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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银行贷款20万,银行要求提供担保,甲将自己企业的商标出质给银行。 1)甲的出质是否准确? 2)若家想将商标专用权转让,怎么办? 3)若甲的商标被侵权,则银行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题目

甲向银行贷款20万,银行要求提供担保,甲将自己企业的商标出质给银行。 1)甲的出质是否准确? 2)若家想将商标专用权转让,怎么办? 3)若甲的商标被侵权,则银行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不准确,甲应当用其商标专用权出质,只有权利才能出质。
(2)甲必须争得银行的同意,否则不可以。
(3)银行可以要求甲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提存侵权损害赔偿金或者用损害赔偿金提前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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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向银行贷款200万,约定一年后还本付息。为了确保还款的安全性,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于是朋友丙将一辆宝时捷跑车出质给银行,约定如果到期不还款则以此车变卖款归还银行。本案中甲乙丙分别是:()

    A.甲是出质人,乙是债务人,丙是第三人

    B.甲是债务人,乙是债权人,丙是第三人

    C.甲是债务人,乙是债权人,丙是出质人

    D.甲是债务人,乙是质权人,丙是第三人


    参考答案:C

  • 第2题:

    甲与乙借款20万,甲以自己的车出质担保。约定一年的借款期限。到期不还以车清偿。问:

    1)乙何时取得质权?

    2)若甲借款到期无法偿还,以应当怎么办?

    3)甲是否可以继续占有该车?

    4)若乙在保管期间将该车转质,合同是否成立。


    参考答案:

    (1)甲将车交给乙时。
    (2)将汽车拍卖或者变卖,将所得价款与出质人协商优先受偿。
    (3)不可以,质押必须移转占有。
    (4)合同不成立。


  • 第3题:

    甲企业和乙企业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甲企业向乙企业开出出票后一个月付款的银行汇票。乙企业将汇票背书后向丙企业转让,丙企业又背书向丁企业转让。

    根据上述资料,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若乙企业未履行供货义务,甲企业是否有权要求银行停止支付该票据?

    (2)若银行拒绝支付,丁企业作为持票人能否直接向甲企业要求赔偿?乙企业和丙企业对票据是否应负责任?

    (3)若丁企业在遭银行拒绝付款后未按规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对其追索权有何影响?


    正确答案:

  • 第4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提供保证,乙公司将其基于与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而对丙公司享有的100万元债权出质给甲公司作反担保。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如乙公司依约向银行清偿了贷款,甲公司的债权质权仍未消灭
    B:如甲公司、乙公司将出质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则丁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该债权
    C:甲公司在设立债权质权时可与乙公司约定,如乙公司届期不清偿银行贷款,则出质债权归甲公司所有
    D:如乙公司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丙公司,则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其基于供货合同而对乙公司享有的抗辩

    答案:D
    解析:
    【考点】权利质权【详解】《物权法》第17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本题中,如乙公司依约向银行清偿了贷款,则基于此项主债权存在的银行的保证权和甲公司的债权质权均将消灭,据此A项错误。《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据此,B项错误。《物权法》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据此C项错误。乙公司将对丙公司的债权出质给甲公司,由于甲公司行使的这个应收账款质权本质上是个债权,因此并不能因为甲公司是质权人而切断丙公司基于债权而拥有的抗辩,据此D项正确。

  • 第5题:

    (2013年)甲从乙银行贷款 200万元,双方于 8月 1日签订贷款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因担心丙的资信状况,乙银行又要求甲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 8月 3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为甲的一辆轿车,但甲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甲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乙银行主张担保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银行只能主张保证债权,因为甲未将该轿车交付给乙银行,质权未设立
    B.乙银行只能主张质权,因为丙与乙银行未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债权不成立
    C.乙银行应先主张保证债权,因为保证债权先于质权成立
    D.乙银行应先主张质权,因为质权担保是债务人甲自己提供的

    答案:A
    解析:
    ( 1)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在本题中,丙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保证合同已经成立。( 2)以动产质押,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在本题中,甲并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质权未设立,乙银行不享有质权。

  • 第6题:


    甲银行诉乙、丙、丁、戊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乙系一个人独资企业(新新玩具厂)业主,其企业生产“乐乐”牌玩具熊。 2010年3月8日,乙因扩大生产规模缺乏资金向甲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00万元。甲银行经审查同意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但要求乙为这笔贷款提供担保。乙将本企业的“乐乐”商标专用权(经权威机构评估价值人民币40万元)质押给甲银行,3月1 1日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质押登记。由于还有60万元的借款需要担保,于是,乙又请了他的朋友丙、丁和戊为这剩余的60万元提供保证,但当时保证人之间没有约定各自的保证份额。


    2010年5月,金山玩具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乙的“乐乐”注册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申请成立,撤销了乙的注册商标。乙不服撤销裁定向法院起诉,法院驳回起诉维持裁定。此后,乙的企业效益日益下滑,到2010年2月10日,新新玩具厂被宣告破产。贷款到期后,甲银行见乙已无还款能力,于是要求丙丁戊还款,三人拒绝还款。 201 1年5月1 8日,甲银行向法院起诉丙,要求其承担还款义务。


    【问题】


    1.甲乙之间的质权是否设立?为什么?


    2.丙丁戊应承担何种保证责任?丙丁戊能否主张自己享有先诉抗辩权?为什么?


    3.乙的商标权被撤销前,丙丁戊应当承担多少保证份额?


    4.乙的商标权被撤销后,丙丁戊又应当承担多少保证份额?


    5.贷款到期后,乙无还款能力,甲银行可以如何收回贷款?


    6.在丙偿还银行60万元以后,他可以取得哪些权利?


    7.在新新玩具厂被宣告破产以后,甲银行能否要求乙个人承担还款义务?甲银行可以在多长时间内行使这种权利?





    答案:
    解析:

    1.甲乙之间的质押权设立。因为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签订了质押合同并且到商标管理机关办理了质押登记。


    2.丙丁戊三人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丙丁戊不能主张先诉抗辩权。因为保证合同中对于保证方式没有约定,三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


    3.商标权被撤销前,丙丁戊承担60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乙与丙丁戊就保证范围有明确约定。


    4.商标权被撤销以后,丙丁戊仍应承担60万元贷款的保证责任。


    5.甲银行可以向乙提出偿还全部贷款的要求,也可以请求丙丁戊三人中的任何一人承担部分或全部60万元的保证份额。


    6.在丙偿还银行60万元以后,可以要求乙向自己清偿,也可以要求丁戊与自己分担,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7.甲银行可以要求乙以其个人财产清偿借款。但甲银行应自新新玩具厂被宣告破产之日起5年内行使请求权。


  • 第7题:

    刘某与银行借款50万元,银行要求其提供担保。刘某将其公司的某商标专用权出质给银行,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商标专用权是该公司的专有权利,不可以作为质物出质
    • B、该商标专用权属于权利质权,在出质期间,出质人不得要求本人之外的第三人使用,除非质权人同意
    • C、商标专用权可以作为质物出质,但是在出质期间出质人仍然享有该权利的一切权力,可以任意转让使用权
    • D、乙上说法均不对

    正确答案:B

  • 第8题:

    甲将自己的一台电脑出质给乙以担保债权,后来得知乙很不爱惜电脑,则甲有权怎么办?()

    • A、要求乙妥善保管
    • B、要求将电脑提存
    • C、要求提前清偿债权以返还质物
    • D、若电脑毁损,则要求乙赔偿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甲从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8月1日签订贷款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因担心丙的资信状况,乙银行又要求甲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8月3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为甲的一辆轿车(价值80万元),当日甲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现甲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下列有关乙银行权利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乙银行只能先主张保证债权,因为质物的价值远不足以清偿债权
    • B、乙银行只能先主张质权,因为物的担保优于保证担保
    • C、乙银行只能先主张保证债权,因为保证债权先于质权成立
    • D、乙银行只能先主张质权,因为质权担保是债务人甲自己提供的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公司以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向乙银行贷款,双方订立了书面质权合同并办理了出质登记,关于该质权合同和质权的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2年真题]
    A

    该质权合同自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生效

    B

    该质权自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C

    在质押期间,甲公司可以自行决定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使用权

    D

    在质押期间,甲公司可以自行决定转让该注册商标专用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质押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B项,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CD两项,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第11题:

    问答题
    甲向银行贷款20万,银行要求提供担保,甲将自己企业的商标出质给银行。 1)甲的出质是否准确? 2)若家想将商标专用权转让,怎么办? 3)若甲的商标被侵权,则银行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正确答案: (1)不准确,甲应当用其商标专用权出质,只有权利才能出质。
    (2)甲必须争得银行的同意,否则不可以。
    (3)银行可以要求甲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提存侵权损害赔偿金或者用损害赔偿金提前清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服装贸易业。其中甲出资100万元,乙和丙各出资50万元,由乙来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2016年7月15日,甲为了向银行贷款,将自己的合伙份额出质给银行,对此乙、丙并不知情。此后,服装贸易销量稍有下滑,乙为了减少自己的风险,向甲、丙提出自己要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要求。隔年2月,丙因移民缘故,向甲、乙提出退伙的请求。 关于甲将自己的合伙份额出质给银行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就出质行为,乙、丙均有一票否决权

    B

    该出质行为有效

    C

    如果银行符合民法上所规定的善意取得要件,则可以善意取得该质权

    D

    银行因无法善意取得而遭受到的损失,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刘某与银行借款50万元,银行要求其提供担保。刘某将其公司的某商标专用权出质给银行,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商标专用权是该公司的专有权利,不可以作为质物出质

    B.该商标专用权属于权利质权,在出质期间,出质人不得要求本人之外的第三人使用,除非质权人同意

    C.商标专用权可以作为质物出质,但是在出质期间出质人仍然享有该权利的一切权力,可以任意转让使用权

    D.乙上说法均不对


    参考答案:B

  • 第14题:

    甲向银行贷款20万,银行要求提供担保,甲将自己企业的商标出质给银行。
    1)甲的出质是否准确?

    甲向银行贷款20万,银行要求提供担保,甲将自己企业的商标出质给银行。

    1)甲的出质是否准确?

    2)若家想将商标专用权转让,怎么办?

    3)若甲的商标被侵权,则银行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参考答案:

    (1)不准确,甲应当用其商标专用权出质,只有权利才能出质。
    (2)甲必须争得银行的同意,否则不可以。
    (3)银行可以要求甲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提存侵权损害赔偿金或者用损害赔偿金提前清偿。
     


  • 第15题:

    若乙公司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对注册商标依法进行转让后,甲公司将不再享有商标专用权

    B.甲公司对注册商标依法进行转让后,甲公司还享有商标使用权

    C.乙公司成为新的商标权人,可以继续使用受让而来的注册商标,也可不再使用

    D.如果乙公司连续3年停止使用该注册商标,该注册商标将有被撤销的可能


    正确答案:ACD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转让。根据《商标法》第39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后,商标专用权专属于新的权利人,除非得到新的商标权人许可。原权利人不得使用。新权利人是否使用,属于其自有权利。但根据《商标法》第44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四)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正确答案是ACD.

  • 第16题:

    (三)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服装贸易业。其中甲出资100万元,乙和丙各出资50 万元,由乙来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2016 年7 月15 日,甲为了向银行贷款,将自己的合伙份额出质给银行,对此乙、丙并不知情。此后,服装贸易销量稍有下滑,乙为了减少自己的风险,向甲、丙提出自己要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要求。隔年2 月,丙因移民缘故,向甲、乙提出退伙的请求。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第题。

    关于甲将自己的合伙份额出质给银行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就出质行为,乙、丙均有一票否决权
    B.该出质行为有效
    C.如果银行符合民法上所规定的善意取得要件,则可以善意取得该质权
    D.银行因无法善意取得而遭受到的损失,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D
    解析:
    合伙份额出质,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该出资行为无效;也不存在善意第三人利益保护,第三人不能善意取得质权。

  • 第17题:

    (2013年)甲从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8月1日签订贷款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因担心丙的资信状况,乙银行又要求甲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8月3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为甲的一辆轿车,但甲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甲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银行主张担保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银行只能主张保证债权,因为甲未将该轿车交付给乙银行,质权未设立
    B.乙银行只能主张质权,因为丙与乙银行未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债权不成立
    C.乙银行应先主张保证债权,因为保证债权先于质权成立
    D.乙银行应先主张质权,因为质押担保是债务人甲自己提供的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合同和质押。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也成立。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根据规定,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轿车没有交付,因此质权没有设立。因此选项CD的说法错误,选项A的说法正确。

  • 第18题:

    甲为了购房向银行贷款,提供自己的一辆轿车作为抵押。同时,乙为了担保甲到朝还款,也提供一辆轿车作为银行贷款的抵押。丙为甲的还款承担保证责任。如果甲到期不能清偿银行贷款,则(  )。
    A.银行应当先就甲提供的轿车实现抵押权
    B.如果甲提供的轿车不能弥补银行贷款数额,则银行应当先行要求乙承担担保责任
    C.如果甲提供的轿车不能弥补银行贷款数额,则银行应当先行要求丙承担担保责任
    D.如果甲提供的轿车不能弥补银行贷款数额,则银行可以选择乙或者丙先行承担担保责任


    答案:A,B
    解析:
    【精解】根据《物权法》第176条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本题考查的就是人的担保(主要指保证)和物的担保的竞合。根据本条规定,在既有人的担保,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应当注意:第一,在当事人对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的关系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按约定实现。第二,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应当先就物的担保实现担保物权。第三,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当事人进行选择。第四,对同一债权,债务人、第三人均提供了物的担保,同时又有另外的第三人提供人的担保的情形下,债权人应当先行使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再行使第三人提供物担保,最后行使人的担保,否则,保证人享有抗辩权。故选A项和B项。

  • 第19题:

    甲制鞋公司欠银行贷款,乙鞋店购买甲公司的货物但未按期支付货款,若甲公司不及时从乙鞋店收回货款,就无法归还银行贷款本息,但甲公司怠于行使该项债权。此时银行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甲公司对乙鞋店的债权。请问银行行使的权利为()

    • A、撤销权
    • B、解除权
    • C、代位权
    • D、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保证人,同时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丁公司也以自己所有的厂房作为抵押担保乙银行对甲公司的债权。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未与乙银行约定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担保顺序和比例。甲公司到期无力还本付息。下列选项中,乙银行实现自己的债权正确的是()

    • A、乙银行应当先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
    • B、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只能先就丁公司提供的厂房行使抵押权,不能追究丙公司责任
    • C、乙银行在未找甲公司和丁公司之前,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 D、乙银行不能同时就丁公司的厂房行使抵押权和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2013年12月,甲公司向某商业银行贷款100万元用于设备改造,并约定如挪作他用,银行有权解除合同。乙公司对该贷款提供了质押担保。2014年2月,甲公司将贷款用于购买高级轿车,银行解除合同。当时银行仅贷出50万元。由于甲公司无力还贷,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根据以上情况,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 A、乙公司负担50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
    • B、如乙将自己的一批货物出质给银行,但银行将这批货物未放置在仓库里,而是放在露天,货物有毁坏灭失的可能,乙可以主张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 C、如乙以其持有的该银行的上市股票出质,质押合同自向证券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生效
    • D、如乙以其享有的专利权出质,该质权自办理质押登记手续时生效
    • E、如乙以其享有的专利权出质,质押权生效后,该公司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该项专利权

    正确答案:C,E

  • 第22题:

    单选题
    乙的注册商标与甲的在先注册商标相似,且使用于同一种商品上。在乙的该注册商标核准撤销前,若乙许可第三人丙在同种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则    (    )
    A

    乙侵犯了甲的商标权,但丙未侵权

    B

    乙未侵犯甲的商标专用权,但丙侵了权

    C

    乙和丙都未侵犯甲的商标专用权

    D

    乙和丙都侵犯了甲的商标专用权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从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8月1日签订贷款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因担心丙的资信状况,乙银行又要求甲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8月3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为甲的一辆轿车,但甲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甲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乙银行主张担保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3年真题]
    A

    乙银行只能主张保证债权,因为甲未将该轿车交付给乙银行,质权未设立

    B

    乙银行只能主张质权,因为丙与乙银行未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债权不成立

    C

    乙银行应先主张保证债权,因为保证债权先于质权成立

    D

    乙银行应先主张质权,因为质权担保是债务人甲自己提供的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题中保证合同已经成立,乙银行有权主张保证债权。BCD三项,以动产质押,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题中,甲并未交付轿车,故质权未设立,乙银行不能主张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