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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方案设计题:某医院精神科患者吴某,女性,49岁,家庭主妇,因有第三者介入导致离婚,之后开始有轻度抑郁症症状。离婚后,女儿归吴某前夫抚养,在外地读大学。吴某经常独自发呆,精神状态差,没有食欲,浑身无力,睡眠质量很差,每天正常的睡眠不足6个小时,对与人交流及外出活动失去兴趣。假设你是医务社会工作者,请根据案例中吴某的情况,拟定一份社会服务方案。

题目
问答题
方案设计题:某医院精神科患者吴某,女性,49岁,家庭主妇,因有第三者介入导致离婚,之后开始有轻度抑郁症症状。离婚后,女儿归吴某前夫抚养,在外地读大学。吴某经常独自发呆,精神状态差,没有食欲,浑身无力,睡眠质量很差,每天正常的睡眠不足6个小时,对与人交流及外出活动失去兴趣。假设你是医务社会工作者,请根据案例中吴某的情况,拟定一份社会服务方案。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吴某因受婚姻变故的精神刺激患上抑郁症,可见离异的伤害还未完全平复,或许有心结尚未打开。而吴某的女儿远在外地无法提供支持,她本身也因为心灰意冷对生活缺少热情。可见,不充足的支持系统和匮乏的生活阻碍了吴某病情的好转。那么,针对这些需求,医务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可以以个案工作为主、小组工作为辅的方法进行:
1.与案主建立良好的关系,通过深入访谈和案主一起分析和寻找问题的根源,确定正确的辅导方法。
2.测量服务对象的心理抑郁程度和孤寂程度。
3.增强案主照顾自己生活的能力,协助其解决睡眠的障碍,做一些减压的辅导和治疗,让服务对象学会自我减压放松,并做相应的记录。
4.尝试与案主一起探讨过去的婚姻史,对其经历表示接纳和理解,在其接受范围内分析案主可能存在的错误认知,让案主领悟到自己思维认知上的偏差对情绪的影响,从而学习摆脱负面情绪。
5.策划一些积极有益的活动,分散案主对于孤寂和过去伤痛的注意力,提升自信心,扩大交际圈。
6.推荐案主参加互助小组,与有相同经历的人一起分享、互相支持。
解析: 暂无解析
更多“方案设计题:某医院精神科患者吴某,女性,49岁,家庭主妇,因有第三者介入导致离婚,之后开始有轻度抑郁症症状。离婚后,女儿”相关问题
  • 第1题:

    高某与妻子李某离婚后,儿子小山跟随高某生活。妻子李某一年之后再嫁,有了自己的家庭,并生育一个女儿小林。李某于2013年因急病去世,此后没多久,高某因一次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李某和高某均没有立下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小山只能继承高某遗产,而不能继承李某遗产
    B.小山可以继承高某遗产,也可以继承李某遗产
    C.小山可以继承李某遗产,但是应该比小林的少
    D.小山可以继承李某遗产,而且应该和小林一样多
    E.小山是否可以继承李某遗产,应该由小林和李某现任丈夫决定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离婚对子女的法律后果。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离婚不能改变子女的继承关系,因此,小山既能继承高某的遗产,也能继承李某的遗产,而且分得的份额应该和小林一样多。

  • 第2题:

    某医院精神科患者张某,女性,49岁,家庭主妇,因老公有第三者导致离婚,之后开始有轻度抑郁症症状。离婚后,女儿归张某前夫抚养,在外地读大学。张某经常独自发呆,精神状态差,没有食欲,浑身无力,睡眠质量很差,每天正常的睡眠不足6个小时,对与人交流及外出活动失去兴趣。 问题:假设你是医务社会工作者,会为张某提供哪些服务?


    答案:
    解析:
    张某因受婚姻变故刺激患上抑郁症,可见离异的伤害还未完全平复,或许有心结尚未打开。而张某的女儿远在外地,无法提供支持,她本身也因为心灰意冷对生活缺少热情。可见,不充足的支持系统和匮乏的生活阻碍了张某病情的好转。那么,应对这些需求,服务的工作可以以个案工作为主、小组工作为辅的方法进行。 1.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关系,通过深入访谈和服务对象一起分析和寻找问题的根源,确定正确的辅导方法。 2.测量服务对象的心理抑郁程度和孤寂程度。 3.增强服务对象照顾自己的能力,协助其解决睡眠的障碍,做一些减压的辅导和治疗,让服务对象学会自我减压放松,并做相应的记录。 4.尝试与服务对象一起探讨过去的婚姻史,对其经历表示接纳和同理,在其接受范围内分析服务对象可能存在的错误认知,让服务对象领悟到自己思维认知上的偏差对情绪的影响,从而学习摆脱负面情绪。 5.策划一些积极有益的活动,分散服务对象对于孤寂和过去伤痛的注意力,提升自信心,扩大交际圈。 6.推荐服务对象参加互助小组,与有相同经历的人一起分享、互相支持。

  • 第3题:

    方案设计题:某街道有许多困难家庭,你将为这些被生活所困的家庭主妇提供服务。请你针对服务对象拟订一份服务方案。


    正确答案: (一)问题的陈述分析:这些家庭主妇因各种原因生活发生了困难,会面临就业、家人照料、对生活失去信心等问题。
    (二)方案设计:根据这些家庭主妇的问题,设计小组工作方案,主要是:1.方案目标:使家庭主妇们树立信心,自强、自立,改善生活。2.方案实施策略:(1)介入前的准备工作:通过家访、交流,了解各位主妇的实际情况。(2)制订小组活动计划和内容:通过小组活动,使主妇们释放自己的心理负担;面对繁重的家事,按优先顺序列出解决方法;通过小组活动发现或挖掘她们的特长。(3)充分整合社会资源:鼓励和支持她们发挥自己的长处,积极就业;积极为主妇们提供就业机会;借助社区救助机构,缓解主妇们的生活困难;请社区志愿者为困难家庭定期服务,减轻主妇照顾家人的负担。3.方案执行:整合社会资源、设计好小组活动内容、监督执行进度等。4.方案评估:家庭主妇们的满意度、方案执行情况及效果评估等。

  • 第4题:

    因第三者介入而引起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的应()。


    正确答案: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

  • 第5题:

    原告甲(女)和被告乙(男)于1988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女取名吴某,目前正在中学读书。2001年7月,双方因感情不和,经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在离婚判决中确认女儿吴某随其父亲乙共同生活,甲每月负担抚育费200元,至吴某满18周岁时止。同时判定,甲可于每个月最后一个周末接吴某到自己家中共同生活1天。离婚后,甲不但每月将女儿接回家中1次,而且常常到女儿所在的中学看望女儿。由于原、被告在离婚之前的争吵给女儿的心理造成不良影响,加之吴某对母亲从前喜欢打麻将非常不满,对甲的探望经常流露出冷漠甚至厌烦的情绪。2002年2月的一个周末,甲将女儿接到自己住处,晚上来了几个朋友一起玩牌,场面一片喧哗,吴某非常反感,认为影响了自己复习功课,背起书包回到自己家中。此后,甲再到学校看望时,吴某拒绝会见。在法院判决指定的会见日,吴某也拒绝前往甲家中。甲认为女儿的表现是由乙指使,2002年5月,甲一纸诉状将乙告上法庭,请求法庭保护其探望权。乙提出反诉,要求中止甲的探望权。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


    正确答案: 法院应当支持乙的诉讼请求,驳回甲的诉讼请求,依法中止甲的探望权。《婚姻法》第38条规定,父母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法院可以中止其探望权。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探望权可以恢复。本案中止探望权的条件和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

  • 第6题:

    李某参加单位组织的团体定期寿险,指定妻子吴某为受益人。之后两人离婚,李某将受益人变更为母亲孙某,保险公司出具批单,其后李某因保险事故去世,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是()。

    • A、吴某
    • B、吴某和孙某
    • C、孙某
    • D、李某所在单位

    正确答案:C

  • 第7题:

    填空题
    因第三者介入而引起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的应()。

    正确答案: 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1980年钱某与胡某结婚,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1998年,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2000年,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独立生活,乙尚未成年,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还生有一子丁。2010年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胡某是否有权继承钱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 根据《继承法》第10条第1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配偶的一方享有对另一方遗产的继承权。本案中,胡某虽然以前与钱某有婚姻关系,但是钱某去世时,他们已经离婚,胡某不再是钱某的配偶,则胡某不享有对钱某遗产的继承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李某参加单位组织的团体定期寿险,指定妻子吴某为受益人。之后两人离婚,李某将受益人变更为母亲孙某,保险公司出具批单,其后李某因保险事故去世,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是()。
    A

    吴某

    B

    吴某和孙某

    C

    孙某

    D

    李某所在单位


    正确答案: B
    解析: 批单是保险合同双方就保险单内容进行修改和变更的证明文件,批单一经签发,就成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批单的法律效力优于保险单。

  • 第10题:

    问答题
    某医院精神科患者张某,女性,49岁,家庭主妇,因为有第三者导致离婚,之后开始有轻度抑郁症状,离婚后,女儿归张某前夫抚养,在外地读大学。张某经常独自发呆,精神状态差,没有食欲,浑身无力,睡眠质量很差,每天正常的睡眠不足6个小时,对与人交流及外出活动失去兴趣。问题:假设你是医务社会工作者,会为张某提供哪些服务?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1980年钱某与胡某结婚,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1998年,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2000年,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独立生活,乙尚未成年,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还生有一子丁。2010年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甲、乙、丙、丁四人是否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 根据《继承法》第10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扶养关系,是指因为年老等原因而失去劳动能力不能自食其力,或者因为年幼又无生活来源,需要有能力的家人帮助,而且事实上也形成了帮助关系。本案中,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参加工作且独立生活,而乙未成年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由此可知,甲与吴某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而乙与吴某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所以甲无权继承吴某的遗产,乙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丙是胡某与吴某的婚生子女,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吴某是丁的生父,丁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

    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

    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

    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配偶、子女可以继承遗产。配偶须是现任配偶,子女则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A项,胡某已与钱某离婚,不能继承钱某的遗产,而甲乙作为钱某的子女可以继承。
    B项,甲是吴某无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而乙是吴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吴某的财产。
    C项,胡某和丙分别是吴某的现任配偶和婚生子女,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项,乙是吴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丁是吴某的婚生子女,均可继承吴某的遗产。

  • 第13题:

    某医院精神科患者张某,女性,49岁,家庭主妇。因有第三者介入导致离婚,之后开始有轻度抑郁症症状。离婚后,女儿归张某前夫抚养,在外地读大学。张某经常独自发呆,精神状态差,没有食欲,浑身无力,睡眠质量很差,每天正常的睡眠不足6个小时,对与人交流及外出活动失去兴趣。
    问题:假设你是医务社会工作者,会为张某提供哪些服务


    答案:
    解析:
    张某因受婚姻变故的刺激患上抑郁症,可见离异的伤害还未完全平复,或许有心结尚未打开。而张某的女儿远在外地,无法提供支持,她本身也因为心灰意冷对生活缺少热情。可见,不充足的支持系统和匮乏的生活阻碍了张某病情的好转。那么,应对这些需求,服务的工作可以以个案工作为主、小组工作为辅的方法进行。 1.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关系,通过深入访谈和服务对象一起分析和寻找问题的根源,确定正确的辅导方法。
    2.测量服务对象的心理抑郁程度和孤寂程度。
    3.增强服务对象照顾自己生活的能力,协助其解决睡眠的障碍,做一些减压的辅导和治疗,让服务对象学会自我减压放松,并做相应的记录。
    4.尝试与服务对象一起探讨过去的婚姻史,对其经历表示接纳和同理,在其接受范围内分析服务对象可能存在的错误认知,让服务对象领悟到自己思维认知上的偏差对情绪的影响,从而学习摆脱负面情绪。
    5.策划一些积极有益的活动,分散服务对象对于孤寂和过去伤痛的注意力,提升自信心,扩大交际圈。
    6.推荐服务对象参加互助小组,与有相同经历的人一起分享、互相支持。

  • 第14题:

    丁某与李某结婚多年,现两人准备离婚,丁某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是()。

    • A、李某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
    • B、李某经常虐待丁某导致离婚
    • C、李某遗弃有脑瘫的儿子导致离婚
    • D、李某经常在外赌博导致离婚

    正确答案:D

  • 第15题:

    方案设计题:某医院精神科患者吴某,女性,49岁,家庭主妇,因有第三者介入导致离婚,之后开始有轻度抑郁症症状。离婚后,女儿归吴某前夫抚养,在外地读大学。吴某经常独自发呆,精神状态差,没有食欲,浑身无力,睡眠质量很差,每天正常的睡眠不足6个小时,对与人交流及外出活动失去兴趣。假设你是医务社会工作者,请根据案例中吴某的情况,拟定一份社会服务方案。


    正确答案: 吴某因受婚姻变故的精神刺激患上抑郁症,可见离异的伤害还未完全平复,或许有心结尚未打开。而吴某的女儿远在外地无法提供支持,她本身也因为心灰意冷对生活缺少热情。可见,不充足的支持系统和匮乏的生活阻碍了吴某病情的好转。那么,针对这些需求,医务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可以以个案工作为主、小组工作为辅的方法进行:
    1.与案主建立良好的关系,通过深入访谈和案主一起分析和寻找问题的根源,确定正确的辅导方法。
    2.测量服务对象的心理抑郁程度和孤寂程度。
    3.增强案主照顾自己生活的能力,协助其解决睡眠的障碍,做一些减压的辅导和治疗,让服务对象学会自我减压放松,并做相应的记录。
    4.尝试与案主一起探讨过去的婚姻史,对其经历表示接纳和理解,在其接受范围内分析案主可能存在的错误认知,让案主领悟到自己思维认知上的偏差对情绪的影响,从而学习摆脱负面情绪。
    5.策划一些积极有益的活动,分散案主对于孤寂和过去伤痛的注意力,提升自信心,扩大交际圈。
    6.推荐案主参加互助小组,与有相同经历的人一起分享、互相支持。

  • 第16题:

    张某,男,39岁,公务员;梁某,女,37岁,工人。双方于1991年登记结婚,生有一女,现年10岁。从2000年起,男方与社会女青年沙某非法同居,夫妻关系开始紧张。同年12月,男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此后,双方关系仍未改善,经常争吵不休。从2001年1月起,男方住到单位,不再回家,每月工资也不再贴补家用,女方只靠少量收入维持母女生活。2002年2月,张某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梁某认为,夫妻纠纷系第三者介入所造成,只要无外来干扰,双方有可能和好,因此,仍不同意离婚。经多次调解,双方各执己见。试就本案情节,回答下列问题:女儿由哪一方抚养为宜?


    正确答案: 父方在夫妻分居期间不顾家庭及女儿生活,不尽父亲对女儿的抚养义务;且与他人非法同居,生活作风与道德品质败坏堕落,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女儿以随母方生活为宜。但女儿属已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应适当考虑女儿的意见。

  • 第17题:

    2003年5月,户口在甲区的齐某与户口在乙区的吴某结婚后居住在吴某家中。2004年3月,齐某与吴某在丙区因犯罪被丙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与5年。同年4月起齐某与吴某被关押在丙区监狱。2005年2月,齐某起诉与吴某离婚。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区法院
    • B、乙区法院
    • C、丙区法院
    • D、双方协商选择的法院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某社区吴某夫妇有一子一女儿子患有先天性脑瘫病夫妇二人靠打工为生如今年老体弱生活更加困难。女儿嫁到外地却因车祸造成下肢截瘫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吴某的妹妹最近因下岗失去收入来源,以下人员不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是()

    • A、吴某的儿
    • B、吴某的女儿
    • C、吴某夫妇
    • D、吴某的妹妹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单选题
    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确认之诉

    B

    周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吴某的婚姻无效,属于变更之诉

    C

    张某在与王某协议离婚后,又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属于给付之诉

    D

    赵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1000元增加为2000元,属于给付之诉


    正确答案: A
    解析:
    按照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目的和内容的不同,可以把诉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A项,请求确认无民事行为能力,只是民诉上的一种非诉程序,不成为诉,当然也无确认之诉之说。
    B项,婚姻无效是自始无效,因此如果被宣告无效,则周某与吴某之间自始不存在法律关系。所以,宣告婚姻无效实为确认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为确认之诉
    C项,张某主张的离婚损害赔偿,属于请求被告向其履行给付赔偿的诉讼,为给付之诉
    D项,当事人之间的给付权利义务已经存在,将抚养费增加,实为改变既存的给付关系,应为变更之诉

  • 第20题:

    问答题
    方案设计题:某街道有许多困难家庭,你将为这些被生活所困的家庭主妇提供服务。请你针对服务对象拟订一份服务方案。

    正确答案: (一)问题的陈述分析:这些家庭主妇因各种原因生活发生了困难,会面临就业、家人照料、对生活失去信心等问题。
    (二)方案设计:根据这些家庭主妇的问题,设计小组工作方案,主要是:1.方案目标:使家庭主妇们树立信心,自强、自立,改善生活。2.方案实施策略:(1)介入前的准备工作:通过家访、交流,了解各位主妇的实际情况。(2)制订小组活动计划和内容:通过小组活动,使主妇们释放自己的心理负担;面对繁重的家事,按优先顺序列出解决方法;通过小组活动发现或挖掘她们的特长。(3)充分整合社会资源:鼓励和支持她们发挥自己的长处,积极就业;积极为主妇们提供就业机会;借助社区救助机构,缓解主妇们的生活困难;请社区志愿者为困难家庭定期服务,减轻主妇照顾家人的负担。3.方案执行:整合社会资源、设计好小组活动内容、监督执行进度等。4.方案评估:家庭主妇们的满意度、方案执行情况及效果评估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2003年5月王某(男)与赵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2005年10月王某用自己的收入购置一套房屋。2005年11月赵某下岗,负责照料女儿及王某的生活。2008年8月王某提出离婚,赵某得知王某与张某已同居多年。法院应支持赵某的下列哪些主张?(  )[2009年真题]
    A

    赵某因抚育女儿、照顾王某生活付出较多义务,王某应予以补偿

    B

    离婚后赵某没有住房,应根据公平原则判决王某购买的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

    王某与张某同居导致离婚,应对赵某进行赔偿

    D

    张某与王某同居破坏其家庭,应向赵某赔礼道歉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项,《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本题中,赵某因抚育女儿、照顾王某生活付出较多义务,王某应予以补偿。
    B项,根据《婚姻法》第42条和《婚姻法解释(一)》第27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本题中,离婚后赵某没有住房,可以协议或判决王某将其购买的住房供赵某使用或所有,而不应根据公平原则判决王某购买的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项,《婚姻法》第46条第2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王某与张某同居导致离婚,应对赵某进行赔偿。
    D项,处于婚姻关系之外的同居者张某只受道德标准而不受法律规范的约束,赵某不能向法院诉请张某对其赔礼道歉。

  • 第22题:

    问答题
    原告甲(女)和被告乙(男)于1988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女取名吴某,目前正在中学读书。2001年7月,双方因感情不和,经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在离婚判决中确认女儿吴某随其父亲乙共同生活,甲每月负担抚育费200元,至吴某满18周岁时止。同时判定,甲可于每个月最后一个周末接吴某到自己家中共同生活1天。离婚后,甲不但每月将女儿接回家中1次,而且常常到女儿所在的中学看望女儿。由于原、被告在离婚之前的争吵给女儿的心理造成不良影响,加之吴某对母亲从前喜欢打麻将非常不满,对甲的探望经常流露出冷漠甚至厌烦的情绪。2002年2月的一个周末,甲将女儿接到自己住处,晚上来了几个朋友一起玩牌,场面一片喧哗,吴某非常反感,认为影响了自己复习功课,背起书包回到自己家中。此后,甲再到学校看望时,吴某拒绝会见。在法院判决指定的会见日,吴某也拒绝前往甲家中。甲认为女儿的表现是由乙指使,2002年5月,甲一纸诉状将乙告上法庭,请求法庭保护其探望权。乙提出反诉,要求中止甲的探望权。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

    正确答案: 法院应当支持乙的诉讼请求,驳回甲的诉讼请求,依法中止甲的探望权。《婚姻法》第38条规定,父母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法院可以中止其探望权。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探望权可以恢复。本案中止探望权的条件和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丁某与李某结婚多年,现两人准备离婚,丁某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是()。
    A

    李某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

    B

    李某经常虐待丁某导致离婚

    C

    李某遗弃有脑瘫的儿子导致离婚

    D

    李某经常在外赌博导致离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