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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为其丈夫洗衣服时不小心将藏在上衣兜中的一张100元钞票洗坏。经过甲夫妻俩的努力拼接,仍缺损了近四分之一。夫妻俩非常焦急,于是到附近的某商业银行乙储蓄所要求其回收。乙储蓄所的储蓄员拒绝甲夫妻的回收要求,并解释说他们是商业银行无权回收残缺的人民币,建议甲夫妻到省城的中国人民银行处理这残缺的一百元钱。于是甲与乙储蓄所的这位储蓄员发生争吵并有肢体冲突。后双方被闻讯而来的警察带到附近的派出所询问。什么是残缺污损的人民币纸币?

题目

甲在为其丈夫洗衣服时不小心将藏在上衣兜中的一张100元钞票洗坏。经过甲夫妻俩的努力拼接,仍缺损了近四分之一。夫妻俩非常焦急,于是到附近的某商业银行乙储蓄所要求其回收。乙储蓄所的储蓄员拒绝甲夫妻的回收要求,并解释说他们是商业银行无权回收残缺的人民币,建议甲夫妻到省城的中国人民银行处理这残缺的一百元钱。于是甲与乙储蓄所的这位储蓄员发生争吵并有肢体冲突。后双方被闻讯而来的警察带到附近的派出所询问。什么是残缺污损的人民币纸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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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选项中,哪一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

    A.甲到商场购物时将自己的汽车停在商场门口,买完东西出来时发现乙打碎了车窗玻 璃,在偷车内的东西,于是上前将乙抓住,并趁乙不注意将其打晕,送往派出所
    B.甲持枪闯进某单位的财务室,逼着财务室工作人员乙打开保险柜,在甲让乙往口袋装 钱时,乙的同事进来趁甲不注意将其砸成重伤
    C.甲对乙心存怨恨,故意辱骂乙,乙气急要动手打甲,甲拿起准备好的棍子将乙手臂打伤
    D.甲在大街上打电话,被乙抢走了手机,甲追赶乙未果。第二天在大街上发现了乙,于是 偷偷在其背后将其打倒,抢走了乙身上的财物

    答案:B
    解析:
    《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 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 负刑事责任。” A项,甲是在乙被抓住后,不法侵害已停止时将其打晕的,故不属于正当防卫,应排除。C项属 于防卫挑拨。所谓防卫挑拨,是指以挑拨寻衅等不正当手段,故意激怒对方,引诱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 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实施加害的行为。故C项应排除。D项中,甲是在被抢手机后“第二天”而非在不法侵 害进行中将乙打倒,故不属于正当防卫,应排除。因此,本题应选B。

  • 第2题:

    甲与乙是邻居,甲曾跟乙说要将房屋出租出去补贴家用。同年春天,甲外出旅行将房屋钥匙交给乙,请乙每周帮其浇花并代其交水电费和燃气费。不久恰好乙的朋友丙有意在附近求租,乙想起甲的话,于是以甲的名义出租给了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的行为属于滥用代理权
    B: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
    C:如果甲事后同意乙的出租行为,则乙的租赁行为有效
    D:乙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

    答案:C,D
    解析:
    滥用代理权是指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违背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它包括自己代理、双方代理和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等情形。无权代理则是指非基于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本人的代理。二者最关键的区别就是行为人是否有代理权。本题中,甲根本没有授予乙出租房屋的权利,因此,乙出租甲房屋的行为是一种无权代理行为,而不是滥用代理权的行为。因此,A错误,D正确。无权代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如果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则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因此,C正确。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义务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且须具有避免他人利益受损的目的。本题乙的出租行为不符合无因管理的要素,因此,B错误。

  • 第3题:

    下列选项中的甲,成立犯罪中止的有:

    A、甲侵入某仓库后发现财物过多,打算回去开车来窃取。但半路上遇到警察而被抓获
    B、妻子甲为了杀害丈夫乙,在乙睡觉时将煤气阀门打开,然后到邻居家。20分钟后,甲估计乙已经死亡,于是回到家。发现乙躺在床上表情痛苦,顿生悔意,将乙送往医院抢救脱险
    C、乙托甲购买胃药,甲却将毒药交于乙。后,甲产生悔意,第二天到乙家欲取回该药,而乙谎称已经服完,甲便回家。几天后,乙服用该药死亡
    D、甲开枪向乙射击,乙受惊吓而昏厥。甲误以为乙中弹倒地,顿生悔意,将乙送往医院急救,乙最终平安无事

    答案:B,D
    解析:
    A项中的甲并未打算彻底放弃犯罪,而只是暂时中断,不成立中止,而是未遂。
    B项中的甲基于悔意实施了抢救行为,有效地避免的损害后果,成立犯罪的中止。
    C项中的甲虽然实施了一定的避免结果出现的努力,但最终结果仍然出现,不符合中止“有效性”的条件。
    D项中的甲基于悔意实施了抢救行为,而且结果最终没有发生,虽然结果未发生与甲的抢救行为没有因果关系(甲不救乙,乙也死不了),也不影响甲成立中止。可以这样理解:如果甲开枪打中了乙,导致乙受伤,甲积极抢救,最终乙没有死,甲可以成立中止。那么当甲未导致乙受伤的前提下,积极抢救更应该成立中止。(“举重以明轻”)

  • 第4题:

    案情:甲某(20岁)、乙某(15岁)经过预谋,到某菜市场伺机盗窃。当见到丙某在摊位上买鸡时,乙某示意甲某掩护,甲某即站在丙某身边,装着买鸡,乙某用锥子从丙的裤内窃得人民币1800元后离去。当丙某发现钱被窃之后,便将站在他身边的甲某抓住,甲某否认盗窃,但丙抓住不放。甲某见逃脱不掉,就掏出尖刀朝丙的腹部连刺数刀,将丙某刺伤。此时乙某返回现场,对着地上的丙说活该,便和甲某一起逃离现场。丙某因大出血死亡。乙某当日被抓获,甲某逃到其姨夫丁家,丁得知甲某犯罪后,将甲某送往外地隐藏,在甲某躲藏期间,曾多次前往看望,并资助其1万元,甲某的父亲后来得知事情很严重,就强劝其子甲某到当地派出所投案,甲某极不情愿,但其父还是将其强行绑送带到派出所。
    问题:请用刑法理论分析甲某、乙某、丁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应如何定罪量刑,并阐述理由。


    答案:
    解析:
    考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转化型抢劫罪、窝藏罪、自首。
    1.甲某在盗窃犯罪过程中为了抗拒抓捕实施暴力,依法转化为抢劫罪。此外,由于产生了死亡结果,甲的行为成立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2.甲某被其父强劝至派出所投案属于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不能构成自首,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
    3.乙某在甲某对丙某实施暴力行为时并未在场,在实施暴力上并无共同的故意和行为不成立抢劫罪的共犯,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6岁,乙某15岁不构成盗窃罪,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4. 丁某符合窝藏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窝藏罪。
    讲解:
    1.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为窝藏赃物、抗拒逮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成立转化型抢劫罪。
    2.根据2010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虽然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
    3.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各共犯人之间只有在具有“共同的前提下共同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才能成立共同犯罪。甲某的行为转化为抢劫罪,但乙某在甲某对丙某实施暴力行为时并未在场,因此不能成立抢劫罪的共犯。又由于乙某只有15 岁,无需对盗窃罪承担刑事责任。
    4.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构成窝藏罪。

  • 第5题:

    残缺的人民币由()收回,销毁。

    • A、中国人民银行
    • B、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 C、储蓄所
    • D、财政部

    正确答案:A

  • 第6题:

    甲在为其丈夫洗衣服时不小心将藏在上衣兜中的一张100元钞票洗坏。经过甲夫妻俩的努力拼接,仍缺损了近四分之一。夫妻俩非常焦急,于是到附近的某商业银行乙储蓄所要求其回收。乙储蓄所的储蓄员拒绝甲夫妻的回收要求,并解释说他们是商业银行无权回收残缺的人民币,建议甲夫妻到省城的中国人民银行处理这残缺的一百元钱。于是甲与乙储蓄所的这位储蓄员发生争吵并有肢体冲突。后双方被闻讯而来的警察带到附近的派出所询问。有权回残缺污损的金融机构是否仅指中国人民银行?


    正确答案:《银行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有权收回残缺污损的人民币纸币的机关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但是根据“在同一法律位阶,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的法理,其后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和《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第三条规定还包括“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所以乙储蓄所的那位储蓄员的解释是于法不合的,应当回收甲夫妇的残缺一百元人民币纸币。

  • 第7题:

    侦查人员钱某在侦查聚众斗殴案时,找到了现场的目击证人甲、乙、丙。下列程序错误的是()

    • A、询问未成年人甲时可以通知其父母到场
    • B、为打消乙的顾虑,积极作证,钱某带乙到其家中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
    • C、为取得证词,钱某委托未成年人甲的老师代为询问
    • D、为了全面了解案情,钱某将甲、乙、丙三人召集在一起回忆案发经过

    正确答案:C,D

  • 第8题:

    甲在卖淫女乙的美容店内商量好了价格,乙便领着甲到了里间,甲将200元人民币交给了乙,乙随手放在了桌子上。两人发生性关系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勘验,房间内有乙的手机、甲给乙的200元钱、甲使用完的避孕套及乙曾使用过的注射毒品的器具。以上物品中可以扣押的是()。

    • A、乙的手机
    • B、甲给乙的200元钱
    • C、甲使用完的避孕套
    • D、乙曾使用过的注射毒品的器具

    正确答案:B,C,D

  • 第9题:

    多选题
    关于犯罪未完成形态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意欲杀乙,于是向乙连开数枪,这时甲后悔了,于是停止了射击,甲的行为成立犯罪中止

    B

    张某为了盗窃,去某仓库“踩点”,查看情况完毕后从仓库出来被公安部门抓获,该行为是盗窃未遂

    C

    妻子甲欲杀害自己的丈夫乙,结果误把白砂糖当作毒药放人丈夫乙的食物中,乙吃后没事。妻子甲的行为构成犯罪未遂

    D

    赵某欲抢劫钱某,将钱某绑在路边的树上,结果赵某的同伴打电话来告知说钱某的身上并没有现金,现金在钱某叔叔身上,于是赵某放弃抢劫。其实,钱某身上带有大量现金,赵某的行为构成犯罪未遂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项,甲的行为属于自动放弃重复侵害的行为,按犯罪中止处理。
    B项,“踩点”属于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张某“踩点”后被抓,属于犯罪预备阶段的盗窃未遂
    C项,妻子甲因为手段错误,而未毒死自己的丈夫乙,按照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妻子甲属于犯罪未遂
    D项,赵某的行为属于“欲达目的而不能”,因其听信同伙的话而不得不放弃犯罪,属于犯罪未遂

  • 第10题:

    问答题
    甲在为其丈夫洗衣服时不小心将藏在上衣兜中的一张100元钞票洗坏。经过甲夫妻俩的努力拼接,仍缺损了近四分之一。夫妻俩非常焦急,于是到附近的某商业银行乙储蓄所要求其回收。乙储蓄所的储蓄员拒绝甲夫妻的回收要求,并解释说他们是商业银行无权回收残缺的人民币,建议甲夫妻到省城的中国人民银行处理这残缺的一百元钱。于是甲与乙储蓄所的这位储蓄员发生争吵并有肢体冲突。后双方被闻讯而来的警察带到附近的派出所询问。本案中乙储蓄所应该如何处理甲夫妻的残损的一百元人民币纸币?

    正确答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乙储蓄所应当收回甲的残损币并兑换50元的完整币给甲夫妇.之后将残缺币交存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哪一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
    A

    甲到商场购物时将自己的汽车停在商场门口,买完东西出来时发现乙打碎了车窗玻璃,在偷车内的东西,于是上前将乙抓住,并趁乙不注意将其打晕,送往派出所

    B

    甲持枪闯进某单位财务室,逼着财务室工作人员乙打开保险柜,在甲让乙往口袋里装钱时,乙的同事进来趁甲不注意将其砸成重伤

    C

    甲对乙心存怨恨,故意辱骂乙,乙气急要动手打甲,甲拿起准备好的棍子将乙手臂打伤

    D

    甲在大街上打电话,被乙抢走了手机,甲追赶乙未果。第二天甲在大街上发现了乙,于是偷偷在其背后将其打倒,抢走了乙身上的财物


    正确答案: D
    解析: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乙的同事为了使单位财务免受甲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把甲砸成重伤,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因此B项正确。

  • 第12题:

    以下占有为恶意占有的是:()

    A:甲和乙出去玩,乙托甲照看自己的行李
    B:甲拾到一个钱包,于是坐在附近等候失主
    C:甲喜欢乙的钢笔,趁乙不在,甲拿了乙的笔
    D:妈妈甲收拾孩子乙的房间,发现了乙借同学的一本书,以为是乙自己买的,便放在自己房间里

    答案:C
    解析:
    根据占有是否依据本权而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本权是指基于法律上的原因,可对物进行占有的权利,有权占有是指有本权的占有;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对无权占有依占有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的不同又区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恶意占有指占有人明知自己为无权占有仍对标的物进行占有,主观上是故意的。善意占有是占有人不知无占有的权利的占有。本题中A项和B项中都是有权占有,D项中的甲是善意占有,故C项当选。

  • 第13题:

    共用题干

    甲持西瓜刀冲入某银行储蓄所,将刀架在储蓄所保安乙的脖子上,喝令储蓄所职员丙交出现金1万元。见丙故意拖延时间,甲便在乙的脖子上划了一刀。刚取出5万元现金的储户丁看见乙血流不止,于心不忍,就拿出1万元扔给甲,甲得款后迅速逃离。对甲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抢劫罪(未遂)
    B:抢劫罪(既遂)
    C:绑架罪
    D:敲诈勒索罪

    答案:B
    解析:
    绑架罪的实质是被害人处于行为人或第三者的实力支配下,然后利用被绑家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向他们勒索财物或者提出其他不法要求。如果行为人绑架他人后,直接向被绑家人勒索财物,而不是利用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担心向他人勒索财物的,应定为抢劫罪。本案正是这样,甲逼迫乙拿出10万元,并没有逼迫乙的妻子,乙妻也不知道乙被绑架,因此不符合绑架罪的特征,应以抢劫罪论处。
    张某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也采取了窃取的方法,但是张某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因此其行为不能构成贪污罪只能构成盗窃罪。张某将窃取的2万元藏在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袋里,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其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对该笔款项的控制,故成立犯罪既遂:
    强迫交易罪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本来就不是经常进行商业活动,而且采用强度较大的暴力行为,强迫别人以显著高于市场价进行交易的,应该认定为抢劫罪,而不是强迫交易罪。本案甲、乙、丙3人先以劣质茶叶冒充极品龙井,属于诈骗行为,在罪行暴露之后实施暴力,可构成转化型的抢劫罪。
    本案构成抢劫罪而不是绑架罪,因为甲挟持保安的目的是当场取财,其挟持保安是为了对银行职员丙造成心理上的恐惧,迫使其当场交付钱款。这和3人同行,劫匪对其中一人实施暴力,逼迫另外两人当场交付身上钱款一样。而后者显然是抢劫。另外,甲要求的也不是保安的赎金,而是储蓄所现场的营业款。本案的抢劫是既遂。其原因不在于甲在乙脖子上划了一刀,是否给乙造成了轻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抢劫致人轻伤以上或者劫到财物,均为既遂),而在于甲已经因为其暴力行为获得了财物。
    甲、乙二人合谋抢劫出租车,并实施抢劫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构成抢劫罪,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小型出租车不属于交通工具,因而甲、乙不是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A选项错误。甲与乙谋划活埋丙灭口,但是并未达到目的,原因在于乙的放弃行为,对此,甲不知,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而乙是中止,B选项正确。C选项中,乙抢来信用卡并使用只构成抢劫罪一罪,类似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只定盗窃罪一罪。D选项中,盗窃不知密码的信用卡未提取现金,信用卡中数额不能计入盗窃数额;而乙抢劫后得知密码,相当于拿到保险柜钥匙。
    占有,是指对财物事实上的支配状态,不仅包括物理范围内的支配,而且也包括社会观念上可以推知财物的支配人的状态。既然占有是事实上的支配,其成立就要求占有行为符合客观要素(支配财物的客观事实)和主观要素(主观上支配财物的意思)。占有一般来说是人与财物之间有较为接近的空间关系。占有状态与财物的形状、性质休戚相关。在权利人直接把持、监守该财物的场合,占有权由其行使,排斥他人的占有。甲作为私营速递公司的卸货员,其主要任务是将公司收取的货物从汽车上卸下,再按送达地重新装车。甲不具有受委托保管、监管、占有、控制财物的职责,因为该公司雇请专人进行监督,甲所窃取的是“他人”占有、控制的财物,而非自己保管、占有的他人财物。甲是在公司监督人员上厕所之机,实施盗窃行为,其行为属于对他人占有的财物进行窃取,因此构成盗窃罪。在盗窃既遂之后,伪造被盗现场,掩盖犯罪事实的行为,不再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本案中,冶某扒上大轿车,窃取乘客行李,属于盗窃罪,但当罪行被人发觉后,二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砸坏车辆,打伤乘客及失主多人,其行为已由盗窃转化为抢劫。因而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 第14题:

    案情:
    甲某(20岁)、乙某(15岁)经过预谋,到某菜市场伺机盗窃。当见到丙某在摊位上买鸡时,乙某示意甲某掩护,甲某即站在丙某身边,装着买鸡,乙某用镊子从丙的裤兜内窃得人民币1800元后离去。当丙某发现钱被窃之后,便将站在他身边的甲某抓住,甲某否认盗窃,但丙抓住不放。甲某见逃脱不掉,就掏出尖刀朝丙的腹部连刺数刀,将丙某刺倒。此时乙某返回现场,对着地上的丙说活该,便和甲某一起逃离现场。丙某因大出血死亡。乙某当日被抓获,甲某逃到其姨夫丁某家,丁某得知甲某犯罪后,将甲某送往外地隐藏,在甲某躲藏期间,曾多次前往看望,并资助其1万元。甲某的父亲后来得知事情很严重,就强劝其子甲某到当地派出所投案,甲某极不情愿,但其父还是将其强行绑送带到派出所。
    问题:
    请用刑法理论分析甲某、乙某、丁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应如何定罪量刑,并阐述理由。


    答案:
    解析:
    1.甲某在盗窃犯罪的过程中为了抗拒抓捕实施暴力,依法转化为抢劫罪。此外,由于发生了死亡结果,甲的行为成立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成立转化型抢劫罪。
    2.甲被其父亲采用捆绑的方式强制送到公安机关,其行为不认定为自动投案,即使甲如实供述,也只能以坦白认定,不认定为自首,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根据2010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虽然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
    3.乙某在甲某对丙某实施暴力行为时并未在场,在实施暴力上并无共同的故意和行为,不成立抢劫罪的共犯,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6岁,乙某15岁不构成盗窃罪,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4.丁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符合窝藏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窝藏罪。

  • 第15题:

    甲、乙为夫妻,现甲、乙要离婚,但甲因前几年外出打工致残,生活困难,甲能否要求乙给予生活上的帮助,多分得财产()。

    • A、不能,甲、乙离婚,财产各分一半
    • B、能,乙应给予适当帮助
    • C、不能,致残是甲不小心,应自负其责
    • D、能,甲、乙两人离婚后还存在夫妻关系

    正确答案:B

  • 第16题:

    甲于2008年5月借给乙人民币2万元,但是甲因为与乙是好朋友就没要乙立借据。还款期已过多时,乙仍然不向甲偿还该借款。甲欲起诉乙,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甲非常愤恨,于是在乙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乙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甲借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于是,2009年2月,甲提起诉讼,请求乙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乙承认自己于2008年5月向甲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否根据乙的承认作出甲胜诉的判决?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可以。该证据是甲通过非法侵犯乙隐私所得,不能作为有效证据,法院可以认为该证据无效。同时,由于甲非法侵犯乙隐私,乙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

  • 第17题:

    甲女与乙男于2000年12月登记结婚。甲女收入远远高于乙男,故提出婚后财产归归各自所有,乙男同意。故甲女与乙男立下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其他所得归属个人,个人所负债务由个人负责。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并进行了公证。2002年,乙男向其朋友丁某借款8万元经营书店,约定2年为期,但未对丁某说明夫妻约定财产制内容。后书店倒闭。2004年2月,甲女买福利彩票中奖10万元。2004年4月,丁某找到乙男,表示约定偿还借款期限已到,要求偿还借款8万元及利息。乙男强调书店倒闭,但甲女刚中了奖,可以找她;丁某找到甲女。甲女以与乙男有夫妻财产约定为由拒绝支付借款。于是,丁某将甲女与乙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清偿债务。结合本案谈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法律思考?


    正确答案: 该案反映了约定财产制度需不断完善,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约定财产制应在法律规范下约定,以防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第18题:

    两便衣警察扭获了正在盗窃的甲,出示证件后将甲带往附近派出所。行至途中,被甲的朋友乙、丙、丁三人遇见,三人以为两个警察是与甲打架的公民,遂上前将两个警察打倒在地,造成轻伤,甲、乙、丙、丁四人逃走。乙、丙、丁三人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乙、丙、丁三人错将两个执行公务的警察,当做是与甲打架的公民,并打成轻伤的行为,属于客体认识错误,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 第19题:

    甲市A区的王某到甲市商业银行的A区某储蓄所存款,因工作人员疏忽,在存款单上误将王某所存金额打印成16万元,而王某实际所存金额仅为16000元。后储蓄所工作人员发现,便找到王某要求改正存款单,但王某不同意,该储蓄所于是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王某,要求王某返还存单进行更改。A区法院经过审查,认为银行目前并未发生损失,决定对该案不予受理。甲市商业银行不服该决定,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不予受理。此时,王某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甲市商业银行,要求其按照存款单上的金额支付其16万元人民币。法院受理后,王某称其妻子生病,希望法院能根据存款单对其中10万元先予执行。在一审庭审过程中,甲市商业银行提出反诉,要求法庭认定王某的存款数额为16000元,载明16万元的存款单无效。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败诉,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银行补偿王某5000元,而王某则同意不再追究此事。经双方申请,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定了判决书,送达双方。 对于储蓄所的起诉,A区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依据何在? 对于甲市商业银行的起诉,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A区人民法院可以对存款单上的10万元先予执行吗?为什么? 在一审中,甲市商业银行的反诉能否被接受?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决定不予受理是错误的,同时不予受理的理由是错误的:第一,法律规定,不予受理应该采取裁定的形式作出。第二,储蓄所不具有当事人的资格,不能提起民事诉讼,应该由甲市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提起诉讼。第三,法院在立案阶段不应对实体问题进行审查,更不应以实体问题的判断作为是否立案的依据。
    (2)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该案件不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所以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3)不能先予执行。因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并不明确,且也不属于先予执行的案件范围,所以不能先予执行。
    (4)甲市商业银行在一审中的反诉不能被接受,因为反诉必须在举证期间届满前提出,所以甲市商业银行只能另行起诉。

  • 第20题:

    多选题
    甲与乙是同一个村子出来打工的老乡。某日晚,甲约乙喝酒期间,听乙说准备将赚到的6000元钱寄回老家给孩子上学用,遂起歹意。于是,甲将乙灌醉后,扶其到某僻静无人处,将乙内衣所藏的6000元现金全部拿走。甲的行为属于(  )。[2012年真题]
    A

    盗窃罪

    B

    抢劫罪

    C

    诈骗罪

    D

    侵占罪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的特征为:①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主要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同时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②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④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暴力,是指对被害人进行身体打击或者强制。胁迫,是指以立即对被害人实施暴力相威胁。其他方法,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其中的“其他方式”包括将人用酒精、药物等方法使人失去知觉,在他人在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情况下劫取财产。本题中,甲将乙灌醉后将6000元现金拿走,其行为属于抢劫罪。

  • 第21题:

    问答题
    甲某和该市工商银行支行行长乙关系较好,甲向乙要求借该行的经营许可证,乙同意并借给了甲。甲利用该证设立了一储蓄所并且大量吸收附近居民存款后逃跑。  问:乙的行为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甲与乙是邻居,甲曾跟乙说要将房屋出租出去补贴家用。同年春天,甲外出旅行将房屋钥匙交给乙,请乙每周帮其浇花并代其交水电费和燃气费。不久恰好乙的朋友丙有意在附近求租,乙想起甲的话,于是以甲的名义出租给了丙。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

    乙的行为属于滥用代理权

    B

    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C

    如果甲事后同意乙的出租行为,则乙的租赁行为有效

    D

    乙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CD三项,滥用代理权是指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违背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包括自己代理、双方代理和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等情形。无权代理是指非基于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本人的代理。二者最关键的区别就是行为人是否有代理权。本题中,甲没有授予乙代为出租房屋的权利,因此,乙出租甲房屋的行为是一种无权代理行为,而不是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无权代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则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B项,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名义对他人权利标的所为之处分行为,该行为若经权利人同意,效力自处分之时起有效;若权利人不同意,则效力确定为无效。无权处分与无权代理最重要的区别是“以谁的名义”进行的。无权处分是以行为人自己的名义进行的;而无权代理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本题中,乙以甲的名义将房屋出租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