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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A公司与B公司联合投资依法注册成立C公司,当A公司资金紧张,向农村信用社申请借款,其唯一的担保人C公司提供合法的抵押物进行抵押担保并出具《董事会同意抵押意见书》,订立《抵押借款合同》并依法登记。但该担保合同是无效的。A 对B 错

题目
判断题
A公司与B公司联合投资依法注册成立C公司,当A公司资金紧张,向农村信用社申请借款,其唯一的担保人C公司提供合法的抵押物进行抵押担保并出具《董事会同意抵押意见书》,订立《抵押借款合同》并依法登记。但该担保合同是无效的。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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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是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乙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经过董事会批准。2006年3月,乙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将自己的20万元向甲公司投资,同时对甲公司30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董事会通过的向甲公司投资的决议虽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但是由于甲公司是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故此决定应该由股东会决议
    B: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此决议应由股东会决议
    C:乙公司转投资的决议符合法律的规定,可以向甲公司投资
    D:乙公司董事会关于投资和担保的决议合法有效

    答案:B,C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公司对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但对转投资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

  • 第2题:

    已知甲公司系投资性主体,乙公司、丙公司系其子公司,乙公司为甲公司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丙公司经营非投资业务,也不为甲公司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则应当纳入母公司甲的合并范围的有(  )

    A.仅乙公司
    B.仅丙公司
    C.乙公司与丙公司均应纳入
    D.乙公司与丙公司均不应纳入

    答案:A
    解析: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财会(2014)10号第二十一条: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应当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应当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第3题:

    甲是一个上市公司,拥有A公司55%的股权,甲公司董事会决议中合法的是( )。

    A.向总经理吴某提供借款10万元
    B.通过A公司向董事长刘某提供借款100万元
    C.为大股东杨某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D.为A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答案:D
    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选项AB错误;公司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选项C错误。

  • 第4题:

    (2017年)长水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生产销售工程机械设备。为了扩大规模,2014年2月1日,长水公司向恒发公司借款3000万元,期限1年。2014年9月,由于受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长水公司经营业绩一落千丈,借款到期后一直未还,恒发公司几次催收均无结果。2016年3月6日,恒发公司向法院申请长水公司破产。
    下列关于本案破产申请及撤回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长水公司作为债务人依法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的条件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B.恒发公司可以在法院受理前请求撤回其提出的破产申请
    C.恒发公司作为债权人依法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的条件是长水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D.恒发公司作为债权人可向长水公司住所地法院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
    E.恒发公司作为债权人有权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

    答案:B,C,D,E
    解析:
    (1)选项A: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条件之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除此之外还要包括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选项B: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撤回申请。考前超压卷,瑞牛题库软件考前一周更新,下载链接 www.niutk.com(3)选项CE:债权人在向法院提出申请时,只要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可,无须考虑资不抵债问题,故本题中,当恒发公司几次催告而无果的情况下即可申请债务人破产。(4)选项D: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5题:

    A公司于2012年1月投资成立B公司(系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2013年1月1日,B公司向A公司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年利率为9%。已知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8%,双方均为非金融企业,B公司无法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借款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假设借款利息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则B公司该项业务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 A、0
    • B、30
    • C、78
    • D、108

    正确答案:C

  • 第6题:

    A公司5月18日向B公司发盘,限5月25日复到有效。A公司向B公司发盘的第二天,A公司收到B公司5月17日发出的、内容与A公司发盘内容完全相同的交叉发盘,此时()。

    • A、合同即告成立
    • B、合同无效
    • C、A公司向B公司或B公司向A公司表示接受,当接受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成立
    • D、必须是A公司向B公司表示接受,当接受通知送达B公司时,合同成立

    正确答案:C

  • 第7题:

    A公司与B公司联合投资依法注册成立C公司,当A公司资金紧张,向农村信用社申请借款,其唯一的担保人C公司提供合法的抵押物进行抵押担保并出具《董事会同意抵押意见书》,订立《抵押借款合同》并依法登记。但该担保合同是无效的。


    正确答案:正确

  • 第8题:

    判断题
    借款人向担保公司申请提供住房置业担保的,借款人有权要求担保公司以其自己或者第三人合法所有的房屋向借款人进行抵押反担保。()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参见教材P195,借款人向担保公司申请提供住房置业担保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公司以其自己或者第三人合法所有的房屋向借款人进行抵押反担保。 【该题针对“住房置业担保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 第9题:

    单选题
    A公司5月18日向B公司发盘,限5月25日复到有效。A公司向B公司发盘的第二天,A公司收到B公司5月17日发出的、内容与A公司发盘内容完全相同的交叉发盘,此时()。
    A

    合同即告成立

    B

    合同无效

    C

    A公司向B公司或B公司向A公司表示接受,当接受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成立

    D

    必须是A公司向B公司表示接受,当接受通知送达B公司时,合同成立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李某为甲股份公司的董事长。赵某为乙股份公司的董事长。甲公司持有乙公司60%的股份。甲、乙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公司法不予禁止的是()。
    A

    乙公司向李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B

    甲公司向赵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C

    甲公司向李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D

    乙公司向赵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需要成立项目公司的PPP项目,实施机构应当与依法选定的投资人签订初步协议,约定其在规定期限内注册成立(),并与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A

    项目公司

    B

    运营公司

    C

    咨询/顾问机构

    D

    担保机构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A公司与B公司联合投资依法注册成立C公司,当A公司资金紧张,向农村信用社申请借款,由C公司提供合法的抵押物进行抵押担保并出具《董事会同意抵押意见书》,订立《抵押借款合同》并依法登记。但该担保合同是无效的。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向乙借款50万元注册成立A公司,乙与甲约定在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第二天,乙的B公司向A公司借款50万元。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由甲经手将A公司50万元借给B公司。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虚报注册资本罪
    B.虚假出资罪
    C.抽逃出资罪
    D.无罪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抽逃出资罪。 AB项,在公司法上,申请公司登记,对注册资本的来源没有限制,不要求必须是自有资本,即使是借款也可以成为注册资本,因此,甲用借款出资,没有虚报注册资本,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甲的出资是真实的,不存在虚假出资,也不构成虚假出资罪。故AB项错误。
    CD项,乙与甲约定在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第二天,乙的B公司向A公司借款50万元,后来果真由甲经手将A公司50万元借给B公司。这一行为属于正常的借贷行为,不能认定为抽逃出资行为,因为A公司虽然借款给B公司50万元,但A公司享有50万元的债权,公司的资产并未损失。此外,甲是向乙个人借款50万元,不是向乙所在的B公司借款,公司的财产与个人的财产在法律上是不能混同的,甲经手将A公司50万元借给B公司而不是借给乙本人,这一借款行为无法产生归还乙的债务这一法律效果。因此,不能根据上述行为得出甲、乙事先就存在抽逃出资的共谋。对于公司之间的正常借贷行为,不能认定为抽逃出资罪。基于上述分析,甲无罪。故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14题:

    甲向乙借款50万元注册成立A公司,乙与甲约定在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第二天,乙的B公司向A公司借款50万元。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由甲经手将A公司50万元借给B公司。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虚报注册资本罪
    B:虚假出资罪
    C:抽逃出资罪
    D:无罪

    答案:D
    解析:
    【考点】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抽逃出资罪【详解】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甲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并未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其他欺诈手段,而是实际支付了50万元的注册资本,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A是错误的。虚假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题干中甲已经交付货币,因此不成立虚假出资罪,所以B是错误的。抽逃出资罪是指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抽逃出资的方式主要有: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常常表现为发起人或股东用借款或贷款作为注册资本,一旦公司设立后,就将借来的出资抽回,归还原主。题干中,甲借了乙50万,甲的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借给乙的B公司50万,并不属于用借款注册公司后抽回出资归还原主的情况,因为甲不等于A公司,乙也不等于B公司,A公司借给B公司50万后,甲个人仍旧负有50万的债务,而A公司享有50万的债权,A公司的其他股东并未受损。因此,甲的行为也不构成抽逃出资罪,C是错误的。如果题干调整为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甲将50万归还给乙,则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抽逃出资。此题在考查《刑法》知识的同时也涉及《公司法》的基本知识,有一定难度。由于甲的行为未触犯《刑法》中的任何罪名,故无罪。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 第15题:

    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与被担保人之间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要求借款人应当将其本人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房屋依法向担保公司进行抵押反担保。( )


    答案:对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住房置业担保概述。住房置业担保提供的保证方式是连带责任保证,依照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律规定,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同时要求借款人应当将其本人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房屋依法向担保公司进行抵押反担保。担保公司有权就代为清偿的部分向借款人进行追偿,并要求行使房屋抵押权,处置抵押物。P210。

  • 第16题:

    香港公司注册处的职能主要有哪些()。

    • A、提供设施,让公司、有限责任合伙公司、信托公司的发起人及注册受托人,可顺利为其公司或法团办理注册成立手续,并登记公司按照各有关条例规定所递交的文件
    • B、提供设施,让公众人士查阅本处所保存的资料
    • C、确保公司及其人员遵照有关条例,并履行责任
    • D、就与公司法及相关法例有关的政策及立法问题,向政府提供意见

    正确答案:A,B,C,D

  • 第17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塑料产品,总资产1200万元,总负债200万元。现公司股东会作出了以下决定,请判断其哪些决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 A、投资300万元,与乙公司成立另一有限公司
    • B、向丙电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50万元
    • C、发行100万元公司债券
    • D、减少注册资本50万元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借款人向担保公司申请提供住房置业担保的,借款人有权要求担保公司以其自己或者第三人合法所有的房屋向借款人进行抵押反担保。()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9题:

    下列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Ⅰ.基金管理公司提供投资咨询服务需报经中国证监会审批 Ⅱ.基金管理公司可以直接向境内保险公司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Ⅲ.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对象提供咨询服务时,不得侵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 Ⅳ.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对象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时,应先与投资咨询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

    • A、Ⅰ、Ⅱ、Ⅲ
    • B、Ⅰ、Ⅳ
    • C、Ⅱ、Ⅲ、Ⅳ
    • D、Ⅲ、Ⅳ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单选题
    A公司于2012年1月投资成立B公司(系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2013年1月1日,B公司向A公司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年利率为7%。已知B公司实际税负低于A公司,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8%,双方均为非金融企业;假设借款利息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则B公司该项业务应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A

    0

    B

    30

    C

    78

    D

    108


    正确答案: B
    解析: 由于借款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且借款年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所以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可以据实在税前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B公司该项业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0。

  • 第21题:

    问答题
    富通公司向某银行申请贷款,该银行按规定要求贷款提供担保。后该公司向银行提供了某信托投资公司出具的担保函。该担保函承诺:如被担保人未能偿还到期债务,由担保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之后,该公司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银行依据该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足额发放了贷款。后因该公司未能如期还借款本息,银行遂将该借款公司及担保方某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诉诸法院。人民法院对本案的审理过程中,被告某借款公司承认拖欠借款本息的事实,但同时认为,现公司重重,难以立即偿还债务,请求银行宽限还款期限,并希望本案能调解结案。被告某信托投资公司则辩称,其从未向该借款公司提供过任何形式的担保,该担保函系“伪造的”。人民法院依职权委托鉴定部门对该担保函进行了鉴定。经鉴定,该担保函上的公章系伪造的。人民法院遂认定:“担保关系”不成立,本案与某信托公司完全无关。通过本案情分析什么是民事诉讼证据的调查收集?

    正确答案: 收集是办案的必经阶段,也是完成证明任务、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与前提。只有确实发生了犯罪行为、民事纠纷或行政争议,司法机关才会立案查处。因此,侦查、检察、审判等人员在立案时必须对案件涉及到的犯罪事实、民事纠纷及行政争议事实进行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从这个意义上讲,收集证据是正确办理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的首要工作。收集证据是指在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中证明的主体(包括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运用法律许可的方法和手段,发现、采集、提取证据的固定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材料的活动。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这条规定确立了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调查和收集的基本制度框架,对法院和当事人在举证上的作用分担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即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主要由当事人承担,只有在法定情形下,人民法院才应调查收集证据。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有两种情形:
    一是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这类证据主要包括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以及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对此,人民法院可依职权进行证据收集。
    二是除第一类情形外,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进行证据的收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明确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本案中,当事人提出担保函上的公章是伪造的,人民法院出为审理案件的需要,对于涉及可能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依职权委托签定部门对该担保函进行了签定,在鉴定为公章系伪造之后,依法认定“担保关系不成立,本案与某信托投资公司完全无关,是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申请贷款,丙公司提供担保;丙公司因自身借款需要,也要求甲公司为其向银行款时作担保。同时,在担保合同签订时,甲公司只加盖了公司公章,未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此例反映出保证担保的主要风险有(  )。
    A

    保证人不具备担保资格

    B

    虚假担保人

    C

    保证手续不完备

    D

    保证人不具备担保能力

    E

    公司互保


    正确答案: A,B,C,D,E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同时该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结合此两条规定,下面合同在成立时不能立即生效的是()
    A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B

    甲公司与丙信托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

    C

    公民丁与公民戊签订的借款合同

    D

    甲公司与公民丁签订的借款合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