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连续两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名录内企业,外汇局可将其从名录中注销。
第1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限期届满经外汇局综合评估,相关情况仍符合列入B类企业标准,外汇局可将其列为C类企业。
第2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对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的贸易外汇收支进行电子数据核查;超过可收、付汇额度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应当凭《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办理。
第3题:
关于外汇局“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管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第4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汇发【2012】38号)规定,企业应当根据贸易方式、结算方式、资金来源或流向,凭企业说明在金融机构办理贸易外汇收支,并按规定进行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
第5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在分类管理有效期内,对以下哪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实施电子数据核查管理()
第6题:
金融机构对外汇局“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中B类企业进行贸易收支审核时,应注意()。
第7题:
对
错
第8题:
对
错
第9题:
对
错
第10题:
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连续两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被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
以上都对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金融机构可以为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第14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境外账户发生收支业务的,企业应当在发生收支当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监测系统如实向外汇局报告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收支情况。
第15题:
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根据“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代理进出口业务应当由委托方付汇、收汇。
第16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在分类管理有效期内,对()贸易外汇收支实施电子数据核查管理。
第17题:
名录内企业发生下列情况,外汇局可将其从名录中注销()
第18题:
若通过监测系统查询企业连续一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外汇局可将其从“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中撤销。
第19题:
“货物贸易企业名录”登记管理
“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管理
“外汇贸易企业名录”登记管理
“进出口贸易企业名录”登记管理
第20题:
对
错
第21题:
对
错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所有企业
A类企业
B类企业
C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