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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在调整对象方面,经济法与民法各自都有特定的调整对象,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2)在渊源方面,都包括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法定解释;
(3)在独立地位方面,经济法和民法在整个法的体系中,都属于国内法体系,都是独立的法的部门,而不是综合部门,更不是法学学科;
(4)在作用方面,经济法和民法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推动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发挥着巨大作用。
解析: 暂无解析
更多“简答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答教育计划与教育规划的联系与区别。
    (1)联系.
    A.两者的含义本质上都是对未来一定时期内关于教育事业或教育活动的安排。
    B.两者都是教育发展战略与教育决策的延伸和具体化。
    (2)区别。
    A.教育计划拟订的教育目标和活动具体、便于操作,教育规划拟订的教育目标和活动是宏观性的。
    B.从时间上看,教育计划涉及时间较短,教育规划涉及时间较长。
    C.从行文上看,教育计划较为规范详细,教育规划内容较概括。

  • 第2题:

    简述商法与经济法的联系。


    正确答案:(1)从性质上讲,商法和经济法相对于民法而言,都是特别法,在适用上都具有优先的效力;
    (2)从功能上讲,经济法体现了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对商事关系的干预,因而相对于商法来说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
    (3)从形式上讲,除了商法在少数国家部分地实行法典化外,商法和经济法都是针对特定领域、特定问题的单行法,具有显著的特殊性、技术性和灵活性;
    (4)从内容上讲,商法与经济法之间存在着相互包容的现象,即商事法律的规定中吸收经济法政策或经济法规范,经济立法的规定中运用商法制度或商法手段。

  • 第3题:

    民法分为()。

    • A、合同法和侵权法
    • B、商法与合同法
    • C、经济法与侵权法
    • D、经济法与合同法

    正确答案:A

  • 第4题:

    试论经济法与行政法、民法的联系与区别?


    正确答案: (1)经济法与行政法联系: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有许多也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性质;经济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必要时也采用行政手段。
    (2)经济法与行政法区别有:
    1)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物质利益关系,不是单纯的行政管理关系.
    2)经济管理法律关系中主体的地位以及它们之间的权利义务的联结状态也丁同于行政法律关系,虽有上下层次之分,但彼此却都互力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3)经济法律关系中的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都是追求一定的经济目的,即追求一定的经济利益和经济效益,从根本上说,应服从的是经济规律;行政活动追求的是工作效率,它首先应服从的是长官意志.
    4)经济法也运用行政手段,但它具有辅助的性质,而且一般应与经济手段等结合运用;行政法则是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它主要以命令与服从的方式实施.
    (3)经济法与民法联系:最为密切,两者都调整经济关系。经济法和民法经常需要交错、配合调整。
    (4)经济法与民法区别有:(1)调整范围不同。(2)主体构成不同。(3)主旨思想不同。(4)调整手段不完全相同。

  • 第5题:

    经济法能够被行政法与民法所替代。


    正确答案:错误

  • 第6题:

    经济法律事实按其与经济法主体自觉意志的联系可分为()和()。


    正确答案:事件;行为

  • 第7题:

    下列关于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经济法产生于民法之后
    • B、经济法是以民法为参照,是对民法局限性的克服,对民法的补充
    • C、民法与经济法在主体构成、调整对象、调整方法、作用以及制裁方式上存在较大差别。
    • D、消费者与生产者、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所以由民法来调整就足够了。

    正确答案:D

  • 第8题:

    问答题
    简答教育计划与教育规划的联系与区别。

    正确答案: (1)联系.
    A.两者的含义本质上都是对未来一定时期内关于教育事业或教育活动的安排。
    B.两者都是教育发展战略与教育决策的延伸和具体化。
    (2)区别。
    A.教育计划拟订的教育目标和活动具体、便于操作,教育规划拟订的教育目标和活动是宏观性的。
    B.从时间上看,教育计划涉及时间较短,教育规划涉及时间较长。
    C.从行文上看,教育计划较为规范详细,教育规划内容较概括。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填空题
    经济法律事实按其与经济法主体自觉意志的联系可分为()和()。

    正确答案: 事件,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正确答案: 1、两者调整范围不同;
    2、主体构成不同;
    3、主旨思想不同;
    4、调整手段不完全相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答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

    正确答案: (1)在调整对象方面,经济法与民法各自都有特定的调整对象,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2)在渊源方面,都包括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法定解释;
    (3)在独立地位方面,经济法和民法在整个法的体系中,都属于国内法体系,都是独立的法的部门,而不是综合部门,更不是法学学科;
    (4)在作用方面,经济法和民法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推动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发挥着巨大作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商法与经济法的联系。

    正确答案: (1)从性质上讲,商法和经济法相对于民法而言,都是特别法,在适用上都具有优先的效力;
    (2)从功能上讲,经济法体现了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对商事关系的干预,因而相对于商法来说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
    (3)从形式上讲,除了商法在少数国家部分地实行法典化外,商法和经济法都是针对特定领域、特定问题的单行法,具有显著的特殊性、技术性和灵活性;
    (4)从内容上讲,商法与经济法之间存在着相互包容的现象,即商事法律的规定中吸收经济法政策或经济法规范,经济立法的规定中运用商法制度或商法手段。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关怀老师出版的书目不包括:()。

    • A、《经济法》
    • B、《经济法文选》
    • C、《经济立法与经济司法》
    • D、《民法基础》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某甲并非既精通民法又精通经济法”为真,则()为真。

    • A、某甲或者不精通民法,或者不精通经济法。
    • B、某甲精通经济法,但不精通民法。
    • C、某甲既不精通民法,也不精通经济法。
    • D、如果某甲精通民法,他就不精通经济法。
    • E、如果某甲不精通民法,他就精通经济法。

    正确答案:A,D

  • 第15题:

    试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与区别。 


    正确答案: 经济法与行法的联系,表现在: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有许多也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性质:经济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必要时也采用行政手段。要实事求是地承认它们之间的联系,否则也无助于经济法理论的建立。同时也必须看到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1、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物质利益关系,不是单纯的行政管理关系。
    2、经济管理法律关系中主体的地位以及它们之间的权利义务的联结状态也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虽有上下层次之分,但彼此却都互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3、经济法律关系中的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都是追求一定的经济目的,即追求一定的经济利益和经济效益,它从根本上说,应服从的是经济规律。行政活动追求的是工作效益,它首先应服从的是长官意志。
    4、经济法主要运和经济手段,也运用行政手段,但它具有辅助的性质,而且一般应与经济手段等结合运用;行政法则是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它主要以命令与服从的方式实施。

  • 第16题:

    简答中国心理咨询与西方心理咨询之间的差别与联系。


    正确答案: 联系:咨询的目标基本一致,在理论上也多相通之处;
    区别:目前,西方心理咨询模式在中国社会普及中的4个突出矛盾
    (一)权威性与非权威性的矛盾
    西方:平等交流。
    中国:期望值高、指点迷津;或者无主见、无能力。
    (二)判断与非判断的矛盾
    西方:自我探索、情绪释放。
    中国:个人观点、自身经历。
    (三)指导与不指导的矛盾
    西方:对方去思考、自助。
    中国:多给予具体指导。
    (四)方向与无方向的矛盾
    西方:多听寡言、无固定的谈话程序。
    中国:开放式的谈话会使来询者不适、会降低自己的价值与作用。

  • 第17题: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关于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以下表述最完整的是()。

    • A、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
    • B、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
    • C、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国际私法、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
    • D、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试析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


    正确答案:经济法和民法都属于国内法体系,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都是独立的法律部门。二者有着相似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它们均属于国家的基本法范畴,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民经济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二者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整对象不同
    法律部门划分的主要标准就是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与民法具有不同的调整对象决定了它们各自独立的法律地位。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政府在干预或协调国家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国民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运行关系,属于经济关系范畴。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包括经济关系和人身关系。所以,经济法和民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部门,调整对象不同是二者本质的区别。
    (二)适用主体不同
    由于经济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不同,导致经济法和民法的适用主体也不同。适用经济法的主体一般包括经济规制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民法的适用主体是自然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者的主体差别是经济法中特别突出了经济规制主体与被规制主体,在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中经济规制主体是以经济规制机关的身份出现的。国家机关也可能出现在民事活动中,是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存在,而不是以经济规制机关的主体身份与其他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所以,经济法中将参与经济管理活动的国家机关称作国家经济规制机关或管理机关,以区别于民法中的国家机关。
    (三)立法目的不同
    经济法是调整政府在干预或协调国家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国民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以维护和平衡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主要目的,所以经济法属于公法范围。民法则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以维护公民和法人的个体利益为主,属于私法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条明确指出:“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这就是我国民法的立法目的和依据。目前,我国尚未制定统一的经济法法典,所以经济法的立法目的具体体现在各单行经济法律、法规中。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条规定:“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明确其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维护金融稳定,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可见,各经济单行法律、法规都根据各自行业或经济活动领域的特点,将经济法的立法目的具体化为其特定的立法目的。所以,经济法与民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其立法目的也各有侧重。

  • 第19题:

    问答题
    简答经济法作为法的部门的独立性

    正确答案: 凡调整特定社会关系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就组成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是划分法的部门的标准。根据法律规范调整对象的不同,可以把现行的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类。每一类现行的法律规范,在法学上称为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而经济法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同其他法的部门的调整对象是可以分开的,因此,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试论经济法与行政法、民法的联系与区别?

    正确答案: (1)经济法与行政法联系: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有许多也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性质;经济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必要时也采用行政手段。
    (2)经济法与行政法区别有:
    1)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物质利益关系,不是单纯的行政管理关系.
    2)经济管理法律关系中主体的地位以及它们之间的权利义务的联结状态也丁同于行政法律关系,虽有上下层次之分,但彼此却都互力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3)经济法律关系中的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都是追求一定的经济目的,即追求一定的经济利益和经济效益,从根本上说,应服从的是经济规律;行政活动追求的是工作效率,它首先应服从的是长官意志.
    4)经济法也运用行政手段,但它具有辅助的性质,而且一般应与经济手段等结合运用;行政法则是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它主要以命令与服从的方式实施.
    (3)经济法与民法联系:最为密切,两者都调整经济关系。经济法和民法经常需要交错、配合调整。
    (4)经济法与民法区别有:(1)调整范围不同。(2)主体构成不同。(3)主旨思想不同。(4)调整手段不完全相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试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与区别。

    正确答案: 经济法与行法的联系,表现在: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有许多也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性质:经济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必要时也采用行政手段。要实事求是地承认它们之间的联系,否则也无助于经济法理论的建立。同时也必须看到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1、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物质利益关系,不是单纯的行政管理关系。
    2、经济管理法律关系中主体的地位以及它们之间的权利义务的联结状态也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虽有上下层次之分,但彼此却都互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3、经济法律关系中的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都是追求一定的经济目的,即追求一定的经济利益和经济效益,它从根本上说,应服从的是经济规律。行政活动追求的是工作效益,它首先应服从的是长官意志。
    4、经济法主要运和经济手段,也运用行政手段,但它具有辅助的性质,而且一般应与经济手段等结合运用;行政法则是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它主要以命令与服从的方式实施。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答经济法渊源中制定法的种类

    正确答案: 主要包括:
    (1)宪法;
    (2)基本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立法;
    (5)规章、条例、办法;等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答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正确答案: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
    (1)企业组织管理关系;(2)市场管理关系;(3)宏观调控关系;(5)国有参与关系;(4)社会保障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某甲并非既精通民法又精通经济法”为真,则()为真。
    A

    某甲或者不精通民法,或者不精通经济法。

    B

    某甲精通经济法,但不精通民法。

    C

    某甲既不精通民法,也不精通经济法。

    D

    如果某甲精通民法,他就不精通经济法。

    E

    如果某甲不精通民法,他就精通经济法。


    正确答案: E,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