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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印染厂决定进口一套先进的生产设备。该厂现有资金5万元,需要向他方借款。于是,1998年8月,印染厂以一辆价值20万元的轿车作抵押,向该市工商银行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如果到期不能清偿贷款,由银行以拍卖汽车所得价款受偿。合同签订后,双方到车管所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由于进口设备尚需五万元,1998年10月,印染厂又向自己的关系户某机械厂借款8万元,借款期限为半年,并以已设立抵押的那辆汽车再次抵押,双方也到车管所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1998年11月,印染厂用来和抵押的那辆轿车因火灾被烧毁,获保险公

题目

某印染厂决定进口一套先进的生产设备。该厂现有资金5万元,需要向他方借款。于是,1998年8月,印染厂以一辆价值20万元的轿车作抵押,向该市工商银行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如果到期不能清偿贷款,由银行以拍卖汽车所得价款受偿。合同签订后,双方到车管所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由于进口设备尚需五万元,1998年10月,印染厂又向自己的关系户某机械厂借款8万元,借款期限为半年,并以已设立抵押的那辆汽车再次抵押,双方也到车管所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 1998年11月,印染厂用来和抵押的那辆轿车因火灾被烧毁,获保险公司赔偿20万元。1999年4月,机械厂要求印染厂归还8万元借款,否则将申请拍卖被抵押的汽车。工商银行听说后,认为印染厂未经其同意,将同一抵押物再次抵押,侵犯了其抵押权。而印染厂答复说车已被烧毁,抵押权没了标的物,自然也就没了抵押权。试分析: (1)印染厂用作抵押的汽车再次抵押是否有效? (2)汽车被毁,抵押权人如何实现其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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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作抵押,获得乙银行贷款20万元,办理了抵押登记。由于甲的汽车价值40万元,所以甲又将其抵押给丙银行,获得贷款20万元,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又将该汽车抵押给丁,获得丁的借款10万元,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做生意亏本,导致无法偿还乙银行、丙银行的贷款和丁的借款。于是三个债权人同时要求实现其抵押权。但抵押物拍卖后仅获得41万元,不足以清偿甲的全部债务。
      【问题】本案中,乙银行、丙银行、丁的债权应按什么顺序受偿?


    答案:
    解析:
    本案中,由于乙银行和丙银行的抵押权都经过了登记,而丁的抵押权没有登记,所以乙银行和丙银行的债权先于丁的受偿。同时乙银行的抵押权先于丙银行的抵押权登记,因此,乙银行先受偿,接着是丙银行,最后是丁。

  • 第2题:

    公民甲以自己所有的一套住房作抵押,向银行贷款10万元,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在向银行贷款之前,公民甲已经向公民乙借款10万元,并以同一套住房与公民乙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但是一直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公民乙及银行的还款期限均到,但甲无能力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银行可以公民甲的住房折价或变卖受偿
    B. 因为公民甲的住房已经抵押,银行的抵押权无效
    C. 公民乙的抵押权未设立
    D. 公民乙的抵押权在先. 银行的抵押权在后,故公民乙应先于银行受偿
    E. 公民乙可以公民甲的住房折价或变卖受偿

    答案:A,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未登记的,抵押权合同生效,抵押权未设立。因此,公民乙的抵押权未设立,银行可以公民甲的住房折价或变卖、拍卖受偿。

  • 第3题:

    张某为向某银行申请个人消费贷款,用其一辆轿车作抵押,该车价值15万元。借款合同签订当日,双方就该车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张某在驾车外出途中,被一辆货车由后面追尾,造成车严重损坏,价值减至9万元。经查,造成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在货车司机。此外,货车司机已准备赔偿张某经济损失5万元。如果某银行要求张某另外提供担保,以确保其到期还本付息,这种要求是否合理?


    正确答案:银行要求是合法的,抵押人有义务保证抵押物的完整,如果因抵押人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贬损,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另行提供担保。

  • 第4题:

    甲在某市拥有一套海滨别墅,价值约200万元。因经商需要资金,甲以该别墅设立抵押向乙工商银行贷款15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一年后,甲以该别墅设立抵押向丙工商银行贷款1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因经常不在该别墅内居住,于是,经乙、丙同意,甲将该别墅出卖给了丁并告知了丁房屋抵押的情况,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甲因经商失败,无力偿还乙、丙的到期贷款,于是,乙、丙欲对抵押的别墅行使抵押权,但遭到丁的阻挠。丁是否有权阻止乙、丙行使抵押权?


    正确答案:①承包经营权为用益物权,在同一标的物上仅能存一个承包经营权,所有本案果园之承包经营权仅能为一人所有。
    ②乡政府与白云所签合同,是双方意思真实表示,也符合法律规定,白云据此获得承包经营权合法有效。而贺图所签合同,损害白云之合法利益,属违法而无效。

  • 第5题:

    李某以自有房屋为抵押,向银行借款20万元,双方在5月4日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后李某又向王某借款30万元,以上述房屋为抵押,双方在5月6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因王某认为房屋价值太小,李某又将一祖传玉器交给王某,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现李某无力返还借款,且银行和王某的债权都已到清偿期,房屋拍卖得款25万元,玉器拍卖得款8万元。 拍卖房屋和玉器的价款应如何清偿债务?


    正确答案: 拍卖房屋和玉器的价款应用于优先偿还王某的借款,剩余部分用于偿还银行的借款。

  • 第6题:

    李某以自有房屋为抵押,向银行借款20万元,双方在5月4日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后李某又向王某借款30万元,以上述房屋为抵押,双方在5月6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因王某认为房屋价值太小,李某又将一祖传玉器交给王某,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现李某无力返还借款,且银行和王某的债权都已到清偿期,房屋拍卖得款25万元,玉器拍卖得款8万元。 银行和王某对拍卖房屋的价款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银行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王某享有优先受偿权。理由:房屋抵押以抵押物登记为生效要件,所以李某与银行的抵押合同未生效。李某与王某就房屋抵押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生效。

  • 第7题:

    1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50万元,以一台机器设备设定抵押,当日办理了登记手续。后又因资金周转不灵,向丙银行借款20万元,同样以该机器设备设定抵押,双方于同年2月1日签订抵押合同,2月15日办理登记手续。同年4月1日,甲公司向丁银行借款30万元,再次以该机器设备设定抵押,双方当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同年4月15日,甲公司向戊公司赊购原材料,又一次以该机器设备设定抵押,双方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债务到期后,甲公司无法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权,根据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机器设备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权
    • B、该机器设备拍卖所得价款应当先由乙银行和丙银行按比例清偿
    • C、该机器设备拍卖所得价款清偿了乙银行和丙银行的债权后,剩余部分应当用于优先清偿丁银行的债权
    • D、该机器设备拍卖所得价款清偿了乙银行和丙银行的债权后,剩余部分应当由丁银行和戊公司按比例受偿

    正确答案:A,D

  • 第8题:

    2000年8月,甲厂向A银行借款20万元,期限一年,以本厂所有的一辆价值40万元的轿车做抵押,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9月,甲厂又以该轿车作抵押物,向B银行借款15万元,期限半年双方也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01年2月,甲厂用来抵押的轿车因火灾被烧毁,获保险公司赔偿金40万元,2001年3月甲厂向B银行的借款到期,B银行向甲厂追讨15万元借款,否则便要拍卖被抵押的轿车。A银行获悉后,认为甲厂未经其同意便将抵押给该厂的轿车抵押给丁B银行,侵犯了其抵押权。甲厂答复说汽车已被烧毁,抵押权没了标的物,自然也没了抵押权。汽车被毁,抵押权人如何实现其抵押权?


    正确答案:根《担保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如果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按照抵押物登记先后顺序清偿。第五十八条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由此可知,甲厂因被抵押轿车的毁损所获得的40万元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A银行、B银行先后受偿20万元、15万元。

  • 第9题:

    甲以价值40万元的字画向银行抵押贷款,从丙银行贷款25万元,合同日期为2000年5月4日,未办理登记手续。从乙银行贷款10万元,合同日期为5月6日,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现甲无力偿还贷款,而两银行的借款都已到期。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抵押期间,甲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字画。

    • A、可以
    • B、不得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问答题
    某印染厂决定进口一套先进的生产设备。该厂现有资金5万元,需要向他方借款。于是,1998年8月,印染厂以一辆价值20万元的轿车作抵押,向该市工商银行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如果到期不能清偿贷款,由银行以拍卖汽车所得价款受偿。合同签订后,双方到车管所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由于进口设备尚需五万元,1998年10月,印染厂又向自己的关系户某机械厂借款8万元,借款期限为半年,并以已设立抵押的那辆汽车再次抵押,双方也到车管所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 1998年11月,印染厂用来和抵押的那辆轿车因火灾被烧毁,获保险公司赔偿20万元。1999年4月,机械厂要求印染厂归还8万元借款,否则将申请拍卖被抵押的汽车。工商银行听说后,认为印染厂未经其同意,将同一抵押物再次抵押,侵犯了其抵押权。而印染厂答复说车已被烧毁,抵押权没了标的物,自然也就没了抵押权。试分析: (1)印染厂用作抵押的汽车再次抵押是否有效? (2)汽车被毁,抵押权人如何实现其抵押权?

    正确答案: (1)印染厂用已作抵押汽车再次抵押有效。《担保法》第35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本案中,印染厂以价值20万元的轿车先与工商银行签订了抵押贷款合同,然后又以该轿车同机械厂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这属于重复抵押。第一次抵押,抵押财产价值的余额是10万元,第二次抵押所担保的债权是8万元、并未超出其余额部分,因此,印染厂用已作抵押的汽车再次抵押有效。
    (2)《担保法》第54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如果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担保法》第58条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灭失。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由上述规定可知,印染厂用作抵押的汽车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20万元应作为抵押财产由工商银行和机械厂先后受偿10万元、8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李某以自有房屋为抵押,向银行借款20万元,双方在5月4日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后李某又向王某借款30万元,以上述房屋为抵押,双方在 5月6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5月l0日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因王某认为房屋价值太小,李某又将一祖传玉器交给王某,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现李某无力返还借款,且银行和王某的债权都已到清偿期.房屋拍卖得款25万元,玉器拍卖得款8万元。  问:(1)银行和王某对拍卖房屋的价款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说明理由。  (2)王某对拍卖玉器的价款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说明理由。  (3)拍卖房屋和玉器的价款应如何清偿债务?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甲在某市拥有一套海滨别墅,价值约200万元。因经商需要资金,甲以该别墅设立抵押向乙工商银行贷款15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一年后,甲以该别墅设立抵押向丙工商银行贷款1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因经常不在该别墅内居住,于是,经乙、丙同意,甲将该别墅出卖给了丁并告知了丁房屋抵押的情况,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甲因经商失败,无力偿还乙、丙的到期贷款,于是,乙、丙欲对抵押的别墅行使抵押权,但遭到丁的阻挠。丁是否有权阻止乙、丙行使抵押权?

    正确答案: ①承包经营权为用益物权,在同一标的物上仅能存一个承包经营权,所有本案果园之承包经营权仅能为一人所有。
    ②乡政府与白云所签合同,是双方意思真实表示,也符合法律规定,白云据此获得承包经营权合法有效。而贺图所签合同,损害白云之合法利益,属违法而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张某以自己价值70万元的轿车抵押给李某借款30万元,后又抵押给王某借款50万元,均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是王某和李某都没有到有关部门进行抵押登记,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李某的抵押权尚未设立
    B.王某的抵押权已经设立
    C.若张某均无力清偿李某、王某的债权,则王某优先于李某对轿车拍卖所得价款受偿
    D.若张某均无力清偿李某、王某的债权,则李某优先于王某对轿车拍卖所得价款受偿

    答案:A,C,D
    解析:
    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成立时生效,且动产可以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设立多项抵押权,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抵押权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没有先后顺序,选项CD错误

  • 第14题:

    张某以自己价值100万元的轿车抵押给李某借款30万元,后又抵押给王某借款50万元,均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是两项抵押都没有到有关部门进行抵押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李某的抵押权尚未设立
    B. 王某的抵押权已经设立
    C. 若张某无力清偿李某. 王某的债权,则王某优先于李某对轿车拍卖所得价款受偿
    D. 若张某无力清偿李某. 王某的债权,则李某优先于王某对轿车拍卖所得价款受偿

    答案:B
    解析:
    动产抵押自抵押合同成立时生效,且动产可以设立多项抵押权,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抵押权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没有先后顺序,选项CD错误。

  • 第15题:

    甲在某市拥有一套海滨别墅,价值约200万元。因经商需要资金,甲以该别墅设立抵押向乙工商银行贷款15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一年后,甲以该别墅设立抵押向丙工商银行贷款1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因经常不在该别墅内居住,于是,经乙、丙同意,甲将该别墅出卖给了丁并告知了丁房屋抵押的情况,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甲因经商失败,无力偿还乙、丙的到期贷款,于是,乙、丙欲对抵押的别墅行使抵押权,但遭到丁的阻挠。甲是否有权就同一别墅设立两个抵押权?


    正确答案:①在本案中,甲有权以自己的别墅为乙、丙设立两个抵押权。按照物权的排他效力,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但不排除存在两个以上内容相容的物权。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是以支配标的物交换价值为内容的,并不以占有为成立条件。因此,在同一标的物上设立多个抵押权的,并不发生内容的冲突,多个抵押权可以并存于同一标的物上。
    ②在本案中,甲以自己的别墅为乙、丙设立抵押权后,并没有丧失对别墅的所有权。因此,从理论上讲,甲有权处分该别墅。但依照我国《物权法》第191条规定,只有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才能转让抵押财产。甲经抵押权人乙、丙同意后,有权将别墅出卖给丁。但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即使抵押财产转归丁所有、丁取得了抵押财产的所有权,乙、丙的抵押权也不受影响,乙、丙仍有权行使抵押权,丁无权阻止。

  • 第16题: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张某为筹款经商,以自有的价值20万元的设备为抵押,向甲银行贷款5万元,1个月后又以该设备为抵押,向乙银行贷款10万元,均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如果张某到期不能还款,该设备拍卖所得为12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拍卖所得先偿还甲银行的贷款,剩余偿还乙银行的贷款
    • B、由于未办理抵押物登记,两项抵押均无效
    • C、第二次抵押无效
    • D、偿还甲银行的4万元,偿还乙银行8万元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李某以自有房屋为抵押,向银行借款20万元,双方在5月4日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后李某又向王某借款30万元,以上述房屋为抵押,双方在5月6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因王某认为房屋价值太小,李某又将一祖传玉器交给王某,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现李某无力返还借款,且银行和王某的债权都已到清偿期,房屋拍卖得款25万元,玉器拍卖得款8万元。 王某对拍卖玉器的价款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王某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李某与王某就玉器订立的质押合同自玉器交给王某时生效。

  • 第18题:

    甲某名下有一套住房,2017年1月1日,甲某向乙某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及抵押协议,并约定将甲某名下房产作为抵押担保,但双方迟迟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2017年5月1日,甲某又向A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房地产抵押借款协议,并于2017年5月20日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2017年8月1日,甲某又向丙某借款2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及抵押协议,并于8月1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关于债权清偿的顺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已登记抵押权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故A银行及丙某优先于乙某受偿
    • B、甲某与乙某虽未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但抵押合同已经生效,故按照抵押合同生效时间,乙某应优先于A银行及丙某受偿
    • C、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登记先后顺序清偿,故A银行优先于丙某受偿
    • D、抵押权已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故A银行与丙某应按照5:2的比例进行清偿
    • E、A银行优先受偿,丙某与乙某按2:5的比例受偿

    正确答案:A,C

  • 第19题:

    2000年8月,甲厂向A银行借款20万元,期限一年,以本厂所有的一辆价值40万元的轿车做抵押,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9月,甲厂又以该轿车作抵押物,向B银行借款15万元,期限半年双方也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01年2月,甲厂用来抵押的轿车因火灾被烧毁,获保险公司赔偿金40万元,2001年3月甲厂向B银行的借款到期,B银行向甲厂追讨15万元借款,否则便要拍卖被抵押的轿车。A银行获悉后,认为甲厂未经其同意便将抵押给该厂的轿车抵押给丁B银行,侵犯了其抵押权。甲厂答复说汽车已被烧毁,抵押权没了标的物,自然也没了抵押权。甲厂用已作抵押的汽车再次抵押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再次抵押有效。因为《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能超出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 第20题:

    甲以价值40万元的字画向银行抵押贷款,从丙银行贷款25万元,合同日期为2000年5月4日,未办理登记手续。从乙银行贷款10万元,合同日期为5月6日,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现甲无力偿还贷款,而两银行的借款都已到期。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中办理抵押权自()时设立

    • A、抵押合同登记
    • B、抵押合同生效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多选题
    陈某以其轿车作抵押向甲银行借款4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之后,陈某驾驶该车出行时,不慎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该车的价值损失了30%,保险公司赔偿了10万元。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甲银行的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B

    甲银行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

    C

    该汽车不再属于抵押物

    D

    甲银行对10万元的保险赔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正确答案: A,D
    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李某以自有房屋为抵押,向银行借款20万元,双方在5月4日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后李某又向王某借款30万元,以上述房屋为抵押,双方在5月6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因王某认为房屋价值太小,李某又将一祖传玉器交给王某,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现李某无力返还借款,且银行和王某的债权都已到清偿期,房屋拍卖得款25万元,玉器拍卖得款8万元。 拍卖房屋和玉器的价款应如何清偿债务?

    正确答案: 拍卖房屋和玉器的价款应用于优先偿还王某的借款,剩余部分用于偿还银行的借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张某为筹款经商,以自有的价值20万元的设备为抵押,向甲银行贷款5万元,1个月后又以该设备为抵押,向乙银行贷款10万元,均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如果张某到期不能还款,该设备拍卖所得为12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拍卖所得先偿还甲银行的贷款,剩余偿还乙银行的贷款

    B

    由于未办理抵押物登记,两项抵押均无效

    C

    第2次抵押无效

    D

    偿还甲银行的4万元,偿还乙银行8万元


    正确答案: 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