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试述美国法律与英国法律的关系。

题目

试述美国法律与英国法律的关系。


相似考题
更多“试述美国法律与英国法律的关系。”相关问题
  • 第1题:

    试述美国法律与英国法律的关系。


    参考答案:

    (1)美国法采用了英国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的传统形式,还继承了英国法的概念和许多法律原则。美国也像英国一样没有公法、私法以及民法这类法律概念,民法的内容在美国法中也像英国法那样分为财产法、契约法、侵权行为法、信托法等独立的法律部门;
    (2)美国法律与英国法律之间存在着渊源关系,英国法是美国法的历史渊源,美国法有许多基本制度都来源于英国法。英国的判例法和制定法,凡是符合美国国情的,都被作为美国法的渊源或劝说性渊源。


  • 第2题:

    西班牙人马里奥在美国两州均有经常居所,他与中国美亚公司有业务往来关系,马里奥发现网络上有出自美亚公司对其不良的言论,认为美亚公司侵犯了其人格权,有关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马里奥的人格权适用英国法律
    B.马里奥的人格权适用美国法律
    C.美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D.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人格权的法律适用、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和外国法的查明。A错误,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5条,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并不是适用国籍国法。B正确。C对,依该法第6条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D错误,依第10条的规定,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而不是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 第3题:

    试述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关系。


    答案:
    解析:
    联系:在法学上,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同为法律规范,但它们在内容的明确性、适用范围、适用方式和作用上存在区别,它们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规范。法律原则也是法律制度、规范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它们是法律规则的本源和基础;它们可以协调法律体系中规则之间的矛盾,弥补法律规则的不足与局限,它们甚至可以直接作为法官裁判的法律依据。
    区别:(1)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它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情况)的共性;其明确具体的目的是削弱或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与此相比,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它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它只对行为或裁判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即使是有关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也是不具体的),但并不直接告诉应当如何去实现或满足这些要求或标准,故在适用时具有较大的余地供法官选择和灵活应用。
    (2)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它们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它们是对从社会生活或社会关系中概括出来的某一类行为、某一法律部门甚或全部法律体系均通用的价值准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
    (3)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如果一条规则所规定的事实是既定的,或者这条规则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接受该规则所提供的解决办法;或者该规则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该规则对裁决不起任何作用。而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它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是具有不同的“强度”的,而且这些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例如,在民法中,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可能与意志自由原则是矛盾的。所以,当两个原则在具体的个案中冲突时,法官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有关背景在不同强度的原则问作出权衡:被认为强度较强的原则对该案件的裁决具有指导性的作用,比其他原则的适用更有分量。但另一原则并不因此无效,也并不因此被排除在法律制度之外,因为在另一个案中,这两个原则的强度关系可能会改变。例如,我们不能根据在某一个案中采用公平原则,而否定意志自由原则的效力;相反,我们在另一个案中强调意志自由原则,也并不否定公平原则的效力。当然,在权衡原则的强度时,有些原则自始就是最强的,例如法律平等原则、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它们往往被称为“帝王条款”。
    (4)在作用上,法律规则具有比法律原则强度大的显示性特征,即相对于原则,法官更不容易偏离规则作出裁决。因此,可以说,法律规则形成了法律制度中坚硬的部分,没有规则,法律制度就缺乏硬度。

  • 第4题:

    试述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正确答案: (1)道德和法律都是作为一种人类社会生活的规范对于人们的行为起着调节作用。
    法律规范的实质合理性来自于相应的道德权威性,只有具有道德权威性的法律规范,才可获得它自身的实质合理性。
    (2)法律与道德是有区别的。
    法律主要是确认和维护现存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道德对于现存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既可表示赞同也可表示批判和谴责。
    从形成方面看,道德规范与风俗一样,是在人们的道德生活中逐渐养成的,而法律规范必须由专门的立法机构和立法人员,用严格的文字把法律规范制定出来。从起作用的手段来看,道德规范主要靠纯粹精神的力量来起作用,而法律规范则靠国家机关的强制力量,靠奖惩,靠精神力量更靠物质力量。

  • 第5题:

    试述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正确答案: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劳动关系的参加者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缔结劳动关系,所缔结的劳动关系便具备了法律关系的形式,而法律关系则以劳动关系为实际内容。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现实基础,而后者是前者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二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
    就联系方面而言,国家总是依据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制定劳动法律规范,从而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发展变化了,要求劳动法律关系作相应调整,于是劳动法律关系也会随之变化。实际的劳动关系也正式通过法律关系的形式得到巩固和保护。
    两者区别:
    1、两者所属的范畴不同。劳动关系是一种社会物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而劳动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思想关系,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
    2、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有共同劳动存在就会有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则是被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所以它的形成必须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3、两者的内容不同。劳动关系是以劳动为内容的,当国家没有制定相应的劳动法律规范时,这种关系因不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不具有国家强制力。这时,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缺少有效的保护与保障。劳动法律关系是以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任何一个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都是作为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出现的,同时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 第6题:

    试述霍姆斯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的观点。


    正确答案:法律与道德的紧密关系是自然法学的共同特点。法律应该服从和服务于法律之外的权威,法律的实现就是某种伦理的实现。他严格区分法律和道德,主张混淆法律和道德只能造成执法的混乱。他不是从理论上对法律下定义,而是从具体司法角度去总结法律的含义。即一个坏人对法院将做出何种判决的一种预测。可以说霍姆斯已不属于19世纪西方已有的各种法学学派,他是一种新的法学学派的奠基者。有人称之为实用主义法律思想,实用主义法学;有人称之为美国现实主义法学的先驱。

  • 第7题:

    试述法律责任于法律制裁的关系。


    正确答案: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具有密切的联系,前者是后者的依据与原因,后者是前者的必然结果。首先,是否对主体进行法律制裁取决于其是否负有法律责任,如果主体的行为不构成责任就不能对其进行制裁;其次,法律制裁的性质应当与法律责任的性质相适应,例如,对于民事责任主体只能实施民事制裁而不能实施刑事制裁;再次,法律制裁的范围、程度、方式及期限都应依照法律责任的相应内容确定,不能对主体实施与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不符的制裁手段。

  • 第8题:

    问答题
    试述美国法律与英国法律的关系。

    正确答案: (1)美国法采用了英国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的传统形式,还继承了英国法的概念和许多法律原则。美国也像英国一样没有公法、私法以及民法这类法律概念,民法的内容在美国法中也像英国法那样分为财产法、契约法、侵权行为法、信托法等独立的法律部门;
    (2)美国法律与英国法律之间存在着渊源关系,英国法是美国法的历史渊源,美国法有许多基本制度都来源于英国法。英国的判例法和制定法,凡是符合美国国情的,都被作为美国法的渊源或劝说性渊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试述俄罗斯联邦法律制度的改革与苏联时期法律制度的关系。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试述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之间的异同。

    正确答案: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是不同的,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1)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是现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外衣。
    (2)劳动法律关系不仅仅反映劳动关系,而且当其形成后,便给具体劳动关系以积极的影响,是劳动关系在法律的框架下运行与不断完善。
    (3)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法律规范在指引、调整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社会内容和法律的形式的统一。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在于:
    (1)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则是思想意志关系的组成部分,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2)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动为前提,发生在现实社会劳动过程之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发生在劳动法律规范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之内。
    (3)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力,双方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则是法定的权利义务,双方当事人必须依法享有权利并承担行为。
    (4)劳动关系的范围大于劳动法律关系的范围,即并非所有的劳动关系都能成为劳动法律关系,只有那些经过劳动法律规范所承认的劳动关系才可能构成劳动法律关系。
    (5)劳动法律关系具有法律效果;劳动关系不具有法律效果。
    (6)劳动法律关系属于形式范畴;劳动关系属于内容范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试述法律与科学技术的相互关系。

    正确答案: 科学技术对法律的产生和发展有极大影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引发的农业革命为法律的产生提供了物质条件。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种植业、个体手工劳动、科学知识和经验性的生产技术的出现,产生了剩余产品,私有制和阶级出现,国家和法律相应产生。
    (2)科技的进步引发工业革命,使以义务为本位的法律模式转变位以个体权利本位为核心的法律模式。
    (3)科技的进步引发的信息革命导致了以个体权利本位为核心的法律模式转变为以个体-社会权利本位为核心的法律模式。
    (4)科技影响人们的世界观,进而影响了法律观念。同时,科技发展的新成果也带来了人们思想的解放,促进了法学的繁荣。
    (5)科技成果丰富了法的内容。科技成果不断运用到法律领域,成为立法的依据。例如,禁止近亲结婚等就利用了医学、遗传学等。同时,法律上的科技新手段也来源于科技领域的进步。
    总之,科技的发展带动了法学的发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试述法律思维与法律逻辑的关系。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英国人戴维斯在美国新泽西州和加利福尼亚州均有经常居所,他与中国大华公司有业务往来关系,后双方产生争议,戴维斯发现网络上有出自大华公司对其不良的言论,认为大华公司侵犯了其人格权,关于人格权内容的法律适用,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美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美国处理区际冲突的法律确定应适用的法律
    B.应适用美国的区际冲突规范
    C.应适用英国法,因为戴维斯具有英国国籍
    D.应适用与戴维斯人格权有最密切联系的经常居所地的法律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私法的主体——自然人——人格权的法律适用。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5条的规定,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戴维斯在美国的新泽西州和加利福尼亚州均有经常居所,依该法第6条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A错误,D正确。

  • 第14题:

    中国甲公司在纽约与美国乙公司签订一份独家代理销售合同,甲公司受委托在中国销售乙公司的产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适用英国法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准据法。后双方就代理权限发生纠纷,诉至北京第二人民法院,则法院应适用哪国法律?( )
    A.中国法律,因为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
    B.美国法律,因为代理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
    C.英国法律,因为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代理适用的法律
    D.国际统一商法


    答案:C
    解析:
    考点:涉外代理的法律适用
    讲解:《法律适用法》第16条规定:“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但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民事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委托代理适用的法律。”本案中,双方代理行为地是中国,代理关系发生地是美国纽约,但由于双方是委托代理关系,且有关于代理的准据法约定,因此,应适用约定的英国法律。所以C正确。

  • 第15题:

    试述经济法律关系与经济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正确答案:在统治阶级意志制约下的(即通过国家经济法律、法规调整的)经济关系即为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关系经过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调整后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具有意志性质的关系,是属于第二性的。它主要反映着统治阶级对该类经济关系的意志;同时,在具体关系、具体过程中,也反映着当事人的意志。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要求,并通过统治阶级的国家予以认可和保障的思想社会关系,它必须以客观存在的一定的经济关系为基础。所以说,经济关系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客观物质基础。经过法律、法规调整后所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与原来的经济关系既有联系,又有明显区别。它不是经济关系的原样照搬,不是经济关系的简单的派生物。而是将统治阶级意志通过法律形式对之进行整顿、梳理、筛选、确认之后所形成的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表现形式、为内容的关系,它得到国家法律强制力的保障。因此,它对原生的经济关系有着巨大的反作用。我们经济法制建设的重要目标就是要使更多的经济关系尽可能通过法律的“加工”渠道升华为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参加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发生的,由经济法律、法规确认和调整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

  • 第16题:

    在解决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冲突时,下列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排除当事人意思自治()

    • A、美国
    • B、英国
    • C、瑞士
    • D、日本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试述经济法律关系与经济关系的联系和区别。


    正确答案: (1)经济关系是经济法律关系产生的根源和存在的基础。它是在人们的经济实践中由多种经济行为相互作用而形成的,谁也不能任意左右的客观存在的社会关系,是第一性的物质关系,它不依任何单个的社会个体的意志为转移,也不依法的有无而存在。
    (2)经济法律关系则是在经济关系基础上经过经济法律、法规“加工”后升华而成的,具有经济权利、经济义务内容和性质的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经过法律、法规所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第二性的意志关系。经济法律关系虽来自于经济关系,但它绝不是原有经济关系的简单的派生物,经过升华后的经济法律关系对客观的经济关系仍有巨大的反作用,是其存在、运行和发展的必需的法律形式。

  • 第18题:

    试述富勒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正确答案:他把道德分为内在道德和外在道德。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义务的道德主要是体现社会生存最基本的要求,是一个有秩序的社会所必不可少的一些原则。愿望的道德是指善行、美德和人类力量的充分实现。义务的道德是禁止性的;愿望的道德是肯定性的。
    法律的内在道德归纳为八个方面,具体内容是:
    第一,法律规则的普遍性。
    第二,法律规则必须公布。
    第三,法律不能溯及既往。
    第四,法律必须明确,为人们所能容易理解。
    第五,法律规则不能相互矛盾。
    第六,法律不应要求不可能实现的事情。
    第七,法律规则应该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第八,法律的规定与实施必须相一致。
    富勒将这八条称之为“法治原则”,或者是“实现法治的理想”。

  • 第19题:

    世界上最早的与信息自由相关的法律诞生于()。

    • A、美国
    • B、英国
    • C、瑞士
    • D、瑞典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单选题
    在解决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冲突时,下列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排除当事人意思自治 ( )
    A

    美国

    B

    英国

    C

    瑞士

    D

    匈牙利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试述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正确答案: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劳动关系的参加者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缔结劳动关系,所缔结的劳动关系便具备了法律关系的形式,而法律关系则以劳动关系为实际内容。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现实基础,而后者是前者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二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
    就联系方面而言,国家总是依据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制定劳动法律规范,从而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发展变化了,要求劳动法律关系作相应调整,于是劳动法律关系也会随之变化。实际的劳动关系也正式通过法律关系的形式得到巩固和保护。
    两者区别:
    1、两者所属的范畴不同。劳动关系是一种社会物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而劳动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思想关系,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
    2、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有共同劳动存在就会有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则是被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所以它的形成必须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3、两者的内容不同。劳动关系是以劳动为内容的,当国家没有制定相应的劳动法律规范时,这种关系因不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不具有国家强制力。这时,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缺少有效的保护与保障。劳动法律关系是以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任何一个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都是作为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出现的,同时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试述经济法律关系与经济关系的联系和区别。

    正确答案: (1)经济关系是经济法律关系产生的根源和存在的基础。它是在人们的经济实践中由多种经济行为相互作用而形成的,谁也不能任意左右的客观存在的社会关系,是第一性的物质关系,它不依任何单个的社会个体的意志为转移,也不依法的有无而存在。
    (2)经济法律关系则是在经济关系基础上经过经济法律、法规“加工”后升华而成的,具有经济权利、经济义务内容和性质的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经过法律、法规所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第二性的意志关系。经济法律关系虽来自于经济关系,但它绝不是原有经济关系的简单的派生物,经过升华后的经济法律关系对客观的经济关系仍有巨大的反作用,是其存在、运行和发展的必需的法律形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试述霍姆斯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的观点。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试述经济法律关系与经济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正确答案: 在统治阶级意志制约下的(即通过国家经济法律、法规调整的)经济关系即为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关系经过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调整后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具有意志性质的关系,是属于第二性的。它主要反映着统治阶级对该类经济关系的意志;同时,在具体关系、具体过程中,也反映着当事人的意志。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要求,并通过统治阶级的国家予以认可和保障的思想社会关系,它必须以客观存在的一定的经济关系为基础。所以说,经济关系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客观物质基础。经过法律、法规调整后所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与原来的经济关系既有联系,又有明显区别。它不是经济关系的原样照搬,不是经济关系的简单的派生物。而是将统治阶级意志通过法律形式对之进行整顿、梳理、筛选、确认之后所形成的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表现形式、为内容的关系,它得到国家法律强制力的保障。因此,它对原生的经济关系有着巨大的反作用。我们经济法制建设的重要目标就是要使更多的经济关系尽可能通过法律的“加工”渠道升华为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参加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发生的,由经济法律、法规确认和调整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