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入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登记模块应如何操作?
第1题:
在税务行政复议中“答辩信息制作”子模块,对被申请人的答辩如何规定。
第2题:
如何进入税种登记模块?
第3题:
税务行政复议管理包括复议申请管理、复议审理管理两个模块。
第4题:
纳税人通过纳税人服务平台进行税务登记变更操作时,在下列哪些操作后仍然可以直接修改()
第5题:
如何进入税务稽查审理报告文书模块?
第6题:
启动税务行政赔偿的操作依据是什么?应如何进行登记?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在税务行政复议中,由于审理案情的一些原因,需要延长复议期限,应如何进行操作?
第14题:
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涉及哪些操作模块?
第15题:
在开业受理的过程中,系统为了检验税务登记证号的长度,会对税务登记证号的长度进行校验,现在需要将税务登记证号有效长度设置为15或18位,请问如何操作()
第16题:
在税务行政复议中,如果发生了需要中止复议的情形,应如何进行操作?
第17题:
某市哪些区局可用“纳税人跨区迁移”模块对企业纳税人户管进行迁移?其它区局纳税人要进行户管迁移其税务登记应如何处理?
第18题:
怎样进入税务登记核查单功能功能模块?
第19题:
第20题:
第21题:
对税务机关不依法履行颁发税务登记的行为不服不能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对税务机关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不服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对税务机关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不服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对税务机关发票管理行为不服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第22题: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