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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A 属于正当防卫B 属于紧急避险C 属于防卫过当D 属于故意杀人

题目
单选题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属于正当防卫

B

属于紧急避险

C

属于防卫过当

D

属于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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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聚众斗殴罪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

    A.甲约乙等6人到戊家将戊殴打成轻伤,构成聚众斗殴罪

    B.甲得知乙等4人人在某饭店喝酒后,便约王某等3人持械前往报复,将乙等4人打伤,构成聚众斗殴罪

    C.甲某与乙某发生争执,二人约定晚上带人在体育场决一胜负。当晚,甲某带来5人,乙某闻信后也不示弱,带来丙某一人助阵。双方大打出手,在打斗中丙某被甲某带来的丁某用刀扎中要害部位当场死亡。丁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他人均构成聚众斗殴罪

    D.甲某的女儿丙嫁给乙某后,乙、丙夫妻关系一直不好。某日,乙、丙夫妻之间发生争吵,乙动手打丙。事后,丙一气之下上吊自杀身亡。甲认为乙家欺负自己女儿,便带领同宗lO余人携带锄头、扁担等前往乙家兴师问罪。乙某也不示弱,召集同宗10余人在村口与之对峙。后来乡干部做了大量劝解工作,才把双方劝开。甲、乙构成聚众斗殴罪


    正确答案:ABD
    【考点】伤害罪与聚众斗殴罪的区别
    【解析】AB选项均是伤害罪;D选项属于民间纠纷。C选项属于聚众斗殴;另外造成死亡结果的,直接责任人定故意杀人罪。

  • 第2题:

    甲某经常殴打其父乙某,与其兄丙某的关系也很僵。一天由于乙某外出有事忘了关窗,恰巧下雨,雨水淋入甲某房间,甲某回来便殴打乙某,丙某见状拉架,不小心将甲某拉倒地,结果甲某越发生气就转而用菜刀追砍并将丙的手砍伤,丙随即拿起一根木棒朝甲某回击,结果击中甲某头部将其打倒在地上。乙某怕甲某醒来更加凶狠报复,便拿起甲某手里的菜刀朝甲某的头部砍了十几刀。经查甲某在倒地时,由于后脑磕到水泥地导致脑出血,就已经死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属于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乙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B.丙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乙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C.丙属于正当防卫,乙某的行为为防卫不适时,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D.丙属于正当防卫,乙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正确答案:C
    【考点】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
    【解析】丙针对甲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采取的防卫手段是合适的,而在情势紧迫的情况下用木棍随手回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故甲某的死亡应为意外事件;乙某在甲某的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的情况下进行防卫,属于事后防卫,由于甲某已经死亡,所以构成对象不能犯的故意杀人罪(未遂)。

  • 第3题: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紧急避险

    C、属于防卫过当

    D、属于故意杀人


    参考答案:D

  • 第4题:

    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 A.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某晚去某超市盗窃,由甲提供一辆三轮车。届时甲因害怕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轮车盗走超市的大批名贵手表 B.甲与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 C.甲于某日携带匕首前往乙家,准备杀乙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


    正确答案:B
    A项中甲、乙、丙、丁四人属于共同犯罪,界定共同犯罪停止状态的标准是一人既遂全体既遂。题中乙、丙、丁已着手实施了盗窃行为并且既遂,虽然甲未参与实行行为,但是他参与了共谋,未撤出自己在共同犯罪中的原因力,所以甲构成盗窃罪的既遂。B项属于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指为犯罪制造工具、创造条件。甲携带工具向乙家走去是为了接近犯罪目标,为实施犯罪做准备,因此属于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行为。C、D两项属于犯罪中止。故选B。

  • 第5题: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甲和乙在激烈吵架之后回家。后来甲发现乙肩扛斧头朝自己家方向走来,认为乙前来报复,便持木棒埋伏在路旁,在乙经过时,甲突然跳出用木棒猛击乙的头部,致乙重伤,甲的行为不成立正当防卫

    B.甲在家中遭到乙持刀行凶的袭击,奋起自卫,在将乙打昏在地以后,害怕将来遭到乙的报复。便用绳子将乙勒死。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某天晚上,田某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抢劫。田某见状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某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劈去。黄某应声倒下。田某立即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田某的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

    D.某日晚,赖某见两男青年正在侮辱他的女朋友,即上前制止,被其中一男青年殴打被迫还手。对打时,便衣警察黄某路过,见状抓住赖的左肩,但未表明公安人员的身份。赖某误以为黄是帮凶。便拔刀刺黄左臂一刀逃走。赖某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


    正确答案:B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有:(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具有防卫意识;(4)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A项中甲的行为不符合条件(2),属于防卫不适时,不成立正当防卫。B项中甲将乙打昏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后来将乙勒死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故B项符合题目要求,当选。C项中田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对抢劫行为防卫致侵害人死亡,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D项中赖某对便衣警察是否为侵害人的同伙在认识上有过失,但对便衣警察的伤害行为却是故意的,而不是过失;赖某打击便衣警察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

  • 第6题: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甲砍伤乙小臂,乙用木棒击中甲头部,致甲死亡。对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属于紧急避险
    B.属于正当防卫
    C.属于防卫过当
    D.属于故意杀人

    答案:A,B,C
    解析:
    正当防卫只能发生在单方的犯罪过程中,是被害人针对犯罪进行的防卫行为。在双方互相的伤害、聚众斗殴中是不能成立正当防卫的。两方都算犯罪,各自定罪。两人都是聚众斗殴,而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定故意杀人罪。

  • 第7题: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用刀砍伤乙,致其轻伤,但乙因感染破伤风而死亡甲的伤害行为与乙的死亡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B.甲与乙都和丙有仇,甲见乙向丙的食物中投放了5 毫克毒物,且知道5 毫克毒物不能致丙死亡,遂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添加了5 毫克毒物,丙吃下食物后死亡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C.甲和乙因琐事发生争吵,甲持刀追砍乙,乙狂逃,在闹市区未看清红灯,结果被一辆汽车撞死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D.甲以120公里时速驾车(该高速公路限速为100公里),将突然跑上公路的乙撞死事后证明,即使甲不超速,乙也会被撞死因此,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答案:B,C
    解析:
    BC。A:介入因素是产生危害结果的主要原因,且介入因素很异常,故因果关系中断。B:甲、乙的行为都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起了作用,故都有因果关系。C:乙虽然是被车撞死的,但这一结果是杀人者狂追的正常结果,即此处具有相当因果关系,故仍然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D是客观的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无关。

  • 第8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医生甲意欲杀害患者丙,将毒药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让乙给丙注射。乙接过药品后发现是致命的毒药,但仍给丙注射,致丙死亡,甲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
    B: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作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对乙的死亡应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C:甲乙有仇,甲扬言要杀乙,乙逃往他乡后,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但是没有人杀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D: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甲属于教唆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答案:A,C,D
    解析:
    【考点】教唆犯。详解:关于A选项。教唆犯是共犯的一种,是指教唆引起他人犯意的共犯人。甲利用不知情的护士乙的行为来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与乙没有达成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是单独犯罪。护士乙在知情后仍然实施犯罪行为,属于片面的帮助犯,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甲并不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A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关于B选项。间接正犯又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做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的真实意图是借丙之手杀乙,甲属于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所以B选项的说法正确,不选。关于C选项。教唆犯的成立一般要求有明确具体的教唆对象,否则不成立教唆犯。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并没有具体的对象,不成立教唆犯。所以C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关于D选项。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此时乙的行为已经从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属于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问题。甲应在盗窃罪的犯罪内承担教唆犯的刑事责任,且属于教唆犯既遂。所以D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 第9题: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属于正当防卫
    • B、属于紧急避险
    • C、属于防卫过当
    • D、属于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下列行为中,不成立正当防卫的有()。

    • A、甲用木棒打击乙头部,欲将乙打昏,抢其钱财,在甲实施打击过程中,乙拾起石头向甲掷去,致甲死亡
    • B、甲与乙因琐事发生争执,甲非常气愤,扬起拳头,乙见状拾起一根木棒向甲打去,致甲轻伤
    • C、甲与乙素有仇怨,某日,甲与乙相遇,甲大肆辱骂乙,乙气愤难奈,其推搡甲,甲挥拳向乙打去,致乙轻伤
    • D、甲与乙素不相识,某日,甲与乙相遇,甲无故辱骂乙,并拾起一根木棒欲打乙,乙见状抢下木棒,向甲打去,致甲重伤

    正确答案:B,C,D

  • 第11题:

    下列行为中,成立正当防卫的有()。

    • A、甲用木棒打击乙头部,欲将乙打昏,抢其钱财,在甲实施打击过程中,乙拾起石头向甲掷去,致甲死亡
    • B、甲与乙因琐事发生争执,甲非常气愤,扬起拳头,乙见状拾起一根木棒向甲打去,致甲轻伤
    • C、甲与乙素有仇怨,某日,甲与乙相遇,甲大肆辱骂乙,乙气愤难耐,其推搡甲,甲挥拳向乙打去,致乙轻伤
    • D、甲与乙素不相识,某日,甲与乙相遇,甲无故辱骂乙,并拾起一根木棒欲打乙,乙见状抢下木棒,向甲打去,致甲重伤

    正确答案:A

  • 第12题:

    甲、乙与丙素有仇隙,一日,甲持刀追杀丙,丙快逃脱时,乙正好在路边目睹,便暗中将丙绊倒。甲趁丙摔倒,上前将其砍伤。甲、乙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3题:

    甲欲杀乙而向乙开枪射击,子弹从乙的衣袖穿过,恰巧击中了与乙同行的丙,致丙重伤。丙在医疗过程中由于伤口感染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未遂)

    B.故意伤害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过失致人重伤罪


    正确答案:AC
    解析:甲对乙开枪射击未射中,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甲的射击行为造成丙死亡,又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甲的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异种罪名,构成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处断。

  • 第14题:

    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

    A.甲乙有隙。某日甲远远看见乙手拿铁管朝自己走过来,心想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于是随手拾起一根木棒向乙冲过去,猛击乙头部,致乙重伤。后来才知乙拿自来水管准备为自家更换新水管用

    B.甲入户强奸乙女,乙的妹妹丙被呼救声惊醒,丙赶到乙的房间,举棒将甲打昏,并立即拨打110报警。同时乙发现甲在动,捡起棒子朝甲头部猛击二下,然后乙丙二人逃离该屋,将门反锁。后甲死亡。乙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C.甲骑车不慎碰撞到行人乙,乙很生气,上前对甲拳打脚踢,致甲口鼻流血

    D.甲乙丙同在饭店喝酒,甲乙因故争吵并扭打一起。两人越打越激烈,丙见状将二人劝开。先在一旁劝说甲,乙突然拿起一把菜刀砍向甲,却砍在了丙身上,致丙重伤


    正确答案:ACD
    【考点】正当防卫假想防卫故意伤害
    【解析】A中乙并未对甲有不法侵害行为,甲误以为乙要侵害自己遂对乙采取侵害行为,属于事先防卫,也称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不具备防卫适时性,对没有实际威胁的人进行防卫.构成故意伤害罪。B项已被击倒的甲仍对乙丙存在威胁,不认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在双方力量对比过于悬殊的情况下,客观上不法侵害人对防卫人的威胁依然存在,而防卫人在急迫的情景下为消除这种危胁而实施的行为,通常应认为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中实施的防卫行为。对此不能机械教条地认为是事后防卫。C项甲不慎撞到乙,并没有不法侵害行为,乙故意伤害甲,不是正当防卫。D甲乙互殴行为不成立正当防卫,丙是劝说者,乙拿起菜刀砍向甲却将丙砍成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

  • 第15题:

    甲与妻子乙感情不好,打算与其离婚,但乙不同意。甲由此产生杀乙的念头。某日,甲与乙约定上山打猎,出发前甲边检查猎枪边与乙交谈,不经意将枪口朝向了乙,恰巧猎枪走火击中乙致其死亡。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哪一项?( )

    A、甲为故意

    B、甲在主观上没有罪过

    C、甲在主观上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D、甲在主观上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正确答案:D

  • 第16题:

    甲与乙因故发生争吵,甲用木棒打击乙的头部致乙休克,甲侵害了乙的( )。

    A.生命权

    B.健康权

    C.名誉权

    D.身份权


    正确答案:B
    解析:题干中甲用木棒打击乙的头部致其休克,并未致乙死亡,故没有侵害乙的生命权,也不存在侵害名誉权或身份权的情形。甲的行为损害了乙的身体整体机能,应属于侵害健康权。

  • 第17题: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

    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紧急避险
    C.属于防卫过当
    D.属于故意杀人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聚众斗殴罪、正当防卫。 相互斗殴中,由于双方都有加害对方的侵害故意,并且实施了侵害行为,所以双方都欠缺防卫意识,即不存在为保护合法利益的防卫目的,不成立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292条第2款的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甲、乙参与聚众斗殴,甲在斗殴中杀死乙的,无论甲对乙的死亡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故D项正确,ABC项错误。

  • 第18题:

    甲与乙之间没有意思联络,甲开枪击中P心脏,乙开枪击中P脑袋,P死亡。正确说法是:

    A:甲、乙的行为皆足以单独致P死亡
    B:如果能查明甲先击中的,甲与P死亡有因果关系,甲故意杀人罪既遂,乙未遂
    C:如果能查明乙先击中的,乙与P死亡有因果关系,乙故意杀人罪既遂,甲未遂
    D:如果不能查清击中先后的,甲、乙均有因果关系,均故意杀人罪既遂

    答案:A,B,C,D
    解析:
    B、C是正常情况下的结论oD是特殊情形下的结论。类似D的结论如:甲与乙没有意思联络,都向P的饮料中投放了致死量的毒药,P死亡。甲、乙皆既遂。

  • 第19题:

    共用题干

    甲召集乙、丙、丁等8人与张某等一伙人在体育场附近打架,并招呼每人带上1件家伙,乙、丙、丁分别带着铁棍、铁锹、木棍等凶器聚齐后,前往约定的地点与张某一伙等十余人发生打斗。打斗中丙、丁持铁棍夹击张某,二人用铁棍打中张某数下致其死亡。事后甲、乙、丙、丁均坚称对张某之死不是故意的。正确说法是:
    A:对甲、乙、丙、丁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B:对甲、乙、丙、丁以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
    C:对甲、丙、丁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D:丙丁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答案:C
    解析:
    《刑法》第294条第1款、第3款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所以高某及其儿子的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
    聚众斗殴中致人重伤死亡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知情的首要分子以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论处。

  • 第20题:

    甲欲杀乙,将木棒向乙头部抛去,因乙与丙站在一起(相距约一米远),结果乙歪头躲过,木棒击中丙致其死亡。甲的行为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1题:

    甲、乙杀害丙,甲在一隐蔽处向丙开枪,乙同时也向丙开枪。结果甲击中丙并致其死亡,乙则因心理害怕,手发抖而未击中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均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 B、甲、乙如果事前有共同预谋,则甲、乙均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 C、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乙构成犯罪中止
    • D、甲、乙如果事前无共同预谋,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乙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正确答案:B,D

  • 第22题:

    甲和乙素有矛盾,某日该二人在街上相遇,甲对乙破口大骂,并用力推搡乙,乙挥拳打甲,甲拾起一根木棒向乙头部打去,致乙重伤。甲的行为()。

    • A、正当防卫
    • B、故意伤害
    • C、应当负刑事责任
    • D、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B,C

  • 第23题:

    甲欲杀害乙,在持刀猛砍乙头部数刀后,感到后悔,立即又将乙送到医院抢救,但乙因失血过多死亡,甲属于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