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信公允原则
损害了利害关系人的经济利益
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影响了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
第1题:
第2题:
在界定“不实报告”时,主要判断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业务报告是否存在的“瑕疵”有()。
第3题:
只有违反了审计准则的审计报告,才是不实报告()
第4题:
下列关于侵权赔偿责任范围的表述正确的有()。
第5题:
在界定“不实报告”时,应依据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过程中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包括()。
第6题:
事务所因故意出具不实报告而承担连带责任时,没有最高赔偿额的限定,事务所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由具体案件中利害关系人的损失数额和其他责任主体的赔偿能力决定
事务所因故意出具不实报告而承担连带责任时,事务所就其所出具的不实审计报告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该审计报告中的不实审计金额
事务所因过失出具不实报告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时,事务所就其所出具的不实审计报告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该审计报告中的不实审计金额
事务所因过失出具不实报告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时,没有最高赔偿额的限定,事务所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由具体案件中利害关系人的损失数额和其他责任主体的赔偿能力决定
第7题:
违反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信公允原则
损害了利害关系人的经济利益
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影响了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
第8题: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保留意见陈述
重大遗漏
第9题:
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不实报告,购买被审计单位的股票而遭受损失的自然人,应认定为利害关系人
只有违反了审计准则的审计报告,才是不实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在职业行为的过程中,要遵守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诚信公允原则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审计报告,有可能是不实报告
第10题:
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低于行业一般成员应具备的专业水准执业
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不实内容,而不予指明
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报告
被审计单位示意其作不实报告,而不予拒绝
第11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的具有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
AB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与甲公司预期的形式和内容不同的审计报告
ABC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执业准则的规定出具的具有重大遗漏的审计报告
ABC会计师事务所违反诚信公允原则出具的具有误导性陈述的审计报告
第12题:
乙股民明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不实报告而仍然使用的
审计业务所必须依赖的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虚假或者不实的证明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在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下仍未能发现虚假或者不实
已对A上市公司的舞弊迹象提出警告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指明
乙股民与甲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合约关系
第13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
A对
B错
第14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
第15题:
下列情形中,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不会与被审计单位一起认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是()
第16题: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业务活动中存在下列()情形,出具不实报告并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17题:
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不实报告,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交易而遭受损失的自然人,应认定为利害关系人
只有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审计报告,才是不实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行为的过程中,要遵守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诚信公允原则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审计报告,有可能是不实报告
第18题:
会计事务所遵守法律法规,出具的具有虚假记载的审计业务报告,应当认定为不实报告
会计事务所只要遵守《注册会计师法》,就不会出具不实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诚信公允的原则,出具的具有的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应认定为不实报告
只要存在错报的审计业务报告,就是不实报告
第19题:
第20题:
对
错
第21题:
对
错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利害关系人因为信任该不实报告而遭受损失的,既有权请求S上市公司清偿全部债务,也有权要求丙会计师事务所清偿全部的债务
S上市公司清偿了全部债务后,可以就收费金额向丙会计师事务所追偿
丙会计师事务所就其所出具的不实报告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该审计报告中的不实审计金额
第24题:
《注册会计师法》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诚信公允原则
民法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