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村委会在村东有一片林地,2004年5月,村民周某找到村委会干部要求承包该片林地。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同意将此块地发包给周某,并经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后签订书面承包合同,租期至2030年5月。之后,周某开始对该林地进行管理,按约定交付承包费。2006年1月,该村村委会改选,夏某担任村委会主任,夏某于3月通知周某收回所承包的林地,将该林地发包给外村人马某,这一决定经过村委会其他干部的同意,但既未召开村民会议,也未报乡政府批准。周某得知后,与村委会多次交涉未果,遂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你认为此案该如何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1题:
下列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村村委会在村民会议上提交了修建学校的经费筹集方案
B.乙村村委会与村民李某签订山林承包合同,承包期为10年,到期后,村委会又将山林承包给该村村民赵某
C.两村有一座石灰矿,丙村村委会组织该村村民成立丙村经济合作社,以经济合作社的名义申请石灰矿的采矿许可证
D.丁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其中300人参与了村委会主任选举,候选人王某、张某和黄某分别获得选票120票、100票和80票,因而王某当选
D【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D选项中王某所得的选票不足全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的四分之一,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选择D选项
第2题:
请根据以下内容回答1~5题:李老伯与村委会订立了50亩林地的承包经营合同,并办理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李老伯虽投入近10万元,但经营状况不好。李老伯与本村张老伯协商将承包的林地与其承包的耕地互换。村委会出面阻止,并称如果互换将收回两人的承包土地。无奈,李老伯将林地转包给了本村王某,双方签订了转包合同,未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村委会以李老伯擅自转包为由,书面通知李老伯解除原承包合同,并与本村陈某签订了该50亩林地的承包经营合同,李老伯坚决不同意将林地交给陈某经营。此时,县政府修建道路要占用该50亩林地中的30亩。村委会将征地补偿款直接支付给陈某,李老伯认为村委会再次侵害了自己的权利。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定承包期应当为( )。A.20年B.10年C.30~50年D.30~70年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某村委会与村民张某签订了荒山植树承包合同。合同规定,村委会负责给张某提供果树苗2000株和运输用车,张某每年向村委会上交承包费1千元,3年后荒山上的果树木所得归张某所有。合同签订后,张某如数上交了当年的承包费1千元,但村委会只提供了500株树苗,而且未提供运输用车,张某为了能赶在当年植树季节将树苗全部种下,只好自己购买高价树苗和租用其他车辆,比原计划多支付2千元。张某要求村委会赔偿因其不严格履行合同而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并继续提供运输用车。村委会拒绝赔偿,张某诉至法院。张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此案应如何处理?
第9题:
1998年某村委会将果园平均分给各户承包,规定承包期5年。其中韩某承包了40棵苹果树。1999年,村委会又全部收回果园搞专业承包,发包给以鲁某为首的6人专业队,合同约定承包期10年。后因管理不便,经村委会同意,鲁某等6人又将其中原来韩某承包过的40棵苹果树转包给了刘某。一年后,韩某以他与村委会1990年的合同未到期为由,强行抢摘这40棵苹果树的苹果400多公斤,故引起纠纷。村委会调解不成,即宣布解除其与鲁某等6人的合同,准备重新平均分包到各户。鲁某等6人即诉至法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刘某则向法院请求韩某返还400多公斤苹果。一审法院即将韩某列为被告,将村委会和鲁某列为第三人。判决后村委会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认为应将村委会和韩某列为共同被告,将鲁某列为第三人。 就上述情况,请回答: 村委会的诉讼地位如何确定?为什么?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2012年4月,位于玉林市长宁县双丘村的村委会经镇政府同意,在本村荒山开办一采矿场,随后承包给了村民沈某、孔某经营。因二人不交纳第二年的承包费,村委会在请镇政府出面协调未果的情况下,请长宁县矿产局进行干预。县矿产局调查后认为,该采矿场未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村委会不具备发包采矿权的主体资格,其所收承包费属于非法所得,故作出处理决定,责令沈某、孔某二人停止开采,并没收采出的矿石产品,没收村委会及沈某、孔某二人的违法所得。沈某、孔某二人对县矿产局的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2)、在行政复议中,村委会的法律身份可以为( )。
A.第三人
B.共同申请人
C.原告
D.被申请人
E.无利害关系人
答案:A
考点:行政复议的当事人。
解析:在行政复议中,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农民王某承包其所在村的荒地400亩,根据其与村委会订立的土地承包合同,其每年交付4万公斤大豆。订约后第二年王某将承包土地的一半转包给同村村民李某,并征得了村委会的同意。则在土地承包期内,村委会每年()
第20题:
1998年某村委会将果园平均分给各户承包,规定承包期5年。其中韩某承包了40棵苹果树。1999年,村委会又全部收回果园搞专业承包,发包给以鲁某为首的6人专业队,合同约定承包期10年。后因管理不便,经村委会同意,鲁某等6人又将其中原来韩某承包过的40棵苹果树转包给了刘某。一年后,韩某以他与村委会1990年的合同未到期为由,强行抢摘这40棵苹果树的苹果400多公斤,故引起纠纷。村委会调解不成,即宣布解除其与鲁某等6人的合同,准备重新平均分包到各户。鲁某等6人即诉至法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刘某则向法院请求韩某返还400多公斤苹果。一审法院即将韩某列为被告,将村委会和鲁某列为第三人。判决后村委会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认为应将村委会和韩某列为共同被告,将鲁某列为第三人。 就上述情况,请回答: 韩某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为什么?
第21题:
1998年某村委会将果园平均分给各户承包,规定承包期5年。其中韩某承包了40棵苹果树。1999年,村委会又全部收回果园搞专业承包,发包给以鲁某为首的6人专业队,合同约定承包期10年。后因管理不便,经村委会同意,鲁某等6人又将其中原来韩某承包过的40棵苹果树转包给了刘某。一年后,韩某以他与村委会1990年的合同未到期为由,强行抢摘这40棵苹果树的苹果400多公斤,故引起纠纷。村委会调解不成,即宣布解除其与鲁某等6人的合同,准备重新平均分包到各户。鲁某等6人即诉至法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刘某则向法院请求韩某返还400多公斤苹果。一审法院即将韩某列为被告,将村委会和鲁某列为第三人。判决后村委会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认为应将村委会和韩某列为共同被告,将鲁某列为第三人。 就上述情况,请回答: 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上讲,法院对本案纠纷应如何立案处理?
第22题:
第23题:
在王某不能交付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李某交付4万公斤大豆
在李某不能交付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王某交付4万公斤大豆
可以要求李某、王某分别交付2万公斤大豆
可以要求王某交付4万公斤大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