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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负责考研试题管理工作的王某在考试前一周,将英语卷试题提前泄露给辅导机构或者其亲戚朋友,造成了题目大范围泄露,造成英语考试成绩作废,组织重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造成考试成绩作废,组织重考属于情节严重B本案中所有泄露了试题的人员都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C考生如果用收买方式获取考题,同样可能构成犯罪D打听考试内容的人都构成犯罪

题目
多选题
负责考研试题管理工作的王某在考试前一周,将英语卷试题提前泄露给辅导机构或者其亲戚朋友,造成了题目大范围泄露,造成英语考试成绩作废,组织重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造成考试成绩作废,组织重考属于情节严重

B

本案中所有泄露了试题的人员都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C

考生如果用收买方式获取考题,同样可能构成犯罪

D

打听考试内容的人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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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多选题
    《刑法》关于撤销假释的规定,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A

    只要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也应当撤销假释

    B

    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不能撤销假释

    C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按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但先减是指减去假释前已经实际执行的刑期

    D

    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撤销假释后,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并罚,假释经过的考验期,应当计算在新决定的刑期之内,因为假释视为执行刑罚


    正确答案: A,B
    解析: 《刑法》第86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第71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施社区矫正。《刑法》第4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刑法》第4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据此,只有A、B、C选项正确。

  • 第2题:

    单选题
    关于国家责任,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
    A

    现代国际法实践中,国际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是无过错责任

    B

    一般私人本身对外国或外国人的不法侵害不引起国家责任,但是该行为如果是由于国家的失职造成的,则国家应当承担责任

    C

    国家不当行为包括国际不法行为和国际罪行

    D

    若某国实施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但该行为并不为国际法所禁止,则其不必承担国家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关于国家责任的归责原则,传统国际法中一般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国家的国际责任主要限于对外国人造成损害所引起的国家赔偿责任。随着国家责任范围的扩大,各种责任制度的规定日益复杂。许多国家行为中,其故意或过失因素很难判断。并且,国家行为最终是由有关的个人来实施,行为者的主观状态与国际法判断国家的主观因素并不能完全等同。因此,现代国际法倾向于引进和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
    B项,一般私人或私人团体本身对外国或外国人的不法侵害不引起国家责任,但是该行为如果由于国家的失职造成,或国家对该行为进行纵容,则可能引起国家对本身失职或放纵行为的责任,这也称为间接责任。
    C项,对国际义务的违背按照义务的性质又被分为对一般国际义务的违背和对保护国际社会根本利益至关紧要的义务的违背,前者称为国际不法行为,后者称为国际罪行。因此,国家不当行为包括国际不法行为国际罪行两类。
    D项,若某国实施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但该行为并不为国际法所禁止,该国可能不必承担国家责任,但是其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 第3题:

    单选题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是一种特别程序。关于其特别之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不同于普通案件奉行的不告不理原则,法院可未经检察院对案件的起诉或申请而启动这一程序

    B

    不同于普通案件审理时被告人必须到庭,可在被申请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审理并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C

    不同于普通案件中的抗诉或上诉,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可通过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启动二审程序

    D

    开庭审理时无需区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条第2款的规定,强制医疗的启动程序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方式:①检察院的申请启动方式,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意见书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②法院的决定启动方式,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法院的决定启动应以检察院起诉为前提。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并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B项,《高法解释》第529条规定,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是,被申请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请求不开庭审理,并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除外。审理人民检察院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应当会见被申请人。
    C项,《刑事诉讼法》第305条第2款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程序与二审程序为不同且相互独立的程序,不能通过申请复议启动二审程序
    D项,《高法解释》第530条第1款规定,开庭审理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①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先由检察员宣读申请书,后由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发表意见。②法庭依次就被申请人是否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进行调查;调查时,先由检察员出示有关证据,后由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发表意见、出示有关证据,并进行质证。③法庭辩论阶段,先由检察员发言,后由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发言,并进行辩论。由此可见,强制医疗案件审理,也要区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 第4题:

    多选题
    甲误认为遭到乙的紧急的不法侵害,而对乙实行防卫行为,致乙死亡。事后证实乙的行为不具有不法侵害的性质。甲的行为:()
    A

    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B

    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

    可能属于意外事件

    D

    可能属于防卫过当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正当防卫。事实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对臆想中的侵害者进行防卫,属于假想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予以不同的处理,若行为人无过失的应视为意外事件,若行为人有过失而根据《刑法》的规定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的,构成过失犯罪。因此本题中BC是正确的。

  • 第5题:

    多选题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B

    “三个至上”包括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C

    坚持党的领导,意味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各项实践工作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D

    坚持“三个至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内在需要,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


    正确答案: D,B
    解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2.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

  • 第6题:

    多选题
    如果在二审期间,李某除了要求增加赔偿额外,还要求张某在报纸上公开道歉,对此,二审法院的下列哪项处理是正确的?(  )
    A

    对这个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

    B

    不予理睬

    C

    如果调解不成,二审法院径行判决

    D

    如果调解不成,二审法院让李某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 D,C
    解析:
    《刑诉解释》第332条规定,第一审期间,第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第一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 第7题:

    多选题
    ()等方式不属于国家赔偿方式,而属于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A

    消除影响

    B

    恢复名誉

    C

    赔礼道歉

    D

    返还财产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黄某倒卖文物案于2014年5月28日一审终结。6月9日(星期一),法庭宣判黄某犯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立即送达了判决书,黄某当即提起上诉,但于6月13日经法院准许撤回上诉;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于6月12日提起抗诉,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于6月17日向同级法院撤回了抗诉。关于一审判决生效的时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6月9日

    B

    6月17日

    C

    6月19日

    D

    6月20日


    正确答案: 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第105条第1、2款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高法解释》第308条规定,在上诉、抗诉期满前撤回上诉、抗诉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上诉、抗诉期满之日起生效。在上诉、抗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应当自第二审裁定书送达上诉人或者抗诉机关之日起生效。本题中,6月9日送达判决书,10日开始计算上诉、抗诉期限,19日为上诉、抗诉的最后一日。13日和17日是在上诉、抗诉期满之前撤回上诉、抗诉,因此该一审判决的生效时间应当为6月19

  • 第9题:

    单选题
    人民检察院作为办理机关的共同赔偿决定书的字号为()。
    A

    (××××)×法赔字第××号

    B

    (××××)××法委赔字第××号

    C

    (××××)×法检赔字第××号

    D

    (××××)×检法赔字第××号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依照我国法律中的冲突规范的规定,应当适用某个外国的法律。但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的,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应当适用该国法律中关于调整其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以确定应该适用的法律。但是在该外国法律未作此类规定时,应该如何处理?( )
    A

    适用该外国首都所在地区的法律

    B

    适用最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地区的法律

    C

    直接适用当事人在该外国境内有住所的地方的法律

    D

    直接适用与该民事法律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一个主权国家内部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不同地区之间的法律冲突是区际法律冲突,记住我国的规定即可。
    《民通意见》第192条规定:“依法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如果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的,依据该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该国法律未作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 第11题:

    不定项题
    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应实行数罪并罚的是:( )
    A

    造成被组织人死亡的

    B

    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的

    C

    对被组织者有强奸行为的

    D

    对检查人员有杀害行为的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刑法》第318条第1款、第2款规定,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第12题:

    多选题
    以下哪种行为构成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A

    资助邪教组织策划、实施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B

    为间谍组织提供资助

    C

    为叛逃国外的中国官员提供资助

    D

    资助境外机构实施分类国家行为的


    正确答案: A,B
    解析: 参见《刑法》第107条,以及1999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以及《刑法修正案(八)》第20条的规定。

  • 第13题:

    问答题
    为什么说五四宪法和八二宪法要好于七五宪法和七八宪法?

    正确答案: 从内容上,五四宪法确认了国家在过度时期的总任务及其步骤,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性质,确认了相应的经济政策,赋予了公民广泛的权利,真正确立了适合国情的国体、政体和社会主义制度的道路和目标,大大促进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八二宪法在原则上坚持了四项基本原则,确认了今后国家根本任务、政治制度,确定改革开放,重视精神文化建设,同时更突出了人民主权的地位。它倡导改革,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古河社会关系的变化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增强了宪法的适应性和生命力,真正为社会主义建设而服务。而七五宪法则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并将公民权利和义务相合并,这都体现了宪法中极左的思想和错误,七八宪法虽修改了七五宪法的部分错误,但也仍然存在左倾错误,对文革并没有全盘否定。
    从历史上,五四宪法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型的产物,经过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土地改革的完成,是的国家的经济、政治趋于稳定,人们的思想也更为统一;八二宪法是改革开放的产物,真理标准大讨论、十一届三中全会等为其奠定了正确的思想基础,同时国家改革开发提上日程,政治稳定的到一定恢复。而七五宪法属于文革的产物,不符合社会的发展规律,在思想中也深深陷入左的泥潭;七八宪法制定与文革结束初期,华国锋上台,坚持两个凡是方针,经济、政治没有完全恢复,思想上仍然呈现左的错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4题:

    多选题
    关于未成年人案件的不公开审理与犯罪档案封存制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

    犯罪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B

    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其他人员、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其他人员均不可旁听案件

    C

    审判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D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只有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才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B两项,《刑事诉讼法》第285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CD两项,该法第286条第1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 第15题:

    问答题
    简述依靠群众开展检察工作原则。

    正确答案: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必须依靠群众。这项原则是检察机关的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在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也是多年检察机关的丰富实践经验的总结。依靠群众开展检察工作的原则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第一、依靠群众检举揭露犯罪。第二、依靠群众调查案情、收集证据。第三依靠群众,宣传法制,预防和减少犯罪。第四、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6题:

    多选题
    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案件的立案范围有:()
    A

    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或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B

    一审判决有罪,二审改判无罪的

    C

    生效民事判决被再审改判,原判涉及的财产已经执行完毕,再审判决无法执行回转的

    D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决定逮捕的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问答题
    简述刑事辩护的含义。

    正确答案: (1)是一种针对指控进行的对抗性诉讼活动;(2)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3)是维护、实现司法公正不中缺的一项诉讼职能;(4)是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单选题
    王某欠赵某50万元货款,王某一直借故不还。赵某无奈之下,打听到王某隔日将会携带大量现金到A地进行买卖交易。第二天,赵某喊了几个朋友一起在王某去A地的路上将王某拦截,强行夺走王某随身携带的现金并现场清点共45万元。接着赵某等人逼王某写下大致内容为王某已还赵某货款45万元,尚欠赵某5万元的欠款字据,之后赵某和朋友拿着钱走了。事后王某到派出所报案,经医院鉴定王某仅受轻微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赵某不构成犯罪

    B

    赵某构成抢劫罪

    C

    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D

    赵某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对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理解。赵某没有非法占有王某钱财的目的,因此,赵某不构成抢劫罪。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受到轻伤以上的伤害,因此,赵某等人也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 第19题:

    单选题
    某区公安分局以非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为由,当场扣押孙某杂货店的烟花爆竹100件。关于此扣押,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4年真题]
    A

    执法人员应当在返回该分局后立即向该分局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B

    扣押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

    C

    扣押时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D

    扣押应当由某区公安分局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正确答案: C
    解析: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A项,《行政强制法》第19条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B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9条的规定,扣押财产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因此,扣押应当适用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性规定。《行政强制法》第18条第7项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制作现场笔录
    C项,《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18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D项,《行政强制法》第17条第3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由此可知,行政强制措施不可委托其他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去实施,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必须亲自实施。

  • 第20题:

    多选题
    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机构或人员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
    A

    全国人大3个以上的代表团

    B

    全国人大1/10以上的代表

    C

    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

    D

    全国人大常委会


    正确答案: B,C
    解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5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 第21题:

    判断题
    提请批准逮捕前所查清的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温某涉嫌一起重大的贩卖毒品犯罪案件,鉴定人马某出庭作证,马某因在诉讼中作证,其本人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以下对马某的保护等问题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马某因履行作证义务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就餐费,司法机关应当给予补助

    B

    对马某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C

    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马某及其近亲属

    D

    法院不公开马某的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证人作证的相关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能够享受补偿的是证人,并非鉴定人,故A选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1)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2)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3)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4)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5)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故B、C、D项正确。

  • 第23题:

    单选题
    在一起行政强制执行案件中,执行人员要拆除王某修建的被行政机关认为违章的建筑。王某即跑到现场阻止,扬言要是把违章建筑拆了,他就喝毒药。执行人员不予理会,将该建筑拆除。王某当场一气之下喝下一瓶农药,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来经有关机关认定,该建筑并非违章建筑。其子要求执行机关对王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能否成立?()
    A

    成立。因为执行机关的拆除行为导致了王某喝农药死亡

    B

    成立。因为行政机关的行为是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C

    不成立。行政机关的行为是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D

    不成立。王某的死是王某自己造成的,和行政机关的行为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行政赔偿的特征、行政赔偿的范围。《国家赔偿法》第5条规定,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损害结果和职务行为之间必然的因果关系,是构成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在本案中,王某的死亡是自己造成的,和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所以应当选D项。C项中的理由没有抓住要害,所以不成立。

  • 第24题:

    多选题
    辩护律师在庭审中对控方证据提出异议,主张这些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对下列哪些证据的异议,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016年真题]
    A

    因证人拒不到庭而无法当庭询问的证人证言

    B

    被告人提供了有关刑讯逼供的线索及材料,但公诉人不能证明讯问合法的被告人庭前供述

    C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查处被告人非法交易行为时的询问笔录

    D

    侦查人员在办案场所以外的地点询问被害人所获得的被害人陈述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项,《高法解释》第78条第3款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B项,《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56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公诉人不能证明对被告人庭前供述讯问合法,即不能排除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因此应当排除
    C项,《高法解释》第65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经法庭查证属实,且收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询问笔录属于涉案人员的供述,不属于上述几个证据种类,不能作为刑事证据适用。
    D项,《高法解释》第77条规定,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方式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①询问笔录没有填写询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姓名以及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的;②询问地点不符合规定的;③询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证人有关作证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的;④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段,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高法解释》第79条规定,对被害人陈述的审查与认定,参照适用本节的有关规定。因此,侦查人员在办案场所以外的地点询问被害人所获得的被害人陈述,只有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时候,才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