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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人员应独立于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关于上市公司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的通知》规定,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副总经理、财务主管和董事会秘书)必须在上市公司领薪,不得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此外,《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参股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发行人为国有控股公司的,还必须遵守该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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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发行人应披露( )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A.董事

    B.监事

    C.高级管理人员

    D.核心技术人员


    正确答案:ABCD

  • 第2题:

    证券评级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评级从业人员经证监会批准可以在受评级机构或者受评级证券发行人兼职。( )


    正确答案:×
    证券评级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评级从业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受评级机构或者受评级证券发行人兼职。

  • 第3题:

    对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包括( )。

    Ⅰ.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Ⅱ.最近2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Ⅲ.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

    Ⅳ.发行人的董事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人措施尚在禁人期

    Ⅴ.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2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A、Ⅰ,Ⅲ
    B、Ⅱ,Ⅲ,Ⅳ
    C、Ⅰ,Ⅱ,Ⅴ
    D、Ⅰ,Ⅱ,Ⅲ,Ⅳ

    答案:D
    解析:
    D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足,Ⅴ项应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 第4题:

    发行人应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内容不包括( )。
    A.姓名 B.国籍C.境外居住权 D.配偶姓名


    答案:D
    解析:
    答案为D。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姓名无需披露。

  • 第5题:

    发行人应披露(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A:董事
    B:监事
    C:高级管理人员
    D:核心技术人员

    答案:A,B,C
    解析:
    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选项。

  • 第6题:

    下列关于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期货公司董事长可以在股东单位兼职
    B、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股东单位兼职高级管理人员
    C、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可以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
    D、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子公司兼职董事

    答案:B,D
    解析: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十三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党政机关兼职。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多可以在期货公司参股的2家公司兼任董事、监事,但不得在上述公司兼任董事、监事之外的职务,不得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 第7题:

    下列关于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的描述中,正确的有( )。

    A.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党政机关兼职
    B.独立董事最多可以在2家期货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C.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D.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多可以在期货公司参股的2家公司兼任董事、监事

    答案:A,B,C,D
    解析: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党政机关兼职。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多可以在期货公司参股的2家公司兼任董事、监事,但不得在上述公司兼任董事、监事之外的职务,不得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期货公司营业部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营业部负责人。独立董事最多可以在2家期货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的,应当自有关情况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 第8题: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应其提名人、兼职的股东的要求提供相关重大信息,但提供时应告知对方保密。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 A、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B、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C、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D、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正确答案:A,B,C,D

  • 第10题:

    发行人应披露()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 A、董事
    • B、监事
    • C、高级管理人员
    • D、核心技术人员

    正确答案:A,B,C,D

  • 第11题:

    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的要求,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应对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进行核查,确保不向下列对象配售股票:()

    • A、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控制的公司
    • B、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间接实施控制的公司
    • C、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 D、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正确答案:A,B,C,D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的表述,正确的有(  )。[2014年3月真题]
    A

    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股东单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

    B

    期货公司董事长可以在股东单位兼职

    C

    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子公司兼任董事

    D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可以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党政机关兼职。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多可以在期货公司参股的2家公司兼任董事、监事,但不得在上述公司兼任董事、监事之外的职务,不得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期货公司营业部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营业部负责人。独立董事最多可以在2家期货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的,应当自有关情况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 第13题:

    发行人应披露( )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A.核心技术人员

    B.监事

    C.高级管理人员

    D.董事

    E.董事会秘书


    正确答案:ABCD

  • 第14题: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2年内曾发生变动的,应披露变动情况和原因。( )


    正确答案:×

  • 第15题: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满足的要求包括( )。
    Ⅰ.发行人最近3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Ⅱ.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
    Ⅲ.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Ⅳ.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A.Ⅰ、Ⅱ、Ⅲ
    B.Ⅰ、Ⅱ、Ⅳ
    C.Ⅱ、Ⅲ、Ⅳ
    D.Ⅰ、Ⅱ、Ⅲ、Ⅳ

    答案:A
    解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二条规定,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十五条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条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Ⅳ项不符合要求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 第16题:

    招股说明书应披露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从发行人处领取收入的情况。()


    答案:错
    解析:
    中国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受理与否,并在6个月内进行审核。

  • 第17题:

    发行人应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内容不包括()。

    A:姓名
    B:国籍
    C:境外居住权
    D:配偶姓名

    答案:D
    解析:
    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姓名无须披露。

  • 第18题:

    关于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的描述正确的是( )。

    A.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党政机关兼职
    B.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多可以在期货公司参股的2家公司兼任董事、监事
    C.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或者
    D.独立董事最多可以在2家期货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答案:A,B,C,D
    解析: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党政机关兼职。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多可以在期货公司参股的2家公司兼任董事、监事,但不得在上述公司兼任董事、监事之外的职务,不得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期货公司营业部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营业部负责人。独立董事最多可以在2家期货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的,应当自有关情况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 第19题: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党政机关兼职。( )


    答案:对
    解析: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党政机关兼职。故本题答案为A。

  • 第20题:

    在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包括()。

    • A、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
    • B、最近两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 C、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 D、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尚在禁入期的

    正确答案:A,C,D

  • 第21题:

    以下人员不属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中“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的是()。

    • A、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B、持有公司3%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C、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D、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下列关于招股说明书中应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 B、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1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以及所享受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
    • C、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没有兼职的,应予以声明
    • D、发行人应列表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并应列出持有人姓名,近3年所持股份的增减变动以及所持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正确答案:A,B,C,D

  • 第23题:

    问答题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兼职应符合什么要求?

    正确答案: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人员应独立于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关于上市公司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的通知》规定,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副总经理、财务主管和董事会秘书)必须在上市公司领薪,不得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此外,《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参股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发行人为国有控股公司的,还必须遵守该条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