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买方向卖方订购50公吨货物,合同规定A、B、C、D、E五种规格按同等数量搭配。卖方按照合同开立发票,买方凭发票和其他单据付了款。货到后发现所有 50公吨货物均为A规格,买方只同意接受其中的1/5,拒收其余的4/5,并要求退回4/5的货款。卖方辩说,不同规格搭配不符合合同,只能给予适当经济 赔偿,不能拒收,更不能退款。于是诉诸法院。你认为法官该如何判决?理由何在?

题目

买方向卖方订购50公吨货物,合同规定A、B、C、D、E五种规格按同等数量搭配。卖方按照合同开立发票,买方凭发票和其他单据付了款。货到后发现所有 50公吨货物均为A规格,买方只同意接受其中的1/5,拒收其余的4/5,并要求退回4/5的货款。卖方辩说,不同规格搭配不符合合同,只能给予适当经济 赔偿,不能拒收,更不能退款。于是诉诸法院。你认为法官该如何判决?理由何在?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法官应该判买方有权拒收4/5的货物,要求卖方退回4/5的货款,还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因为合同中的规格和数量条款属于合同的主要交易条款,卖方违反了规格和质量规定,按照《公约》规定,属于根本性违约,受到损害的买方不仅可以拒收货物,而且还可以提出索赔。 本案例合同中要求卖方对于ABCDE五种规格货物按照同等数量搭配,但是卖方都提供同样规格的A货物,属于违反货物规格的规定,相当于所有货物只提交了1/5符合合同约定,违反了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更多“买方向卖方订购50公吨货物,合同规定A、B、C、D、E五种规格按同等数量搭配。卖方按照合同开立发票,买方凭发票和其他单据付了款。货到后发现所有 50公吨货物均为A规格,买方只同意接受其中的1/5,拒收其余的4/5,并要求退回4/5的货款。卖方辩说,不同规格搭配不符合合同,只能给予适当经济 赔偿,不能拒收,更不能退款。于是诉诸法院。你认为法官该如何判决?理由何在?”相关问题
  • 第1题:

    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所谓“货物相符”是指()。

    • A、卖方交付货物的数量应与合同规定相符
    • B、卖方交付货物的质量应与合同规定相符
    • C、卖方交付货物的规格应与合同规定相符
    • D、卖方交付货物的包装应与合同规定相符
    • E、若卖方多交货物,买方有权拒收多交部分的货物

    正确答案:A,B,C,D

  • 第2题:

    可以不包括在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的折扣是指()。

    • A、在合同和发票中列明的卖方给予买方正常的价格折扣。
    • B、在合同和发票中列明的卖方给予买方正常的数量折扣。
    • C、卖方给予买方正常的价格折扣。
    • D、卖方给予买方正常的数量折扣。

    正确答案:A

  • 第3题:

    一份买卖日用品的CIF合同规定“9月份装运”,即期信用证的有效期为10月15日。卖方10月6日向银行办理议付所提交的单据中,包括9月29日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经银行审核,单单相符、单证相符,银行接收单据并支付了货款。但买方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严重受损,且短少50箱。买方因此拒绝收货,并要求卖方退回货款。问:1)买方有无拒收货物并要求退款的权利,为什么?2)此案中的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才合理?


    正确答案: 1)买方没有拒收货物并要求退款的权利。首先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银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只要银行审核单据时,确认买方所提交的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的规定相符,付款行就应履行付款义务。另外,CIF术语成交属于象征性交或,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本案中,我方已于10月6日向银行提交单据,其中包括9月29日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经银行审核,单单相符、单证相符,银行接受了单据并支付了货款,说明我方已完成了交货,我方理应按信用证的规定取回货款。因此,买方的拒绝收货和退款的要求是不合理的;2)本案中,买方应与有关方面联系,确认货物受损和短少的原因,然后凭保险单及其它证据向有关方面提出索赔,以弥补自己的损失。

  • 第4题:

    我国某公司与日本进行一笔煤炭出口,合同规定“成交中国煤炭1000公吨,5%增减,由卖方选择,增减部分按合同价格结算”。货物运抵日本后,经日本海关检查发现煤炭实际吨数为10500公吨。据此日商提出降价5%的要求,否则拒收多交的500公吨煤炭。请问日商做法是否合理?


    正确答案:1、日商做法不合理
    2、合同中以明确规定溢短装条款,我方也未超过机动幅度,且合同中也规定了多出部分价格结算,所以日商提出降价5%的要求是违反合同规定的。

  • 第5题:

    关于数量条款,联合国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为()。

    • A、买方可以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或拒收多交部分货物
    • B、但如果卖方短交,买方不能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
    • C、卖方多交部分造成的所有开支均由买方负责
    • D、卖方只是无意中造成的多交,买方不得以合同规定为由提出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A

  • 第6题:

    按照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卖方所交货物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买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是()

    • A、可以收取全部货物
    • B、可以拒收全部货物
    • C、可以拒收多交部分的货物
    • D、不能拒收全部货物
    • E、如超量交货已构成根本违约,则买方可以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A,B,C,D,E

  • 第7题:

    法国卖方向中国买方出售了一套压汁机,设备安装调试后发现机器生产能力比合同规定的低5%,中国买方可获得的违约救济是()。

    • A、退货并解除合同
    • B、适当减少应付货款
    • C、卖方赔偿买方购买设备的货款利息
    • D、卖方赔偿买方已支付的关税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单选题
    法国卖方向中国买方出售了一套压汁机,设备安装调试后发现机器生产能力比合同规定的低5%,中国买方可获得的违约救济是()。
    A

    退货并解除合同

    B

    适当减少应付货款

    C

    卖方赔偿买方购买设备的货款利息

    D

    卖方赔偿买方已支付的关税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关于数量条款,联合国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为()。
    A

    买方可以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或拒收多交部分货物

    B

    但如果卖方短交,买方不能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

    C

    卖方多交部分造成的所有开支均由买方负责

    D

    卖方只是无意中造成的多交,买方不得以合同规定为由提出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所谓“货物相符”是指()
    A

    卖方交付货物的数量应与合同规定相符

    B

    卖方交付货物的质量应与合同规定相符

    C

    卖方交付货物的规格应与合同规定相符

    D

    卖方交付货物的包装应与合同规定相符

    E

    若卖方多交货物,买方有权拒收多交部分的货物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合同规定水果罐头装入箱内,每箱30听。卖方按合同规定如数交付了货物,但其中有一部分是装24听的小箱,而所交货物的总听数,并不短缺。可是,买方以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为由拒收整批货物,卖方则坚持买方应接受全部货物,理由是经买方所在地的公证人证实:不论每箱是装24听或30听,其每听市场价格完全相同。于是引起诉讼。你认为法官应如何判决?依据何在?

    正确答案: 根据《公约》规定,卖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品质规格交货,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包装或者装箱,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卖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通常合同中的包装条款针对包装方式或包装材料的规定,对于每个包装的数量,属于双方特殊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卖方没有按照规定数量装箱,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则本案例中买方可以拒收整批货物。但是案例中只是约定每箱的听数,一般认为卖方属于一般违约,所以买方只能提出索赔,不能以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为由拒收整批货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卖方所交货物如果多于合同规定的数量,按《公约》规定,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收全部货物。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英国法律规定,卖方所交货物数量少于合同规定数量,买方()。

    • A、有权索赔,也可拒收
    • B、无权索赔,但可拒绝受货
    • C、有权索赔,但不可拒收
    • D、无权索赔或拒收

    正确答案:A

  • 第14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TSE}题。美国公司与中国公司签订了一份小麦买卖合同,由卖方出售小麦1000公吨给买方。装船时,卖方将出售给买方的小麦与卖给他人的小麦混装,共3000公吨。卖方准备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再由船舶公司分拨1000公吨给买方。但运输船在海上遇高温使小麦发生变质,共计损失1200公吨,其余1800公吨得以安全到港。卖方告知买方:其购买的1000公吨小麦变质,损失自负。买方诉至中国法院要求卖方继续对10(30公吨小麦履约,并赔偿损失。中国和美国均是《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双方小麦的买卖合同没有明确合同的适用法但是约定了“Incoterm⑩2010CIF天津”。 关于合同的卖方和买方的表示正确的是()。

    • A、中国公司是卖方
    • B、中国公司是买方
    • C、美国公司是卖方
    • D、美国公司是买方

    正确答案:B,C

  • 第15题:

    卖方所交货物如果多于合同规定的数量,按《公约》规定,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收全部货物。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6题:

    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交货数量与合同不符时()

    • A、买方可以撤销合同
    • B、买方可以拒收全部货物
    • C、买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 D、以上均正确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如果卖方交货品质、规格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要求()

    • A、降低价格
    • B、赔偿损失
    • C、撤销合同
    • D、拒收货物

    正确答案:A,B,C,D

  • 第18题:

    当卖方只交付部分货物或只有一部分货与合同要求相符时,买方可以撤销合同或拒收全部货物。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9题:

    1996年11月,我国F省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巴西某公司签订一份出口油籽的合同。合同采用FOB价格术语,买方需于1997年2月份派船到厦门港接货。合同还规定:“如果在此期间内不能派船接货,卖方同意保留28天,但仓储、利息、保险等费用皆由买方承担。” 3月1日,卖方在货物备妥后电告买方应尽快派船接货。但是,一直到3月28日,买方仍未派船接货。于是卖方向买方提出警告,声称将撤销合同并保留索赔权。买方在没有与卖方进行任何联系的情况下,直到1997年5月5日才将船只派到厦门港。这时卖方拒绝交货并提出损失赔偿,买方则以未订到船只为由拒绝赔偿损失,双方争议不能和解,卖方便起诉到法院。 法院经取证调查,认为买方确实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派船接货,因此法院判决:卖方有权拒绝交货,并提出赔偿要求。后经双方协商,卖方交货,但由买方赔偿仓储、利息、保险等费用。 你认为法院判决合理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 法院判决是正确合理的。
    按照FOB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这类合同中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而买方负责安排租船订舱。根据有关法律和惯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卖方有权拒绝交货,而且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均由买方负担。因此,在FOB术语下成交的合同,对于装运期和装运港要慎重规定,订约之后,有关备货和派船事宜,双方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保证船货衔接。在此案例中,我方作为卖方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在装运期临近时,卖方电告催促买方派船接货,但买方仍没有及时派船接货。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有解除合同之权利,并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 第20题:

    多选题
    卖方对货物的品质担保义务包括 (  )。
    A

    与合同所约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和包装

    B

    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

    C

    买方并不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货物亦应适用于订立合同时曾明示或者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

    D

    货物的质量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样品或者样式相同


    正确答案: C,B
    解析:
    质量担保义务是指卖方必须保证其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的规定相符。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除非双方当事人业已另有协议外,货物除非符合以下规定,否则视为与合同不符:①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②货物适用于订立合同时曾明示或暗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如果情况表明买方并不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或者这种依赖对他是不合理的,卖方即不再承担该项义务。③货物的质量与提供的样品或样式相符。④包装上的要求。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

  • 第21题:

    多选题
    如果卖方交货品质、规格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要求()
    A

    降低价格

    B

    赔偿损失

    C

    撤销合同

    D

    拒收货物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买方向卖方订购50公吨货物,合同规定A、B、C、D、E五种规格按同等数量搭配。卖方按照合同开立发票,买方凭发票和其他单据付了款。货到后发现所有 50公吨货物均为A规格,买方只同意接受其中的1/5,拒收其余的4/5,并要求退回4/5的货款。卖方辩说,不同规格搭配不符合合同,只能给予适当经济 赔偿,不能拒收,更不能退款。于是诉诸法院。你认为法官该如何判决?理由何在?

    正确答案: 法官应该判买方有权拒收4/5的货物,要求卖方退回4/5的货款,还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因为合同中的规格和数量条款属于合同的主要交易条款,卖方违反了规格和质量规定,按照《公约》规定,属于根本性违约,受到损害的买方不仅可以拒收货物,而且还可以提出索赔。 本案例合同中要求卖方对于ABCDE五种规格货物按照同等数量搭配,但是卖方都提供同样规格的A货物,属于违反货物规格的规定,相当于所有货物只提交了1/5符合合同约定,违反了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判断题
    按CIF贸易术语成交,只要货物已在运输途中灭失,即使卖方按期向买方提交了符合合同规定的全套单据,买方也有权拒收单据和拒付货款。(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CIF术语是象征性交货。在象征性交货方式下,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只要卖方按时向买方提交了符合合同规定的全套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 第24题:

    多选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TSE}题。美国公司与中国公司签订了一份小麦买卖合同,由卖方出售小麦1000公吨给买方。装船时,卖方将出售给买方的小麦与卖给他人的小麦混装,共3000公吨。卖方准备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再由船舶公司分拨1000公吨给买方。但运输船在海上遇高温使小麦发生变质,共计损失1200公吨,其余1800公吨得以安全到港。卖方告知买方:其购买的1000公吨小麦变质,损失自负。买方诉至中国法院要求卖方继续对10(30公吨小麦履约,并赔偿损失。中国和美国均是《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双方小麦的买卖合同没有明确合同的适用法但是约定了“Incoterm⑩2010CIF天津”。 关于合同的卖方和买方的表示正确的是()。
    A

    中国公司是卖方

    B

    中国公司是买方

    C

    美国公司是卖方

    D

    美国公司是买方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于贸易术语的综合理解。CiF后面的是目的港。所以中国公司是卖方,美国公司是买方。因此B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