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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如就任何仍未上市的证券类别申请在香港创业板市场上市,则申请必须与已发行或拟发行的该类别所有额外证券有关。( )


    正确答案:×
    就任何证券类别申请上市时,如该类别证券仍未上市,则申请必须与已发行或拟发行的该类别所有证券有关;或如该类别其中一些证券已上市,则申请必须与已发行或拟发行的该类别所有额外证券有关。

  • 第2题:

    下列关于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程序说法正确的有( )。

    Ⅰ.发行人董事会应依法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作出决议

    Ⅱ.发行董事会应依法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具体方案作出决议

    Ⅲ.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Ⅳ.发行人的申请文件由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Ⅴ.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A、Ⅱ,Ⅲ
    B、Ⅰ,Ⅱ,Ⅲ
    C、Ⅰ,Ⅱ,Ⅳ
    D、Ⅰ,Ⅲ,Ⅳ,Ⅴ

    答案:C
    解析:
    C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主要程序包括:①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具体方案、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②股东大会批准后,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③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④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⑤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 第3题:

    下列关于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和核准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有()。

    A: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B:发行人董事会应依法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具体方案作出决议
    C:发行人的申请文件由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D:发行人董事会依法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作出决议

    答案:B,D
    解析:
    AC两项,申请文件是上市公司为发行新股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必备文件。发行申请人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推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未按规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的,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B项,申请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是指从发行人董事会作出发行新股预案、股东大会批准,直到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为止的有关信息披露。证券发行议案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或者股权的,应当在公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同时,披露该资产或者股权的基本情况、交易价格、定价依据以及是否与公司股东或其他关联人存在利害关系。D项,上市公司董事会依法就下列事项作出决议:新股发行的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 第4题:

    下列关于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诉和核准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有()。

    A:发行人董事会应依法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作出决议
    B:发行人董事会应依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具体方案作出决议
    C: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券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券会申请
    D:发行人的申请文件由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答案:A,B
    解析:
    A项,上市公司董事会依法就下列事项作出决议:新股发行的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B项,申请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是指从发行人董事会作出发行新股预案、股东大会批准,直到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为止的有关信息披露证券发行议案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或者股权的,应当在公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同时,披露该资产或者股权的基本情况、交易价格、定价依据以及是否与公司股东或其性关联人存在利害关系CD项,自请文件是上市公司为发行新股向中国证监会报连的必备文件。发行自请人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制作申请文件,自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推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未按规定的要求制作自请文件的,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

  • 第5题:

    创业板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和中小企业板招股说明书有何异同?


    正确答案: 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在内容、框架和格式上与中小企业板总体保持统一,但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尽量突出创业板特色,适应创业企业规模小、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的特点,以体现保护创业板投资者的宗旨。其特点主要表现在:
    (1)不降低要求,着力提升信息披露水准。较之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准则总体要求不降低,并且针对创业企业特点在反映创业企业成长性和自主创新、发行人风险因素等方面加大了力度、提高了标准。
    (2)强调披露为本、强化披露责任。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准则要求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要对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招股说明书中与其相关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指使发行人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发行人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要求保荐机构的发行保荐书应附发行人成长性的专业意见,作为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必备文件,上述意见作为招股说明书的有机组成部分(附件)予以披露。
    此外,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实行网络披露方式、强化信息持续累积。中小企业板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于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同时将招股说明书全文刊登于证监会指定的网站;而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披露全文,在指定报刊作提示性公告。

  • 第6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Ⅰ.深交所设立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发行人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Ⅱ.深交所设立上市委员会,对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和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Ⅲ.深交所出具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表明本所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Ⅳ.深交所收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对文件进行核对,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Ⅴ.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与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文件目录不相符的,发行人应当予以补正,补正时限最长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A

    Ⅰ、Ⅱ、Ⅲ

    B

    Ⅰ、Ⅱ、Ⅴ

    C

    Ⅰ、Ⅱ、Ⅳ、Ⅴ

    D

    Ⅱ、Ⅲ、Ⅳ、Ⅴ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B
    解析:
    Ⅰ、Ⅱ两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8条规定,本所设立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发行人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本所设立创业板上市委员会(以下简称上市委员会),对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和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上市委员会的职责、人员组成、工作程序等事项,由本所另行规定。本所结合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出具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或者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Ⅲ项,第10条规定,本所出具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不表明本所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本所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Ⅳ项,第13条第1款规定,本所收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文件进行核对,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告知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并在本所网站公示。Ⅴ项,第13条第2款规定,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与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文件目录不相符、文档名称与文档内容不相符、文档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签章不完整或者不清晰、文档无法打开或者存在本所认定的其他不齐备情形的,发行人应当予以补正,补正时限最长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 第7题:

    问答题
    创业板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和中小企业板招股说明书有何异同?

    正确答案: 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在内容、框架和格式上与中小企业板总体保持统一,但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尽量突出创业板特色,适应创业企业规模小、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的特点,以体现保护创业板投资者的宗旨。其特点主要表现在:
    (1)不降低要求,着力提升信息披露水准。较之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准则总体要求不降低,并且针对创业企业特点在反映创业企业成长性和自主创新、发行人风险因素等方面加大了力度、提高了标准。
    (2)强调披露为本、强化披露责任。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准则要求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要对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招股说明书中与其相关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指使发行人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发行人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要求保荐机构的发行保荐书应附发行人成长性的专业意见,作为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必备文件,上述意见作为招股说明书的有机组成部分(附件)予以披露。
    此外,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实行网络披露方式、强化信息持续累积。中小企业板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于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同时将招股说明书全文刊登于证监会指定的网站;而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披露全文,在指定报刊作提示性公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7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申请文件包括(  )。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Ⅱ.最近2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1期的财务报告Ⅲ.发行申请如适用简易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条件的专项说明Ⅳ.关于本次发行涉及/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A

    Ⅲ、Ⅳ

    B

    Ⅱ、Ⅲ

    C

    Ⅱ、Ⅳ

    D

    Ⅰ、Ⅲ

    E

    Ⅰ、Ⅳ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7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申请文件包括:5-2:有关部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6-1: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适用);6-16:关于本次发行是否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Ⅱ项内容法条没有提及。

  • 第9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指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Ⅰ.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相关申请文件、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相关申请文件,应由两名保荐代表人签字Ⅱ.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申请文件应由两名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字Ⅲ.除另有规定外,每名保荐代表人可在创业板同时负责两家在审企业Ⅳ.保荐代表人最近二年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的,仅可在创业板负责一家在审企业Ⅴ.深交所收到申请文件后,对申请文件进行核对,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A

    Ⅰ、Ⅱ、Ⅲ

    B

    Ⅱ、Ⅲ、Ⅳ

    C

    Ⅰ、Ⅱ、Ⅳ

    D

    Ⅰ、Ⅱ、Ⅲ、Ⅴ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D
    解析:
    Ⅰ、Ⅱ、Ⅲ、Ⅳ四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指引》第3条第2款规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相关申请文件、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相关申请文件,应由两名保荐代表人签字。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申请文件应由两名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字。每名保荐代表人可在创业板同时负责两家在审企业,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仅可在创业板负责一家在审企业:①最近三年内有过违规记录,包括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②最近三年未曾担任过已完成的首发再融资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Ⅴ项,第4条规定,本所收到申请文件后,对申请文件进行核对,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 第10题:

    单选题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7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创业板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的必备文件包括(  )。[2016年5月真题]Ⅰ.募集说明书(申报稿)Ⅱ.关于本次发行涉及/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Ⅲ.发行人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1期的财务报告Ⅳ.本次公开发行股票预案Ⅴ.发行申请如适用简易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条件的专项说明
    A

    Ⅰ、Ⅱ、Ⅲ

    B

    Ⅰ、Ⅳ、Ⅴ

    C

    Ⅱ、Ⅲ、Ⅳ

    D

    Ⅲ、Ⅳ、Ⅴ

    E

    Ⅰ、Ⅲ、Ⅴ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7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申请文件包括:1-1:募集说明书(申报稿);6-1: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适用);6-16:关于本次发行是否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 第11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发行人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前后存在实质性差异且无合理理由的,深交所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Ⅰ.书面警告Ⅱ.给予通报批评Ⅲ.六个月至一年内不接受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Ⅳ.一年至五年内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Ⅴ.公开谴责
    A

    Ⅰ、Ⅱ、Ⅳ、Ⅴ

    B

    Ⅰ、Ⅱ、Ⅲ、Ⅴ

    C

    Ⅰ、Ⅱ、Ⅲ

    D

    Ⅰ、Ⅱ、Ⅳ

    E

    Ⅱ、Ⅳ、Ⅴ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74条第4项规定,本规则第9条规定的主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视情节轻重采取书面警示约见谈话要求限期改正等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三个月至一年内不接受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提交或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六个月至一年内不接受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等纪律处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前后存在实质性差异且无合理理由。

  • 第12题:

    问答题
    创业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与中小企业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有何异同?

    正确答案: 创业板申请文件准则总体框架与中小企业板保持一致,即以招股说明书为主体,以发行人的申请及授权文件、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文件等为支持的内容体系。中小企业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目录共分十章,分别为:(1)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2)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申请及授权文件;(3)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4)会计师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5)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6)发行人的设立文件;(7)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文件;(8)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其他文件;(9)其他文件;(10)定向募集公司还应提供的文件。
    创业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目录共分六章,分别为:(1)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2)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申请及授权文件;(3)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文件;(4)发行人的设立文件;(5)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其他文件;(6)其他文件。针对创业板企业成长性高、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的特点,为推动建立具有责任约束和权力制衡的机制,明确创业板发行上市相关各方的责任,实现各市场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各负其责、各担风险”,创业板申请文件准则增加了部分文件要求,以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等相关主体的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7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创业板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必备文件包括( )。
    Ⅰ.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Ⅱ.关于本次发行涉及/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Ⅲ.发行人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1期的财务报告
    Ⅳ.本次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Ⅴ.发行申请如适用简易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条件的专项说明

    A:Ⅰ、Ⅱ、Ⅲ
    B:Ⅰ、Ⅳ、Ⅴ
    C:Ⅱ、Ⅲ、Ⅳ
    D:Ⅲ、Ⅳ、Ⅴ
    E:Ⅰ、Ⅲ、Ⅴ

    答案:A
    解析: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7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证监会公告[2014]32号),本次证券发行的募集文件包括: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发行公告(发审会后按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供)。发行人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申请与授权文件包括:发行人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申请报告、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关于本次发行涉及/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公告的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其他文件中还包括发行人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1期的财务报告。Ⅳ、Ⅴ两项不属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的必备文件。

  • 第14题:

    在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国证监会收到上市公司的申请文件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答案:错
    解析:
    在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国证监会收到上市公司的申请文件后,在5个T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 第15题:

    上市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创业板新股发行时应提交的文件有()。

    A: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
    B: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发行申报材料
    C:发行具体实施方案和发行公告
    D:相关招股意向书或者募集说明书

    答案:A,B,C,D
    解析:
    上市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创业板新股发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①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②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发行申报材料。③发行的预计时间安排。④发行具体实施方案和发行公告。⑤相关招股意向书或者募集说明书。⑥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第16题:

    创业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与中小企业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有何异同?


    正确答案: 创业板申请文件准则总体框架与中小企业板保持一致,即以招股说明书为主体,以发行人的申请及授权文件、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文件等为支持的内容体系。中小企业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目录共分十章,分别为:(1)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2)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申请及授权文件;(3)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4)会计师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5)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6)发行人的设立文件;(7)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文件;(8)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其他文件;(9)其他文件;(10)定向募集公司还应提供的文件。
    创业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目录共分六章,分别为:(1)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2)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申请及授权文件;(3)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文件;(4)发行人的设立文件;(5)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其他文件;(6)其他文件。针对创业板企业成长性高、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的特点,为推动建立具有责任约束和权力制衡的机制,明确创业板发行上市相关各方的责任,实现各市场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各负其责、各担风险”,创业板申请文件准则增加了部分文件要求,以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等相关主体的责任。

  • 第17题:

    创业板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有何主要特色?


    正确答案: (1)突出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及其成长性、自主创新的披露:“概览”一节,要求扼要披露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列示其具体表现;“业务和技术”一节,要求突出披露技术创新、业务模式创新及相关内容;“募集资金运用”一节,要求披露对增强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的影响;“未来发展与规划”一节,强化发行人披露反映成长性和自主创新的规划、目标、措施;在“风险因素”、“业务与技术”、“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等相关章节,也有涉及发行人成长性和自主创新相关信息的披露。
    (2)强化发行人充分披露风险,加大创业企业的风险提示:要求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以统一的格式与文字作创业板投资风险的板块提示(一般应在招股书首页作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另招股书封面也特别要求明确提示创业板投资风险),在首页对发行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持续盈利能力和成长性有严重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进行重大事项提示;要求发行人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按顺序披露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持续盈利能力和成长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要求发行人针对自身实际情况,具体地描述相关风险因素,描述应充分、准确。
    (3)体现创业企业募集资金运用的特点,同时强化披露的责任约束:明确要求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投资安排,应披露预计募集资金数额、专户存储安排、募集资金具体用途、预计投入的时间进度情况,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与预计募集资金存在差异的,发行人应说明资金运用和资金管理的安排;特别增列了对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披露;对用于偿债和补充营运资金的情形,制定了适当的披露标准。
    (4)强化对发行人未来发展与规划的披露:要求发行人披露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及发展目标,说明发行人在增强成长性、增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优势等方面拟采取的措施;要求发行人结合募集资金运用,审慎分析说明发行人的未来发展,说明在增强成长性和自主创新方面的情况;要求发行人披露的规划、目标、措施以及相应的分析,与招股说明书其他相关内容相衔接。
    (5)建立适应创业企业公司治理的披露标准:要求发行人披露建立审计委员会的情况;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安排,说明决策权力及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及最近三年的执行情况;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情况。
    (6)在保持主板披露要求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有关财务会计信息的披露:要求发行人增加对存货、应收款项、无形资产、主要债项、对外投资、所有者权益和现金流量等项目的分析内容,增加披露上述项目的变动趋势、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增加对其他项目的披露要求,主要包括:税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关内容的披露和分析、“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三个财务指标。每股收益也要求分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来列示。
    (7)调整财务会计信息和发行人股本的披露要求:将散见于各节的财务会计信息的披露及分析内容合并为“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一节,并采用了“边披露边分析”的方式;对部分项目的披露要求进行了调整,如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准则中则要求发行人只披露对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调整发行人股本情况的披露方式,招股说明书正文主要披露发行人目前的股本状况和股东结构,具体的历史演变过程以附件“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的形式与招股说明书一同披露。

  • 第18题:

    问答题
    创业板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有何主要特色?

    正确答案: (1)突出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及其成长性、自主创新的披露:“概览”一节,要求扼要披露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列示其具体表现;“业务和技术”一节,要求突出披露技术创新、业务模式创新及相关内容;“募集资金运用”一节,要求披露对增强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的影响;“未来发展与规划”一节,强化发行人披露反映成长性和自主创新的规划、目标、措施;在“风险因素”、“业务与技术”、“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等相关章节,也有涉及发行人成长性和自主创新相关信息的披露。
    (2)强化发行人充分披露风险,加大创业企业的风险提示:要求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以统一的格式与文字作创业板投资风险的板块提示(一般应在招股书首页作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另招股书封面也特别要求明确提示创业板投资风险),在首页对发行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持续盈利能力和成长性有严重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进行重大事项提示;要求发行人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按顺序披露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持续盈利能力和成长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要求发行人针对自身实际情况,具体地描述相关风险因素,描述应充分、准确。
    (3)体现创业企业募集资金运用的特点,同时强化披露的责任约束:明确要求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投资安排,应披露预计募集资金数额、专户存储安排、募集资金具体用途、预计投入的时间进度情况,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与预计募集资金存在差异的,发行人应说明资金运用和资金管理的安排;特别增列了对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披露;对用于偿债和补充营运资金的情形,制定了适当的披露标准。
    (4)强化对发行人未来发展与规划的披露:要求发行人披露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及发展目标,说明发行人在增强成长性、增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优势等方面拟采取的措施;要求发行人结合募集资金运用,审慎分析说明发行人的未来发展,说明在增强成长性和自主创新方面的情况;要求发行人披露的规划、目标、措施以及相应的分析,与招股说明书其他相关内容相衔接。
    (5)建立适应创业企业公司治理的披露标准:要求发行人披露建立审计委员会的情况;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安排,说明决策权力及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及最近三年的执行情况;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情况。
    (6)在保持主板披露要求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有关财务会计信息的披露:要求发行人增加对存货、应收款项、无形资产、主要债项、对外投资、所有者权益和现金流量等项目的分析内容,增加披露上述项目的变动趋势、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增加对其他项目的披露要求,主要包括:税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关内容的披露和分析、“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三个财务指标。每股收益也要求分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来列示。
    (7)调整财务会计信息和发行人股本的披露要求:将散见于各节的财务会计信息的披露及分析内容合并为“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一节,并采用了“边披露边分析”的方式;对部分项目的披露要求进行了调整,如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准则中则要求发行人只披露对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调整发行人股本情况的披露方式,招股说明书正文主要披露发行人目前的股本状况和股东结构,具体的历史演变过程以附件“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的形式与招股说明书一同披露。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

    深交所受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当日,发行人应当在本所网站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B

    深交所受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保荐人应当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保荐工作底稿和验证版招股说明书,供监管备查

    C

    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可以含有股票发行价格信息

    D

    保荐人因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正在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深交所不予受理发行人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E

    发行人补正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深交所收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时间以发行人最终提交补正文件的时间为准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本所受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当日,发行人应当在本所网站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文件。B项,第17条规定,本所受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保荐人应当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保荐工作底稿和验证版招股说明书,供监管备查。C项,第16条第3款规定,依照前两款规定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股票发行价格信息,发行人不得据此发行股票。D项,第14条第2项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不予受理发行人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因证券违法违规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限制业务活动、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出具的相关文件等相关措施,尚未解除;或者因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对市场有重大影响正在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E项,第13条第3款规定,发行人补正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本所收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时间以发行人最终提交补正文件的时间为准。

  • 第20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存在下列(  )情形的,深交所对发行人给予一年至五年内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Ⅰ.发行人向本所报送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Ⅱ.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以不正当手段严重干扰本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Ⅲ.重大事项未向本所报告或者未披露Ⅳ.发行人制作、出具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Ⅴ.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发行人的签字、盖章系伪造、变造
    A

    Ⅰ、Ⅱ、Ⅲ

    B

    Ⅰ、Ⅲ、Ⅴ

    C

    Ⅰ、Ⅱ、Ⅲ、Ⅴ

    D

    Ⅱ、Ⅲ、Ⅳ、Ⅴ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E
    解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75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发行人给予一年至五年内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①发行人向本所报送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②发行人拒绝、阻碍、逃避本所检查,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③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以不正当手段严重干扰本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④重大事项未向本所报告或者未披露;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发行人或者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签字、盖章系伪造、变造。Ⅳ项,属于第74条规定的,深交所视情节轻重采取书面警示、约见谈话、要求限期改正等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三个月至一年内不接受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提交或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六个月至一年内不接受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等纪律处分的情形。

  • 第21题:

    单选题
    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Ⅰ.交易所设立行业咨询专家库,负责为创业板建设和发行上市审核提供专业咨询和政策建议Ⅱ.交易所主要通过向发行人提出审核问询、发行人回答问题方式开展审核工作Ⅲ.交易所认为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的,作出中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Ⅳ.交易所应当自受理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限内形成审核意见,要求发行人补充、修改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Ⅴ.交易所设立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负责对审核部门出具的审核报告和发行人的申请文件提出审议意见
    A

    Ⅰ、Ⅱ、Ⅳ、Ⅴ

    B

    Ⅱ、Ⅲ、Ⅳ、Ⅴ

    C

    Ⅰ、Ⅱ、Ⅲ、Ⅳ、Ⅴ

    D

    Ⅰ、Ⅲ、Ⅳ、Ⅴ

    E

    Ⅰ、Ⅱ、Ⅲ、Ⅴ


    正确答案: B
    解析:
    Ⅰ、Ⅴ两项,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18条第1款规定,交易所设立独立的审核部门,负责审核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设立行业咨询专家库,负责为创业板建设和发行上市审核提供专业咨询和政策建议;设立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负责对审核部门出具的审核报告发行人的申请文件提出审议意见。Ⅱ项,第18条第2款规定,交易所主要通过向发行人提出审核问询、发行人回答问题方式开展审核工作,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Ⅲ项,第19条规定,交易所认为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的,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Ⅳ项,第20条规定,交易所应当自受理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限内形成审核意见。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注册申请文件,或者交易所按照规定对发行人实施现场检查,要求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要求发行人补充修改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 第22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存在下列(  )情形时,深交所对上市公司给予一年至五年内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Ⅰ.上市公司拒绝、阻碍、逃避本所检查,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Ⅱ.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不正当手段严重干扰本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Ⅲ.上市公司制作、出具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Ⅳ.重大事项未向本所报告或者未披露Ⅴ.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前后存在实质性差异且无合理理由
    A

    Ⅰ、Ⅱ、Ⅳ

    B

    Ⅰ、Ⅱ、Ⅲ、Ⅳ

    C

    Ⅰ、Ⅱ、Ⅳ、Ⅴ

    D

    Ⅱ、Ⅲ、Ⅳ、Ⅴ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40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上市公司给予一年至五年内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①上市公司向本所报送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②上市公司拒绝阻碍逃避本所检查,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③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不正当手段严重干扰本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④重大事项未向本所报告或者未披露;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上市公司或者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签字、盖章系伪造、变造。

  • 第23题:

    问答题
    创业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有何特色?

    正确答案: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为加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责任,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创业板申请文件准则要求提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确认招股说明书中与其相关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指使发行人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发行人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2)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成长性的专项意见。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保荐机构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出具专项意见,发行人为自主创新企业的,还应当在专项意见中说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创业板申请文件准则要求保荐机构将该专项意见作为发行保荐书的附件,并作为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必备文件,以强化保荐机构的专业职责和尽职调查义务,服务于创业板市场促进自主创新和其他成长性企业发展的定位。
    (3)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为加强发行人股本演变情况的披露,《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准则》)要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正文披露其本次发行前的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对公司设立以来的具体股本演变情况以招股说明书附件的形式详细披露。为与《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准则》相衔接,《创业板申请文件准则》将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增列为申请文件的必备文件。
    (4)发行人律师关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相关文件上签名盖章的真实性的鉴证意见。鉴于上市公司伪造或变造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的情形时有发生,创业板申请文件准则要求发行人提供其律师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相关文件上签名盖章的真实性的鉴证意见。
    (5)根据《证券法》及《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准则》对信息披露责任主体的要求,创业板申请文件准则相应地要求除发行人董事外,发行人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承诺。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