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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甄某报案称赵某对其故意伤害(轻伤),手中已掌握部分线索指向赵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做法正确的是()A 甄某报案后,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其向法院提起自诉B 甄某自诉到法院,法院应当受理C 如甄某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D 本案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不能主动追诉

题目
单选题
甄某报案称赵某对其故意伤害(轻伤),手中已掌握部分线索指向赵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

甄某报案后,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其向法院提起自诉

B

甄某自诉到法院,法院应当受理

C

如甄某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

D

本案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不能主动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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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赵某因涉嫌盗窃800元现金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由某县检察院向某县法院提起公诉。某县法院对赵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赵某未经许可赴外地打工,下落不明,某县法院裁定中止审理。两年后,赵某回到某县家中。某县检察院发现根据新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盗窃1000元以上才构成犯罪,遂向某县法院撤回起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检察院撤回起诉后对赵某应当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决定

    B.检察院有权撤回起诉

    C.法院应当准许检察院撤回起诉

    D.若法院裁定准许检察院撤回起诉,赵某认为自己没有实施盗窃行为,可以对该裁定上诉


    参考答案:BD

  • 第2题:

    刘某和赵某共同致王某轻伤,王某以故意伤害(轻伤)罪将刘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理判决刘某有期徒刑一年,此时,王某又以同一事实将赵某诉至法院,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受理王某的起诉

    B.在王某和赵某之间进行调解

    C.不受理王某的自诉

    D.王某就赵某伤害自已的事实男行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正确答案:CD
    考点:自诉案件的诉讼程序
    讲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3条的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故本题选cD。

  • 第3题:

    某市法院审理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案,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庭审中,赵某拒绝辩护律师为其辩护,合议庭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赵某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时,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B.赵某要求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时,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C.赵某要求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时,不应当同意,并宣布继续审理

    D.赵某另行委托辩护人的,自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


    正确答案:AD

  • 第4题:

    关于法院的送达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陈某以马某不具有选民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马某拒不签收判决书,法院向其留置送达
    B: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葛某送达开庭传票,葛某未寄回送达回证,送达无效,应当重新送达
    C:法院在审理张某和赵某借款纠纷时,委托赵某所在学校代为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
    D:经许某同意,法院用电子邮件方式向其送达证据保全裁定书

    答案:A
    解析:
    【考点】送达方式【详解】《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因此选项A正确。《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据此,委托送达只能委托法院,而不能委托其他单位,选项C错误。邮寄送达的,以回执确认是否送达而不是寄回送达回证,选项B错误。第87条第1款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因此,D选项错误,不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

  • 第5题:

    赵某因涉嫌抢劫犯罪被抓获,作案时未满18周岁,案件起诉到法院时已年满18周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本案由少年法庭审理
    B:对赵某不公开审理
    C:对赵某进行审判,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D:对赵某进行审判,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答案:D
    解析:
    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故CD表述错误。本题无正确答案。

  • 第6题:

    刘某和赵某共同致王某轻伤,王某以故意伤害(轻伤)罪将刘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理判决刘某有期徒刑1年。此后,王某又以同一事实将赵某诉至法院,该法 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受理王某的起诉
    B.在王某和赵某之间进行调解
    C.不受理王某的自诉
    D.王某就赵某伤害自己的事实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答案:C,D
    解析:
    C、D
    考点:自诉案件的诉讼程序
    讲解: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93条的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 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 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共 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 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 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 故本题选CD。

  • 第7题: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证人赵某目睹了整个案发过程,侦查机关遂决定传唤赵某协助调查。办案机关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A.到赵某的住处进行询问
    B.到赵某所属的家政公司进行询问
    C.通知赵某到人民法院提供证言
    D.通知赵某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侦查。《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 第8题:

    赵某和李某在某网吧打架,双方都造成轻伤,某派出所以扰乱治安为由,对赵某作出了拘留10天的决定。赵某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法院应该怎么判决()

    • A、法院可以根据事实情况,加重对赵某的处罚
    • B、法院可以直接对李某进行处罚
    • C、法院可以变更显失公正的处罚决定,对赵某进行较轻的行政处罚
    • D、法院应该实行调解

    正确答案:C

  • 第9题:

    赵某、续某与张某积怨较深。赵某一直想报复一下张某;续某对张某更是恨之入骨,心里暗藏杀机,但其未告诉赵某。某日,赵某、续某约定共同去教训张某。二人同时对张某进行殴打,致张某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赵某、续某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属于共同犯罪
    • B、赵某、续某均成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属于共同犯罪
    • C、赵某成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续某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不属于共同犯罪
    • D、赵某成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续某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在故意伤害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肖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的案件包括()。

    • A、郑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支付所欠的劳动报酬
    • B、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儿子的抚养费
    • C、张某将李某打伤,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
    • D、肖某与唐某对某套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争议,肖某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该房屋的所有权归自己所有
    • E、许某与赵某对买卖合同的效力发生争议,许某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确认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A,B,C

  • 第11题:

    单选题
    关于法院的送达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陈某以马某不具有选民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马某拒不签收判决书,法院向其留置送达

    B

    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葛某送达开庭传票,葛某未寄回送达回证,送达无效,应当重新送达

    C

    法院在审理张某和赵某借款纠纷时,委托赵某所在学校代为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

    D

    经许某同意,法院用电子邮件方式向其送达证据保全裁定书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马某拒不接收的,可以采取留置送达
    B项,《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尽管邮寄送达的回证没有被寄回,也并不意味着该送达就无效,该项的表达过于绝对。
    C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8条,委托送达的对象只能是人民法院,而不能委托学校等机构代为行使送达权。
    D项,《民事诉讼法》第87条第1款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据此,证据保全裁定书不能用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

  • 第12题:

    单选题
    赵某与陈某于2008年经法院判决离婚。2009年,陈某发现赵某在离婚前将夫妻共有的部分财产转让他人,于是请求法院分割该项财产。法院的正确做法是()。
    A

    告知陈某申请再审

    B

    告知陈某向法院另行起诉

    C

    告知陈某选择申请再审或另行起诉

    D

    告知陈某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 A
    解析: 《婚姻法》第47条第1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故法院应告知陈某另行起诉,B选项正确。

  • 第13题:

    赵某因琐事故意伤害李某,李某向某县法院对赵某提起自诉,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某县法院经过审理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李某三万元,李某不服,认为判处一年有期徒刑过重,提出上诉。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某县法院立案后,发现李某缺乏证据,某县法院应当说服李某撤回起诉

    B.在一审程序中,李某要求撤回自诉,某县法院应当准许

    C.在二审程序中,李某对刑事部分提出反诉,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D.李某对刑事部分不服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后,附带民事部分也不生效


    参考答案:ABCD

  • 第14题:

    市郊某化工厂将废水直接排人河道.受污染的河水流入赵某的鱼塘.造成鱼塘的鱼全部死亡。赵某与工厂交涉,该厂承认其侵权,但对赵某提出赔偿数额表示不能接受。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______

    A.赵某可以请求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处理

    B.赵某如对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C.赵某可以不经过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处理而直接向法院起诉

    D.赵某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E.赵某与工厂就赔偿问题产生的纠纷可以寻求行政裁决


    正确答案:ABCE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故ABC项正确,赵某可以就其与化工厂的损害赔偿纠纷诉诸行政机关处理。“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D项错误,E项正确。赵某与化工厂的纠纷属于损害赔偿纠纷,可以诉诸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裁决。

  • 第15题:

    对于法院的裁判,当事人针对下列哪些选项不可以提起上诉:

    A、王小毛起诉小明返还借款300元,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作出的判决
    B、王某向A县法院起诉赵某侵权纠纷一案,法院受理后发现赵某已死亡,遂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C、甲县法院在判决书中把11.1万写成111万,后法院以裁定的方式补正判决
    D、杨某诉王某买卖纠纷一案,王某对法院的管辖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

    答案:A,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2条之规定,小额诉讼程序的判决不得上诉。A选项应选。《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可见,B、D可以上诉,C项不得上诉。

  • 第16题:

    共用题干

    王某就一起合同纠纷起诉赵某,起诉地点是合同履行地,也是王某所在的A地法院,A地法院受理以后,赵某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应该由赵某所在的B地法院审理。结果A地法院驳回了赵某的管辖权异议。对于此案,你认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A地法院有权管辖,驳回异议的裁定无误
    B:A地法院无权管辖,驳回异议的裁定有误
    C:对于法院的裁定,赵某有权提出上诉
    D:对于赵某的上诉,二审法院有权径行判决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一般地域管辖原则适用时,被告所在地不明确的情况。关于特殊情况的具体适用,考生应当注意区分户籍迁出或注销后的不同情况,即《民诉意见》第5~7条。
    根据《民诉意见》第29条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从本案来看,A区只是原告住所地,所以A区法院没有管辖权。B区是侵权行为地(行为实施地也是结果发生地),C区是产品销售地也是被告之一大兴商场所在地,D区是产品制造地也是被告之一五星电子公司的所在地,因此BCD为正确,应选A。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0条的规定,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31条规定: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第32条规定: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7款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履行的下列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七)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合同。”因此,B项正确。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这不包括强制只能适用中国法的情形,故C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中方当事人与外国合资股东之间的合同纠纷属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该合同在我国履行,故属于我国法院的专属管辖,不可以选择仲裁。故D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上级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将本院的第一审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法院批准。《级别管辖异议规定》第5条规定,对于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交其审理,因此D项错误。M省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所以本案根本不属于移送管辖,AC错误。本题的情形不属于合法指定管辖,B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28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甲市A区既是侵权行为实施地,也是侵权结果发生地,A区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而甲市B区是被告住所地,B区法,院也具有对本案的管辖权。综上,甲市A、B区法院对本案都有管辖权,选项A、B都是正确的。由于甲市B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因此,其将案件移送管辖的做法是错误的。选项C说法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受移送法院不能再自行将案件移送。因此,A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选项D说法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A正确,B错误。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有权上诉,C正确。《民诉意见》第18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径行判决、裁定:(l)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3)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因此D项正确。

  • 第17题:

    李某与赵某是邻居,平时关系紧张,一日两人因琐事发生争吵,进而互殴,李某将赵某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赵某对李某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诉讼,则李某何时可以聘请辩护人?

    A:自法院向其送达起诉书副本之日起
    B:在本案开庭审理之后
    C:自其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D:可以随时委托辩护人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 第18题:

    男青年张某深夜在大街闲逛,遇到单身女子赵某,顿起歹意,将赵某挟持到偏僻胡同强奸。事毕,张某怕赵某报案,欲杀人灭口,正卡赵某脖子时,因有人路过,张某逃离现场。经鉴定,赵某脖子所受伤害构成轻伤。张某的行为属于( )。

    A.强奸罪
    B.强奸罪和故意伤害罪
    C.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中止)
    D.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未遂)

    答案:D
    解析:
    “将赵某挟持到偏僻胡同强奸。事毕”,可知强奸罪已经成立。后文男青年“欲杀人灭口,正卡赵某脖子时,因有人路过,张某逃离现场”,可知其犯罪动机是杀人,那么定性为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题干男青年是因为意志以外的第三人路过才停止了行为,故属于犯罪未遂,即故意杀人未遂。因此选择D项。

  • 第19题:

    甄某报案称赵某对其故意伤害(轻伤),手中已掌握部分线索指向赵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甄某报案后,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其向法院提起自诉
    • B、甄某自诉到法院,法院应当受理
    • C、如甄某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
    • D、本案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不能主动追诉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赵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民警抓捕赵某时,依法向其射击,致其受重伤倒地,此时民警做法不正确的是()。

    • A、及时通知赵某家属
    • B、及时抢救赵某
    • C、保护现场
    • D、立即向其所属公安机关报告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赵某因涉嫌抢劫犯罪被抓获,作案时未满18周岁,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时已年满18周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赵某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应当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 B、对赵某不可以公开审理
    • C、对赵某可以适用死刑
    • D、如赵某没有委托辩护人,应当由其自行辩护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单选题
    王某诉赵某借款纠纷一案,法院一审判决赵某偿还王某债务,赵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案外人李某表示,愿以自己的轿车为赵某偿还债务提供担保。三人就此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后,赵某撤回上诉,法院准许。一个月后,赵某反悔并不履行和解协议。关于王某实现债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依和解协议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

    依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

    依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

    依一审判决与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 C
    解析:
    《民诉解释》第339条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本题中赵某在二审期间撤回上诉经准许的法律后果是一审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撤回上诉后,赵某反悔并不履行和解协议,此时王某为了实现其债权,应该依据已经生效的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赵某和李某在二审期间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王某不能据此向法院申请执行。

  • 第23题:

    单选题
    甄某报案称赵某对其故意伤害(轻伤),手中已掌握部分线索指向赵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

    甄某报案后,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其向法院提起自诉

    B

    甄某自诉到法院,法院应当受理

    C

    如甄某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

    D

    本案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不能主动追诉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若赵某对钱某擅自出卖古董之行为提起诉讼,下列关于本案性质、提起诉讼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本案性质属于违约而不是侵权

    B

    本案性质属于侵权而不是违约

    C

    本案性质属于违约和侵权的竞合

    D

    赵某只能选择侵权或者违约中的一项向法院提起诉讼

    E

    赵某可以向法院同时提起违约诉讼和侵权诉讼


    正确答案: C,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