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60.0
60.1~75.0
75.1~90.0
90.0~105.0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当城市指标级别为I级时,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为()m2/人。
第7题:
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根据()确定。
第8题:
Ⅰ
Ⅱ
Ⅲ
Ⅳ
Ⅴ
第9题:
70~100
80~100
90~100
90~105
第10题:
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
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
城市用地指标
公共绿地指标
第11题:
16.0
30.0
5.0
9.0
第12题:
8.0~20.0
7.0~15.0
≥9.0
≥5.0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按照城市类别不同,城市建设用地的标准应当有所不同。特大城市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在70~90平方米/人,大城市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在()平方米/人,中小城市(城填)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在90~110平方米/人。
第18题:
城市建设用地标准规定的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中,绿地面积用地指标应为()m2/人。
第19题:
为了有效地调控城市规划编制中的用地指标,《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将城市总体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为四级,其中Ⅰ级为()m2/人。
第20题:
45.1~60.0
60.1~75.0
75.1~90.0
90.0~105.0
第21题:
现状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
现状人口规模
城市(镇)所在气候区
规划人口规模
城市土地资源
第22题:
60.1~75.0
75.1~90.0
90.1~105.0
105.1~120.0
第23题:
新建城市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85.1 ~ 105.0 m2人内确定。
首都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105.1 ~ 115.0 m2/人内确定。
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部分山地城市、人口较少的工矿业城市、风景旅游城市等具有特殊情况的城市,应专门论证确定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且上限不得大于100.0m2/人。
编制和修订城市(镇)总体规划应以本标准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远期规划控制标准。
第24题: