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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


    答案:
    解析:
    (1)采用、删改清末新定法律。北洋政府就其本质来说是清末政府封建买办政权的继续。北洋政府的法律大多是以清末新定的法律为蓝本的,然后又根据实际需要稍加删改而成。
    (2)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立法原则。辛亥革命后,随着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发展资本主义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这促使北洋军阀不得不采取一些与民主、共和相适应的法律原则。因而参酌外国资本主义立法成为当时立法活动的特色。在强大的民主主义思想浪潮的冲击下,北洋政府被迫表面上接受了部分民主要求,同时参考外国立法,这使得北洋政府的立法多少具有近代资本主义的色彩。
    (3)制定颁布众多的单行法规。北洋政府在沿用清末法律的同时,还制定颁布了一系列单行法规,这些单行法规都属于特别法,其效力高于普通法。大量制定和颁行特别法规,成为北洋政府的重要立法特点之一。
    (4)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北洋政府广泛运用判例与解释例,使之成为审判案件的重要依据,既补充了成文法的不足,又便于发挥成文法所不易发挥的作用。

  • 第2题:

    简述根据地政府秘书机构的组成及发展。
    (1)总务处的建立。
    (2)地方苏维埃政权的秘书。
    (3)抗日民主政权的秘书机构。
    (4)边区参议会的秘书处。

  • 第3题:

    简述北洋政府秘书机构的特点
    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各类机关,均普遍设置有秘书机构或秘书人员;秘书机构的名称及其职责趋向一致;各机关大多只设一个机构负责全部秘书事务,只有少数机关才分置几个秘书机构,主要是将起辅助决策作用的高级参谋顾问人员和负责机密或重要文书的高级文书工作人员分开;秘书机构的职权范围明确;秘书机构的级别名称比较混乱

  • 第4题:

    简述北洋政府的秘书工作。
    北洋军阀政府国务院的秘书机构是中央政府的秘书机构,国务院的秘书机构主要是秘书厅。秘书厅还有以下人员:秘书,协助秘书长办理公务,佥事,掌官一般文书的撰拟和处理编纂记录、保管文件图籍、翻译文电、核对文稿、收发文件、处理庶务等;主事,辅助佥事分办各类事务,相当于科员;参议,主要是审议法令。
    1916年7月29日公布的《公文程式》规定,凡处理公事的文件通称公文,确定的公文种类有大总统令、国务院令、各部院令、任命状、委任令、训令、指令、布告、咨、咨呈、呈、公函、批等文件。加强了盖印署名制度、副署制度、发文编号制度,完善了档案工作制度。
    1913年1月9日,北洋政府公布了《秘书任用法草案》,规定“秘书”包括秘书长在内,均不得按《文官任用法》的规定任用,使秘书官吏的任用主要根据长官意志,由长官决定,这就助长了任人唯亲的风气。

  • 第5题:

    北洋政府总统府的秘书机构主要是()

    • A、秘书厅
    • B、内史厅
    • C、政事堂
    • D、承宣司

    正确答案:A

  • 第6题:

    北洋政府总统府的秘书官职有()

    • A、秘书长
    • B、参议
    • C、主事
    • D、秘书
    • E、佥事

    正确答案:A,B,D

  • 第7题:

    单选题
    北洋政府国务院的秘书机构称为()
    A

    内史厅

    B

    秘书厅

    C

    政事堂

    D

    承宣司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辽朝秘书机构设置的特点。

    正确答案: (1)辽境内民族众多,为了适应统治的要求,其中央政府分为“辽官”和“汉官”两大系统。“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
    (2)辽官系统称为“北面官”,汉官系统称为“南面官”。北面官治理契丹居民,系根据契丹族原有制度设立。南面官治理汉族居民,系辽占据部分中原地区后,仿照唐宋制度建立的。统治中枢设在北面官。北面官的各级机构又分为北院、南院,如南、北枢密院,南、北宰相府,南、北大王院,南、北宣徽院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北洋政府秘书机构的特点。

    正确答案: (1)袁世凯时期,将总统府秘书厅改为带有封建皇权色彩的“内史厅”。
    (2)军阀混战时期,安排亲信担任秘书长。设有专职的英文秘书、日文秘书,以适应频繁的外事公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北洋政府高级秘书任用的条件。

    正确答案: 军阀要员的亲信秘书官,采取“任人唯亲”的路线,高级秘书只看其是否为长官亲信,而不考虑资格、能力以及是否通过考试等其他条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北洋军阀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正确答案: 北洋政府的法律,概括进来,主要内容是:第一,严厉箝制镇压人民的革命活动。第二,保护帝国主义的侵略权益。第三,保护地主买办阶级的利益。第四,维护封建婚姻家庭制度。
    其特点:第一,特别法先于普通法。第二,恢复封建法制。第三,军法会审重于其他审判机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论述北洋政府的秘书工作。

    正确答案: 1,北洋政府基本上是承袭南京临时政府的体制,1916年,公布《公文程式》,1913年公布了《司法官署公文书暂行程式令》,加强了盖印署名制度、副署制度、发文编号制度,完善了档案工作制度。
    2,北洋政府的腐败,使其秘书工作也存在严重的腐败现象,以权谋私、效率低下、官僚主义十分普遍。
    3,北洋政府时期,十分重视长官与秘书的关系。助长了任人唯亲的风气,极大程度上反映了北洋军阀政府政治及行政的腐朽与黑暗。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简述辽朝秘书机构设置的特点。
    (1)辽境内民族众多,为了适应统治的要求,其中央政府分为“辽官”和“汉官”两大系统。“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
    (2)辽官系统称为“北面官”,汉官系统称为“南面官”。北面官治理契丹居民,系根据契丹族原有制度设立。南面官治理汉族居民,系辽占据部分中原地区后,仿照唐宋制度建立的。统治中枢设在北面官。北面官的各级机构又分为北院、南院,如南、北枢密院,南、北宰相府,南、北大王院,南、北宣徽院等。

  • 第14题:

    简述北洋政府高级秘书任用的条件。
    军阀要员的亲信秘书官,采取“任人唯亲”的路线,高级秘书只看其是否为长官亲信,而不考虑资格、能力以及是否通过考试等其他条件。

  • 第15题:

    论述北洋政府的秘书工作。
    1,北洋政府基本上是承袭南京临时政府的体制,1916年,公布《公文程式》,1913年公布了《司法官署公文书暂行程式令》,加强了盖印署名制度、副署制度、发文编号制度,完善了档案工作制度。
    2,北洋政府的腐败,使其秘书工作也存在严重的腐败现象,以权谋私、效率低下、官僚主义十分普遍。
    3,北洋政府时期,十分重视长官与秘书的关系。助长了任人唯亲的风气,极大程度上反映了北洋军阀政府政治及行政的腐朽与黑暗。

  • 第16题:

    北洋政府国务院的秘书机构称为()

    • A、内史厅
    • B、秘书厅
    • C、政事堂
    • D、承宣司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北洋政府秘书机构的特点。


    正确答案: 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各类机关,均普遍设置有秘书机构或秘书人员;秘书机构的名称及其职责趋向一致;各机关大多只设一个机构负责全部秘书事务,只有少数机关才分置几个秘书机构,主要是将起辅助决策作用的高级参谋顾问人员和负责机密或重要文书的高级文书工作人员分开;秘书机构的职权范围明确;秘书机构的级别名称比较混乱。

  • 第18题:

    简述北洋政府的法律特点。


    正确答案:1)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北洋政府的法律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普通法,一类是特别法。普通法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适用;特别法用于特定时期、特定地点、特定人或事。北洋政府在司法实践中先适用特别法,而无特别法时才适用普通法。他们所以强调使用特别法,因为它制定方便,修改容易,针对性强,便于灵活运用,是北洋政府用来维护帝国主义和地主买办阶级的权益的工具。
    2)恢复封建法制
    第一,1914年7月颁布《治安警察条例》,将清末修订法律时废除的遣刑,重新恢复。
    第二,1914年11月公布《易笞条例》,将南京临时政府废除的笞刑,重新恢复。
    1914年2月颁布《暂行新刑律补充条例》,重新恢复了大清新刑律中删除的《保卫皇室罪》和《暂行章程》。
    1915年,袁世凯复辟帝制时,下令将辛亥革命以来所有资产阶级的法律和法令,彻底清查删修。
    3)军队会审重于其他审判机构
    北洋政府的审判机构,大体分为三种:一为特别法院,其名目繁多,但主要是军队会审,二为普通法院,三为兼理司法法院。按照《修正陆军审判条例》的规定,一是军人“犯罪”要由军法会审机关处理,非军人“犯罪”也可以由军法会审机关处理;二是刑事案件要由军法会审审判,民事纠纷也可以由军法会审审判。实际上,北洋政府最重要的审判机关是军队会审。这是北洋军阀集团实行军事独裁的具体体现。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根据地政府秘书机构的组成及发展。

    正确答案: (1)总务处的建立。
    (2)地方苏维埃政权的秘书。
    (3)抗日民主政权的秘书机构。
    (4)边区参议会的秘书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多选题
    北洋政府总统府的秘书官职有()
    A

    秘书长

    B

    参议

    C

    主事

    D

    秘书

    E

    佥事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北洋政府时期司法制度的特点。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北洋政府秘书机构的特点。

    正确答案: 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各类机关,均普遍设置有秘书机构或秘书人员;秘书机构的名称及其职责趋向一致;各机关大多只设一个机构负责全部秘书事务,只有少数机关才分置几个秘书机构,主要是将起辅助决策作用的高级参谋顾问人员和负责机密或重要文书的高级文书工作人员分开;秘书机构的职权范围明确;秘书机构的级别名称比较混乱。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北洋政府的秘书工作。

    正确答案: 北洋军阀政府国务院的秘书机构是中央政府的秘书机构,国务院的秘书机构主要是秘书厅。秘书厅还有以下人员:秘书,协助秘书长办理公务,佥事,掌官一般文书的撰拟和处理编纂记录、保管文件图籍、翻译文电、核对文稿、收发文件、处理庶务等;主事,辅助佥事分办各类事务,相当于科员;参议,主要是审议法令。
    1916年7月29日公布的《公文程式》规定,凡处理公事的文件通称公文,确定的公文种类有大总统令、国务院令、各部院令、任命状、委任令、训令、指令、布告、咨、咨呈、呈、公函、批等文件。加强了盖印署名制度、副署制度、发文编号制度,完善了档案工作制度。
    1913年1月9日,北洋政府公布了《秘书任用法草案》,规定“秘书”包括秘书长在内,均不得按《文官任用法》的规定任用,使秘书官吏的任用主要根据长官意志,由长官决定,这就助长了任人唯亲的风气。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北洋政府时期是中国近代司法制度发展的重要阶段。简述北洋政府司法制度的主要特点。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