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中国天津A公司与某国设在中国广州的外商独资企业B公司在大连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B公司向A公司出售一批移动电信设备,总金额为200万美元,交货地点在A公司设在沈阳的仓库。合同进一步规定,双方当事人如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自愿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其结果为终局性的,对双方均产生约束力。并明确双方所适用的法律为《销售合同公约》。双方当事人对上述合同条款所作出的法律适用方面的选择是否恰当?
第1题:
天津某食品公司与加拿大一商人接洽,准备与之建立一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签订了合营企业合同。合同规定:(1)合营企业的名称,注册国家;(2)合营企业投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450万美元,其中外方以技术和设备方式出资,作价200万美元;(3)合同规定双方若在解释或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时发生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则可仲裁。并签订了仲裁协议。仲裁协议中有如下内容:仲裁地点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接受《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仲裁规则》,其争议解决所适用的实体法是中国法律或在加拿大商事仲裁会进行仲裁,适用加拿大法律。合同签订后,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合同有不妥之处,要求修改。双方修改合同后,公司注册成立。后公司与某市食品厂签订合同,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决定采取仲裁方式解决。后双方决定诉诸法院,法院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审理判决。合资企业认为法院适用法律不对,应依涉外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处理,据此而提起上诉,被法院驳回。
问题:
(1)双方签订的合营企业合同有何不妥之处?
(2)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选择合同适用法律可以采取:()
第6题:
2010年9月,海口公司与大洋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商定双方共同开发手写式笔记本电脑,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若双方无法本着诚实、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则应当申请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2011年2月,双方发生争议,大洋公司即向其所在地A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但是海口公司拒绝答辩。双方重新协商,签订了一份仲裁协议,商定将此合同争议提交海口公司所在地的B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大洋公司从某种角度考虑,并未向B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而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并未说明此前两次约定仲裁的情况,法院受理了本案,并向海口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海口公司亦提交了答辩状。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败诉,被告即上诉,理由是双方有仲裁协议,法院无权管辖。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 争议发生后签订的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法院审理本案是否合法?为什么? 海口公司上诉的理由是否正确?
第7题:
美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对于该合同适用的法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对
错
第11题:
第12题:
如双方在合同中选择了适用的法律,则适用其选择的法律
如双方在合同中选择了适用的法律,但选择的是与我国没有正式建交的国家的法律,则须由双方重新作出选择
如双方未选择适用法律,则必须适用我国法律
如双方未选择适用法律,则应适用特征履行当事人所在地或最密切联系地法律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上海甲公司和日本乙公司于20 1 5年7月4日在上海市黄浦区签订的《设备购销合同》(下称《合同》)中有关仲裁条款为:“在本合同下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以及所有无法友好.解决的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仲裁结果应为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就有关事项发生争议。上海甲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问题】
1.本案例中合同争议的成因可能是什么?
2.本仲裁条款是否有效?
3.如仲裁协议无效,上海某公司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4.如果上海甲公司向法院起诉,应注意哪些事项?
1.合同争议的成因较为复杂,从是否因违反合同约定导致争议的角度分为:
(1)违约成因。合同订立建立在当事人的自愿与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同当事人应当严格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约定是造成合同争议的重要原因。
(2)非违约成因。此类成因多种多样,如缔约过失、约定不明、情势变更、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可抗力等。
因此本案例中合同争议的成因可能是违约或非违约。
2.(1)本仲裁条款无效。
(2)理由:《仲裁法》第1 8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虽然本案中的仲裁条款有发生争议通过仲裁解决的意思表示,且仲裁条款约定了解决争议所适用的准据法,但是,该仲裁条款并未对仲裁机构作出约定,无法确定争议应提交哪一仲裁机构仲裁,且双方当事人亦未就仲裁条款达成补充协议,因此,本案例中的仲裁条款无效。
3.(1)鉴于仲裁协议无效,上海甲公司应向合同签订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起诉。 (2)理由:《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日本乙公司在上海无住所,但合同签订地在上海,因此,上海甲公司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日本乙公司有符合其他地域管辖条件的,上海甲公司也可以向该等符合管辖要求的法院起诉。
4.(1)上海甲公司起诉属于涉外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涉外因素主要是指在法律关系的诸要素中至少有一个因素与外国有联系,如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各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诉讼所涉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判及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程序。
(2)涉外民事诉讼相比一般的民事诉讼而言,有很多特殊规定。该上海甲公司起诉时,应当予以注意,这些特殊规定主要包括:①管辖问题;②法律适用问题;③外国法律判决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④语言文字的选择问题。
第17题:
一营业地在广州的中国甲公司与营业地在纽约的美国乙公司签订了一项购买超级计算机的合同,由乙公司将计算机卖给甲公司。后来甲公司由于计算机性能问题,在广州起诉乙公司,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在适用的法律上应该依据下列哪项原则()
第18题: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哪种形式构成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
第19题:
武汉A公司同营业地在巴基斯坦的B公司签订一项融资租赁合同,由B公司为承租人。后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A公司在武汉起诉B公司,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在适用实体法上应遵循下列哪些原则()
第20题:
第21题:
第22题: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