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建设工程项目,总包方不欠分包人工程款,而分包人欠农民工工资,分包合同合法有效,农民工是否可以起诉发包人(业主)或总包,若分包人存在资质不够或其他缺陷,分包合同无效,农民工是否可以起诉总包?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如果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同时与承包方签订《委托材料采购合同》和《机械租赁合同》,是否可以认定为劳务分包,如果劳务分包单位出现安全事故,总包单位不承担责任吗?
第4题:
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总包单位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但是,如果分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责任怎样划分,发包人是否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5题:
农民工的劳动合同不得由()保管。
第6题:
农民工的劳动合同可以由()保管。
第7题:
创鲁班奖工程的各相关方主体包括()。
第8题:
基建项目有总包和分包情况的,资金应按照总包和分包合同,财政直接支付到()。
第9题:
第10题:
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工程总承包企业
建设银行
劳务分包企业
第11题:
第12题:
只能以总包人的名义起诉
由于合同无效,实际施工人不得主张权利
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
人民法院应判决发包人支付150万元欠款及其利息
第13题:
第14题:
有一建设项目,业主指定分包,业主、施工总承包、分包商签订了三方合同,但业主付款不经过总包直接付款给分包商,造成总包无法管理,造成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第15题:
工程承包与分包订立安全生产合同是:业主与总包方,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订立相互监督执行的安全合同。
第16题:
如果有一工程,发包人指定分包专业工程,但发包人要求该分包工程需由总包方同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总包方收取一定的配合费、管理费。该分包工程的工程款和总包收取的费用均进入总包合同价款,总包承担的责任(包括质量缺陷、工期延误)均进入总包合同。如果按照目前的《司法解释》,总包人是否可以不承担该指定分包工程质量缺陷、工期延误的责任?
第17题:
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劳务分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劳务分包企业拖多工工资的,由()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第18题:
在下列有工程总包和分包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第19题:
监理工程师审查总包单位提交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主要审查()
第20题:
第21题:
第22题:
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与分包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分包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第23题:
第24题:
业主方、设计方、总包方、分包方
业主方、总包方、分包方、监理方
业主方、设计方、监理方、总包方、分包方
业主方、设计方、监理方、总包方、分包方、质量监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