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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实施有关一项医疗器械专利的行为不构成侵权()。A、对该专利技术进行研究,提出更好的技术方案B、将该医疗器械在公众场合向采购者展示C、公立医院制造该医疗设备,并利用该设备为病人治病D、仅将该设备从中国销售到没有专利权的美国

题目

下列哪些实施有关一项医疗器械专利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 A、对该专利技术进行研究,提出更好的技术方案
  • B、将该医疗器械在公众场合向采购者展示
  • C、公立医院制造该医疗设备,并利用该设备为病人治病
  • D、仅将该设备从中国销售到没有专利权的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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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的一项医疗器械发明在中国和美国都获得了专利权。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哪些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不视为侵犯甲公司在中国的专利权?( )

    A、赵某在美国购买了甲公司制造的专利医疗器械,进口到中国销售

    B、钱某在甲公司申请该专利前已经制造相同的医疗器械,并在甲公司获得专利后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

    C、孙某专为科学研究而使用该专利医疗器械

    D、乙公司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而制造该专利医疗器械


    参考答案:ABCD

  • 第2题:

    下列哪些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

    A.甲公司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品,且能证明该产品的来源合法
    B.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制造其专利医疗器械
    C.甲公司在专利权人申请专利之前已经做好制造其专利产品的必要准备,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产品
    D.甲公司制造的产品在利用他人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

    答案:B,C
    解析:
    本题涉及不构成专利侵权的事由问题。根据《专利法》第70条的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仍构成侵权,故A项错误。依照《专利法》第69条的规定,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故B项正确。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故C项正确。被控侵权物虽然在利用他人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但仍然落入他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构成侵权,故D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

  • 第3题:

    甲于2010年1月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份设备产品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11年7月1日公开、2012年12月1日授权。乙在该专利申请公开后、授权公告前未经甲的许可制造了相同的专利设备,并于2011年10月1日与丙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丙分期向乙支付设备及服务款项,乙向丙提供该设备,并自合同订立之日起10年内向丙提供相应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技术支持服务。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在该专利授权公告后向丙提供设备调试、维修、保养等技术支持服务构成未经许可使用该专利产品的行为,属于侵犯甲的专利权的行为
    B.乙在该专利授权公告后向丙提供设备调试、维修、保养等技术支持服务不属于侵犯甲的专利权的行为
    C.丙在该专利授权公告后使用该专利设备的行为属于侵犯甲的专利权的行为
    D.丙在该专利授权公告后使用该专利设备的行为不属于侵犯甲的专利权的行为

    答案:B,D
    解析:
    《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该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第六十八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综合考虑上述规定,《专利法》虽然规定了申请人可以要求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之前(即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即享有请求给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的权利,但对于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实施其发明的行为并不享有请求停止实施的权利。因此,在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实施相关发明的,不属于《专利法》禁止的行为。在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制造、销售、进口被诉专利侵权产品不为《专利法》禁止的情况下,其后续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行为,即使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应当得到允许。也就是说,专利权人无权禁止他人对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制造、销售、进口的被诉专利侵权产品的后续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当然.这并不否定专利权人根据《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行使要求实施其发明者支付适当费用的权利。对于在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制造、销售、进口的被诉专利侵权产品,在销售者、使用者提供了合法来源的情况下,销售者、使用者不应承担支付适当费用的责任。认定在发明专利授权后针对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实施发明得到的产品的后续使用、许诺销售、销售等实施行为不构成侵权,符合《专利法》的立法宗旨。专利制度的设计初衷是“以公开换保护”,且是在授权之后才能请求予以保护。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来说,在公开日之前实施相关发明,不构成侵权,在公开日后也应当允许此前实施发明得到的产品的后续实施行为;在公开日到授权日之间,为发明专利申请提供的是临时保护,在此期间实施相关发明,不为《专利法》所禁止,同样也应当允许实施发明得到的产品在此期间之后的后续实施行为,但申请人在获得专利权后有权要求在临时保护期内实施其发明者支付适当费用。由于《专利法》没有禁止发明专利授权前的实施行为,则专利授权前制造出来的产品的后续实施也不构成侵权。否则就违背了《专利法》的立法初衷,为尚未公开或者授权的技术方案提供了保护。在该题中,乙销售被诉专利侵权产品是在涉案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内,该行为不为《专利法》所禁止。在此情况下,后续丙使用所购买的被诉专利侵权产品的行为也应当得到允许。因此,丙后续的使用行为不侵犯涉案发明专利权。同理,乙在涉案发明专利授权后为丙使用被诉专利侵权产品提供售后服务也不侵犯涉案发明专利权。因此,选项A、C的说法是错误的,选项B、D的说法是正确的。综上,本题答案为:B、D。

  • 第4题:

    根据我国《专利法》,下列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是()。

    A.专利权人制造、许诺销售、进口的专利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前,其他人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B.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C.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所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D.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E.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答案:B,C,D,E
    解析:
    专利权用尽、先用权规则、临时过境规则、合理使用规则、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而使用,都视为不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 第5题: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

    A.甲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许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
    B.获得强制许可实施权的甲公司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C.甲公司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
    D.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制造其专利药品

    答案: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法》第12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故A项错误。
    《专利法》第56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故B项错误。
    《专利法》第60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该法第70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C项的情形即善意侵权从性质上讲属于侵权,应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但可不承担赔偿责任,故C项错误。
    《专利法》第69条第5项规定,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故D项正确。

  • 第6题:

    吴某对一种新型血液透析设备仅在中国和美国享有专利权。行为人未经吴某许可而实施的下列行为,哪些侵犯了吴某的专利权?()

    • A、甲医院为更好地治疗患者,制造并使用了该种血液透析设备
    • B、乙医药公司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进口了在日本制造的该种血液透析设备
    • C、丙医药大学专为科学研究和试验,制造并使用了该种血液透析设备
    • D、丁公司从吴某许可的美国某公司处进口了一批该种血液透析设备,并进行销售

    正确答案:A

  • 第7题:

    甲公司拥有一项产品发明专利权,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制造了该专利产品,并在产品上标注了甲公司的专利号;丙公司从乙公司处采购该产品并对外销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乙公司和丙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假冒专利行为
    • B、乙公司和丙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专利侵权行为
    • C、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查封、扣押乙公司和丙公司产品的,应当经人民法院批准
    • D、丙公司若能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产品为侵权产品,并且是通过合法途径、以合理价格采购了该产品,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停止销售

    正确答案:A,B,D

  • 第8题:

    下列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是()。

    • A、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 B、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 C、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 D、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 E、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单选题
    甲公司2009年5月14日获得-项设备的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侵权行为的是()。
    A

    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B

    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C

    进口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D

    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根据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因此,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不构成侵权行为,选项A符合规定。

  • 第10题:

    单选题
    下列哪些实施有关一项医疗器械专利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A

    对该专利技术进行研究,提出更好的技术方案

    B

    将该医疗器械在公众场合向采购者展示

    C

    公立医院制造该医疗设备,并利用该设备为病人治病

    D

    仅将该设备从中国销售到没有专利权的美国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美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在该批货物进入中国大连海关时,丙公司认为该批设备侵犯了其专利权,遂向大连海关提出了申请扣留该批涉嫌侵权货物。据此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下列哪一说法正确?(  )
    A

    收货人乙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大连海关如实申报该批设备的知识产权状况,由海关在30个工作日内备案

    B

    丙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批设备侵犯了其专利权,则可以向大连海关提交申请书和侵权证明文件,申请扣留该批涉嫌侵权的货物,大连海关应当及时扣留该批设备

    C

    乙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批设备没有侵犯任何人的专利权,则可以向大连海关申请放行其货物,海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放货

    D

    大连海关发现该批设备存在侵犯知识产权嫌疑的,在调查后认定侵权成立,则可以没收该批设备进行处置,将其转交给有关公益机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海关总署应自收到权利人备案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准予备案,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备案的,应当说明理由。由此可见,知识产权的权利备案申请,是由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备案的,而不是由收货人备案。
    B项,权利人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和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并依条例第14条提供担保的,海关应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C项,如果收货人能够证明不存在货物侵权的,可以请求海关放货,海关在扣留货物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的,则应当放行扣留货物。当事人申请放行涉嫌侵权货物的,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法院协助执行的通知时,海关才可以放货。
    D项,海关在调查后认定涉嫌侵权的货物侵犯知识产权时,可以没收货物,并转交公益机构用于公益目的

  • 第12题:

    多选题
    间接侵权行为有    (    )
    A

    故意制造、销售只能用于他人专利产品的关键部件

    B

    未经授权或委托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

    C

    未经其他专利共有人同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D

    制造用于实施他人专利的公共用品的行为

    E

    许可销售专利产品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美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在该批货物进人中国大连海关时,丙公司认为该批设备侵犯了其专利权,遂向大连海关提出了申请扣留该批涉嫌侵权货物。据此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收货人乙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大连海关如实申报该批设备的知识产权状况,由海关在30个工作日内备案
    B、丙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批设备侵犯了其专利权,则可以向大连海关提交申请书和侵权证明文件,申请扣留该批涉嫌侵权的货物,大连海关应当及时扣留该批设备
    C、乙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批设备没有侵犯任何人的专利权,则可以向大连海关申请放行其货物,海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放货
    D、大连海关发现该批设备存在侵犯知识产权嫌疑的,在调查后认定侵权成立,则可以没收该批设备进行处置,将其转交给有关公益机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答案:D
    解析:
    特别注意2004年3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相关考点只有在2009年真题中考查过一次,类似知识点应当引起考生高度重视。关于知识产权的权利备案申请,是由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备案的,而不是由收货人备案,因为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更有动力去申请,故A项由收货人申请权利备案是错误的;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有充分证据认为存在侵犯其知识产权的,应当提交申请书、侵权证明文件,还必须提供担保,海关才能扣留涉嫌侵权货物,故B项表述不完整,不选;如果收货人能够证明不存在货物侵权的,可以请求海关放货,海关在扣留货物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的,则应当放行扣留货物。注意当事人申请放行涉嫌侵权货物的,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法院协助执行的通知时,海关才可以放货,故C项表述错误;海关在调查后认定涉嫌侵权的货物侵犯知识产权时,可以没收货物,并转交公益机构用于公益目的,故D项表述正确,当选。

  • 第14题:

    关于“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发明了一项产品,仅在中国申请并获得了专利权,乙公司在越南制造销售该专利产品,丙公司从越南的乙公司购得该专利产品,并将其进口到中国内地销售。丙的行为属于平行进口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
    B.甲获得一项焊接技术专利。乙公司在该专利申请日前已经运用该技术用于焊接,丙公司将乙公司连同该焊接技术一并收购,并在乙公司原有生产规模范围内继续实施该焊接技术。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的行为不视为侵犯甲的专利权
    C.某大学工业设计实验室对某项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进行分析,研究仿制该外观设计产品。该大学实验室的行为属于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D.某大学研究所针对某专利产品进行了研究,并组织了中等产量规模的试制。该大学研究所的行为属于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答案:B
    解析:
    《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根据该法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平行进口不构成侵犯专利权行为的前提条件是,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在我国境外售出其专利产品,与该专利权人在销售地所在国或地区是否获得专利权无关。但是丙公司购买的商品是由乙公司生产的,乙公司在越南生产销售该专利产品的行为未经甲的许可(事实上乙公司也不需要得到甲的许可),因此,丙公司进口该专利产品的行为不属于“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在我国境外售出的专利产品”,因此,丙公司的行为不属于“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选项A的说法错误。根据该法条第(二)项的规定,先用权属于“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21号)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先用权人在专利申请日后将其已经实施或作好实施必要准备的技术或设计转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被诉侵权人主张该实施行为属于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实施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技术或设计与原有企业一并转让或者承继的除外。选项B属于将该先用权的技术连同原有企业一并转让的行为,并且转让后继续在乙公司的原有范围内实施,故丙公司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选项B的说法正确。《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从这一定义出发,他人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设计方案本身进行分析谈不上进行“科学研究和实验”的问题,而且选项C的主要目的是进行外观设计产品的仿制,而不是科学研究。因此该实验室的行为不属于“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选项C的说法错误。“对某专利产品进行了研究,并组织了中等规模的批量试制”已经超出了《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的“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因此该研究所的行为不属于“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选项D的说法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B。

  • 第15题:

    下列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是()。

    A.许诺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

    B.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C.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

    D.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而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E.在申请日前已经生产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生产,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答案:B,C,D,E
    解析:
    下列各项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

    2.在申请日前已经生产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生产,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交通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交通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上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而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 第16题:

    下列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是( )。

    A.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 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 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 使用的
    B.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C.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 使用. 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 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D.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 个人售出后,使用. 许诺销售. 销售. 进口该产品的
    E.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 使用. 许诺销售. 销售. 进口其专利产品

    答案:A,B,C,D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1)专利权人制造、许诺销售、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其他人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 第17题:

    吴某对一种新型血液透析设备仅在中国和美国享有专利权。行为人未经吴某许可而实施的下列行为,()侵犯了吴某的专利权?

    • A、甲医院为更好地治疗患者,制造并使用了该种血液透析设备
    • B、乙医药公司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进口了在日本制造的该种血液透析设备
    • C、丙医药大学专为科学研究和试验,制造并使用了该种血液透析设备
    • D、丁公司从吴某许可的美国某公司处进口了一批该种血液透析设备,并进行销售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甲公司在中国拥有一项抗癌药品的专利权,并在中国国内进行了制造销售。以下未经甲公司许可的哪些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 A、乙是病人,从印度购买仿制的该专利药品自己服用,并将多余的药品带回国内销售
    • B、丙从甲公司购买了该专利药品,将其加价卖给第三人
    • C、丁在国内某报纸上发布印度仿制的该专利药品的销售广告
    • D、戊见甲公司销售的药品价格过于昂贵,自行制造并低价销售该专利药品

    正确答案:A,C,D

  • 第19题:

    甲公司拥有一项关于制造某药物的方法的专利权,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使用该专利方法生产药物并进行销售。应甲公司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了处理,认定乙公司侵权行为成立。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制止乙公司的侵权行为?()

    • A、责令乙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专利方法的行为
    • B、责令乙公司销毁实施专利方法的专用设备
    • C、责令乙公司立即停止销售行为
    • D、没收乙公司生产的该药物

    正确答案:A,B,C

  • 第20题:

    多选题
    甲公司研制了一种新药品,并在中国和印度获得了专利权。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而制造了该药品。丙公司在不知乙公司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通过合法渠道从乙公司处购买了该药品并进行销售。丁公司在印度购买了甲公司制造的该药品并进口到中国,戊公司从丁公司处购买了该药品并进行销售。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但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B

    丙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但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C

    丁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D

    戊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汤姆公司研制出新型电子胃镜,并在A国和中国获得产品专利权。未经汤姆公司许可,甲、乙、丙、丁实施的下列四种行为中,不构成对汤姆公司该专利权的侵犯有()。
    A

    甲公司从A国购进汤姆公司在A国制造的该胃镜进口到中国销售

    B

    乙医院购买2台甲公司进口的该胃镜在临床上使用

    C

    丙公司制造2台该胃镜用于研发新型电子胃镜

    D

    丁公司为了在汤姆公司的专利权保护期届满后制造销售该胃镜,制造3台该胃镜用于向药监局审批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下列行为中,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有(   )
    A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B

    为生产经营目的的使用发明专利权人的专利方法或者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

    C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联所属国同中国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 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D

    用于科学研究和实验

    E

    专利权个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正确答案: C,A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2004年,邓某将其研究数年完成的一项发明创造申请国家专利,经审查,邓某的发明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并被授予了国家发明专利,在下列使用邓某专利的行为中,哪一(些)不属于侵犯邓某专利权的行为?(  )
    A

    邓某使用该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投放市场后,甲未经邓某许可,将该产品销售到A国

    B

    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并销售了一批不知道是未经邓某许可而制造的专利产品,在得到邓某通知后,乙仍然继续销售其库存的该侵权产品,直到库存清空为止

    C

    丙厂在邓某申请专利前也制造了相同的产品,现在仍然在原规模内制造

    D

    某大学教授丁授课时在课堂上公开演示了该专利技术,并收取讲课费若干


    正确答案: D,C
    解析:
    ACD三项,《专利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①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②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③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④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⑤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A项,体现了第①项“专利耗尽原则”。C项,体现了第②项“先用权原则”。D项,体现了第④项“非商业使用原则”。
    B项,《专利法》第70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邓某通知之后乙继续销售其库存产品成立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