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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共同抢劫案中,M省A市人员马某、宋某、周某在该省的B市内抢劫被抓获。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本案提起公诉。本案由哪个法院管辖?()A、由B市人民法院管辖B、应当由A市人民法院管辖C、可以由A市人民法院管辖D、M省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本案的管辖法院

题目

在一起共同抢劫案中,M省A市人员马某、宋某、周某在该省的B市内抢劫被抓获。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本案提起公诉。本案由哪个法院管辖?()

  • A、由B市人民法院管辖
  • B、应当由A市人民法院管辖
  • C、可以由A市人民法院管辖
  • D、M省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本案的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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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在一起共同抢劫案中,M省A市人员马某、宋某、周某在该省的B市内抢劫被抓获。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本案提起公诉。本案由哪个法院管辖?()A、由B市人民法院管辖B、应当由A市人民法院管辖C、可以由A市人民法院管辖D、M省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本案的管辖法院”相关问题
  • 第1题:

    被告人在甲市盗窃电器,到乙市销赃,在丙市没有进行其他犯罪即被抓获,那么此案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

    A.应当由甲市人民法院管辖

    B.应当由乙市人民法院管辖

    C.既可由甲市人民法院管辖,也可由乙市人民法院管辖

    D.甲市、乙市和丙市的人民法院均享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C
    《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高法解释》第2条规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本案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因此甲市和乙市的人民法院均有权管辖本案,由于被告人没有在丙地犯罪,因此丙市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因此答案为C。

  • 第2题:

    北京市民杨某因涉嫌走私被广州海关罚以巨款,他向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海关总署维持了广州海关的处罚决定。杨某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本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A.杨某如对原处罚决定不服起诉广州海关,应由广州海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B.杨某如对海关总署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C.杨某如对海关总署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杨某如对海关总署复议决定不服应当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C

  • 第3题:

    (一)

    在一起共同抢劫案件中,某省甲市人马某、宋某、周某在该省的乙市内抢劫被抓获,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本案提起公诉。

    71.本案中,三名被告人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

    A.应当由甲市法院管辖

    B.应当由乙市法院管辖

    C.必要时可以由甲市法院管辖

    D.必要时可以由省高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BCD
    71. BCD【解析】在地域管辖问题上,我国刑事诉讼法实行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的原则,因此甲市法院和乙市法院都有权管辖。此外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此种情况下有指定管辖的权利。

  • 第4题: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之间因执行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争议,双方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此案应当由哪个法院负责执行?()

    A.由广东省髙级人民法院或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B.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C.由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D.双方共同管辖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管辖。《执行规定》第16条规定,执行管辖争议协商不成的,报请双方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第5题:

    位于A市甲区的某中外合资企业Q与位于A市乙区的某外企工签订合同,约定双方在M国履行某买卖合同。后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9将T起诉至A市甲区法院。甲区法院认为本案应当由A市乙区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至A市乙区法院,而乙区法院认为该案应当由甲区法院管辖,拒绝接受甲区法院的移送。关于本案的管辖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因为本案属于中外合资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发生的纠纷,所以应当由中国法院专属管辖
    B.A市乙区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
    C.应当先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法院协商确定管辖权,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D.A市乙区法院拒绝接受移送的做法是正确的

    答案:B
    解析:
    考查专属管辖和移送管辖。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6条的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A项表述为偷换概念,表述错误;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被告住所地对于合同纠纷享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和第3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本案不属于需要法院协商管辖权的情形,故C、D项错误。

  • 第6题:

    上述案例,如果张某向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和西安市莲湖人民法院都递交了起诉状等起诉材料,则下列说法中,哪些是错误的?
    A.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B.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C.如果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则应当裁定移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B,C,D
    解析:
    选项A正确,应选。《行政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故BCD错误,不选。理由同上。

  • 第7题:

    2016年,甲(男,20岁)、乙(女,19岁)、丙(男,17岁),三人在××省B市因为抢劫银行被抓获。三人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了银行工作人员丁。三人都是××省A市人,在被抓之前,三人常在本市和其他地区共同作案。
    下列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正确的是()。

    A.必须由A市法院管辖
    B.必须由B市法院管辖
    C.可以由A市法院管辖
    D.可以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本案的管辖法院

    答案: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第二十六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所以本案中,A市或B市法院都可以有管辖权,××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本案的管法院。因此选择CD项。

  • 第8题:

    马某、宋某、周某是某省A市人,三人长期在本*市和其他市时分时合,交叉结伙抢劫作案多起。某日,马某和周某二人在该省B市市内抢劫时被B市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对于本案的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B市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全部人员和全部案件并案侦查
    • B、应当将此案移送至A市公安机关
    • C、应当交由三人都曾作过案的地方公安机关管辖
    • D、马某、周某由B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宋某移送至A市公安机关管辖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在一起共同抢劫案中,M省A市人员马某、宋某、周某在该省的B市内抢劫被抓获。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本案提起公诉。本案由哪个法院管辖?()

    • A、由B市人民法院管辖
    • B、应当由A市人民法院管辖
    • C、可以由A市人民法院管辖
    • D、M省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本案的管辖法院

    正确答案:A,C,D

  • 第10题:

    单选题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付钢材后,B公司拒绝履行自己的对待给付义务,A公司遂向B公司住所地甲市C区人民法院起诉。在被告答辩期间,被告B公司住所地迁至甲市D区,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本案应移送至甲市D区人民法院管辖

    B

    本案应当由甲市C区人民法院与D区人民法院的共同上级法院E法院管辖

    C

    本案仍为甲市C区人民法院管辖

    D

    本案应当由E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在一起共同抢劫案中,M省A市杨某、赵某在该省的B市内抢劫被抓获。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本案提起公诉。本案中,如果法院认为杨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而赵某至多可能被判有期徒刑刑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被告人中没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因而全案应由区人民法院审判

    B

    该案被告人杨某的部分应从区法院移送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C

    该案全案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D

    该案应该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案件的管辖法院


    正确答案: D
    解析:
    ACD三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①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②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本案中,法院认为杨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所以杨某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B项,根据《刑诉解释》第13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虽然赵某至多可能被判有期徒刑刑罚,但由于杨某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所以全案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 第12题:

    多选题
    如果A市公安局作为本案的复议机关改变了B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李某又对该改变的处罚决定不服,则本案的管辖法院是(  )。
    A

    应当由A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

    B

    应当由B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

    C

    可以由B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

    D

    可以由李某选择A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或B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D,B
    解析:
    CD两项,行政案件经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虽然此时的被告是复议机关,但考虑到原告与复议机关可能不在一地,为方便原告起诉,该案件可以由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第13题:

    被告人张某为A市B区公民,于Z000年10月15日被A市B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张某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提出抗诉,判决生效后张某被关押在A市C区监狱内服刑。在服刑过程中,张某又将同监犯人李某打成轻伤。另查明,张某在2000年5月在A市D区盗窃一辆摩托车,价值B000余元。请根据案情判断下列对张某管辖的相关论述正确的是( )。A.张某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均可以由A市C区人民法院管辖B.张某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均应当由A市B区人民法院管辖C.张某故意伤害罪南A市C区人民法院管辖,盗窃罪只能由A市B区人民法院管辖D.张某故意伤害罪由A市B区人民法院管辖,盗窃罪由A市D区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特殊地域管辖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罪犯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正在服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第14题:

    王某担任甲省副省长期间受贿50多万元,有关法院指定乙省W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项指定应当由下列哪一法院作出?

    A.甲省高级人民法院

    B.乙省高级人民法院

    C.W市中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 第15题:

    甲省A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出现下列情形,处理正确的是

    A.A市中院认为本案不属于本院管辖,应当由某区人民法院管辖,应当裁定移送该区人民法院管辖
    B.A市中院认为本案确有必要由A市某区法院审理,可以在报甲省高院批准后裁定将案件转移至该区人民法院
    C.A市中院发现本案应当由甲省高院管辖,可以报请高院指定由本院审理
    D.A市中院立案后发现本案被告住所地B市中院已经在先立案,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B市中院

    答案:A,B,D
    解析:
    A选项中A市中院立案后发现案件不应属于自己管辖,而属于某区人民法院管辖,则属于管辖错误,应当通过移送管辖的方式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某区法院管辖,表述正确。本选项旨在提示考生,移送管辖是错误立案的纠错程序,不论级别管辖错误还是地域管辖错误,均可通过移送管辖方式纠正错误,所以移送管辖可以发生在同级法院之间,也可以发生在上下级法院之间。 B选项中考查管辖权转移,管辖权转移是在上下级法院之间对级别管辖进行个别变通与调整,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由上级法院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二是上级法院在确有必要的情形下将本应由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在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后,交给下级法院审理。本项中是中级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案件交给基层法院审理,则应报请省高院批准,表述正确。 C选项考查应由上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下级法院不得报请上级法院交其审理的规定。本案本应由高院管辖,中院属于错误受理,应当将案件移送高院。同时,本应由高院管辖的案件,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高院可以报经最高院批准后转移给中院审理,但是中院不得主动报请高院将高院管辖的案件交本院审理,所以C表述错误。 D选项中,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所以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均有管辖权,称之为共同管辖,在共同管辖的情况下,原告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称之为选择管辖。如果原告向两个有管辖权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那么后立案的法院即丧失管辖权,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法院,所以该选项正确。当然,此时先立案的法院取得管辖权,自然不能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

  • 第16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钱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居住在甲市B区的王某借款50万元,后钱某因为生意失败,迟迟没有还钱,在王某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其向甲市A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钱某归还其中的借款10万元,甲市A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在此案答辩期届满后,王某增加了诉讼请求要求钱某归还全部借款50万元,而此时被告钱某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50万元已经超过了甲市A区人民法院的管辖标准,此案应当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则关于本案管辖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由于此案已经答辩期届满,钱某无权再提出管辖权异议
    B.即使增加诉讼金额后应当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管辖恒定原则,也应当由甲市A区人民法院继续管辖本案
    C.如果增加诉讼金额后应当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则应当裁定钱某的管辖权异议成立并移送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D.本案甲市B区人民法院也具有管辖权

    答案:A,B,D
    解析:
    考查管辖权异议和管辖恒定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和第3条的规定,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院不受管辖恒定原则的限制,应当受理,故C项正确。

  • 第17题:

    下列关于审判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有哪 些?( )
    A.赵某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并有故意 伤害他人(轻伤)、重婚行为。对赵某的盗窃罪由中级 人民法院管辖,故意伤害罪和重婚罪由基层人民法院 管辖
    B.Y省副省长受贿16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在必要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北京市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C.自诉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D.S省X市中级人民法院与C省Z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郑某贩卖毒品案发生管辖争议,在审理期限内协商不成,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B,D
    解析:
    。依据《刑诉解释》第5条的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选项错误。依据《刑诉解释》第22 条的相关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3项规 定的案件中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自诉案件,这种 情况就应当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依据《刑诉解释》第17条的规定,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第18题:

    王某担任甲省副省长期间受贿50多万元,有关法院指定乙省W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项指定应当由下列哪一法院作出?

    A:甲省高级人民法院
    B:乙省高级人民法院
    C:W市中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8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其管辖的案件移送其他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7条第2款规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层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甲省与乙省在法院系统中的共同上级,应为最高人民法院,因此选D。

  • 第19题: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之间因执行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争议,双方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此案应当由哪个法院负责执行?()

    • A、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B、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C、由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D、双方共同管辖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马某、宋某、周某是某省A市人,三人长期在本市和其他市时分时合,交叉结伙抢劫作案多起。某日,马某和周某二人在该省B市市内抢劫时被B市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对于本案的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B市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全部人员和全部案件并案侦查
    • B、应当将此案移送至A市公安机关
    • C、应当交由三人都曾作过案的地方公安机关管辖
    • D、马某、周某由B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宋某移送至A市公安机关管辖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下列关于审判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赵某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并有故意伤害他人(轻伤)、重婚行为。对赵某的盗窃罪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意伤害罪和重婚罪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B、Y省副省长受贿16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在必要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北京市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 C、自诉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D、S省X市中级人民法院与C省Z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郑某贩卖毒品案发生管辖争议,在审理期限内协商不成,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B,D

  • 第22题:

    单选题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之间因执行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争议,双方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此案应当由哪个法院负责执行?()
    A

    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B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C

    由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D

    双方共同管辖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审判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

    赵某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并有故意伤害他人(轻伤)、重婚行为。对赵某的盗窃罪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意伤害罪和重婚罪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B

    Y省副省长受贿16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在必要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北京市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C

    自诉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D

    S省X市中级人民法院与C省Z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郑某贩卖毒品案发生管辖争议,在审理期限内协商不成,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管辖。依据《刑诉解释》第13条的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选项错误。依据《刑诉解释》第18条的相关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其管辖的案件移送其他下级人民法院审判。所以选项B正确。若案件为《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3项规定的案件中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自诉案件,这种情况就应当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依据《刑诉解释》第17条的规定,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必要时,可以移送被告入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层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第24题:

    多选题
    在一起共同抢劫案中,M省A市人员马某、宋某、周某在该省的B市内抢劫被抓获。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本案提起公诉。本案由哪个法院管辖?()
    A

    由B市人民法院管辖

    B

    应当由A市人民法院管辖

    C

    可以由A市人民法院管辖

    D

    M省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本案的管辖法院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