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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王某与甲国公民彼得于2013年结婚后定居甲国并在该国产下一子,取名彼得森。关于彼得森的国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具有中国国籍,除非其出生时即具有甲国国籍B、可以同时拥有中国国籍与甲国国籍C、出生时是否具有甲国国籍,应由甲国法确定D、如出生时即具有甲国国籍,其将终生无法获得中国国籍

题目

中国公民王某与甲国公民彼得于2013年结婚后定居甲国并在该国产下一子,取名彼得森。关于彼得森的国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具有中国国籍,除非其出生时即具有甲国国籍
  • B、可以同时拥有中国国籍与甲国国籍
  • C、出生时是否具有甲国国籍,应由甲国法确定
  • D、如出生时即具有甲国国籍,其将终生无法获得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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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共用题干

    甲国国籍法采取出生地主义,乙国国籍法采取父系血统主义。李某为甲国妇女,在乙国生下丙,则丙的国籍为、()
    A、甲国
    B、乙国
    C、既不具有甲国国籍,又不具有乙国国籍
    D、丙是否具有乙国国籍取决于丙父是否为乙国人

    答案:D
    解析:
    【考点】国籍取得原则。详解:根据出生地原则,某人出生于哪国即具有哪国国籍。甲国对国籍问题采取出生地原则,而丙并不出生在甲国,故丙不具有甲国国籍。又根据血统原则,子女的国籍由其父或母的国籍决定,父或母具有哪国国籍子女即具有哪国国籍,这一原则又可具体分为父系血统原则和母系血统原则,即子女的国籍分别由父亲和母亲的国籍决定。乙国采取父系血统原则,故丙是否具有乙国国籍就取决于其父是否具有乙国国籍。


    【考点】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住所地确定。详解:《民法通则意见》第183条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地。可见,对于涉外民商事案件中当事人的住所地不明确或不能确定的情形,首先应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若当事人有几个住所,方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解答此类题目关键是看清题目本身,不要一说到选择,就联想到最密切联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是一个大的原则,而此处当事人经常居住地本身就是与产生民商事法律关系具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


    【考点】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详解:2011年4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经常居所地”作为主要的属人法连接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规定:“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题目中2010年6月至今,甲的经常居所地是河北,故选项B正确,选项A、C、D错误。


    【考点】法人财产归属的特殊规定。详解:外国法人终止或解散时其财产的归属应按照法人的属人法,而不能按照物之所在地原则,因为此时财产与外国法人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要特别注意外国法人终止或解散时其财产的属人法原则,这一原则与一般情况下的物之所在地原则相比是特殊规定。


    【考点】国家豁免理论。详解: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简称国家豁免),是指在国际交往中,一个国家及其财产未经其同意免受其他国家的管辖与执行措施的权利。就司法范围而言,一个国家及其财产未经其同意,其他国家的法院不得对该国进行管辖或者对其财产采取扣押、强制执行或其他强制措施。一般认为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主要包括:司法豁免、行政豁免、税收豁免等。就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来说,主要是指司法豁免问题。A项错,诉讼程序豁免,是指即使一国放弃管辖豁免,未经其同意,不得对它的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也不得强制其出庭作证或提供证据以及为其他诉讼行为。B项正确,我国把国家本身的活动和国有公司的活动区别开来,认为国有公司或企业是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经济实体,不应享受豁免。C项错,管辖豁免,是指未经一国同意,不得在另一国法院对它提起诉讼或提起以其财产为诉讼标的的诉讼。D项错,执行豁免,是指即使一国同意在他国法院作为被告或主动作为原告参加民事诉讼,即使败诉,未经其同意,不得对其财产实行强制执行,并非不得采取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措施。


    【考点】法人的国籍和住所。详解: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的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该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在瑞士,因此瑞士为其住所。《民法通则意见》第184条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因此,法人的本国法为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该公司的注册登记地为巴拿马,故巴拿马法律为其本国法。B、D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为正确选项。


    【考点】住所的确定。详解:《民法通则意见》第183条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A项正确;《民法通则意见》第184条第1款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故B项错误,C项正确;《民法通则意见》第185条规定:当事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所的,应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准;当事人没有营业所的,以其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准;故D项正确。


    【考点】国有化的补偿。详解:国有化的财产是否补偿,应如何补偿,国际上一直存在分歧,归纳起来有本题所说三种不同的理论和实践,部分补偿不是国际私法上有关国有化财产补偿的主要理论和实践。


    【考点】国家作为国际私法关系的主体的情形。详解:我国驻某国大使的职务行为是代表国家,因而A项中法律关系一方是国家,C项中因中国粮油进出口公司与我国政府是委托代理关系,它的行为也代表国家。B、D两项则均不符合这一要求。


    【考点】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诉讼地位。详解:我国在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上采用的是以对等为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依《民事诉讼法》第5条第1款的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同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该条第2款又规定:外国法院对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我国法院对该国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A项是以对等为条件,B项诉讼费用担保只是对外国原告而言的,C项无明文规定,D项我国立法对领事代理制度采取肯定态度。

  • 第2题:

    中国公民李丽与甲国公民山姆于2015年结婚后定居甲国并在该国生一女,取名乔安娜。关于乔安娜的国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因乔安娜的母亲具有中国籍,其在任何情况下均可取得中国国籍
    B.乔安妇5可同时拥有中国国籍与甲国国籍
    C.乔安娜出生时是否具有甲国国籍,应由甲国法确定
    D.乔安娜如出生时即具有甲国国籍,其将终生无法获得中国国籍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国籍法。依我国《国籍法》第5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A错,依该法第3条,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B错。依据国际法,国籍是每个国家根据其自己的法律赋予自然人的,中国《国籍法》不能决定一个外国主权国家赋予一个自然人该国国籍的权利,乔安娜出生时是否具有甲国国籍,应由甲国法确定,C正确。依《国籍法》第7条,外国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经申请加入中国国籍,D错。

  • 第3题:

    王某出生在甲国,其母亲是乙国公民,父亲是丙、丁双重国籍人。如果甲、丙两国对原始国籍的取得采取纯粹的单系血统主义,乙、丁两国都采取纯粹的出生地主义。则王某具有哪国国籍?( )
    A.甲国国籍 B.乙、丙双重国籍
    C.丙国国籍 D.曱乙丙丁四国国籍


    答案:C
    解析:
    考点:国籍的原始取得
    讲解:国籍的原始取得有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两种方式。血统主义分为单系血统主义(只以父亲的国籍为准)和双系血统主义(以父母国籍为准),出生地主义指生在哪国即具有哪国国籍。
    本案中,王某生在甲国,而甲、丙两国采取单系血统主义,其父亲具有丙国国籍,所以王某可以获得丙国国籍。乙、丁采取纯粹出生地主义,王某并未出生在乙、丁两国,所以不能具有乙、丁两国国籍。综上,王某只能取得丙国国籍。选C。

  • 第4题:

    中国公民陆某2001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02年获甲国批准。2004年5月陆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陆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甲国法律陆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陆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A、陆某仍是中国人
    B、陆某是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C、陆某是中国法律承认的具有双重国籍的人
    D、陆某的国籍状态不确定

    答案:A
    解析:
    根据《国籍法》的第9条的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10条规定:“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他正当理由。”第11条规定:“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本案中,陆某从未离开中国,不符合上述条件,所以仍是中国国籍,A项正确。

  • 第5题:

    共用题干

    中国人蒋某(女)与甲国人惠特婚后在甲国定居,或蒋某在甲国生下一女。根据我国国籍法,下列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A、如蒋某之女出生时未获其他国家国籍,可以获得中国国籍
    B、蒋某之女一出生就无条件获得甲国国籍’
    C、如蒋某之女出生时已获得甲国国籍,她也可以同时获得中国国籍
    D、蒋某之女出生地在甲国,因而不能获得中国国籍

    答案:A
    解析:
    我国《国籍法》第3~6条有明确规定。我国不承认我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所以,一旦取得外国国籍,则不具有我国国籍,C、D均错。根据《国籍法》第4、6条的规定,A、B正确。
    根据《国籍法》第5条的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蒋某是中国人并定居在甲国,仍具有中国国籍,其女出生在甲国,如果按照甲国国籍的有关规定,出生即具有甲国国籍,则不再有中国国籍。如果按照甲国国籍的有关规定,出生未获得甲国国籍的,则具有中国国籍,故本题的应选项为A项。
    本题首先可以确定的是高某目前位于中国境内,中国对其具有属地管辖权。其次认定高某目前国籍状态。高某原始国籍为中国公民,因此,本题的关键在于判定其中国国籍是否丧失。根据《国籍法》第3条的规定,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而第9条规定,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的,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本题高某在甲国探亲而非定居期间获得甲国国籍。因此,他不属于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情况。《国籍法》第14条的规定,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9条规定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高某并没有完成该程序。因此,依照中国的法律,高某仍然具有中国国籍。关于引渡问题,依《引渡法》第8条的规定,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因此,D选项为正确选项。A项涉及可引渡的罪行,即所谓双重犯罪原则,一般它可以作为引渡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故A为错项。B涉及引渡请求的冲突解决规则,它的前提是各方都满足引渡条件。本题中甲乙两国虽然与高某的行为都具有某种连结点,但并不充分满足引渡的条件,所以B项不选。最后,无论是国际法的一般规则还是中国的引渡法,健康原因都不必然成为拒绝引渡的理由,因此C项不选。
    国家行使外交保护权一般应符合三个条件:(1)一国国民权利受到侵害是由于其所在国的国家不当行为所致,也就是说,该侵害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责任。(2)受害人自受害行为发生起到外交保护结束的期间内,必须持续地拥有保护国国籍,也即“国籍继续原则”。(3)在提出外交保护之前,受害人必须用尽当地法律规定的一切可以利用的救济办法,包括行政和司法救济手段,在这些手段用尽之后仍未得到合理救济时,才可以提出外交保护。此为“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因此A、B、C三项说法正确。D项错误,因为外交保护是国家的一项权利,可以由公民的请求而引起,也可由国家主动行使。
    引渡的主体是国家。在国际法中,国家没有一般的引渡义务,因此引渡需要根据有关的引渡条约进行。当他国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提出引渡时,一国可以自由裁量,包括根据有关国内法或其他因素作出决定。因此A项说法是正确的。引渡的对象是被请求国指控为犯罪或被其判刑的人,可能是请求国人、被请求国人和第三国人。在国际实践中,除非有关引渡条约或国内法有特殊规定,一般的各国有权拒绝引渡本国公民。因此B项的说法是错误的。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是国际法中关于引渡问题的一项重要原则。在实践中,认定政治犯罪的决定权属于被请求国。国际法规定了一些不应视为政治犯罪的行为,包括:(1)战争罪、反和平罪和反人类罪;(2)种族灭绝或种族隔离罪行;(3)非法劫持航空器;(4)侵害包括外交代表在内的受国际保护人员罪行等。因此,劫机罪和抢劫罪均属于可引渡的罪行。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甲国对其公民具有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因此虽然甲国拒绝将A引渡,乙国也无权派出警察赴甲国对A进行缉拿。D项说法错误。

  • 第6题:

    中国人姜某(女)与甲国人惠特尼婚后在甲国定居,后姜某在甲国生下一女。根据我国国籍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如姜某之女出生时未获得其他国家国籍,可以获得中国国籍
    • B、姜某之女一出生就无条件获得中国国籍
    • C、如姜某之女出生时获得甲国国籍,她也可以同时获得中国国籍
    • D、如姜某之女出生地在甲国,因而不能获得中国国籍

    正确答案:A

  • 第7题:

    甲国国籍法采出生地主义,乙国国籍法采父系血统主义。李某为甲国妇女,在乙国生下丙,则丙的国籍为( )

    • A、甲国
    • B、乙国
    • C、既不具有甲国国籍,又不具有乙国国籍
    • D、丙是否具有乙国国籍取决于丙父是否为乙国人

    正确答案:D

  • 第8题:

    甲国国籍法规定甲国采取双系血统主义,甲国公民玛丽和乙国公民马科思结婚,在乙国生小孩杰克,则杰克是否具有甲国国籍?( )。

    • A、不具有,因为杰克出生在乙国
    • B、不具有,因为杰克的父亲不是甲国公民
    • C、具有,因为杰克的母亲是甲国公民
    • D、不具有,因为杰克出生地为乙国,且其父亲不是甲国公民

    正确答案:B

  • 第9题:

    甲的父母均为中国公民,现定居在德国,甲出生在德国,若德国国籍采用出生地主义,甲应具有()。

    • A、德国国籍
    • B、中国国籍
    • C、中德双重国籍
    • D、无国籍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单选题
    中国人姜某(女)与甲国人惠特尼婚后在甲国定居,后姜某在甲国生下一女。根据我国国籍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如姜某之女出生时未获其他国家国籍,可以获得中国国籍

    B

    姜某之女一出生就无条件获得中国国籍

    C

    如姜某之女出生时已获得甲国国籍,她也可以同时获得中国国籍

    D

    姜某之女出生地在甲国,因而不能获得中国国籍


    正确答案: D
    解析:
    AD两项,中国《国籍法》采取了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混合主义,同时采取男女平等的国籍制度。中国《国籍法》第5条规定,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的,本人可以获得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本题中,姜某之女可以获得中国国籍。
    B项,由于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如姜某之女已经获得甲国国籍,则不能再同时获得中国国籍,也就是说不是无条件获得中国国籍。
    C项,在处理国籍的冲突问题上,中国国籍法采取了不承认双重国籍的规定。姜某之女如已经获得甲国国籍,则不能再同时获得中国国籍。

  • 第11题:

    单选题
    甲的父母均为中国公民,现定居在德国,甲出生在德国,若德国国籍采用出生地主义,甲应具有()。
    A

    德国国籍

    B

    中国国籍

    C

    中德双重国籍

    D

    无国籍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中国公民陆某,系国家工作人员,他通过其甲国亲戚的申请而获得甲国国籍,随后陆某在中国因违法被刑事拘留。此时,陆某提出他合法持有甲国护照,为甲国公民,要求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证,陆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有关规定()
    A

    陆某仍是中国人

    B

    陆某是中国法律承认的具有双重国籍的人

    C

    陆某是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D

    陆某的国籍状态不确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中国公民王某与甲国公民彼得于2013年结婚后定居甲国并在该国产下一子,取名彼得森。关于彼得森的国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

    A.具有中国国籍,除非其出生时即具有甲国国籍
    B.可以同时拥有中国国籍与甲国国籍
    C.出生时是否具有甲国国籍,应由甲国法确定
    D.如出生时即具有甲国国籍,其将终生无法获得中国国籍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国籍法》。A项,《国籍法》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A项正确。
    B项,该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B项错误。
    C项,给予哪些人本国国籍,是一国的权利,根据其国内法确定,C项正确。
    D项,根据该法第7条、8条,外国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D项错误。

  • 第14题:

    中国籍人李红出国多年后定居甲国(但并未入甲国籍),后与甲国一男子结婚并生一女,取名希瑞。李红回江苏老家省亲,住在其亲属家。甲国称李红在甲国参与毒品交易等犯罪活动,向中国提出了引渡的要求,两国之间无引渡条约。依中国《国籍法》、《出境入境管理法》、《引渡法》及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依中国《国籍法》,布瑞可同时拥有中国国籍与甲国国籍
    B.李红回中国时住在亲属杨可家,需要去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
    C.如依中国法律和甲国法律李红均构成犯罪,即可准予引渡
    D.因李红是中国人,中国应当拒绝引渡

    答案:A
    解析:
    A错,依中国《国籍法》第3条,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B错,李红不是外国人,她只是定居甲国,但并没有退出中国国籍。依《出境入境管理法》第39条规定,市民在自己家中留宿外国人,需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手续。而李红并不是外国人。依《引渡法》第8条第1项的规定,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国国籍的。本题李红具有中国国籍,因此,属于应拒绝引渡之列,C错,D对。

  • 第15题:

    中国人姜某(女)与甲国人惠特尼婚后在甲国定居,后姜某在甲国生下一女。根据我国国籍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姜某之女出生时未获其他国家国籍,可以获得中国国籍
    B、姜某之女一出生就无条件获得中国国籍
    C、如姜某之女出生时已获得甲国国籍,她也可以同时获得中国国籍
    D、姜某之女出生地在甲国,因而不能获得中国国籍

    答案:A
    解析:
    根据《国籍法》第3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4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本题中,父母一方(母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如果本人没有取得甲国国籍的,就可以获得中国国籍;如果本人因出生而取得甲国国籍,就不能取得中国国籍。因此A项正确,其他三项错误。

  • 第16题:

    李某是某省政府的处级干部。两年前,李父在甲国定居,并获得甲国国籍。2006年7月,李父去世。根据有效遗嘱,李某赴甲国继承了,甲国的一栋楼房。根据甲国法律,取得该不动产后,李某可以获得甲国国籍,但必须首先放弃中国国籍。于是李某当时在甲国填写了有关表格,声明退出中国国籍。其后,李某回国继续工作,针对上述事后,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A、李某已经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
    B、李某现在只要在中国特定媒体上刊登相关声明,即退出中国国籍
    C、李某现在只要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即退出中国国籍
    D、李某现在不能退出中国国籍

    答案:D
    解析:
    一般情况下,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者取得外国国籍,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但根据我国《国籍法》第1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由于李某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此不得退出中国国籍。因此D项正确。

  • 第17题:

    中国公民王某2001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06年获甲国批准。2007年5月王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王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国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甲国法律王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王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 A、王某仍是中国人
    • B、王某是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 C、王某是中国法律承认的具有双重国籍的人
    • D、王某的国籍状态不确定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具有甲国和乙国双重国籍的某外国人,入境时持甲国护照进入我国,我们在工作中应认定其国籍为()

    • A、甲国
    • B、乙国
    • C、无国籍
    • D、该人自称的国籍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丹尼出生在甲国,他的父母都是中国公民,其母已在甲国定居(甲国采取出生地主义的国籍原则)。张某是国家某部委的干部,去年托在乙国的亲戚代为申请乙国国籍,已获批准,现张某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宋某出生在中国大陆,父母都是中国公民,宋某本人一直在中国生活,不久前,他取得了丙国国籍。史密斯是丁国人,定居在中国扬州,去年申请加入中国国籍。根据《国籍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

    • A、丹尼从出生就具有甲国国籍
    • B、张某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 C、因宋某取得了丙国国籍,所以他的中国国籍自动丧失
    • D、一旦史密斯的申请获得批准,他具有中国国籍的同时可以保留丁国国籍

    正确答案:B,C,D

  • 第20题:

    哈利伯特出生在甲国,其父亲为乙国人,母亲拥有丙丁双重国籍,甲乙两国均实行出生地主义,丙国实行单系血统主义,丁国实行双系血统主义,则哈利伯特可能拥有下列哪些国籍?( )

    • A、甲国国籍
    • B、乙国国籍
    • C、丙国国籍
    • D、丁国国籍

    正确答案:A,D

  • 第21题:

    具有甲国和乙国双重国籍的某外国人持甲国护照进入我国,我们在工作中应认定其国籍为()。

    • A、甲国
    • B、乙国
    • C、无国籍
    • D、该人自称的国籍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单选题
    中国人李某(女)遇甲国人皮特后在甲国定居,后李某生下一女,依据我国关于国籍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
    A

    如李某之女出生时未获得甲国国籍,可以获得我国国籍

    B

    李某之女一出生就获得我国国籍

    C

    如李某之女出生时获得甲国国籍,也可以获得我国国籍

    D

    李某之女出生在甲国,不能获得我国国籍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具有甲国和乙国双重国籍的某外国人持甲国护照进入我国,我们在工作中应认定其国籍为()。
    A

    甲国

    B

    乙国

    C

    无国籍

    D

    该人自称的国籍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