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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上市公司章程中应如何针对公司收购公司股份做出规定?如何收购?”相关问题
  • 第1题:

    A上市公司拟收购部分本公司股份进行股权激励,公司章程对此没有规定。下列表述中,不符合规定的有( )。

    A.收购股份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
    B.收购比例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
    C.收购应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D.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2年内转让给职工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转让的限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因此选项A不符合规定。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因此选项BD不符合规定。

  • 第2题:

    下面关于要约收购的表述,符合相关规定的有( )。

    Ⅰ.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Ⅱ.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Ⅲ.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Ⅳ.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Ⅴ.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1个1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但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A、Ⅰ,Ⅳ
    B、Ⅱ,Ⅳ
    C、Ⅰ,Ⅲ
    D、Ⅱ,Ⅳ,Ⅴ

    答案:A
    解析:
    A
    Ⅰ项参见《证券法》第八十八条规定。Ⅱ项,根据《证券法Ⅰ第九十六条规定,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入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Ⅲ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ⅣⅤ两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

  • 第3题:

    收购入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


    答案:错
    解析:
    收购人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本题说法错误。

  • 第4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B.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
    C.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应当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
    D.同意接收收购要约的股东,在收购期限内不能反悔

    答案:A,C
    解析:
    根据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 第5题:

    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B.投资者可以采取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C.投资者可以采取协议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D.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协议收购

    答案:D
    解析: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D项,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 第6题:

    上市公司章程中应如何针对公司增加资本做出规定?


    正确答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公司针对增加资本事项应作出如下规定:“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1)公开发行股份;
    (2)非公开发行股份;
    (3)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4)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公司,还应当在章程中对可转换公司债的发行、转股程序和安排以及转股所导致的公司股本变更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 第7题:

    以下投资者必须采取发出要约的方式来收购上市公司的是()。

    • A、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5%的张某,拟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10%
    • B、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5%的刘某,拟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5%
    • C、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8%的赵某,拟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10%
    • D、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4%的宋某,拟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35%

    正确答案:B,D

  • 第8题:

    收购人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 A、20%
    • B、30%
    • C、10%
    • D、5%

    正确答案:D

  • 第9题:

    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相关规定的有()。 Ⅰ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Ⅱ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 Ⅲ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Ⅳ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Ⅴ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但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 A、Ⅰ、Ⅱ
    • B、Ⅰ、Ⅳ
    • C、Ⅱ、Ⅲ、Ⅳ、Ⅴ
    • D、Ⅰ、Ⅲ、Ⅳ、Ⅴ
    • E、Ⅰ、Ⅱ、Ⅳ、Ⅴ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相关规定的有()。 Ⅰ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Ⅱ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 Ⅲ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Ⅳ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Ⅴ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但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A

    Ⅰ、Ⅱ

    B

    Ⅰ、Ⅳ

    C

    Ⅱ、Ⅲ、Ⅳ、Ⅴ

    D

    Ⅰ、Ⅲ、Ⅳ、Ⅴ

    E

    Ⅰ、Ⅱ、Ⅳ、Ⅴ


    正确答案: C
    解析: Ⅰ项,《证券法》(2014年修订)第88条第1款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Ⅱ项,《证券法》(2014年修订)第96条第1款规定,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Ⅲ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56条规定,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 Ⅳ、V两项,第23条规定,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第25条规定,收购人依照本办法第23条、第24条、第47条、第56条的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 第11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方式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B

    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可以采取协议收购方式进行

    C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D

    发行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上市公司的收购是指对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不包括对上市公司资产的收购。()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在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中,以下哪些情形投资者需要进行权益披露(  )

    A.通过竞价交易方式收购非上市公众公司10%股份的收购人
    B.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非上市公众公司12%股份的收购人
    C.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非上市公众公司12%股份的收购人,之后又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3%,在增持3%时
    D.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非上市公众公司18%股份的收购人,之后又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3%,在减持3%时

    答案:A,B,C,D
    解析:
    “10%后±5%”和“达到或超过10%后±5%”指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众公司己发行股份的10%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即其拥有权益的股份每达到5%的整数倍时)。

  • 第14题:

    ()是指收购人为了取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向所有的股票持有人发出购买该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要约,收购该上市公司的股份。

    A:善意收购
    B:要约收购
    C:混合收购
    D:协议收购

    答案:B
    解析: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为了取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向所有的股票持有人发出购买该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要约,收购该上市公司的股份。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 第15题:

    上市公司收购人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发出收购要约,应当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应当裁明的事项有()。

    A: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B:收购人的名称、住所
    C: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
    D: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答案:A,B,C,D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须披露以下内容:①收购人的姓名、住所收购人为法人的,其名称、注册地及法定代表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②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及收购目的,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③上市公司的名称、收购股份的种类。④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⑤收购价格。⑥收购所需资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保证,或者其他支付安排。⑦报送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量、比例。⑧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包括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持续关联交易的,收购人是否已作出相应的安排,确保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避免同业竞争以及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组织结构、公司章程等进行调整的后续计划。⑩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被收购公司股票的情况。?收购协议的生效条件和付款安排。?中国证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第16题:

    下列有关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的表述,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是( )。

    A.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低于该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B.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披露后至收购期限届满前,可以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C.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可以辞职
    D.如果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则收购人应当收购全部预受股份

    答案:A
    解析:
    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披露后至收购期限届满前,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选项B 不符合规定。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选项C 不符合规定。收购期限届满,发出部分要约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股份,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选项D 不符合规定。【点评】本题考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要约收购,这里与上市公司收购的很多规定都相同。需要注意:(1)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要约收购,需要事先将收购报告书报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中无需事先报送证交所。(2)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要约收购,在收购期限届满前2 日内,预受股东不能撤回预受。上市公司中是3 日内。

  • 第17题: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24个月内不得转让。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在强制要约收购的规定中,在具备以下哪一事项时,可向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豁免申请()

    • A、收购人持有、控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15%
    • B、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在不同主体之间进行
    • C、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 D、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为挽救该公司而收购,且提出可行重组方案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上市公司收购行为完成后,下列情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
    • B、收购期限可以定在30-90天之间
    • C、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解散
    • D、要约收购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 E、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

    正确答案:A,B,C

  • 第20题:

    以协议收购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 A、20%
    • B、30%
    • C、50%
    • D、70%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收购上市公司中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持有的股份,未经国家授权的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转让
    • B、实施收购行为的投资者称为收购人
    • C、作为被收购目标的上市公司称为被收购公司
    • D、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的70%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问答题
    上市公司章程中应如何针对公司增加资本做出规定?

    正确答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公司针对增加资本事项应作出如下规定:“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1)公开发行股份;
    (2)非公开发行股份;
    (3)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4)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公司,还应当在章程中对可转换公司债的发行、转股程序和安排以及转股所导致的公司股本变更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上市公司章程中应如何针对公司收购公司股份做出规定?如何收购?

    正确答案: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公司的股份: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因上述收购公司股份情况第(1)项至第(3)项的原因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上述规定收购公司股份后,属于收购公司股份情况第(1)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2)项、第(4)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收购公司股份情况第(3)项规定收购的公司股份,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收购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1)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2)要约方式;(3)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