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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如何完善我国土地征用法律制度?”相关问题
  • 第1题:

    我国目前主要通过“征用”方式将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


    参考答案:正确

  • 第2题:

    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


    正确答案: 1.借鉴国外经验,确定税收原则;
    2.完善我国现有税收法律制度;
    3.加快实施电子征税、完善税收征管制度;
    4.加强国际合作。

  • 第3题:

    谈谈如何完善我国土地征收法律制度。


    正确答案: 土地征用和土地征收两者都属于通过运用国家强制力而对公民的土地权利进行限制的形式,都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经过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给予补偿。
    在我国2004年最新通过的宪法修正案里,区分了“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两个概念。宪法第10条第3款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宪法修正案区分土地征收与土地征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从理论上看,宪法修正案对土地征收与土地征用的区分使我国的立法更规范和严谨,而且为我国的土地法和物权法进一步具体规范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制度奠定了宪法基础。从实践上看,不是所有的公共建设都需要进行转移土地所有权的土地征收,一些临时性的项目可能只需取得土地使用权即可满足需要,土地征用是为了填补这方面的制度空白,这样更有利于被征用人权利的保护。
    改革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的建议:
    1、明确规定土地征用的具体适用条件
    应该在立法中规定能够进行土地征收的具体情况。如临时性的灾后重建,紧急军事情况等,以便在在出现这些国家不必要获得土地所有权,只需要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时,可以不浪费时间精力和资源。另外,我国应采取为世界上多数国家所采用的概述加列举式的立法方式。除了保留现有“公共利益”的原则性规定外,还应明确规定“公共利益”的范围。我国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范围与世界各国关于“公共利益”的规定是基本一致的。我国可以将这条规定作为确定我国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的范围基础,同时将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项目明确列入“公共利益”的范围之中。我国还应加强与“公共利益”有关的各项事业的立法,建立我国完整的公益事业法立法体系,具体规定各项公共事业中的哪些建筑、设施可以适用土地征用。
    2、增加保护被征收人的相关程序
    增加听证会制度。听证会可以就土地征用合法性、土地征用补偿等问题举行,听证会上应充分听取被征用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使被征用人和利害关系人获得表达意见的机会。增加对被征地人的救济措施。如果被征用人对土地征用的合法性、土地征用的补偿方案以及最终退还原物等环节存有异议,我国应允许被征地人采取申诉、行政复议等措施。在这些措施不能保障其权益时,还可以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3、加强对土地被征用后利用情况的监督
    加强对被征用土地利用情况的监督。我国土地征用的程序在土地被划拨、有偿转让后即宣告结束,对被征用土地的利用情况缺乏监督,这也是土地征而不用、土地被征用后大量闲置的主要原因。因此,我认为只有加强对被征用土地利用情况的监督,才能避免借征地之名行买卖土地之实的现象,也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滥征土地的情况发生。具体而言,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征而不用闲置浪费的土地,要及时收回征用,并对征地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土地管理部门不得把土地挪为他用,被征用的土地在转化为农用地时被征地农民享有优先使用权,并且农民有权要求征地单位因为土地被征用而造成损失的赔偿。基于被征地农民与土地征用之间存在的密切联系,我认为被征地农民有对被征用土地使用情况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权,当存在土地征而不用等情况农民可以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检举、揭发,当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行政时农民可以通过行政救济的途经使其被侵害的权利得到补救。

  • 第4题:

    如何认定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正确答案: (1)犯罪主体是特质国家机关公务人员。
    (2)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道自己批准征用、占用土地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规,仍然滥用职权,致使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结果发生。
    (3)犯罪的客观表现为徇私舞弊,违法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的行为,并且情节严重。
    (4)犯罪的客体是破坏了国家对土地的正常管理制度和秩序。

  • 第5题:

    如何完善我国公共事业组织行政管理法律制度。


    正确答案:1、通过立法明确公共事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2、通过立法对公共事业组织有效监管
    3、通过立法实现政府对公共事业组织的合理主动权、保持公共事业组织的独立性
    4、通过立法创新政府对公共事业组织的管理体制、实行有效管理

  • 第6题:

    公路、铁路保护区范围内国家未征用的土地,如何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


    正确答案: 按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国有铁路线路、车站、货场用地以及依法留用的其他铁路用地属于国家所有。土改时已分配给农民所有的原铁路用地和新建两侧未经征用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 第7题:

    问答题
    农户家庭承包土地被全部或部分征用的如何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此次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承包地全部被国家征用的应进行注销登记,被国家部分征用的,应从承包土地地块和面积中减除,并进行变更登记,未被征用部分则据实测量确权登记颁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如何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正确答案: (一)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法》配套制度的建设,完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政府采购的立法工作是加快制定包括政府采购合同的特殊条款、政府采购标准范本、供应商、中介机构准入政府采购市场资格、采购人员行为准则、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处理程序等在内的一系列涉及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形成一个多层次、系统性的法律体系。
    (二)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对自己颁布的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切实维护政府采购法律体系的统一性。 《政府采购法》是政府采购各项活动的指南,为了确保其得到贯彻落实,必须根据法律的各项规定,对《政府采购法》颁布以前制定的有关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凡与政府采购法及新颁布的规章等规定不一致的地方,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废止、失效、部分失效、修改或维持其有效性等措施。对清理结果要及时、准确公布,并通过各种渠道方便公众查阅。
    (三)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监督与申诉制度。建立我国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应当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作出相应的具体规定,在供应商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或受到不公平待遇时,能够通过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为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做积极准备。我国政府正在致力于建立一个开放的政府采购市场,为履行加入WTO时作出的尽快启动加入《政府采购协议》谈判的承诺而加大政府采购改革力度。在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完善方面,我们应充分考虑《政府采购协议》的规定,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快政府采购方面的立法进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谈谈如何完善我国土地征收法律制度。

    正确答案: 土地征用和土地征收两者都属于通过运用国家强制力而对公民的土地权利进行限制的形式,都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经过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给予补偿。
    在我国2004年最新通过的宪法修正案里,区分了“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两个概念。宪法第10条第3款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宪法修正案区分土地征收与土地征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从理论上看,宪法修正案对土地征收与土地征用的区分使我国的立法更规范和严谨,而且为我国的土地法和物权法进一步具体规范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制度奠定了宪法基础。从实践上看,不是所有的公共建设都需要进行转移土地所有权的土地征收,一些临时性的项目可能只需取得土地使用权即可满足需要,土地征用是为了填补这方面的制度空白,这样更有利于被征用人权利的保护。
    改革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的建议:
    1、明确规定土地征用的具体适用条件
    应该在立法中规定能够进行土地征收的具体情况。如临时性的灾后重建,紧急军事情况等,以便在在出现这些国家不必要获得土地所有权,只需要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时,可以不浪费时间精力和资源。另外,我国应采取为世界上多数国家所采用的概述加列举式的立法方式。除了保留现有“公共利益”的原则性规定外,还应明确规定“公共利益”的范围。我国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范围与世界各国关于“公共利益”的规定是基本一致的。我国可以将这条规定作为确定我国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的范围基础,同时将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项目明确列入“公共利益”的范围之中。我国还应加强与“公共利益”有关的各项事业的立法,建立我国完整的公益事业法立法体系,具体规定各项公共事业中的哪些建筑、设施可以适用土地征用。
    2、增加保护被征收人的相关程序
    增加听证会制度。听证会可以就土地征用合法性、土地征用补偿等问题举行,听证会上应充分听取被征用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使被征用人和利害关系人获得表达意见的机会。增加对被征地人的救济措施。如果被征用人对土地征用的合法性、土地征用的补偿方案以及最终退还原物等环节存有异议,我国应允许被征地人采取申诉、行政复议等措施。在这些措施不能保障其权益时,还可以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3、加强对土地被征用后利用情况的监督
    加强对被征用土地利用情况的监督。我国土地征用的程序在土地被划拨、有偿转让后即宣告结束,对被征用土地的利用情况缺乏监督,这也是土地征而不用、土地被征用后大量闲置的主要原因。因此,我认为只有加强对被征用土地利用情况的监督,才能避免借征地之名行买卖土地之实的现象,也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滥征土地的情况发生。具体而言,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征而不用闲置浪费的土地,要及时收回征用,并对征地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土地管理部门不得把土地挪为他用,被征用的土地在转化为农用地时被征地农民享有优先使用权,并且农民有权要求征地单位因为土地被征用而造成损失的赔偿。基于被征地农民与土地征用之间存在的密切联系,我认为被征地农民有对被征用土地使用情况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权,当存在土地征而不用等情况农民可以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检举、揭发,当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行政时农民可以通过行政救济的途经使其被侵害的权利得到补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如何完善我国公共事业组织财产管理法律制度

    正确答案: 1、建立公共事业组织财产公益产权制
    2、立法保证公共事业组织经费来源
    3、通过立法加强财务监督,防止不公平竞争
    4、通过立法解决公共事业组织营利性问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谈谈如何完善我国土地征用法律制度。

    正确答案: 1、界定征收和征用不同之处;
    2、正确界定公共利益需要;
    3、补偿标准应增加4、严格征用手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如何完善我国土地征用法律制度?

    正确答案: (一)采取“列举式”立法模式,明确公共利益的范围;
    (二)扩大征地补偿的范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三)国家对征收的土地进行补偿时,应维护土地承包人的利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土地法》规定,我国允许(  )进行转让。

    A:土地所有权
    B:土地使用权
    C:土地征用权
    D:土地转让权

    答案:B
    解析:

  • 第14题:

    非法征用、占用土地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非法占用土地,主要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依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9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征用占用土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 第15题:

    征用荒山、荒地、荒滩及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计算标准如何?


    正确答案: 比照邻近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计算。

  • 第16题:

    如何完善我国公共事业组织财产管理法律制度


    正确答案:1、建立公共事业组织财产公益产权制
    2、立法保证公共事业组织经费来源
    3、通过立法加强财务监督,防止不公平竞争
    4、通过立法解决公共事业组织营利性问题

  • 第17题:

    如何完善转移支付法律制度?


    正确答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一、是加大并规范一般性转移支付,控制专项转移支付规模。综合考虑人均收入、公共服务成本、主体功能区建设等多种因素,完善转移支付因素法计算公式,逐步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在保持分税制框架基本稳定前提下,完善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分成办法,适当提高中央财政集中程度,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
    二、是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制度,调整优化专项转移支付结构。建立严格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准入机制,减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严格按照预算级次编报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完善专项转移支付监督体系。突出专项转移支付重点,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大江大河治理、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扶贫开发投入等方面的转移支付力度。
    三、是完善省及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加大省级财政对辖区内财力差距调节的责任。省级财政要适当调整省以下财政体制,遏制财力差距的进一步扩大,确保县乡政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需求。
    四、是科学界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事权财权,为加快转移支付立法创造条件。

  • 第18题:

    谈谈如何完善我国土地征用法律制度。


    正确答案: 1、界定征收和征用不同之处;
    2、正确界定公共利益需要;
    3、补偿标准应增加4、严格征用手续

  • 第19题:

    问答题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 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至10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中央关于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规定: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任务,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严格遵守对非农占地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明确界定政府土地征用权和征用范围。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和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标准,改进分配办法,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并为他们提供社会保障。积极探索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途径和办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非法征用、占用土地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非法占用土地,主要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依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9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征用占用土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如何完善我国公共事业组织行政管理法律制度。

    正确答案: 1、通过立法明确公共事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2、通过立法对公共事业组织有效监管
    3、通过立法实现政府对公共事业组织的合理主动权、保持公共事业组织的独立性
    4、通过立法创新政府对公共事业组织的管理体制、实行有效管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如何运用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完善我国现行土地产权制度?

    正确答案: (1)马克思地租理论的主要内容马克思主义认为,地租是直接生产者在生产中所创造的剩余生产物被土地所有者占有的部分。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实现的形式,是社会生产关系的反映。
    ①级差地租
    资本主义级差地租是经营较优土地的农业资本家所获得的、被最终土地所有者占有的超额利润,其来源是产品个别生产价格与社会生产价格的差额,产生的原因是土地有限而产生的资本主义经营垄断。级差地租包括级差地租Ⅰ(由于土地肥力差异和距离市场远近而形成)和级差地租Ⅱ(由于在同一块土地上各个连续投资劳动生产率的差异而形成)。
    ②绝对地租
    绝对地租是不管租种什么样的土地都必须缴纳的地租。其来源是产品的价值高于生产价格的差额;形成原因是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形成的条件是土地私有权的垄断。
    ③垄断地租
    垄断地租是由产品的垄断价格带来的超额利用转化成的地租。其产生的原因是土地所有者拥有对这种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所有权。随着城市土地的日益稀缺,土地私有权的垄断性不断增强,垄断地租成为建筑地段地租的主体部分。
    由此可以看出,土地所有权明确是实现土地绝对地租的必要条件。
    (2)中国现行社会主义土地产权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①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来看:
    A.应该使土地权属具体化,即要将现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形式,具体落实到每块土地上。中国现阶段的土地所有制,从法律上看是十分清楚的,有全民(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但是,具体到每一块土地,所有制形式和所有权归属有时比较模糊,究竟是属于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不很清楚。
    B.土地所有权主体或代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原则上应由独立核算的地区性经济合作组织来充当;
    C.的集体所有者组织除应拥有比较完整的土地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外,还应拥有比较完整的土地处分权,即出卖、出租、出包、入股、抵押等权能,以便使集体所有制的土地所有权权能能够比较充分地实现,成为名副其实的土地集体所有制,从而有利于土地的合理利用及顺畅地流动和集中。
    ②从完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方面看:
    A.明确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既不能否认农民对土地承包权的要求,也要使承包经营权变成真正的使用权;
    B.承包经营权的权能结构。应将承包经营权应有的买卖、转让、入股、转租、抵押等
    各项权利完全赋予承包经营权的内涵,使之成为一完整的土地使用权,以利于土地使用权权利的充分实现。
    C.承包期长期化。制定一个较长期限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土地使用权的根本保证。
    D.包经营权债权物权化。
    E.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能够发挥土地市场的作用,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