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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申请再审。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对此,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A 裁定撤诉,视为撤回起诉B 裁定撤诉,视为撤回再审申请C 裁定诉讼中止D 缺席判决

题目
单选题
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申请再审。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对此,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裁定撤诉,视为撤回起诉

B

裁定撤诉,视为撤回再审申请

C

裁定诉讼中止

D

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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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马某(女)诉吴某(男)离婚案件,二审法院宣判后判决共同财产钢琴归吴某所有。马某后发现二审法官有私自会见吴某的行为,因此申请再审。此外,马某还想起有一个1万元的存折是夫妻共有财产,在一、二审时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及此事,现存折在吴某手中,她希望法院再审时一并处理。下列对于本案的处理方式说法正确的是:( )

    A.对钢琴归属争议立案再审,存折问题告知马某另行起诉

    B.立案再审,对钢琴和存折问题一并处理

    C.告知马某另行起诉钢琴和存折问题

    D.告知马某可以一并处理钢琴


    正确答案:A
    A。再审对象只能是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因此再审中只能就钢琴问题进行处理,而本案中的存折问题,属于原审判决中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 第2题:

    王某诉张某侵犯名誉权案,经过甲区法院审理,判决张某败诉,赔偿王某2000元,王某不服,认为判决遗漏了自己登报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提起上诉,经过乙市中级法院审理,维持原判。王某仍然不服,申请再审。下列有关再审的说法正确的有:

    A.王某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B.高级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再审

    C.只能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法院审理

    D.高级人民法院可以自己再审,也可以交由乙市中级法院再审


    正确答案:ABCD
    [考点]再审程序
    ABC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1条第2款规定:“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可知,王某可以向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即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而王某申请由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只能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法院审理,即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再审,也可以交原审法院乙市中级法院再审,可见,A、C、D项正确;第179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可见,B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B、C、D项。

  • 第3题:

    王某诉刘某借款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刘某归还王某借款10万元,刘某不服欲提起诉。对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刘某应在一审判决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

    B.王某可以对二审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C.二审法院审理刘某的上诉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只能适用普通程序

    D.若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判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E.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刘某若依然不服的,不能提起上诉和申请一再审


    正确答案:CD
    本题考核民诉案件的二审程序。在民事诉讼中,针对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5日,而非10日。所以选项A错误。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对第二审民事案件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所以选项B错误。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刘某若依然不服的,不能提起上诉,但是可以申请再审。所以选项E错误。

  • 第4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与乙公司设备款纠纷一案,区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责令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设备款60万元,乙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法院于2010年12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1年4月,乙公司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并指令区法院再审,区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对该案件进行了审理
    B:甲某与乙某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县法院经过审理后于2011年10月判决驳回甲某的诉讼请求。双方均未上诉。2012年3月,甲某以原判决认定事实不足为由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市中级人民法院适用二审程序对该案件审理作出判决,该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
    C:丙公司与丁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过区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查再审申请后,发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故裁定撤销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指令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D:张某与李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经区法院与市中级法院两审终审后,省高级法院再审中发现市中级法院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且不宜在再审程序中做出实体处理,高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答案:D
    解析:
    【考点】申请再审。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2款规定: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199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A选项中不应当指令区人民法院再审。A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所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所以B选项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二审程序作出的裁判不得上诉,B选项错误。《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的,应当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但原审人民法院便于查清事实,化解纠纷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原审程序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且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以及其他违反法定程序不宜在再审程序中直接作出实体处理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所以,D选项中,高院再审是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审程序有违反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宜在再审程序中直接作出实体处理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D选项正确,C项错误。

  • 第5题:

    对于下列再审申请,法院的处理正确的是:( )

    A.周某与孙某离婚一案中,周某在败诉后以管辖错误为南提起再审申请,法院不予受理
    B.检察院针对钱某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检察建议的决定后,钱某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法院不予受理
    C.谭某申请法院宣告其子谭小某失踪,在失踪宣告判决生效一年后,谭小某重新出现,谭某遂向作出失踪宣告判决的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法院不予受理
    D.张某在诉李某返还不当得利二审败诉后,立即以该案法官可能存在枉法裁判的嫌疑为由提起再审申请,法院裁定再审

    答案:A,B,C
    解析:
    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管辖错误不属于再审事由,因此法院应不予受理;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383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3)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因此,法院应不予受理;C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和《民诉解释》第380条的规定,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因此法院应不予受理:D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394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13项规定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是指已经由生效刑事法律文书或者纪律处分决定所确认的行为,当事人仅以法官存在枉法裁判的嫌疑为由提出申请,尚不符合该项再审事由的条件。

  • 第6题:

    李某和田某从父辈开始就是世交生意伙伴,后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纠纷诉至法院,二审审理终结后,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

    A.田某收到判决书后一直不服,6个月后发现了李某伪造合同的证据,遂到法院申请再审,被法院驳回
    B.该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因田某申请再审,需停止执行程序待审理终结后再酌情而定
    C.李某和田某均申请再审,李某向原审法院提出,田某向原审上一级法院提出,由于案情标的额较大,应由上一级法院受理
    D.如田某依旧不服再审裁判,还可以继续申请再审,但只能向审理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

    答案:B,C,D
    解析:
    考查再审程序特殊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5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200条第1项、第3项、第12项、第13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结合《民诉解释》第387、388条,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故B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379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当事人分别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且不能协商一致的,由原审人民法院受理。故C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383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故D项错误。

  • 第7题:

    李某因对税务师职业资格证被税务机关吊销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生效后,李某申请再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李某主张的再审事由不成立,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B.李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C.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围绕再审请求和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李某的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符合另案诉讼条件的,告知李某可以另行起诉
    D.若李某对再审审理结果不服,不可以上诉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

  • 第8题:

    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申请再审。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对此,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裁定撤诉,视为撤回起诉 
    • B、裁定撤诉,视为撤回再审申请 
    • C、裁定诉讼中止 
    • D、缺席判决

    正确答案:D

  • 第9题:

    陈某(女)诉郑某(男)离婚案件,二审法院宣判后陈某不服。她认为二审判决共同财产钢琴归郑某所有,而郑某不会弹钢琴,因此申请再审。此外,陈某还想起有一个5万元的存折是夫妻共有财产,在一、二审时双方当事人都未提及此事,现存折在郑某手中,她希望法院再审时一并处理。本案应()。

    • A、对钢琴归属争议立案再审,存折问题告知陈某另行起诉
    • B、立案再审,对钢琴和存折问题一并处理
    • C、告知陈某另行起诉钢琴和存折问题
    • D、告知陈某可以一并处理钢琴和存折问题,她可以选择申请再审或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单选题
    许某诉田某侵权一案经由甲县人民法院一审,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终结。后田某提出确实证据,证明原判决错误,遂向丙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丙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提起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

    丙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B

    只能适用二审程序,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C

    只能在田某申请再审请求范围内进行审理

    D

    如果在审查再审申请过程中,许某也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申请再审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本案为二审审理终结,则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6条的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A项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3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再审案件。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
    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已经依法要求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原审未予审理且客观上不能形成其他诉讼的除外。经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处理。”
    C项不正确,依题意当选,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22条的规定:“在审查再审申请过程中,对方当事人也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申请再审人,对其提出的再审申请一并审查。”D项正确。

  • 第11题:

    多选题
    韩某起诉翔鹭公司要求其依约交付电脑,并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5万元。经县市两级法院审理,韩某均胜诉。后翔鹭公司以原审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省高院裁定再审后,韩某变更诉讼请求为解除合同,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10万元。再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关于再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省高院可以亲自提审,提审应当适用二审程序

    B

    省高院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再审,原审法院再审时应当适用一审程序

    C

    再审法院对韩某变更后的请求应当不予审查

    D

    对于维持原判的再审裁判,韩某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项,《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本案中,省高院提审案件,应当适用二审程序。
    C项,《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再审案件。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已经依法要求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原审未予审理且客观上不能形成其他诉讼的除外。据此,在再审过程中变更诉讼请求、提出新的诉讼请求,再审法院不予审查。
    D项,《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①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②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③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如果韩某认为维持原判的再审裁判有错,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B项,决定再审的案件原来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再审程序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决定再审的案件原来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再审程序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本案中,原审人民法院应该是指作出生效裁判的二审法院,原审法院应该适用二审程序进行审理。

  • 第12题:

    单选题
    吴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吴某父亲找到证人李某,证明案发时吴某正与李某在外地开会,吴某父亲提出申诉。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继续执行原判决

    B

    由再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C

    由再审法院决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D

    报省级法院决定中止原判决


    正确答案: D
    解析:
    《刑诉解释》第382条规定,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者判决执行过程中对有关诉讼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适用裁定的情形主要有:诉讼期限的延展、中止审理、维持原判或者发回重审、驳回起诉、核准死刑、减刑和假释等。决定,是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某些程序性问题进行处理的一种形式。中止执行不单纯是程序上的决定,应该适用裁定
    本案中,吴某正在刑罚执行期间,已在押证人李某可能证明其不存在作案时间,可能导致再审改判宣告无罪,因此再审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 第13题:

    刘某、乔某二人于2009年3月通过网络认识,随后开始热恋,并于6月闪电结婚,婚后发现性格不合,常因琐事争吵。2011年12月,刘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审判决以后,乔某不服遂上诉。二审法院判决:刘某、乔某之间的婚姻关系解除,儿子归刘某抚养,刘某、乔某的共有财产平均分割。乔某认为二审判决不公正,欲申请再审。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乔某可以就判决中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

    B.乔某不得就儿子的抚养问题申请再审,但可以另行起诉

    C.乔某不得申请再审

    D.乔某可以就判决中解除婚姻关系问题申请再审


    正确答案:BCD
    [考点] 离婚案件再审的处理;再审的相关规定
    [答案及解析] BC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179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另据《民诉意见》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l79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综上可知,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而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不在此限。故B、C、D项表述错误,为正确选项。

  • 第14题:

    周某诉吴某借款纠纷经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云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终结。后吴某提出证据,证明原判决有错误,遂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吴某符合申请再审的条件,对此,省高级人民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

    A.可以指令天河区人民法院再审,并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为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

    B.可以指令云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并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为终审判决

    C.可以直接提审,并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为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

    D.可以直接提审,只能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为终审判决


    正确答案:BD

  • 第15题:

    吴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吴某父亲找到证人李某,证明案发时吴某正与李某在外地开会,吴某父亲提出申诉。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继续执行原判决
    B.由再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C.由再审法院决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D.由再审法院报上级法院决定中止原判决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再审程序中强制程序的适用、中止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7条和《刑诉解释》第382条。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同时本题考查了裁定和决定的适用。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者判决执行过程中对有关诉讼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适用裁定的情形主要有:诉讼期限的延展、中止审理、维持原判或者发回重审、驳回起诉、核准死刑、减刑和假释,等等。决定是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某些程序性问题进行处理的一种形式。中止执行不单纯是程序上的决定,应该用裁定。本案中,吴某正在刑罚执行期间,已在押,证人李某可能证明其不存在作案时间,可能导致再审改判宣告无罪,因此再审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因此选项B正确。

  • 第16题:

    李某诉谭某返还借款一案,M市N区法院按照小额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判决谭某返还借款。判决生效后,谭某认为借款数额远高于法律规定的小额案件的数额,不应按小额案件审理,遂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裁定予以再审。关于该案再审程序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谭某应当向M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B、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C、对作出的再审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
    D、作出的再审判决仍实行一审终审

    答案:B,C
    解析:
    《民诉解释》第四百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选项A错误,谭某应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即向M市N区法院申请再审,而不是应向M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选项B正确,法院裁定再审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以不应按小额案件审理为由向法院申请再审的,作出的再审判决,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而非实行一审终审。

  • 第17题:

    张某诉季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判决生效后,张某以法院剥夺其辩论权为由申请再审,在法院审查张某再审申请期间,检察院对该案提出抗诉。关于法院的处理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继续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并裁定是否再审
    B:法院应当审查检察院的抗诉是否成立,并裁定是否再审
    C:法院应当审查检察院的抗诉是否成立,如不成立,再继续审查当事人的再审申请
    D:法院直接裁定再审

    答案:D
    解析:
    【考点】申请再审;抗诉【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本题中,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裁定是否再审,而对于检察院的抗诉,法院则无权进行审查,应当直接裁定再审。因此,在法院审查张某再审申请期间,若检察院对该案提出抗诉,法院应当直接裁定再审,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A、B、C三选项错误。

  • 第18题:

    邓某起诉黄某合同纠纷一案,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黄某向该市中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符合再审规定,裁定本案再审,下列关于再审程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院作出再审裁定后,应当决定中止原生效裁判的执行
    B.本案应当适用一审程序进行重新审理
    C.中院在作出再审裁定的同时,应当撤销原判决
    D.再审过程中,邓某新增独立的诉讼请求,再审法院应当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

    答案:A,B,C,D
    解析:
    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生效后,由于本案双方当事人都是公民,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上一级法院(即中院)申请再审,也可以选择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即该基层法院)申请再审。当然,本案当事人选择向中院申请再审,中院裁定再审后,应当由该中院重新审理(因为当事人申请而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以上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法选择向基层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同时由于原生效裁判是基层法院作出的,现在由中院重新审理,属于提审,即应当适用二审程序重新审理,所以B表述错误。A选项考查决定再审的法律后果,即法院决定再审后,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除外。注意中止执行应当使用“裁定书”,而不是“决定书”,A表述错误。C选项中,法院在作出再审裁定后,应当中止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而不是撤销原生效法律文书,因为只有在经过重新审理后,由重新审理该案的法院作出新的判决、裁定时才能明确是否撤销、改变或者维持原判决、裁定,表述错误。D选项考查再审范围有限原则,即“再审以原审范围为限,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范围”,选项中增加的独立诉讼请求为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的诉讼请求,不属于再审范围,法院不予审理,选项表述的调解为错误。

  • 第19题:

    下列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不得依照再审程序申请再审的是()

    • A、吴某父亲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已下落不明4年的吴某失踪,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宣告吴某失踪的判决
    • B、曾某诉其兄侵犯其继承权一案,经区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后,曾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经过审理后作出的判决
    • C、某出版社诉某图书发行公司货款纠纷一案,经过区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基于出版社的再审申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再审审理作出维持原判决的再审判决
    • D、周某诉晏某离婚一案,人民法院经过两审终审,判决仅解除周某与晏某夫妻关系,而不涉及共同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

    正确答案:A,C,D

  • 第20题:

    朱某起诉魏某,要求魏某归还借自己的5万元钱。本案经二审法院终审,于2004年5月判决魏某归还朱某5万元钱。2005年1月,魏某以二审程序违法为由向二审法院申请再审,从而启动再审程序。请问,本案再审程序中的审理对象是()

    • A、二审所作的判决
    • B、二审程序违法的事实
    • C、朱某与魏某借款纠纷
    • D、本案所涉及的诉讼标的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许某诉田某侵权一案经由甲县人民法院一审,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终结。后田某提出确实证据,证明原判决错误,遂向丙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丙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提起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丙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 B、只能适用二审程序,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 C、只能在田某申请再审请求范围内进行审理
    • D、如果在审查再审申请过程中,许某也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申请再审人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单选题
    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申请再审。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对此,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裁定撤诉,视为撤回起诉

    B

    裁定撤诉,视为撤回再审申请

    C

    裁定诉讼中止

    D

    缺席判决


    正确答案: A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1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据此,本案再审应适用二审程序。
    A项,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再审时,原告可以撤回起诉;按照二审程序进行再审时,原告不得撤回起诉
    B项,撤回再审申请的主体只能是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不可撤回再审申请
    C项,《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1款第4项规定,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本题中,万某未出庭并未向法院说明理由,法院不应裁定诉讼中止
    D项,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庭审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依法对案件所作出的判决。本题中的万某是再审程序中的被申请人,地位相当于普通程序中的被告。普通程序具有普适性,其他审判程序中未作出特别规定的,可以适用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45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关于缺席判决的规定。

  • 第23题:

    单选题
    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申请再审。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对此,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

    裁定撤诉,视为撤回起诉 

    B

    裁定撤诉,视为撤回再审申请 

    C

    裁定诉讼中止 

    D

    缺席判决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周某诉吴某借款纠纷经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云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终结。后吴某提出证据,证明原判决有错误,遂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吴某符合申请再审的条件,对此,省高级人民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2005年真题]
    A

    可以指令天河区人民法院再审,并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为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

    B

    可以指令云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并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为终审判决

    C

    可以直接提审,并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为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

    D

    可以直接提审,只能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为终审判决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是二审判决生效案件,再审应适用二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