B:王某应当作鉴定人,不能作证人
    C:王某应当作证人,但不能作鉴定人
    D:王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答案:C,D
    解析:
    证人和鉴定人都属于诉讼参与人,但由于证人的不可替代性,当证人的身份与鉴定人的身份冲突时,证人优先。

  • 第17题:

    S公安局法医谢某在放假期间外出游玩时,亲眼目睹了游客翁某强制猥亵妇女的经过,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谢某不能作本案的鉴定人,但应当作证人
    • B、谢某可以作本案的鉴定人,也可以作证人
    • C、谢某应当作本案的鉴定人,不能作证人
    • D、不管谢某以前和翁某有无矛盾,是否会影响案件公正处理,谢某也不能作本案的鉴定人,但应当作证人

    正确答案:A,D

  • 第18题:

    法医甲一天在植物园游览,亲眼目睹了李某被故意伤害案的经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既不能作鉴定人,又不能作证人
    • B、甲作为证人后,即不能作为鉴定人
    • C、甲只能作鉴定人,不能作证人
    • D、甲既可以作鉴定人,又可以作证人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关于证人出庭作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民警陶某在执行抓捕任务时,目击了黄某交易毒品的犯罪情况。其应当出庭作证
    • B、陈某路过公园湖边时目击了徐某故意杀人。其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由其个人或所在单位承担
    • C、证人甲因在某毒品犯罪案中作证,本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为保障其人身安全,可允许其不出庭作证
    • D、甲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其妻子乙目睹了整个过程,庭审期间,乙拒绝出庭作证,人民法院不可以强制其出庭作证

    正确答案:A,D

  • 第20题:

    下列关于办理行政案件中扣押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民警在对废品站检查时扣押了疑是赃物的井盖,除制作检查笔录外,还应当制作现场笔录
    • B、办案民警在某棋牌室当场查获一起赌博案,由于有见证人在场,在制作证据保全决定书时,还应当由在场的见证人签名
    • C、某小区发生一起盗窃案,被侵害人报警后,派出所扣押了被盗窃的水果一箱,因不易保管,所长决定对水果进行变卖,变卖款暂时保存在派出所
    • D、民警依法扣押了陈某殴打他人的棒球棍。因为案情复杂,需要延长扣押期限,应当及时电话通知陈某,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甲县公安机关的法医胡某,一天在下班途中亲眼目睹了邹某抢劫案的经过,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胡某既可以作鉴定人,又可以作证人
    • B、胡某既不能作鉴定人,又不能作证人
    • C、胡某应当作证人但不能作鉴定人
    • D、胡某是本案的诉讼当事人
    • E、胡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正确答案:C,E

  • 第22题:

    单选题
    关于证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张某只有11岁,因此张某没有证人资格,不能作为证人

    B

    原告如果要在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由原告先行垫付证人出庭作证所需的费用

    C

    被告如果要在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由原告先行垫付证人出庭作证所需的费用

    D

    证人贾某因路途遥远无法到庭作证,当事人甄某只能以书面证言代替证人出庭作证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民事诉讼法》第72条第2款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53条第2款规定,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张某可就其能力范围内的待证事实作证。
    BC两项,《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D项,《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当事人还可采取视听传输技术和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并非只有书面形式的方式可以代替证人出庭作证。

  • 第23题:

    单选题
    关于证人出庭作证,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

    某派出所民警在执行职务时目睹了宋某的杀人经过,该民警可以作为证人作证

    B

    某派出所民警在下班途中目睹了黄某的抢劫经过,该民警不能作为证人作证

    C

    某派出所安装的摄像头录下了顾某的盗窃经过,该派出所可以作为证人作证

    D

    某小孩年仅8岁,目睹了周某的投毒经过,该小孩不能作为证人作证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