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更多“简述经济法与经济法学”相关问题
  • 第1题:

    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 第2题:

    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 】

    A.经济法

    B.经济法的规律

    C.经济法律关系

    D.经济法学科


    正确答案:A

  • 第3题:

    经济法的概念是由()决定的。

    • A、经济法律规范
    • B、经济法学者的观点
    • C、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 D、经济法的研究方法

    正确答案:C

  • 第4题:

    经济法学的概念


    正确答案: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及其研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它是我国法学学科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经济法学以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内容、形式和经济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为研究对象,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 第5题:

    经济法学体系


    正确答案:经济法学体系指的是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体系。由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决定的,呈现出多层次性和复杂性。由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论两部分组成,各自又包含许多重要内容。

  • 第6题:

    简述狭义国际法学说所认定的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主体、性质和内容


    正确答案:1.狭认为…调整的是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
    2.主体是国家或国际组织即与国际公法的主体完全一致
    3.性质:由于国际经济是专门调整国际公法各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所以它属于国际公法的范畴是国际公法的一个新分支是适用于经济领域的国际公法
    4.内容仅限于调整经济关系的各种国际公约条约;协定以及属于公法性质的各种国际惯例。

  • 第7题:

    简述经济学与经济法学


    正确答案:经济学是一门研究经济生活即有关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一门科学。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及其研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它是我国法学学科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经济法学以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内容、形式和经济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为研究对象,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 第8题:

    由于经济法的内容丰富,体系庞杂,经济法学体系也因此而呈现出()和()。经济法学体系的构件应遵循()、()、()和()四个要求。


    正确答案:多层次性;复杂性;全面性;合理性;前瞻性;充实性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经济学与经济法学

    正确答案: 经济学是一门研究经济生活即有关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一门科学。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及其研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它是我国法学学科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经济法学以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内容、形式和经济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为研究对象,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广义的国际经济法学说。

    正确答案: (1)关于调整对象,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超越一国国境的经济交往的法律规范。其调整对象不仅包括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且包括大量的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和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的各种经济关系。
    (2)关于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认为不但包括从事跨越国境经济交往的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而且包括从事此种经济交往的一切自然人和法人。
    (3)关于国际经济法的内容和性质。不专属于单一的国际公法范畴,它的内涵与外延,早已经大大突破了国际公法单一门类或单一学科的局限,而涉及到国际私法、国际商法以及各国经济法、民商法等。国际经济法应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国内法的边缘性综合体。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判断题
    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论构成了经济法学体系。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经济法学的目的。

    正确答案: 一般认为,经济分析法学的目的是两个方面:
    1.通过对于法律体系的分析和描述,为立法和制定规则提供批判性的选择方式。
    2.鼓励法院采用一种经济效益的原则,以实现他们的目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

    A.法

    B.经济

    C.法与经济

    D.经济法


    参考答案:D

  • 第14题:

    简述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法学的发展经历的三个阶段。


    正确答案: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法学的发展经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1986年):经济法学的初创阶段。1978年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正式确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提倡加强法制建设。于是,经济法的立法和研究工作正式启动,在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指导下蓬勃发展起来。
    第二阶段(1986年——1998年):经济法学的曲折发展阶段。在这一漫长的时期里,经济法学走过从了高潮到低谷的艰难发展之路。在这一阶段,经济法学又受到了来自民法学、商法学行政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等的有力挑战,其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成为我国经济法学发展的最困难阶段。尽管如此,经济法学仍然随着经济法的曲折发展而得到了平缓的发展。
    第三阶段(1998年至今):经济法学的成熟阶段。经济法学经过了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经济法学体系和研究方法,奠定了我国经济法学繁荣发展的基础。此外,由于国际社会大环境的影响,我国出现了许多新型经济关系,相应地经济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或有望出台,这也是我国经济法学研究的新领域。

  • 第15题:

    简述经济法学的目的。


    正确答案:一般认为,经济分析法学的目的是两个方面:
    1.通过对于法律体系的分析和描述,为立法和制定规则提供批判性的选择方式。
    2.鼓励法院采用一种经济效益的原则,以实现他们的目的。

  • 第16题:

    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论构成了经济法学体系。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7题:

    简述广义的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学说。


    正确答案: 广义说的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跨国)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国内法的边缘性综合体。它所调整的对象,不仅仅限于国家政府相互之间、国际组织相互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且包括大量的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异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的各种经济关系。
    在国际经济法发挥调整作用的过程中,在国际经济关系领域里享受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的主体,即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但包括从事跨越国境的经济交往的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而且包括从事此种经济交往的一切自然人和法人。
    因此,国际经济法的内容并不仅仅局限于调整国际(跨国)经济关系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以及属于公法性质的各种国际惯例,它还理应包括用以调整一切跨越国境的经济关系的国际私法、国际商法和国际商务惯例,以及各国民商法和经济法的涉外部分。
    持此类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的杰塞普、斯泰纳、杰克逊、洛文费尔德以及日本的樱井雅夫等人。

  • 第18题:

    简述经济法体系与经济法学体系


    正确答案:经济法学体系指的是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体系,与经济法体系有着密切联系,又存在严格区别。经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经济法的法律规范,是由经济法的法律规范形成的若干经济法律部门,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该学科的出现晚于经济法的出现,所以经济法学体系也晚于经济法体系的产生。经济法学科体系包括经济法理论研究、微观经济法学和宏观经济法学等经济法分支学科,所以其构成要素是各个具体的法学分支学科。正因为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经济法学体系会受到经济法体系的影响和制约,同时经济法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也会对经济法学体系的形成和理论研究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 第19题:

    简述经济法与经济法学


    正确答案: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学以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内容、形式和经济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为研究对象,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及其研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它是我国法学学科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经济法的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的联系主要表现在经济法学以经济法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经济法为经济法学提供了研究的领域和内容。没有经济法,就没有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进而也就失去了存在和发展的可能或意义。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法律部门,而经济法学则是我国法学体系中的一个分支学科。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经济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而经济法学则是以经济法的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经济法有特定调整对象而没有研究对象,而经济法学仅有研究对象而没有调整对象。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经济法学研究的方法。

    正确答案: 经济全球化使得世界变成了一个地球村,使各国的市场变成了世界统一大市场中的有机构成部分。在此意义上,经济法学是世界性的,我国经济法学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经济法的研究服务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融入世界国际市场的目标,这决定了我国经济法学界在吸收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关研究成果的同时,应有符合本国国情和目标的研究方法,具体表现为(1)借鉴国外与立足本国实际的方法;
    (2)历史和现实结合的方法;
    (3)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证规范研究结合的方法;
    (4)比较研究的方法;
    (5)法律与经济相结合的方法;
    (6)综合研究的方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经济法体系与经济法学体系

    正确答案: 经济法学体系指的是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体系,与经济法体系有着密切联系,又存在严格区别。经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经济法的法律规范,是由经济法的法律规范形成的若干经济法律部门,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该学科的出现晚于经济法的出现,所以经济法学体系也晚于经济法体系的产生。经济法学科体系包括经济法理论研究、微观经济法学和宏观经济法学等经济法分支学科,所以其构成要素是各个具体的法学分支学科。正因为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经济法学体系会受到经济法体系的影响和制约,同时经济法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也会对经济法学体系的形成和理论研究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广义的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学说。

    正确答案: 广义说的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跨国)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国内法的边缘性综合体。它所调整的对象,不仅仅限于国家政府相互之间、国际组织相互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且包括大量的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异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的各种经济关系。
    在国际经济法发挥调整作用的过程中,在国际经济关系领域里享受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的主体,即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但包括从事跨越国境的经济交往的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而且包括从事此种经济交往的一切自然人和法人。
    因此,国际经济法的内容并不仅仅局限于调整国际(跨国)经济关系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以及属于公法性质的各种国际惯例,它还理应包括用以调整一切跨越国境的经济关系的国际私法、国际商法和国际商务惯例,以及各国民商法和经济法的涉外部分。
    持此类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的杰塞普、斯泰纳、杰克逊、洛文费尔德以及日本的樱井雅夫等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填空题
    由于经济法的内容丰富,体系庞杂,经济法学体系也因此而呈现出()和()。经济法学体系的构件应遵循()、()、()和()四个要求。

    正确答案: 多层次性,复杂性,全面性,合理性,前瞻性,充实性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