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2001年5月20日,通然工程设计研究所(以下简称通然设计)与宏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公司)签订工程设计合同。双方约定:通然设计为宏图公司设计标志性建筑“科技之光”,并于2001年10月1日之前将方案交付宏图公司;宏图公司接到方案后支付设计款17万元;合同订立时,宏图公司一次性支付通然设计2万元作为合同定金;如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同年7月,宏图公司向某外地设计单位直接购得类似工程的设计方案,仅花费9万元,便以“通然设计工作效率太慢,没有及时向宏图公司通报设计工作进展情况”为由函

题目

2001年5月20日,通然工程设计研究所(以下简称通然设计)与宏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公司)签订工程设计合同。 双方约定:通然设计为宏图公司设计标志性建筑“科技之光”,并于2001年10月1日之前将方案交付宏图公司;宏图公司接到方案后支付设计款17万元;合同订立时,宏图公司一次性支付通然设计2万元作为合同定金;如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同年7月,宏图公司向某外地设计单位直接购得类似工程的设计方案,仅花费9万元,便以“通然设计工作效率太慢,没有及时向宏图公司通报设计工作进展情况”为由函告通然设计,要求解除该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如果宏图公司违约成立,通然设计可以如何适用定金和违约金条款?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鉴于定金与违约金的上述区别,《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在本案中,通然设计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更多“2001年5月20日,通然工程设计研究所(以下简称通然设计)与宏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公司)签订工程设计合同。 双方约定:通然设计为宏图公司设计标志性建筑“科技之光”,并于2001年10月1日之前将方案交付宏图公司;宏图公司接到方案后支付设计款17万元;合同订立时,宏图公司一次性支付通然设计2万元作为合同定金;如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同年7月,宏图公司向某外地设计单位直接购得类似工程的设计方案,仅花费9万元,便以“通然设计工作效率太慢,没有及时向宏图公司通报设计工作进展情况”相关问题
  • 第1题:

    (一)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手机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公司某型号手机1,000部,每部单价1,000元,乙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并将该批手机转售给丙公司,每部单价1,100元,指明由甲公司直接交付给丙公司。但甲公司未按约定期间交货。请回答91—93题。

    第 91 题 关于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乙公司向甲公司提出请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0万元

    B.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0万元

    C.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30万元

    D.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30万元


    正确答案:D

  • 第2题:

    宏图公司研制开发了一种新的老年保健食品,但是多名老年顾客食用后出现心悸、血压大幅升高等现象,经过检验,发现该食品中含有对老年人危害较大的抗抑郁成分。多名顾客对宏图公司进行起诉,法院判决宏图公司全额赔偿受害顾客的损失,有关行政机关也对宏图公司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宏图公司的保健食品造成损害后一直生意惨淡,其财产已经不足以同时支付对顾客的赔偿和罚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根据民事判决和行政处罚决定的生效时间的先后决定宏图公司承担责任的先后,如果民事判决先生效,宏图公司就需要先进行民事赔偿,反之亦然
    B、宏图公司应按比例承担民事赔偿和行政罚款
    C、宏图公司应先缴纳罚款
    D、宏图公司应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产品质量法》第64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该条规定了民事赔偿优先原则,宏图公司应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 第3题:

    某工程设计合同,双方约定设计费为10万元,定金为2万元。当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30%时,发包人由于该工程停建要求解除合同,此时发包人应进一步支付设计人( )。

    A.3万元
    B.5万元
    C.7万元
    D.10万元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设计合同履行管理。设计工作不足一半,应按一半5万元支付,已交定金2万,所以再补交3万元即可。

  • 第4题:

    某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的合同价为100万元,定金为合同价的20%。设计工作完成40%时,发包人因建设资金筹措困难决定取消该项目的建设,通知设计单位解除设计合同。按照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发包人应赔偿设计单位的违约金额为()万元。

    A、20
    B、40
    C、50
    D、100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发包人原因要求解除设计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 第5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与某设计院(以下简称设计院)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双方约定了由开发公司提供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等基础资料和提交时间,设计院按进度要求交付设计文件。合同签订后,开发公司在提供基础资料时缺少有关工程勘察报告。后经设计院多次催要,开发公司才于10天后交付全部资料。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A.因勘察报告不是由开发公司自己完成的,开发公司对该报告的瑕疵不承担违约责任
    B.开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勘察报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C.开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勘察报告,设计院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D.开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勘察报告,设计院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答案:B,C
    解析:

  • 第6题:

    某工程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了合同价为50万元的设计合同,业主支付给设计单位定金10万元。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设计单位不履行合同时,应当支付给业主20万元
    B、设计单位不履行合同时,应当支付给业主10万元
    C、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10万元可冲抵设计费
    D、业主不履行合同时,设计单位可不返还定金

    答案:B
    解析:
    《担保法》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的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第7题:

    春秋时期,越王句践为实现复国宏图,礼贤下士,虚心纳谏。其中向句践进谏“灭吴九策”的谋士是()。

    • A、文种
    • B、范蠡
    • C、计然

    正确答案:A

  • 第8题:

    2001年5月20日,通然工程设计研究所(以下简称通然设计)与宏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公司)签订工程设计合同。双方约定:通然设计为宏图公司设计标志性建筑“科技之光”,并于2001年10月1日之前将设计方案交付宏图公司;宏图公司接到方案后支付设计款17万元。同年8月,通然设计得知宏图公司经营不善,资金流转十分困难。随即通然设计便着手察访宏图公司的相关情况,并掌握了大量的资料。资料表明宏图公司目前明显资不抵债,众多债权人整日上门催讨,几乎不能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后经人民法院查明,上述材料反映的情况属实。)9月15日,通然设计向宏图公司致函称:鉴于贵公司的现实情况,通然设计决定暂停“科技之光”的工程设计工作。如果宏图公司不能马上提供日后17万元设计款的担保,通然设计不能保证10月1日前交付设计方案。宏图公司复函称:虽然我公司目前遇到一些经营困难,但不至于日后不能支付设计款项。请通然设计恪守合同约定,马上恢复工程设计,并务必按时交付设计方案。直至10月1日,宏图公司未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通然设计也没有交付工程设计方案。10月20日,宏图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通然设计,要求其承担未按时交付工程设计的违约责任。 通然设计9月15日函件所提要求是否合法?有何依据?


    正确答案: 通然设计9月15日函件所提要求合法。依据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制度。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负有先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财产明显减少,不能保证对待给付时,拒绝给付的权利。
    《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成立不安抗辩权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第一、双方债务因同一建设工程合同而发生;
    第二、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
    第三、对方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本案中宏图公司的情况完全符合上述要求。

  • 第9题:

    国网公司国网公司工程设计“三通一标”的“三通”包括()

    • A、通用标准
    • B、通用设计
    • C、通用造价
    • D、通用设备

    正确答案:B,C,D

  • 第10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自产的M型号照相机2000台,每台单价500元;甲公司交付定金25万元;如果一方违约,应支付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公司立即交付25万元定金,后乙公司没有按期履行合同,给甲公司造成实际损失23万元。根据规定,甲公司提出的下列各项主张中,既能更好地维护甲公司的权益,又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 A、请求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并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 B、请求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
    • C、请求增加支付违约金,并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 D、请求双倍返还定金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3万元作为定金,乙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于2017年12月10日前向乙公司支付10万元的货款。合同还约定了一方违约的,应向对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给甲公司造成3万元的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最多支付10万元

    B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最多支付9万元

    C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最多支付8万元

    D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最多支付5万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违约金、定金和损害赔偿金竞合的三种方式及选择:①定金与违约金择一适用。由于我国的定金在性质上属违约定金,具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另外,《合同法》规定,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无效。本题中定金数额应当为2万元,如果适用定金罚则,乙公司应向甲公司双倍返回定金4万元和1万元的不当得利;如果适用违约金,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5万元,另外,甲公司已经向乙公司支付了3万元的定金,乙公司拒绝履行债务,甲公司基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3万元的定金,因此,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8万元。②定金与损害赔偿金可共存。二者功能上互补,定金是惩罚性的,损害赔偿金是补偿性的(原则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例外),因此可以并用。本案中,定金双倍罚则,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5万元;损害赔偿金应该为3万元。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8万元。③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择一适用。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对损害赔偿金额的预先确定,二者都具有补偿性质。因而违约金与约定损害赔偿是不可以并存的。违约金小于损失的,可要求增加;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的,可要求适当减少;违约金高于损失但不过分,适用违约金不再调整。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竞合的,可适用5万元违约金。综上所述,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最多支付8万元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2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3万元违约金。后甲公司未向乙公司交付定金。乙公司未依约履行合同。则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  )万元。[2013年真题]
    A

    3

    B

    4

    C

    5

    D

    7


    正确答案: B
    解析:
    定金与违约金只能择一适用,不能同时适用。本案由于定金没有实际交付,因此定金合同未生效,在此种情况下一方违约只能支付违约金3万元。

  • 第1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3万元作为定金,乙公司于2005年12月1日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于2005年12月10日前向乙公司支付10万元的货款。合同还约定了一方违约的,应向对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给甲公司造成3万元的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最多支付10万元
    B: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最多支付9方元
    C: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最多支付8万元
    D: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最多支付5万元

    答案:C
    解析:
    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无效。本题中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20%,超过的部分无效,因此定金数额实际是2万元,而不是3万元。定金与违约金二者只能选其一,不能同时适用。本题中定金数额应当为2万元,如果适用定金罚则,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4万元;如果适用违约金,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5万元,因此甲公司有权选择违约金,要求乙公司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甲公司已经向乙公司支付了3万元的定金,乙公司拒绝履行债务,甲公司当然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3万元的定金,因此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最多支付8万元,所以C选项正确。

  • 第1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应于2005年10月10日交付货物,乙公司应在2005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支付货款,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的,应向对方每日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当事人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向对方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给乙公司造成了2万元的损失,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乙公司有权请求法院将违约金数额减少至2万元
    B:甲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给乙公司造成了22万元的损失,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22万元的损失
    C:乙公司未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货款,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并按日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
    D:乙公司明确拒绝向甲公司支付货款,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并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

    答案:B,C
    解析:
    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并未规定将违约金数额减少至实际损失数额,所以A选项不正确。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合同法上的赔偿损失应遵循完全赔偿原则,即违约方对于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应当全部赔偿,而违约金是赔偿损失的预定,因此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所以B选项正确。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的,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既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又支付违约金,所以C选项正确。但是除了迟延履行债务的情形外,其他违约情形不能既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又要求其继续履行,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15题:

    某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的合同价为 100 万元,定金为合同价的 20%。设计工作完成 40%时,发包人因建设资金筹措困难决定取消该项目的建设,通知设计单位解除设计合同。按照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发包人应支付设计单位的设计费为( )万元。

    A、20
    B、40
    C、50
    D、100

    答案:C
    解析:
    考点:设计合同履行管理。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参见教材 P73。

  • 第16题:

    某工程设计合同,双方约定设计费为20万元,定金为5万元。当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70%时,发包人由于该工程停建要求解除合同,此时发包人应进一步向设计人支付(  )。


    A.15万元

    B.20万元

    C.25万元

    D.10万元

    答案:A
    解析:
    考点:“设计合同履行管理”。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王焦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因此,本题中,发包人总共应向设计人支付20万元。又因为发包人已经支付了5万元的定金,所以应进一步支付:20-5=15万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 第17题:

    甲与乙签订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约定设计费为80万元,甲方向乙方支付16万元定金。合同订立后,甲方实际向乙方支付了12万元定金,乙收取定金后拒不履行合同,则甲可 以要求乙返还( )万元。

    A. 12 B. 24 C. 16 D. 32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定金的内容。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 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第18题:

    2006年10月某市人民检察院以宏发经济发展公司和该市国家税务局城区中心分局犯偷税罪起诉到该市中级人民法院。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市国家税务局城区中心分局在与宏发经济发展公司共谋后决定为宏发经济发展公司偷税提供方便,宏发经济发展公司在其法定代表人张某的策划下在2003年共计偷税100万元,占应缴纳税额的15%。2005年宏发经济发展公司被宏图公司兼并,宏发经济发展公司在工商局注销,张某退休。宏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李某。问:
    (1)该市国家税务局城区中心分局作为国家机关能否成为本案的被告?为什么?
    (2)本案应当以宏发经济发展公司还是以宏图公司为被告?为什么?
    (3)本案判处的罚金应当由宏发经济发展公司还是应当由宏图公司承担?
    (4)本案能否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
    (5)本案应当适用偷税罪的哪一个量刑幅度?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该市国家税务局城区中心分局可以成为本案的被告。首先,根据刑法的规定,单位可以成为偷税罪的犯罪主体。其次,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最后,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以单位的分支机构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分支机构所有的,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所以,单位的分支机构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因此,该市国家税务局城区中心分局尽管属于国家机关的分支机构,同样可以成为本案的被告。
    (2)本案应当以宏发经济发展公司为被告。根据罪责自负原则,只有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问存在因果关系时,才能够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本案中宏图公司是在宏发经济发展公司实施偷税行为之后兼并宏发公司的,宏图公司与宏发经济发展公司的偷税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所以不能将宏图公司作为被告,而以宏发经济发展公司为被告。
    (3)应当由宏图公司承担罚金刑。尽管宏发经济发展公司是本案的被告,但是由于宏发经济发展公司已经被宏图公司兼并,宏发经济发展公司没有财产可以被执行,而宏图公司是宏发经济发展公司财产利益的权利义务的承受者,应当由宏图公司作为财产刑的被执行人。
    (4)本案应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偷税罪实行双罚制,既处罚单位也处罚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本案中张某作为宏发经济发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积极策划实施偷税行为,是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此应当以偷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5)应当适用偷税罪的第一个量刑幅度,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因为本案偷税数额占应缴纳税额的15%,没有达到30%,不可能适用第二个量刑幅度。虽然从表面上看,偷税100万元不符合“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规定,但是根据举轻以明重的解释原则,当然应当适用偷税罪的第一量刑幅度。

  • 第19题:

    2001年5月20日,通然工程设计研究所(以下简称通然设计)与宏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公司)签订工程设计合同。 双方约定:通然设计为宏图公司设计标志性建筑“科技之光”,并于2001年10月1日之前将方案交付宏图公司;宏图公司接到方案后支付设计款17万元;合同订立时,宏图公司一次性支付通然设计2万元作为合同定金;如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同年7月,宏图公司向某外地设计单位直接购得类似工程的设计方案,仅花费9万元,便以“通然设计工作效率太慢,没有及时向宏图公司通报设计工作进展情况”为由函告通然设计,要求解除该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什么是定金?定金与违约金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而预先支付给对方的款项。根据《合同法》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向另一方支付的款项。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在于:
    第一、生效要件不同。定金是以预先给付为条件的,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条款即生效;而违约金是以违约为生效要件的,不需要预先给付,而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进行给付。
    第二、责任承担方式不同。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的,则要按照“定金罚款”来处理;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该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三、数额规定不同。《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合同法》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第四、定金与违约金都具有担保债务的履行的作用,但定金比违约金更具有优先保证性。
    第五、定金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而违约金既可以是约定的,也可以是法定的。

  • 第20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2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3万元违约金。后甲公司未向乙公司交付定金。乙公司未依约履行合同。则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万元。

    • A、3
    • B、4
    • C、5
    • D、7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手机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公司某型号手机1,000部,每部单价1,000元,乙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并将该批手机转售给丙公司,每部单价1,100元,指明由甲公司直接交付给丙公司。但甲公司未按约定期间交货。关于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乙公司向甲公司提出请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0万元
    • B、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0万元
    • C、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30万元
    • D、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30万元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2001年5月20日,通然工程设计研究所(以下简称通然设计)与宏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公司)签订工程设计合同。双方约定:通然设计为宏图公司设计标志性建筑“科技之光”,并于2001年10月1日之前将设计方案交付宏图公司;宏图公司接到方案后支付设计款17万元。同年8月,通然设计得知宏图公司经营不善,资金流转十分困难。随即通然设计便着手察访宏图公司的相关情况,并掌握了大量的资料。资料表明宏图公司目前明显资不抵债,众多债权人整日上门催讨,几乎不能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后经人民法院查明,上述材料反映的情况属实。)9月15日,通然设计向宏图公司致函称:鉴于贵公司的现实情况,通然设计决定暂停“科技之光”的工程设计工作。如果宏图公司不能马上提供日后17万元设计款的担保,通然设计不能保证10月1日前交付设计方案。宏图公司复函称:虽然我公司目前遇到一些经营困难,但不至于日后不能支付设计款项。请通然设计恪守合同约定,马上恢复工程设计,并务必按时交付设计方案。直至10月1日,宏图公司未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通然设计也没有交付工程设计方案。10月20日,宏图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通然设计,要求其承担未按时交付工程设计的违约责任。 宏图公司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支持?为什么?


    正确答案: 宏图公司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因为经人民法院查明,通然设计所掌握材料反映的情况属实,所以通然设计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合法,当然也就不承担违约责任。

  • 第23题:

    问答题
    2006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与某设计院(以下简称设计院)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由设计院承接开发公司发包的关于某大楼建设的初步设计,设计费20万元,设计期限为3个月。同时,双方还约定,由开发公司提供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等基础资料和提交时间。设计院按进度要求交付设计文件,如不能按时交付设计文件,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开发公司向设计院交付定金4万元。但是在提供基础资料时缺少有关工程勘察报告。后经设计院多次催要,开发公司才于10天后交付全部资料,导致设计院加班加点仍未按时完成设计任务。在工程结算时,开发公司要求设计院减少设计费。设计院提出异议,遂产生纠纷。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