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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财政法的功能在于:1.财政法能保证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平衡,2.财政法能够减轻经济波动,熨平经济周期,稳定客观经济,3.财政法能够实现社会公正。()


    参考答案:√

  • 第2题:

    财政法规体系中对其他财政法规有立法意义的制约作用的是( )。

    A.财政法律

    B.财政行政法规

    C.财政部门规章

    D.地方性财政法规


    正确答案:A

  • 第3题:

    下列不属于财政法的特征的是:

    A、财政法是规范政府经济行为的法
    B、财政法是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法
    C、财政法是一个内容广泛的规范体系
    D、财政法是调整财政分配和财政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财政法的概念和特征。选项D是财政法的概念,不是其特征。

  • 第4题:

    下列属于财政法的特征的是()

    • A、财政法是属于公法性质的部门法
    • B、财政法是以非强制性规范为主的制定法
    • C、财政法属于私法性质的部门法
    • D、财政法不具有分配资源的特点

    正确答案:A

  • 第5题:

    简述社会主义财政法的建立时期财政法的基本制度。


    正确答案: 1949年至1957年是我国社会主义财政法的建立时期。1949年9月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的《宪法》,是这一时期财政立法的基础。这一时期国家制定的财政法律法规主要有:
    (1)财政管理体制立法。政务院于1950年发布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关于统一1950年度财政收支的决定》、《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关于统一国家公粮收支、保管、调度的决定》等。1951年,国家先后颁布了《关于财政收支系统划分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整理城市地方财政的决定》、《关于划分中央与地方在财政经济工作上管理职权的决定》等。
    (2)预算法律制度。政务院于1950年3月发布了《中央金库条例》,1951年7月发布了《预算决算暂行条例》,对国家预、决算的编制、审查、核定,预算的执行等作了明确规定。
    (3)税收法律制度。这一时期发布的税收法规主要有:《货物税暂行条例》、《工商业税暂行条例》、《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海关进出口税则》、《屠宰税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利息所得税暂行条例》、《特种消费行为税暂行条例》、《商品流通税试行办法》、《文化娱乐税条例》等,初步建立起全国统一的税收法律制度,有力地保证了税收筹集资金和调节国民经济的杠杆作用。
    (4)国债法律制度。政务院在1949年12月通过了《关于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决定》,颁布了《1950年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条例》,1953年12月又通过了《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

  • 第6题:

    财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财政立法,对各项财政法制度和财政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根本准则。以下属于财政法的基本原则的是()

    • A、财政公平原则
    • B、财政竞争原则
    • C、财政法定原则
    • D、财政公开原则

    正确答案:B

  • 第7题:

    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 A、行政关系
    • B、财政关系
    • C、财政法律关系
    • D、税收关系

    正确答案:C

  • 第8题:

    财政法


    正确答案:广义的财政法,即实质意义上的财政法,指的是一切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狭义的财政法,即形式意义上的财政法,是指具体的财政法律规范,也就是以财政法命名的基本财政法律。

  • 第9题:

    问答题
    试述财政法的功能。

    正确答案: 财政法的功能是指财政法在调整财政关系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一种外在功效。财政法的功能应当从绝对服务于财政职能,转向对财政权力施加控制,具体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财政权力授予功能。在公共领域,任何权力的存在都会导致支配性的效果,影响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从权力的来源上证明其合法性。现代法治社会中,财政法的授权功能是财政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财政权力的存在作为前提,财政法的权力规范功能和监督功能都将失去意义。财政法的授权功能最初表现为就具体事项所作的具体授权,随着财政职能的日益扩张,财政法的授权方式也有所调整,一般性授权才逐渐被立法机关所承认和接受。
    (2)财政权力规范功能。财政法的规范功能主要通过财政行为法、财政程序法及财政责任法表现出来。财政行为法一般规定各种财政行为的前置条件、实体标准、程序要求及法律后果,财政程序法则专门规定财政活动的具体程序。至于财政责任法,它是通过负面的法律责任督促财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因而也能起到一种间接的规范作用。财政法还可以通过为权力划定边界而起到规范作用。
    (3)财政权力监督功能。财政法的规范功能和监督功能在目标上是完全一致的,都是为了防止财政权力的滥用和失范。但在具体方式上,前者主要通过制定行为准则而实现,后者则有意设置一种外在的强制,督促财政机关切实履行职责。为了使财政法的权力监督功能更加深入细致,除了专门的财政监督法之外,财政法一般都赋予权力机关对财政行政机关、上级财政机关对下级财政机关的财政监督权。另外,财政相对人对财政行政机关提起的财政行政诉讼,也是人民藉司法途径监督财政权力的有效方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试述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内涵及其对我国财政法制化和民主化的借鉴意义。

    正确答案: 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公共选择理论对于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协调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关系、转变政府的经济职能、避免政府干预的失效,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首先,该理论对合理解决政府与市场关系具有指导意义。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市场会失灵,所以需要政府的干预或调节,然而政府在履行经济职能时,并非总能起到弥补市场失灵的作用,市场不能解决好的问题,政府也不一定能解决得好;
    其次,该理论对政治体制及行政体制的改革具有借鉴意义。按公共选择理论的思路,经济过程与政治过程是相互联结的,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是不可分的,要求二者的改革进程相互协调,政再次,该理论对实现公共决策(政府决策)的法制化和民主化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公共选择理论强调立宪改革,注重宪法、法律、规则的建设(尤其是公共决策规则的改革)。在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中,完善决策体制和决策规则,提高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质量。最后,对在政府决策过程中,正视政府行为的“经济人”特征具有借鉴意义。
    根据公共选择理论,我们可以用经济方法对政府的行为(特别是公共开支项目)进行损益分析,以此评价项目的净收益及政府及官员的政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下列属于财政法的特征的是()
    A

    财政法是属于公法性质的部门法

    B

    财政法是以非强制性规范为主的制定法

    C

    财政法属于私法性质的部门法

    D

    财政法不具有分配资源的特点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填空题
    以财政法律规范的具体内容为标准,可以把财政法分为()法和()法。

    正确答案: 财政实体,财政程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有关财政法和税法二者的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税法是财政法的上位法

    B、广义的财政法包括税法

    C、税法与财政法是法律属性截然不同的两个部门法,财政法是公法,而税法是私法

    D、税法是财政法的核心


    标准答案:B

  • 第14题:

    我国社会主义财政法的特点不包括( )。

    A.我国财政法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上层建筑
    B.我国财政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具有强制性的特点
    C.我国财政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只限于国家财政及与财政有关的分配活动
    D.我国财政法可以用来调整各种法律关系

    答案:D
    解析:

  • 第15题:

    我国社会主义财政法的特点不包括()。

    • A、我国财政法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上层建筑
    • B、我国财政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具有强制性的特点
    • C、我国财政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只限于国家财政及与财政有关的分配活动
    • D、我国财政法可以用来调整各种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D

  • 第16题:

    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 A、财政法律关系
    • B、财政行为
    • C、财政关系
    • D、财政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试述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内涵及其对我国财政法制化和民主化的借鉴意义。


    正确答案: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公共选择理论对于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协调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关系、转变政府的经济职能、避免政府干预的失效,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首先,该理论对合理解决政府与市场关系具有指导意义。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市场会失灵,所以需要政府的干预或调节,然而政府在履行经济职能时,并非总能起到弥补市场失灵的作用,市场不能解决好的问题,政府也不一定能解决得好;
    其次,该理论对政治体制及行政体制的改革具有借鉴意义。按公共选择理论的思路,经济过程与政治过程是相互联结的,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是不可分的,要求二者的改革进程相互协调,政再次,该理论对实现公共决策(政府决策)的法制化和民主化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公共选择理论强调立宪改革,注重宪法、法律、规则的建设(尤其是公共决策规则的改革)。在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中,完善决策体制和决策规则,提高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质量。最后,对在政府决策过程中,正视政府行为的“经济人”特征具有借鉴意义。
    根据公共选择理论,我们可以用经济方法对政府的行为(特别是公共开支项目)进行损益分析,以此评价项目的净收益及政府及官员的政绩。

  • 第18题:

    试析财政法的体系。


    正确答案:财政法的体系,主要包括财政收支法和财政管理法。前者包括财政收支划分法、财政融资法、财政转移支付法、政府采购法和财政投资法;后者包括预算法、国库管理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和财政监督法。这是从应然法上的考察,是一个较为完善的财政法体系应当包括的部分。而目前的经济法学教材多从实然法的角度来介绍财政法的具体内容,一般包括预算法、国债法、政府采购法和财政转移支付法。限于篇幅,本章亦主要介绍这四大部分内容,再回应博彩业日渐蓬勃的现状而加以论述彩票法的内容。其他部分仅在此略为提及:
    (1)财政收支划分法是调整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在财政收支权限划分的过程中所
    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该法处于基础性部门法的地位,是财政法的核心内容。该部分包括财政级次划分、支出划分和收入划分等制度。
    (2)财政融资主要是指筹集融通的各种保险基金、邮政储蓄存款、政府担保债务和发行的各种政府债券等。财政融资具有有偿性、政策性、安全性和补充性。财政融资法主要包括国债法、彩票法等。
    (3)财政投资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由政府通过投入财政资金,以建造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行为和过程。财政投资的资金来源是各种财政性资金。财政投资法是调整财政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国库是指政府将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集中在指定的代理银行开设的账户,进行归口管理,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支都通过这一账户进行集中收缴、拨付和清算的运作模式。它由国库集中收入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拨付和清算的运作模式。国库制度主要是国库管理制度,我国现已设立国库单一账户并建立起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5)国有资产包括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等。国有资产管理法需要对国有资产的授权营运、经营管理、收益处分以及对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等各环节予以监督、管理和规范。
    (6)财政监督法是调整财政监督主体在对财政主体的财政活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第19题:

    我国财政法的作用主要有( )。

    • A、我国财政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支的法律依据
    • B、我国财政法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巩固和发展提供法律保证
    • C、我国财政法是加速文化教育事业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个行为准则
    • D、我国财政法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打击经济犯罪的法律武器

    正确答案:A,B,C,D

  • 第20题:

    单选题
    下列不属于财政法的特征的是()
    A

    财政法是规范政府经济行为的法

    B

    财政法是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法

    C

    财政法是一个内容广泛的规范体系

    D

    财政法是调整财政分配和财政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正确答案: A
    解析: 选项D是财政法的概念,不是其特征。

  • 第21题:

    单选题
    财政法调整的对象是()。
    A

    财政法律关系

    B

    财政行为

    C

    财政关系

    D

    财政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财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财政立法,对各项财政法制度和财政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根本准则。以下属于财政法的基本原则的是()
    A

    财政公平原则

    B

    财政竞争原则

    C

    财政法定原则

    D

    财政公开原则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社会主义财政法的建立时期财政法的基本制度。

    正确答案: 1949年至1957年是我国社会主义财政法的建立时期。1949年9月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的《宪法》,是这一时期财政立法的基础。这一时期国家制定的财政法律法规主要有:
    (1)财政管理体制立法。政务院于1950年发布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关于统一1950年度财政收支的决定》、《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关于统一国家公粮收支、保管、调度的决定》等。1951年,国家先后颁布了《关于财政收支系统划分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整理城市地方财政的决定》、《关于划分中央与地方在财政经济工作上管理职权的决定》等。
    (2)预算法律制度。政务院于1950年3月发布了《中央金库条例》,1951年7月发布了《预算决算暂行条例》,对国家预、决算的编制、审查、核定,预算的执行等作了明确规定。
    (3)税收法律制度。这一时期发布的税收法规主要有:《货物税暂行条例》、《工商业税暂行条例》、《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海关进出口税则》、《屠宰税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利息所得税暂行条例》、《特种消费行为税暂行条例》、《商品流通税试行办法》、《文化娱乐税条例》等,初步建立起全国统一的税收法律制度,有力地保证了税收筹集资金和调节国民经济的杠杆作用。
    (4)国债法律制度。政务院在1949年12月通过了《关于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决定》,颁布了《1950年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条例》,1953年12月又通过了《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