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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的儿子今年即将参加高考,其邻居乙是一个京剧爱好者,每日清晨会定时在房间内练嗓子。甲遂与乙达成协议。约定乙每日上午只能在7点半以后练嗓。5月初,乙外出探亲,将自己的房子借给其外甥丙居住。丙是一个二胡爱好者,每晚9点会练习二胡一小时。甲及其儿子不堪丙的骚扰,遂与乙、丙产生纠纷。对此,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A 甲有权请求丙停止每日练习二胡B 甲有权要求乙停止侵害C 甲有权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D 甲无权请求丙停止每日练习二胡

题目
单选题
甲的儿子今年即将参加高考,其邻居乙是一个京剧爱好者,每日清晨会定时在房间内练嗓子。甲遂与乙达成协议。约定乙每日上午只能在7点半以后练嗓。5月初,乙外出探亲,将自己的房子借给其外甥丙居住。丙是一个二胡爱好者,每晚9点会练习二胡一小时。甲及其儿子不堪丙的骚扰,遂与乙、丙产生纠纷。对此,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
A

甲有权请求丙停止每日练习二胡

B

甲有权要求乙停止侵害

C

甲有权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D

甲无权请求丙停止每日练习二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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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甲的儿子今年即将参加高考,其邻居乙是一个京剧爱好者,每日清晨会定时在房间内练嗓子。甲遂与乙达成协议。约定乙每日上午只能在”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甲与乙之间不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A.甲养的藏獒将乙咬伤

    B.甲中暑晕倒,路人乙将其送至医院

    C.甲与乙是好友,后因某事交恶,甲遂将乙是私生子的事实四处散布

    D.甲答应乙去参加其生日宴会,但因故未参加


    正确答案:D
    1.【答案】D 【考点】 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解析】 A项中,甲与乙之间成立侵权的民事关系。B项中,甲与乙之间成立无因管理的法律关系。C 项中,甲散布信息的行为侵犯了乙的隐私权,其与乙之间成立侵权的民事关系。D项中,甲与乙之间是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不受法律的调整,他们之间不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因此,D项当选。

  • 第2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我国《反垄断法》中所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的是( )。

    A.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协议约定乙企业向任何第三人转售甲企业产品的价格

    B.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协议约定甲企业和乙企业对外出售同类产品的固定价格

    C.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协议约定各自同类产品的年生产数量和销售数量

    D.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协议约定乙企业向任何第三人转售甲企业产品的最低价格


    正确答案:AD
    本题考核我国《反垄断法》所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纵向垄断协议包括:(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本题中,选项B和C属于“横向”垄断协议中禁止的情形。

  • 第3题:

    甲的儿子今年即将参加高考,其邻居乙是一个京剧爱好者,每日清晨会定时在房间内练嗓子。甲遂与乙达成协议,约定乙每日上午只能在7点半以后练嗓。5月初,乙外出探亲,将自己的房子借给其外甥丙居住。丙是一个二胡爱好者,每晚9点会练习二胡一小时。甲及其儿子不堪丙的骚扰,遂与乙、丙产生纠纷。对此,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

    A.甲有权请求丙停止每日练习二胡
    B.甲有权要求乙停止侵害
    C.甲有权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D.甲无权请求丙停止每日练习二胡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的相对性及相邻关系问题。根据《物权法》第84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题中,甲、丙为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丙每日在家练习二胡,侵扰了甲的儿子备考,甲有权请求丙停止侵害,故A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乙与甲达成了只能在每日上午7点半以后练嗓的协议,该协议只能约束甲和乙,对丙不具有约束力,故甲无权因为丙的行为而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C选项错误。在丙使用不动产期间,甲无权请求乙停止侵害,故B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A,

  • 第4题:

    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无因管理之债?()

    A:警察丙在街上值班时看见甲在殴打乙,遂上前制止,争扯中丙的手表不慎被弄坏,于是丙请求乙赔偿手表
    B:甲将摩托车借与乙,后乙病故,乙之子丙以为该车是乙的遗产,对其进行维修,后甲向丙索要摩托车,丙遂请求甲支付维修费用
    C:甲帮外出的邻居乙保管电视机,后甲为牟利将该电视机自行售给丙,乙回来后甲谎称电视机毁坏被弃,乙知晓真相后要求甲赔偿,甲请求乙支付交易费用
    D:甲见隔壁乙家失火,恐火蔓延至自己家,遂奋勇上前扑火,未能灭火,却烧伤手臂,花去医药费2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

    答案:A,B,C
    解析:
    《民法通则》第93条对无因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具备四个要件:(1)须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2)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3)须管理事务的行为有利于本人并不得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但是替本人履行法定或道德上的义务以及救助自杀的除外;(4)须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所谓法定义务,是指法律上直接规定的义务,既包括因民法上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义务,也包括因其他法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义务。A项中警察的特殊身份决定了丙制止甲殴打乙的行为属于履行法定的义务,不构成无因管理。B中丙误将甲的摩托车当作自己的摩托车而进行修理,属于误信管理,尽管从客观效果上使他人受益,但在主观上并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故不应成立无因管理。C项中甲无权处分乙的电视机,依题意属于纯谋私利,无为乙的利益进行管理的意思,故不成立无因管理。D项中,甲扑火的行为虽有怕火灾蔓延至自己家的顾虑,但扑火的直接目的仍是为了乙的利益,属于为双方共同利益而进行的管理行为,尽管救火目的没有达到,但并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因此,A、B、C项当选。

  • 第5题: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形下,甲乙二人可以结婚()?

    • A、甲、乙是表兄妹
    • B、甲、乙是青梅竹马的邻居
    • C、甲是乙的妈妈的堂哥的儿子
    • D、甲的爷爷与乙的爷爷是亲兄弟

    正确答案:B

  • 第6题:

    甲、乙二人是好友,现年均为17岁,甲已经参加工作,乙还在高中读书。乙继承了巨额遗产,欲委托甲投资,遂与甲订立合同,约定乙出资5万元,委托甲投资,投资所得收益甲可取得20%。关于此合同的效力,正确的说法是:()

    • A、甲、乙的父母均追认时,合同有效
    • B、乙的父母追认时,合同有效
    • C、甲可催告乙的父母在一个月内追认合同,如到期乙的父母未作表示,则合同生效
    • D、在乙的父母追认之前,甲有权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B

  • 第7题:

    下列行为中,按照刑法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是

    • A、甲绑架乙的儿子后因乙儿子经常哭闹,甲怕事发,将乙的儿子杀死
    • B、甲在乙上夜班回来的路上欲强奸乙,但乙拼命挣扎,甲情急之下掐死了乙
    • C、甲为了向乙妻索要赌债,绑架了乙,乙在逃跑的过程中被甲发现,甲将乙一顿毒打,致乙死亡
    • D、甲欲杀死其仇人乙,于是在乙每天上班必然途径的路上埋了一颗炸弹,炸死了乙和另外两个路人

    正确答案:C

  • 第8题:

    甲和乙约定,若甲的儿子考上大学,甲则把其子使用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并约定汽车应在甲的儿子入校后3个月内交付。后来甲的儿子如愿考上大学,而甲未履行合同义务,则甲乙两人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时起算。

    • A、甲的儿子入校
    • B、甲的儿子考上大学
    • C、甲的儿子入校满3个月
    • D、双方达成协议时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单选题
    甲、乙二人是好友,现年均为17岁,甲已经参加工作,乙还在高中读书。乙继承了巨额遗产,欲委托甲投资,遂与甲订立合同,约定乙出资5万元,委托甲投资,投资所得收益甲可取得20%。关于此合同的效力,正确的说法是:()
    A

    甲、乙的父母均追认时,合同有效

    B

    乙的父母追认时,合同有效

    C

    甲可催告乙的父母在一个月内追认合同,如到期乙的父母未作表示,则合同生效

    D

    在乙的父母追认之前,甲有权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合同法》的规定相对于《民法通则》来讲,属于特别规定。因此,对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要加以区分,如果是合同行为,则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效力待定;此时须经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可以产生效力。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委托甲进行投资的合同在其父母追认时有效。

  • 第10题:

    单选题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
    A

    甲以伤害故意、乙以杀人故意共同对丙实施暴力导致丙死亡,由于二人主观故意不同,二人不成立共同犯罪

    B

    乙误认为路边的皮包是他人遗失的,明知真相(皮包是丙的)的甲教唆乙将皮包拿走,甲和乙构成侵占罪的共同犯罪,甲另外构成盗窃罪

    C

    甲绑架丙的儿子后向丙勒索巨额财物,得知丙报警后,打算杀死丙的儿子。甲向好友乙述说要杀死丙的儿子的想法,乙遂帮忙掐死了丙的儿子,乙构成绑架罪,适用“杀死被绑架人”的法定刑

    D

    乙教唆甲实施抢劫,但甲实施抢劫时,刚好路过的乙发现被劫持者是自己的邻居,遂劝说甲停手,甲不从,将乙打昏后劫得财物,甲成立犯罪既遂,乙成立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依据部分犯罪共同说和行为共同说,二人主观故意不同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
    B项,甲教唆乙实施侵占行为,二人在侵占罪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由于甲是利用不知情的乙实施了盗窃行为,甲另外构成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C项,在结合犯的情形,承继人只对后一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也即乙只成立单独的故意杀人罪。
    D项,乙的劝阻行为并未消除先前教唆行为所引起的因果力,不成立有效的中止,而属于犯罪既遂。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为其邻居乙打工,认为工资太少,遂产生勒索乙钱财之念。甲准备了一桶汽油,于某日凌晨1时许,将汽油倒在乙家门前草堆上,点燃后暂时躲回家中,乘乙全家人出动救火之机,翻墙进入乙家院内,撬开门锁,将在屋内睡觉的乙仅18个月的儿子丙盗回家中。乙回家发现丙不见,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人员及时赶至现场,当即组织全村村民在各路口设卡追堵。甲见无法将丙带走,而丙在其家中又哭闹不止,怕被人发现,即将丙抱还乙的家人,并谎称丙是其从小偷手中追回,后装晕倒地。甲的行为:( )。
    A

    甲是绑架罪的中止

    B

    甲是绑架罪的未遂

    C

    甲是绑架罪的既遂

    D

    甲构成绑架罪和放火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与乙签订合同,约定如果甲的儿子今年考上大学,乙便赠与甲2万元。同时又约定,如果乙今年的庄稼收成不好,则不必赠与。合同订立后,甲的儿子考上了大学,但由于天旱,乙的庄稼颗粒无收。甲要求乙履行赠与义务,但乙拒绝。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

    合同为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B

    合同为附期限的合同

    C

    乙可以拒绝,其得行使约定解除权,解除合同,从而不必赠与2万元

    D

    乙可以拒绝,其得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从而不必赠与2万元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与乙教育培训机构就课外辅导达成协议,约定甲交费5万元,乙保证甲在接受乙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达到二本线。若未达到该目标,全额退费。结果甲高考成绩仅达去年二本线,与今年高考二本线尚差20分。关于乙的承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B.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 C.因情势变更而可变更 D.虽违背教育规律但属有效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单身母亲甲因晚上要去听专升本的辅导课,遂将其6岁的儿子委托给好友乙照看,不料在此期间,淘气的儿子将乙邻居一小孩弄伤,花去医药费近千元。这一损失应由( )。

    A.甲承担,如乙有过错,乙负连带责任

    B.甲承担,如甲无力承担,由乙承担

    C.甲承担,乙概不承担

    D.乙承担,甲负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 第15题:

    下列哪些选项中的行为构成犯罪?( )

    A.甲见有人掉人深井,找来绳子救人,在人即将救出时发现是仇人乙,遂松手使乙再次坠入深井,造成乙受伤,后无人救助而死
    B.甲带朋友的儿子乙外出钓鱼。当其忙于整理渔具时,看到朋友的儿子乙(8周岁)正掐住丙(3周岁)的脖子,未予理会。等整理好后,发现丙已窒息死亡
    C.甲将他人遗弃的女婴乙抱回家中抚养,后因发现乙有残疾,甲即将乙置之不理,后乙因天气寒冷而死
    D.小偷人院行窃被护院的藏獒围攻,主人甲认为小偷活该,放任藏獒将小偷咬死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对是否构成犯罪的理解。 A项中甲将乙摔入深坑的行为有伤害的故意,构成故意伤害罪。B项中乙不能承担刑事责任,而甲基于法律行为对其负有监督、监护义务,对其危险行为有予以阻止的义务。C项甲某基于自愿将他人遗弃的女婴抱回家中而产生保护义务,已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D项藏獒围攻小偷是合法的,是正当防卫。但是在小偷被吓住后,甲并无权利杀死小偷,甲的行为已不是防卫过当,而是独立的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 第16题:

    甲拟转让其所有的一头牛,与乙达成协议:由乙先试用一个月,满意则付款5000元,所有权相应转移,双方再无其他约定;在乙试用期间,该牛产下小牛一头。该小牛的所有权属于( )。

    A.甲
    B.乙
    C.甲、乙共有
    D.甲、乙协商确定

    答案:A
    解析:
    天然孳息,原则上由所有权人取得;在本题中,小牛诞生时母牛的所有权仍归甲,小牛的所有权也应属于甲。

  • 第17题:

    甲为杀乙而向乙的饭碗中投了足以致乙死亡的砒霜,在乙吃过饭之后,甲突然后悔,立即将乙送往医院抢救,无果,乙死亡。此时,甲构成()。

    • A、犯罪既遂
    • B、犯罪中止
    • C、犯罪未遂
    • D、犯罪预备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甲见丙有钱,遂见财起意,找到乙共谋勒索丙的钱财。因甲与丙的儿子丁(17周岁)相识,某日下午,甲将丁邀到一家游乐场游玩,然后授意乙给丙打电话。乙打电话称丁被绑架,令丙赶快送3万元现金到约定地点,不许报警,否则杀死丁。丙担心儿子的生命安全而未报警,将3万元现金送往约定地点交给乙。乙取得钱后通知甲,甲随后与丁分手回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和乙构成绑架罪
    • B、甲和乙构成敲诈勒索罪
    • C、甲和乙属于共同犯罪
    • D、甲是主犯,乙是从犯

    正确答案:B,C,D

  • 第19题:

    甲为一个钢琴爱好者,每日在自己房子里练琴,影响了邻居乙的休息,乙与甲达成一纸协议:甲不得在早5点至7点和晚12点以后在家中练琴。1年后,甲将自己的房屋租给好友丙,丙为一青年歌手,不分时段每日在家中纵情高歌,乙不堪忍受,遂与甲、丙发生纠纷。对此纠纷,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 A、乙有权请求丙停止每日高歌
    • B、乙有权要求甲停止侵害
    • C、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 D、乙无权请求丙停止每日高歌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单选题
    甲为一个钢琴爱好者,每日在自己房子里练琴,影响了邻居乙的休息,乙与甲达成一纸协议:甲不得在早5点至7点和晚12点以后在家中练琴。1年后,甲将自己的房屋租给好友丙,丙为一青年歌手,不分时段每日在家中纵情高歌,乙不堪忍受,遂与甲、丙发生纠纷。对此纠纷,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A

    乙有权请求丙停止每日高歌

    B

    乙有权要求甲停止侵害

    C

    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

    乙无权请求丙停止每日高歌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的相对性及相邻关系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本题中,乙、丙为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丙不分时段每日在家中纵情高歌,侵扰了乙的休息,乙有权请求丙停止侵害,故A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乙与甲达成了不得在家中练琴的协议,该协议只能约束甲和乙,对丙不具有约束力,故乙无权因为丙的行为而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C选项错误。在丙使用不动产期间,丙应自担其行为的后果,故乙无权请求甲停止侵害,故B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A。

  • 第21题:

    单选题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形下,甲乙二人可以结婚()?
    A

    甲、乙是表兄妹

    B

    甲、乙是青梅竹马的邻居

    C

    甲是乙的妈妈的堂哥的儿子

    D

    甲的爷爷与乙的爷爷是亲兄弟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19岁,已经参加工作,乙今年16岁。乙继承了巨额遗产,欲委托甲投资,谎称自己今年20岁,与甲订立合同,约定乙出资5万元,委托甲投资,投资所得收益甲可取得20%。关于此合同的效力,正确的说法是 ( )
    A

    合同生效

    B

    乙的父母享有撤销的权利

    C

    甲可催告乙的父母在一个月内追认合同,如到期乙的父母未作表示,则合同生效

    D

    在乙的父母追认之前,甲有权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我国《反垄断法》中所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的有(  )。
    A

    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协议约定乙企业向任何第三人转售甲企业产品的价格

    B

    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协议约定甲企业和乙企业对外出售同类产品的固定价格

    C

    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协议约定各自同类产品的生产数量和销售数量

    D

    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协议约定乙企业向任何第三人转售甲企业产品的最低价格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纵向垄断协议包括:①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②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本题中,BC两项属于横向垄断协议中禁止的情形。

  • 第24题:

    单选题
    甲与乙教育培训机构就课外辅导达成协议,约定甲交费5万元,乙保证甲在接受乙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达到二本线。若未达到该目标,全额退费。结果甲高考成绩仅达去年二本线,与今年高考二本线尚差20分。关于乙的承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2年真题]
    A

    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B

    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

    C

    因情势变更而可变更

    D

    虽违背教育规律但属有效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本题中甲、乙达成的协议不符合无效格式条款的要求。
    BC两项,显失公平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效果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行为。《民通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甲、乙之间协议无显失公平的情形,不可变更。
    D项,合同的生效要件有3个: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不损害公共利益。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协议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且并未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形,即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